【四外加行之四 因果不虛】
3、十種不善業的四種果報之一
達真堪布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前兩天學習了十種不善業,今天來學習十種不善業的果報。
(1)十種不善業的四種果報
十種不善業各有四種果報: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
異熟果:無論是哪一種不善業,因嗔心而造業則墮入地獄;因貪心而造業則轉生餓鬼;因癡心而造業則轉為傍生。或者按動機和煩惱的程度、積累惡業的多少、時間的長短分為上中下三品。上品是貪嗔癡等煩惱特別粗重,並且長期積累惡業,最終墮入地獄,中品者轉生餓鬼,下品者轉為傍生。
等流果:由於異熟果的感召,從惡趣中解脫以後,獲得人身時所感受的痛苦叫做等流果。同時,惡趣中也有許多與各自的業因相同的各種痛苦,這些也是等流果。等流果分為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前世造什麼業,今世也喜歡造這種業。感受等流果:比如前世殺生,今生就會短命多病。每種不善業都有各自的感受等流果,後面將詳細講述。
增上果:果報在外緣上的成熟。
士用果:所造的惡業與日俱增,在無盡的輪回中,生生世世延續無邊的痛苦。
(2)身的三種不善業之殺生的四種果報
下面我們來看看殺生罪的四種果報是怎樣的。
首先,殺生的異熟果是墮落惡趣。因嗔恨心而殺生,異熟果是下地獄。出於憎惡、怨恨、厭棄、復仇心而殺害眾生,不管通過什麼方式,只要達到了使眾生死亡的目的,就會下地獄。因貪心而殺生,異熟果是轉生為餓鬼。貪他人的財物,貪傍生的血肉、皮毛而將眾生殺害,就會轉生為餓鬼。因愚癡而殺生,異熟果是投生為傍生。有的人不知道動物也有生命、也會感覺恐懼和痛苦,而將它殘殺。還有的外道把殺生當成善業,甚至認為通過殺生可以得到解脫,這些都是因愚癡而殺生,這種殺生的異熟果是投生為傍生,在傍生道裡受苦。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殺生的異熟果與煩惱的程度也有關系。因特別粗重的貪心、嗔恨心、愚癡而造的殺業,是下地獄。如果貪嗔癡不是特別的粗重,異熟果是轉生為餓鬼;因一般的貪嗔癡而殺生的異熟果是投生為傍生。另外,這還與殺業積累時間的長短有關系,經常殺生,積累殺生的惡業時間特別長,異熟果就是下地獄,中等的投生為餓鬼,下等的投生為傍生。
經常殺生和一兩次殺生不一樣。有的人殺生時煩惱很重,有的人是帶著特別羞愧的心去殺生,這也不一樣。但這都是大概說的。實際上,業力不可思議,因果不可思議。業有很多種,果也有很多種,因和果的關系也有很多種,沒有辦法完全說清楚。
第二是殺業的等流果。造了殺業,墮入惡趣以後很難很難出來。即便是出來以後得到了人身,也要繼續承受痛苦,這是感受等流果。前世經常殺生,殺業特別重的人,從地獄裡出來以後,今世也喜歡殺生。現在有些人有愛釣魚等等殺生的行為,有的孩子從小就喜歡殺害蟲子、蒼蠅,這都是前世造殺生惡業的同行等流果。動物也有這樣的,比如豺狼等野獸只能靠殺生來生存,這也都是前世殺生的同行等流果。
感受等流果是短命多病。在那麼漫長的時間裡,經歷了惡趣中無數不可言喻的痛苦,好不容易得到了人身,卻連續不斷地被病魔糾纏,從小到老、從生到死從來都沒有健康過。還有的人幾個月、幾歲、十幾歲就夭折了。這些都是殺生的感受等流果,都是自己過去生殺業深重的果報。
有病了,上醫院、吃藥打針當然也能好,可是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這次好了,下次還會生病。還有的人到處找些算命的、驅邪的人,讓他們送不淨的東西。有的時候也許是有鬼神傷害你,但那只是一種外緣,因還是自己殺業的果報。不是別人讓你病,也不是別人讓你死。任何人都不能斷掉你的因果,只有向上師三寶忏悔,通過忏悔才能清除業障,業障清淨了才能斷除病根,才不會短命多病。
第三就是殺業的增上果。終於得到人身了,卻出生在髒亂、危險的環境裡,心情很壓抑,活得也不安心。我們看看現在這個世界,有的地方環境特別不好、到處都有危險。出生在這樣的環境當中,都是殺生的增上果,都是自己造業的果報。
第四是士用果。前世殺生,今世也愛殺生,生生世世不停地殺生,殺業越來越增長、果報也越來越嚴重,永遠出不了輪回。
只要造了殺業,就一定要感受這四種果報。地獄、餓鬼、傍生的痛苦我們剛剛學過不久,感受惡果不是輕松容易的事。很多人還在到處殺生。蒼蠅、螞蟻、蟑螂,這都是生命!現在人吃的、穿的一些東西,都是拿眾生的命換來的。我們也不是吃不上飯、穿不上衣服,為什麼一定要吃它們的肉、穿它們的皮?我們現在投生為人,它們投生為動物了,我們有能力殺掉它。但是它不想死,它也沒有做過對不起我們的事,我們就輕易地殺掉它們,這是多大的罪過!它死的時候肯定會恨你,以後會來找你麻煩。不信因果,不管是今生還是來世,肯定會感受痛苦,肯定會有報應!
我們現在不是說別人,說的是我們自己。我們現在說的道理都是佛法,把佛法當鏡子照照自己的罪過。從現在起,下決心、做決定:從今以後縱遇命難也不殺生。對自己所做的這些罪過,一定要忏悔,這才是減輕罪過最好的方法。
節選自《佛光普照·百日共修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