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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新證 第六章 諸惡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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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貪冒於財,欺罔其上
    譯文:有的人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冒領錢財,欺騙上級,自己中飽私囊。
    分析
    “世間都曉神仙好,惟有金錢忘不了,生時只恨聚無多,及至多時眼閉了。”《紅樓夢》中的好了歌,刻劃了人們對金錢的追求。見錢眼不開,手不伸的,是對自己今生後世負責的人。有人說了這樣一件事,一個服務於某單位的人說,他單位的各科室因工作范圍不同,都有小金庫,雖有窮科、富科之分,沒有無錢的科室。每科只有二個人,或者三個人,科長不能直接管錢,都是科員管理,科長支配。每次科長變動,科員都把錢裝入自己的腰包,一分不往外拿,科長不能因此和科員打仗,又不敢聲張,因為此事違法,只能干“吃虧”。每次變動干部最低一萬多元,多達數萬元進了個人腰包,很是小富了一批人。有人用這筆錢讀在職研究生,有人用這筆錢裝修房子,有人用這筆錢“買小官”。即使科長不變動,這筆錢也是私分,或用於打點人情。媒體報道的貪官,他們用公款出國、旅游、養女人、賭博、送孩子上學、買私房、創辦個人公司等,他們可隨意用公車辦私事,甚至情人美容、洗澡都用公車接送,變相貪占公款公物,這都是貪冒於財。其實就貪污來說,貪官能貪到手裡的錢,也是他命中固有的,如果命中無財,他想貪也貪不到。另一方面,他不采取貪污公款的方式,也會得到錢財。這樣做他們即不費心算計,也不用使違法手段,錢物的來路干干淨淨,不但自己心安,自己的福祿也能享受得更久。如果他懂得布施的道理,主動為自己培福,福祿會越積越厚,子孫也會受福。反過來,如果只是消耗自己的福祿,到頭來只能是人財兩空,還是為後世種下了無窮的禍根。
    事例一
    鄭某在某單位任領導,當時一個企業經過包裝上市,發行股票,按規定交到他單位幾十萬元錢。後來各單位都搞集資建樓,單位職工要求用這筆錢買地,這樣等於給大家搞福體利了,職工好集資建樓。誰知這筆錢早在這幾年被鄭某和他的情婦,也就是單位的會計花光了,他們用於買房,裝修和游玩。單位職工知道真情後,輿論大嘩。紛紛向上級單位舉報,正趕上“三講”,要群眾評議領導,鄭某不稱職票達到70%以上,被上級免職。雖然被從輕處理,過幾年後又到另一個單位工作,但從此斷送了仕途前程。原來他工作很出色,上級正准備提拔重用他,經過這一周折,只能任一個副職。
    事例二
    曲桂在一個二級單位任副職,單位錢不多。他本來是領導,不應該親自管錢。但因為管錢有“油水”,所以,無論正職如何動員,軟硬都用,他就是不交。自己管帳戶、管現金。有時趁搞活動之機,他算帳采取加大費用的方法,然後說沒有剩錢,把帳弄平,這時總會有數千元,或者上萬元進入他的腰包,每年他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收入”。正職怕說出來,有人說他們班子不和,領導印象不好,不敢認真說什麼。曲桂確實很實惠,但是他早早患上了肺心病,成年吃藥。一個女兒畢業參加工作後,不肯好好工作,花天酒地的生活,任意揮霍。後來干脆給人當起了小姘,出賣自己的肉體,並公開地與包養他的人居住在他父親單位分的房子內,曲桂深感無顏面,而又無可奈何。
    再析
    “子孫強似我,留財做什麼?子孫不如我,留財干什麼?”這確實是至理名言,如果子孫不肖,留財給他,是留禍於他。他在散蕩的過程中,更會造種種惡業,不如少財,他的罪業或者可以輕些。如果子孫賢孝,有福有德,自會白手起家,你留下錢財反而無用。不如廉潔自律,多為子孫積些陰德。古人說:“財從貪得,隨有禍來,不害其身,必害子孫。”
    事例三
    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曾因致力於老工業基地的城市建設而在全國享有聲譽,被沈陽市民稱贊為“政績市長”。短短3年之後,慕綏新卻從權勢與威望的巅峰跌落,成為被立案調查的腐敗分子,透過他的“政績”光環,審視他“政績工程”的背後,給人們留下深刻的教訓。
    慕綏新1997年初任沈陽市市長。慕綏新當市長後,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城市建設上來。從1997年到2000年間,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和綠化、美化環境,可以說是慕綏新這屆政府的得意之筆,也是獲取多數老百姓贊成票的顯赫政績。
    據有關人士介紹,當時沈陽市與大連市相比,批租出去的土地面積只多不少,而沈陽市收回的土地出讓金僅7000多萬元,大連則為17億元。巨額資金流失,已是不可否認和爭辯的事實。
    按照沈陽市政府的分工,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分管批租土地和城市建設項目審批,但這個權慕綏新也不放過。因此慕、馬兩人你批、我批,搶著批。沈陽市幾乎所有的土地批租和城建項目都由慕綏新、馬向東兩人拍板,大批個體房地產開發商因投靠他們而大發橫財,幾千萬元的費稅只要他倆一句話就全免了。
    慕綏新妻子平曉芳(1999年5月與慕綏新結婚)最近交待了慕綏新陸續交給她並已轉移的巨額錢物:其中美元79萬元、港幣10萬元、人民幣97萬元,共折合人民幣760余萬元;另有名貴手表34塊,其中有發票的9塊,價值折合人民幣78.9萬元;還有其他大量貴重物品。
    檢察機關對慕綏新的前妻賈桂娥(1999年4月與慕綏新協議離婚,因涉嫌受賄,已被逮捕)住處進行搜查,扣押的錢物有:51萬美元、31萬港元、55萬元人民幣;各種投資66萬元;股票賬戶余額537萬元,共折合人民幣1000余萬元,還有大量貴重物品。據賈桂娥交待,上述錢物是慕與賈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以上僅從賈桂娥和平曉芳兩處查獲的慕綏新家庭巨額財產,已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而這還只是冰山的一角。
據介紹,沈陽市一年用於城建事業正常運轉的財政撥款僅不到10億元,而慕綏新在任3年間在城建上投資超過1000億元,錢從何處來?一是貸款,二是借款。沈陽市幾年間向外商及國際性政府組織、世界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籌款接近百億元,給沈陽市留下了沉重的債務包袱。
    雖然表面看起來慕綏新並沒有從哪個市民兜裡拿錢,但是他靠弄虛作假政績工程搞腐敗,實際比從百姓兜裡掏錢更甚。近幾年,沈陽國有大中型企業經營困難,企業職工沒錢開工資,職工的集資款無法按時償付,職工大量醫藥費無法報銷,全市60萬下崗工人、60萬離退休職工,無法保障按時發放生活費和退休工資,群眾的生活陷入困境。

最後慕綏新被判死緩。
    再析
    欺上瞞下,本為貪財,這是一種對國家不忠誠,對人們欺騙的行為,現代公款歸國家所有,也就是歸全國人民共同所有。我國有十幾億人口,他貪一元錢,也就是欠了十幾億人的錢,這個對境使其所造的惡業更加深重,縱然僥幸得到一時富貴,或者富了幾十年,待運氣過後,定會遭逢破敗。這是天自從容定主張的道理。蒼天有眼,天地絕不會讓惡行昭著的人橫行於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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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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