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學
學佛者 首在信 信而解 解而行
作為一個真正學佛修行的人,首先對於佛法應該樹立堅定的正信。龍樹菩薩的《大智度論》說:“佛法大海,信為能入。”《華嚴經》也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可見信的重要。信有“實、德、能”三義:1、相信佛所說的法是真實不虛的,名信有實;2、相信佛法僧三寶具備了無量無邊的真實功德,名信有德;3、更相信自己有堪能可以成就佛法僧三寶所成就的真實功德,名信有能。具此三信,是為四種正信中的“以三寶為正信的核心”。除此之外,學佛者還應“以因果為正信的准繩,以解脫為正信的歸宿,以智慧為正信的眼目”。具如是信,方為正信。有了正信,進而理應對於佛法,多聞熏習,如理作意,認真參悟,思維出人生宇宙的因果法則及實相真理。何謂如理作意?在思維法義時,本著如下四點而行,是為如理作意:1、於思維時,隨順破執、隨順生智、隨順證如、隨順轉依,要有正確的指導思想;2、以世尊所說與“三法印、大乘一實相印、四依四不依”相符合的殊勝教法為所觀境;3於所觀境,專注一趣,如理簡擇,所謂:由淺入深,循序漸進,有條不紊,次第井然;4、對法義的思維時,更應本著如《解深密經》卷三所說“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的教導,來思維法義。本此四點行持,是為如理作意,也可以說就是真正的正解。有了正確的理解,還應進一步在現實生活中依解起行,止惡修善。謂依煖、頂、忍、世第一法的四加行位,認真精勤修行,積福積慧,入現觀邊,而成為見道前的賢者。
由解行 至於證 識次第 辨邪正
有了正信、正解及正行,自然就能親證真如,入真現觀,超凡入聖,乃至修行圓滿,或證阿羅漢果,或證無上佛果。如果學人次第不識,邪正不辨,雖有修行,最終將會唐勞無果,與願相違,而墮入歧途深淵,不能自拔中。所以一定要由信而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證,循序漸進,次第井然,方能達到出世解脫之目的。
宗說通 理事融 破我執 第一功
一般“宗”是代表實踐的,“說”是代表理論的。“宗說通”,意謂學佛者既應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又應具有深厚的實踐功夫,以理論指導實踐,以實踐驗證理論,達到學修一體,教證不二,決不能只講理論,不講修證,或只講修證,不講理論。古人雲:“通宗不通教,開口胡亂道;通教不通宗,兩眼黑蒙蒙。”因為“通宗不通教”者,是盲修瞎煉,非真通宗;“通教不通宗”者,是說食不飽,非真通教。宗教俱不通者,不是愚癡的凡夫又是什麼呢?所以真學佛者應該宗說俱通。宋朝元昭律師說:“教,佛所說也;禅,佛所示也。”教即教法,是佛陀所立的法印所攝,禅即禅修,是佛陀所立的心印所攝。教禅結合,實際上就是法、心二印交相運用的宗說俱通。六祖惠能大師雲:“說通及心通,如日處虛空。”永嘉玄覺禅師亦雲:“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這就說明了定慧圓明的真學佛者,一定是宗說兼通的。
“理事融”者:“理”即理性,“事”即事相。理可稱無為法,事可稱有為法。《心經》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中的色受想行識屬事,是有為法;空屬理,是無為法。五蘊不異空,五蘊就是空,此顯有為法就是無為法;空不異五蘊,空就是五蘊,此顯無為法也就是有為法。有為法與無為法不二,這恰是“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圓融的有空一如說,同時也與唯識所講相即是性,相外無性,即相即性,性即是相,性外無相,即性即相的思想完全吻合。再從唯識的三自性看,依他起自性是緣生有為法,有為法上的二無我理恆恆真實,是圓成實自性,也就是無為法。故圓成實自性不離有為法的依他起自性而有,當然依他起自性也不離圓成實自性而成。無為法在有為法中,有為法在無為法內;無為法即有為法,有為法即無為法。無為法非無為法,也非有為法;有為法非有為法,也非無為法。這就是理事圓融,理事不二的諸法實相義。《無量義經》雲:“一切諸法,自本來今,性相空寂,無大無小,無生無滅,非住非動,不進不退,猶如虛空,無有二法。”無有二法者,無有理事空有等二邊之法。
“破我執”者:學佛的目的在於破執。執著雖多,歸納起來,不外兩種,一是人我執,一是法我執。我是主宰義,自在名主,割斷名宰;也可以說:決斷是我義,自在是我義,能隨主觀意志而轉移者,亦是我義。《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曰:“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或主是我體,宰是我所;或主是我體,宰如我用。”如是義者,是名為我。
其實一切眾生皆由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法聚集而成,其中並無有主宰性的實我可得。如眾生皆有生、老、病、死等諸苦,既生之後,誰能主宰不老、不病、不死?不能主宰。就是饑渴了,則必須吃喝,吃喝之後,又必須拉撒,誰能說自己可以主宰饑渴了,不吃喝,吃喝後不拉撒?不能不能,決不能主宰的。以是義故,佛法只講有緣生的似我,假我,如夢如影的我;若說有實我者,則純屬迷情顛倒夢想遍計執著上的我了,猶如執兔有角,執石女有兒一般。兔與石女,是緣生假相,似我、假我與此相同;兔之角、石女之兒,體相俱無,徹底是空,與執帶主宰性的實我一樣,永無所有。依於此義,故說無我。但無智凡夫,不達上述無我之理,生顛倒想,起我我所執,造諸染業,感生死苦果,流轉六道,不得解脫出離。若欲解脫出離,則必須破除二我之執。也只有力破二我之執的人,才是菩薩。以故《金剛經》雲:“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當然二我之執斷淨,便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之,學佛的第一功夫,在於破除我法執著。《法華經·方便品》卷一雲:“吾從成佛以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從這段經語更可以看出:如來出世立教的根本在於:為令眾生遠離諸著。“著”者,我法執著也。《大乘同性經》卷上亦雲:“一切諸法空如夢,清淨非有同虛空,我及無我悉皆無,我知如化如電光。”這也說明了一切諸法本自無我的道理,既無我者,我法之執理應徹底除遣。
四句離 百非遣 妄念消 真性顯
“四句離”者:遠離凡夫對一切緣生事物所生的四句邪見分別。四句是:1、執一切法為實有,是為“有”句的分別;2、執一切法為空無,是為“空”句的分別;3、合執有空,是為“亦有亦空”的分別;4、執法不有不空,是為“非有非空”的分別。也有人認為:四句是“生、滅、亦生亦滅、非生非滅”,或“常、斷、亦常亦斷、非常非斷”。總之,凡對自性離言的諸法實相,無論起四句什麼樣的分別,皆是主觀上依名取相的分別執著,有此執著,都與諸法的實相不相符合,理應除遣。
“百非遣”者:簡言之,也就是遣除百非。“百”是數字,“非”者不也,錯誤之義,遣除百種錯誤的見解,故名“百非遣”。具體地說,百非就是把“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句各又分為如是四句,則成十六句,此十六句是現在世用名言對一切事物的分析,此外還有過去,未來二世各用名言對一切事物以十六句來進行分析,如是三世共成四十八句;此四十八句又分已起四十八句和未起四十八句,如是則成九十六句,若再加上最初根本的四句,共計則成整一百句。此一百句,學人若能盡遣,便能遠離過咎,使心清淨,而見實相。 “妄念消,真性顯”者:“真性”即諸法的真如實性。其實諸法的真如實性,恆恆常常安立安住,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清淨湛寂,猶如虛空。只因眾生心有妄念,遮覆真性,而不能證受,如虛空中雲煙遮蔽紅日一樣,此時真性隱覆不顯,故唯識稱為“在纏真如”;反之,若妄念消除,真性彰顯,唯識稱為“出纏真如”。《攝大乘論》卷下雲:“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捨妄,一向顯真實。”這就說明有妄不證真,離妄真自顯。所以說:“妄念消,真性顯。”
問:如何才能消除妄念?
答:簡言之,了知染淨平等,凡聖性空,生死涅槃亦無有二的道理,而遠離一切分別執著,則能消除妄念。《攝大乘論》卷下雲:“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死即涅槃。由是於生死,非捨非不捨;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因為妄念無體,煩惱性空,對一切諸法包括妄念煩惱在內亦不生絲毫執著,所謂“不斷妄想不求真”。(見《證道歌》果能如是修行,則妄念不斷而自斷,真性不求而自證,這就是真正的除妄證真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