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起四種“現分”
——說“法性中有”之二
“法性中有”的修習,目的是生起四種“現分”,其名為——
現見法性現分;證量增長現分;明體進詣現分;窮盡法性現分。有一首頌說道:
以其現見法性故 能滅執著意度境
以其證量增長故 能顯中有本覺智
以其明體進詣故 能識圓滿受用身
以其窮盡法性故 能證離作大圓滿
這即是以四種現分來概括生與死的禅法,其中的“證量增長現分”,雖未能令行者於生前解脫,但卻只須現證這個現分,便已能在中有時期決定解脫,故為生與死的禅法中十分重要的修證(一般人,很難在生前證得涅槃,唯依賴中有而證,是故重要)。
這四種現分,未修習過的人會覺得很玄,而且現分極難現證,即使修習亦未必能著邊際,所以在臨終中有期間,才用“往生憶念”來求解脫,而不依靠法性中有的修習。但到了法性中有期間,則行者至少要能體會到何謂現分,解脫才有把握,所以法性中有的修習便顯得相當要緊。
也即是說,死者如果失去等持兩次死光明的機會,一落到法性中有,假如對現分毫無認識,甚至對其見地亦無決定,欲在法性中有中解脫,便非易事。
正由於此,是故必須一說這四現分。
先說“現見法性現分”。
已經說過,現分並不光是顯現,並不光是眼前所見的景象、耳所聽聞的聲音,而是由景象或聲音帶出來的動態,以及由動態帶出來的一片生機。
社會終日熙熙攘攘,或以為是修行人的大忌,因而常以為修行必須躲避在人煙絕跡的山林溪壑,避免塵世的紛擾。這在一些修行的段落中,固然以愈少紛擾為愈好,但實際上即使是躲在山林中修行的人,亦觀察到山林的動態,他不會連鳥語蟲聲都避絕,亦不可能連發芽與開花都不眼見。
所以,從來沒有人主張修行要在絕對靜態中來修,逃避動態。若這樣做時,便非釋尊所說的正定。
若有生機,便有動態,所以對於動態,只是層層的超越,這便是定的進境。例如《俱捨論》所說的“八定”,在色界的四定中,最高境界的“四禅天定”,捨棄了世間樂法的覺受,心如明鏡離垢,如淨水無波,但卻依然萬象皆現,並非一片枯寂。
即使在無色界的四定中,因為“無色”,即是不著於物質界的形相,但依然由緣虛空而轉為緣想心識(心識當然有生機),再超越心識而無所緣而緣,然後再作超越,不見無相,亦不見有相,證入清淨。這時候,即使是“無所緣而緣”,其實心所緣想的“無所緣”(無所有處),依然不離生機;至於不見有無相,顯然是不斷絕一切法相(雖然亦不落於法相)。
法界的生機不滅,動態即便不滅,無論動態如何寂靜,依然是動態,所以最寂靜的境界也只是動態最微細的境界,並非動態斷滅,若斷滅時便陷入虛無,成為釋尊痛責的“斷滅空”——在《大寶積經》中,釋尊告訴阿難:“阿難,我寧願見執我的人,把‘我’看成比須彌山還要大,也不願見到執空的人,把‘空’看成是虛無。”為什麼呢?因為具“我執”的人,一旦證入空性便可以解除他的執著,可是執斷滅空的人卻無可救藥。
無可救藥,是因為他們的心識中生機已斷,將一切都看成有如槁木枯石,這絕對不是“無所緣而緣”,只是將所緣看成是死物。
事實上法界中無一物是死物。有人問:一塊冰硬的石頭,怎能看出它的生機?可以回答他說:即使你依然用凡庸心去看這塊石頭,但你只須觀察石頭的花紋、斑點、明暗的光色,便立即可以感覺到它的生機存在。一感覺到它的生機,便連頑石都有動態。
因此,四現分中的“現見法性”現分,即是無論禅定中的心識落於形色抑或不落於形色,外境與內識的生機都不斷絕,而且還能在相對的靜態中體會到生機在運作。
所以在“生起次第”的修習中,先生起一個相對靜態、相對清淨的境界(例如壇城與本尊),然而重要的卻是還要令這境界具足生機。
這並不是說要壇城中的本尊會說話、會動作,像凡庸界那般活動,但這本尊卻必須不是畫像、不是偶像,生動活潑、呼之欲出。甚至連他所坐的蓮花都必須是一朵顏色鮮麗,連花瓣都含藏水分,可以用手、用眼去感覺它生命的蓮花。
即是說,整個壇城都應該是立體、生動、溫暖、有生命力的世界,這才能稱為“生起”。
“現見法性”雖然不是要觀壇城和本尊的生起次第,但卻依然要用光明來表征這法性現分。倘若修習的境界一片黑暗,或且呆滯,我們便會愈修而愈斷滅生機。
而且這光明的境界亦必須有動態。此如《明覺自現續》(Rig pa rang shar)所雲——
具足五智光明體 光華現為金剛鏈
此既有來亦有往 或忽投射忽密集
由是可知,行者所現見的法性現分,實際上跟行者的本覺無離無合。既不能說本覺等同法性現分,亦不能說二者相離相異。此可比喻為陽光與太陽。陽光雖作散射,亦從未與太陽離異,然而誰都知道,陽光並不等於太陽。
在這裡所修習,一片光暈即是法性的標志,光暈中有一顆小如芥子的明點,即是本覺智的標志;明點中有小如馬尾結的金剛鏈,即是本覺與身的標志。此時行者所緣的境界,即為虛空中法性本覺現分。
其次說“證量增長現分”。
這又需要從頭說起——我們已經說過,在無量無邊的法界中,有一切現象自顯現,我們假設這一切自顯現的基礎,名為本始基。但我們的心識卻有局限,根本無法去認識法界的自顯現,所能用根器接觸的只是我們這個器世間。
在這樣的設施范圍內,我們便可以將自顯現分別為法性自顯現、心性自顯現。
所以法性自顯現其實包含了心性自顯現。前者的自顯現超越時空,後者卻落入我們這世間的時空范限。這樣就給行者帶來了一個課題,如何由認識自己時空的自顯現,再作超越,以至能認識打破時空局限的法性自顯現。
現見四種現分的建立,便是為這課題而建立。
那麼,前一次第稱為“現見法性現分”,是不是行者通過修習就已經能超越時空,現見法性自顯現的現分呢?
回答這問題又須從頭說起!
我們設施法性自顯現與心性自顯現,其實只是為了方便。因為一般人根本連“自顯現”都不認知,所以才會將“現象顯現”視為真實存在的外境。於是“自我”與“外境”對立,外境真實,自我當然更加真實,如是即將於空性基上的一切自顯現執之為有,凡心識所認知的事物與概念固然“有”,心識更尤其“有”。為了對治這個“有”,是故才用種種方便來令凡庸心識超越這個“有”。這樣,就有“唯識”、“中觀”等等建立。建立“自顯現”亦屬於中觀范圍,不過,只從“緣起”來現證自顯現,相對而言名為“外中觀”;若從自顯現的“明分”與“現分”來現證其“空分”,且進一步現證此三分之無分別,則名為“內中觀”。所謂內外,因為“緣起”還是我們外加於事物或現象的概念,而從三分去現證實相,則當證得此三分無別時,實已無任何外加的概念,而已現證“自顯現”的境界。這就是內外的分別。
內中觀亦稱為“大中觀”,實際上即是用中觀見來修習彌勒瑜伽行,它沒有特別標榜超越龍樹的“緣起性空”,因為法性自顯現中的一切輪回法自顯現,無有不落緣起,而行者必在輪回界內,是故其所見的“自顯現”亦必落緣起。故可說“大中觀”為不違緣起而建立的法門,用以現證“自顯現”。這法門的特點,在於不須著意於事物與現象的空性,而自然現證空性。但能這樣做時,行者其實已經超越了“緣起三性”。
緣起三性(rten 'brel gyi rang bzhin gsum),是落在心識范圍內的三重緣起。說為“相連”(phrad)、相對(ltos)、相依(rten)。行者依此而觀察一切法,由是現證事物的反體,由是超越心識。但當此時,行者其實便落在“相礙緣起”,由時空等局限,來現證如何離時空、識境的局限,當離一切局限時,便即“離礙”。
現證空性的道理其實很簡單,凡有著意,必成外加的概念,若自然現證,則只是一種心識境界,這境界並無外加任何概念於事物身上。
一如我們日常用水,實在不必強調,我用“空性的水”洗澡,我飲“空性的水”,更不必望著水來思考:這是緣起而成,是故空性。若這樣做時,便是外加一些概念於水。我們只須由日常應用來認識水的明分與現分,自然就能認識水是心性的自顯現,這就不但現證了水的空性,同時還能進一步現證水是空、明、現三分無分別的法性自顯現。此際空、明、現三分消融,行者心識唯有一個內自證的境界。
禅宗之所以強調“家常日用”,道理即在於此。
禅宗有一個故事,一個小沙彌伺候一位禅師,過了十年,小沙彌已經變成小和尚,他老是覺得禅師沒有教授他什麼禅法,因此有一天,他忍不住了,便向師父問道:“可不可以教我怎樣修禅?”禅師聞言,打了小和尚一個耳光,說道:“這十年來,你端茶,我喝;你端飯,我吃,你還說我沒有教你怎樣參禅!”這即是“家常日用”。
但縱然由家常日用(也即是“平常心”)來認識自顯現,其實亦只是心性得到休息,並未得到解脫。因為行者未能超越時空,心性便始終局限於“見一切法為心性自顯現”的范圍內。這樣,所謂“現見法性現分”,其所見的“法性現分”,亦只是心性自顯現的現分,只不過在名相上,我們將心性自顯現的現分,視為法性現分而已。
現在,我們要將現證的范圍擴大,擴大到超越時空現證自顯現,這才稱得上“證量增長”。當真的能夠證量增長時,才是現證法性自顯現的現分。——這時候,可以稱為心性自解脫,而行者的心識亦同時住於法性了。
所謂“證量增長現分”,就是這麼一回事。
然則,行者又如何能夠超越時空呢?
人類只有一種超越時空的工具——光明(不是光)。這光明其實也即是心識的作用,只不過我們稱這作用為“心光明”。由心光明,可以倒溯入歷史的境界,也可以憧憬入未來的境界,這即是時間的超越;由心光明,可以人在香港,剎時便進入紐約第三大道,然後又剎時游覽意大利比薩斜塔,然後去到法國巴黎的凱旋門,這可以視為空間的超越(雖然並未超越三度空間)。
所以行者便只有修習心光明來超越我們這個器世界的局限,由是證量增長,增長到可以住入法性,心識境界不再受時空的限制。
由是在“六中有”本續中說,證量增長時,本覺起初如撲翼能飛之鳥、然後如奔鹿、再然後如采蜜之蜂。這即是心識超越時空,變得愈來愈自在的比喻。最後說本覺寂然安住不動,則是已經住入法性。此亦即是“能顯中有本覺智”,或亦名為“本覺智光”。
為什麼說是“能顯中有本覺智”呢?
因為在“法性中有”階段,兩個七日的周期,分別見到寂靜尊與忿怒尊,其所見到的無非亦是由習氣而生的法性自顯現,所以現見法性現分而證量增長,這證量,便亦即是中有時的本覺智(心識境界)。
第三,說“明體進詣現分”。
這一次第,可以說得很簡單。只是行者能在光明中見到五方佛雙身相,而且相狀無量,堅住不動。然而這只是行者所見的現象,並不是證量。若說證量,理趣便相當復雜。
倘如要將復雜的理趣說得簡單,那便可以說,行者此時所現證的,是我們屢次提過的“本始基”,依人的心性來說,則是“如來藏”。
我們已經說過,法界中一切法性自顯現都以本始基為基礎,而我們心識中一切清淨自顯現,則以如來藏為基礎。所以本始基與如來藏可以比喻為鏡,但卻是清淨無垢的鏡。倘如受到污垢,本始基便成為種種情器世間所依的時空,如來藏就成為阿賴耶。
現在,行者所須修證的便是,超越阿賴耶來現證如來藏;超越情器世間所依的時空來現證本始基。
也即是說,行者須現證一面清淨的鏡,鏡面上有一切現象生起。通常我們只能見到鏡中的一切現象,因為我們自己也生活在鏡像之內,所以我們必須跳離鏡面,然後才能於現見鏡中現象的同時,見到那面鏡,那面為一切自顯現所依的鏡。
對現代人也可以這樣作比喻——
我們都是生活在一個電視屏幕中的生命,在屏幕上扮演著一套不落幕的戲,演員一代一代更替,布景一時一時變換,所以屏幕中的演員便覺得悲歡離合、生死真實,但假如他們能跳離屏幕,見到屏幕,立刻便會恍然大悟,原來一切真實無非只是屏幕中的真實。
現在所謂“明體進詣”便是這樣了。
行者見到的現象,不再是局限於時空范疇內的現象(因為他已跳離了屏幕),是故他才可以見到屏幕——所謂見到無量五方佛父母相,便即是不局限於時空的現象。一切現象的相狀稱為“明相”,一切現象稱為“明體”,所以超越時空而見明相,便稱為“明體進詣”。
當行者能見到如來藏(或本始基)時,所得的證量很難用語言文字來形容,只能稱之“法性自解脫”。若勉強比喻,你可以想象,一個熒光幕中的幻影,忽然跳離屏幕,這幻影的心識覺受到底如何。
稱為“不可思議”,便即是這種境界。
最後是“窮盡法性現分”。
這只能很簡單地譬喻:如三十日的空中月。
於陰歷中,每月三十日,空中的月無光,然而卻並非無月,只是我們不見。也即是說,法性自顯現的月從來俱在,可是他卻可能在我們的心識中或現或不現。由是我們便失去平等性。我們不會將三十的月跟十五的月看成平等,因為前者不顯現,後者卻圓滿顯現。
這不平等看待事物的態度,是解脫的大障礙。因為可以令我們無法超越時空。
我們既不認識兩度空間的生命,亦不認識四度空間的生命,因此我們便假設一切生命都是三元次的立體,這就譬如我們只認識能讓我們見到光的月。“窮盡法性現分”便譬如我們能超越心識,現證三十日的月宛然俱在,跟十五日的月一樣圓。
必須這樣,我們才能現證“周遍一切界”(周遍一切時空)的生機(現分),並由此生機現證法性自顯現。
所以在這次第所現證的現分,已超越身、根,亦超越器世間。這境界非言語思維所可表達,而且既非住於心性,亦非住於法性,至究竟時,即平等性亦不住,如是名為平等性自解脫。
我們將生起四現分的過程整理一下,即是——
現見法性——住於心性
證量增長——住於法性(心性自解脫)
明體進詣——住平等性(法性自解脫)
窮盡法性——平等性自解脫
這即是由二地菩薩以至成佛的過程。每一階段寧瑪派都有修習的方法,亦有證量的指示,然而具體的修法卻不宜介紹,因為不可能說得周詳,行者必須依上師指導始能修習,其中最重要的是行持;對於證量則更不宜介紹,一介紹出來,讀者心中便執著了種種概念,於修習時,這些概念反而妨礙了證量的生起。一如飲水,自知水味,倘如我們對水味先加以概念,如說水味甘甜,飲水的人便反而不知水味,因為“甘甜”這概念已先入為主。
因此,說“法性中有”我們便只能到此為止,否則便是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