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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曾文教授:佛教和諧思想诠釋及其當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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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和諧思想诠釋及其當代意義

楊曾文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從成立至今已經過2500多年的歷史。在佛教的龐大的教義體系中蘊含著豐富的和諧思想,是今天我們用來建立和諧文化和促進亞洲、世界和諧的寶貴的思想文化資源之一。在世界廣大民眾誠心希望建立和平、和諧的國際秩序的時刻,對佛教中的和諧思想進行挖掘、闡釋和應用,是一項十分有意義的工作。
  筆者以下僅對佛教中的和諧思想及其在當代的現實意義試作诠釋和論證,提出自己的見解,希望得到諸位學者的補充和修正。
  一、佛教教義和倫理規范中蘊含的和諧思想
  佛教發源於公元前6、5世紀的古印度,在向國內外的傳播過程中不斷得到充實和發展。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在教義上同屬一個體系,被後來興起的大乘佛教統稱為小乘。大乘意為大的運載物,謂能運載無量眾生從生死的此岸到達覺悟解脫的彼岸;小乘意為小的乘載物,大乘說它只能運載少量眾生到達涅槃彼岸。現在一般把它們看作是佛教發展的兩大階段、兩大類佛法,而捨棄原來含有的褒貶意義。在佛教向世界各國、各民族傳播過程中又形成很多風格各異的佛教學派或宗派,無論在教義、教制和修行、活動方式等方面都得到很大的豐富和發展,反映佛教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和適應性。
  從佛教經過的漫長歷史和流傳世界廣闊的地域國度來看,佛教所具有的崇尚和平、和諧、慈悲、勸善、饒益眾生等的性格和價值取向是十分明顯的。佛教的這種性格和價值取向體現在它的基本教義和倫理、戒規的理念與規范之中。筆者在這裡僅圍繞這個側面進行考察。
  (一)四谛與十二因緣中的和諧思想
  小乘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四谛、八正道及圍繞生死的因果緣起學說為基本教義。
  四谛是對造成人生苦惱的原因及擺脫人生藏苦惱途徑的總的說明,是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教義中的核心內容,包括苦、集(因)、滅(滅除苦惱,達到解脫)、道(滅苦的途徑)。苦谛是說人生充滿各種痛苦,歸納為八種: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與自己所怨恨的人不得已而相會或結合;不能自由脫離自己所憎惡的環境或遭遇)、所求不得苦、愛別離苦(與自己相愛的人分離;離開自己愛戀的環境或年華、際遇等)、五盛陰苦(五陰指色、受、想、行、識,概指一切身心之苦)。(《中阿含》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等)從人的願望來說,總是希望一生幸福、安樂、長壽、諸事圓滿,然而實際上任何人皆難免來自人生的各種痛苦和煩惱,除生、老、病、死四苦外,大量是由與個人的機遇、環境有關,更多的痛苦和煩惱是源於個人的追求或心理、感情因素。這正是集谛要講的內容。
  集谛是講造成痛苦的根本原因,即貪愛、嗔恚、無明(癡,不明緣起的道理)。在佛經中,一般將這三者稱為造成眾生種種痛苦,導致不能擺脫生死輪回的根本原因,稱之為三毒。其中起關鍵作用的是無明,認為因為不知道緣起––“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及“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 的道理,不了解一切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形成,又在一定條件下消滅,經常變動,變幻無常,所以總是抱有各種貪愛之心,貪圖錢財、田園、名利,貪戀一切自己認為美好的東西。在順利的情況下便高興,甚至得意忘形,任意妄為;遇到逆境便恚怒,造成人際關系緊張;或灰心喪氣,怨天尤人,出言無遜,由此各種痛苦煩惱接踵而來,乃至導致各種糾紛,嚴重者甚至身敗名裂,破家或發生社會紛爭。佛經中有不少這方面的內容,例如《中阿含經》卷三記載,佛陀告訴弟子,如果自己的意志被貪嗔癡三者支配,便“心無厭足,或殺生,或不與取(按:盜竊),或行邪婬,或知已妄言”; 也說過因貪引起嗔恚,由嗔恚便能帶來十分嚴重的問題,《出曜經》卷二十記載:“所以競利多少,亡家破國,種族滅盡,皆由恚。” 在佛教的善惡因果報應學說中,稱眾生的行為為“業”,因為生前造惡業死後便難以再生為人,甚至輪回為畜生或下地獄。因此,佛教勸信眾通過修行斷除貪嗔癡三毒。
  滅谛是說滅除貪嗔癡,便斷除苦惱的根本原因,永遠擺脫痛苦。《阿含經》記載佛陀向弟子描述自己達到的至高解脫境界是:“我生已盡,煩惱已滅,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意為我的現世生命已經結束,一切煩惱徹底斷滅,修行已達圓滿,從此將永遠地擺脫生死輪回。這就是“涅槃”,是小乘佛教所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
  道谛是講滅除痛苦,進入涅槃境界的方法和途徑。有八正道:正見(正確的見解)、正思惟、正語、正業(正確的行為)、正命(正當的職業和生活),正精進(正確的修行)、正念(正確地憶念緣起和四谛道理)、正定(正確地修行禅定)。其中最重要的是正見,特指以緣起和四谛之理為指導的立場和世界觀、價值觀。
  佛教的因果緣起學說主要是闡釋生死流轉的現象的,四谛中的集谛說因,苦谛講果,構成最簡單的因果緣起關系。然而在佛經中很多場合是指十二因緣學說。十二因緣,也稱十二緣生,是以人生為對象的緣生說,是佛教教義的重要理論基礎。何為因緣或緣生?佛教認為,一切事物和現象產生、變化都有一定的條件。這個條件便是因緣。因是內因,是根本原因;緣是外因,是輔助因素。有時因、緣通用,因為緣也是一種原因。由於具備一定因緣便有相關事物生起或消滅,此為緣起。佛經中常見的解釋是:“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佛教以十二因緣來解釋造成人生苦惱的過程和原因,把人生現象分成十二個連續的環節: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認為它們前後之間是互成因果,互為生滅的條件。“無明”即“癡”,是對佛教的教義不了解,被認為是造成眾生流轉生死的根本原因。“行”是指由行為所造成的一種影響作用、形成力(業力)。“識”是指感覺和意識活動,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原始佛教有時把“識”看作是獨立的精神實體,稱之為“識神”,即靈魂。“名色”是指人的肉體和精神。“名”指受、想、行、識四蘊(也稱四陰);“色”指五蘊中的“色”,相當於物質,由兩者構成生命體的形神關系。“六處”是指人的感覺器官和意識機能,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觸”是接觸外界時產生的觸覺和知覺。“受”指感覺。“愛”即貪愛,對物質的或精神的東西的追求、愛戀意向。“取”是執著地求取、占取各種東西及固執錯誤見解等。“有”指眾生和生存的環境。“生”是生命出生。“老死”是生命的衰老與終結。 在原始佛教的後期,在講十二因緣時已經把其中的“識”解釋為“識神”,把“名色”解釋為胎兒,從而把十二因緣解釋為人生秉承前世業因投胎、出生和生長的過程。
  上述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基本教義中對貪欲、嗔恚、無明(癡、無知)所蘊含危害的闡釋,對如何斷除它們的說明,應當說對社會民眾具有普遍的警示意義。雖然對出家、在家信眾要求不一樣,即使對於出家信眾也不能要求皆達到最高的目標——涅槃境界(小乘以成羅漢為最高證果),然而任何僧俗信眾如果照此認真修行,皆有助於克制貪欲,抑制嗔恚怨憤,增加對因果緣起和禍福相依道理的理解,進而培養慈愛、悲愍、無私、愛護眾生、寬厚、忍讓、和諧等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些道理對教外民眾也是有教示意義的。
  (二)五戒和十善中的道德意蘊
  小乘的五戒、十善等基本戒規、倫理規范,雖然在後來的大乘體系中予以新的解釋和充實,然而在包含的主要內容上是一致的。
  五戒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禁止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不妄語(不說謊話)、不飲酒。有的佛經,如《無量壽經》也把五戒稱為五善,而稱與此相反的殺生、偷盜、邪YIN、妄語、飲酒為“五惡”。
  五戒是在家信徒必須遵守的,認為修此五戒,行善積德,死後可以轉生為人。因此,後世佛教所說的“五乘”中,將五戒之教歸之為“人乘”。在出家僧尼所受持的“具足戒”(受此戒為正式為僧)中也包含這五項內容,規定嚴重違犯前四戒(稱四重戒、四波羅夷戒,改其中的“不邪YIN”為“不YIN”),將受到被驅逐出僧團的處罰。
  中國佛教高僧或身為儒者的居士,在解釋五戒時,常常將五戒與儒家名教的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會通,認為二者在基本含義上是一致的。南北朝時影響很大的偽經(中國人假托佛的名義撰寫的經)《提謂波利經》中最早將佛教的五戒比做儒家的五常、五行、五方及五星等。北齊儒者居士顏之推在《顏氏家訓》〈歸心篇〉中明確地說:
  內典初門,設五種禁;外典仁義禮智信,皆與之符。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
  後世類似這種說法很多,在社會上影響很大。將佛教五戒與儒家道德融會在一起進行解釋,不僅使一般儒者、百姓對五戒的內容容易理解,而且也為僧人深入民眾弘法提供方便,可以使深受儒家倫理影響的民眾接受佛法。
  北宋雲門宗契嵩(1007-1072)在《輔教編》中說:
  人乘者,五戒之謂也。一曰不殺,謂當愛生,不可以己辄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二曰不盜,謂不義不取,不止不攘他物也;三曰不邪YIN,謂不亂非其匹偶也;四曰不妄語,謂不以言欺人;五曰不飲酒,謂不以醉亂其修心。
  夫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YIN,禮也;不飲酒,智也;不妄語,信也。是五者,修則成其人,顯其親,不亦孝乎?
  按照契嵩對五戒的解釋,不但說從反面應當不做什麼,同時還說從正面應當做些什麼。例如不殺,不僅不應當殺動物及吃它的肉,而且要愛護一切生命。有的解釋帶有時代色彩,例如不盜,增加“不義不取”,其《夾注輔教編?原教要義第一》解釋:“凡於他人之物,若在義理不當取者,而辄取之,皆為偷盜也。”不飲酒,解釋為不因飲酒擾亂“修心”。
  契嵩為了回應當時儒者鼓吹以興“仁義”、“禮義”來排斥佛教,強調五戒在內容上與儒家的五常相通,修持五戒同樣可以達到儒家提倡的修身、顯親盡孝的目的,進而說明佛、儒二教可以“同於為善”,“同歸於治”。
  十善,是以五戒為基礎擴充來的,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兩舌(不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不惡口(不罵人,不惡口傷人)、不绮語(不花言巧語)、不貪、不嗔、不癡,是以五戒為基礎擴充來的,分屬身(行動)、口(語言)、意(思想)三個方面,實際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前人在解釋中貫徹大乘慈悲濟世和利生思想,將消極的“不”殺生、“不”偷盜等十項稱為“止善”;而將積極做善事,說善語,作善想,例如:放生,布施,對非己之妻恭敬,對人說誠實語,說有利於彼此和睦的話,說和善的話,說樸實有意義的話,修不淨觀體認外在一切皆不淨不可貪求,以慈善忍讓之心待人,相信因果歸依正道增長智慧,皆稱為“行善”。要求信眾以此來提高道德修養,濟世利民。
  可見,五戒、十善最富有道德意蘊,也可以說就是佛教最基本的道德規范。
  (三)大乘菩薩之道——六度、四宏誓願、慈悲
  大乘佛教是在小乘佛教基礎上成立的。以《般若經》為代表的大乘經典講“諸法性空”,說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現象都是空幻無實的,然而“空”不意味著絕對的無,承認其“假相”存在,進而提出“色(按:相當於物質)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及“不生不滅,不常不斷”的“中道”或“不二”的觀察問題的方法。《大涅槃經》講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成佛的內在依據),皆能成佛,與另一部主張一切人皆能成佛的《法華經》一樣,在理論上寓示的是對一切生命存在價值、特別是人在宇宙中崇高地位的尊重。般若空論和涅槃佛性論是構成大乘佛教的重要理論基礎。從所闡揚的具有深奧的哲學思辯理論來分,大乘佛教先後有大乘般若中觀學派、法相唯識學派和瑜伽密教。
  大乘佛教在重視從宏觀上對自然世界、人生的哲學考察和論證的同時,在對現實社會人生方面也提出比較積極的應對理論,此即以“大慈大悲”為最高理念的菩薩之行或菩薩之道,主要體現在六度、菩薩誓願、慈悲喜捨、四攝、六和以及在北傳佛教各國先後成立的佛教宗派的理論和實踐中。
  六度或稱六波羅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其中布施、持戒、忍辱、精進富有深厚的道德意蘊,與慈悲、五戒、十善等在內容上密切相通。布施,包括財施、法施和無畏施,是指從慈悲之心出發濟助人以財物,向眾生宣傳佛法,用寬慰的語言並采取可行的方法為眾生解除苦厄和恐懼之心,使他們產生希望和信心。忍辱既包括生忍,也包括法忍。生忍是指在受到別人恭敬或供養時不產生傲慢和安逸之心,在遭遇別人誤解而受到“嗔罵打害”之辱時不生怨恨嗔恚之心。法忍是體認諸法性空,心不為一切內外事物所動,不畏寒熱饑渴,不生嗔恚、憂愁、疑、YIN欲、憍慢之心。(參考《大智度論》卷六及隋智顗《法界次第初門》)
  菩薩誓願,即四弘誓願,表達大乘信奉者應當為之進取的宏大誓願,包括:“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邊誓願斷,法門無邊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敦煌新本六祖壇經》) ;或“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法華經?藥草喻品》) 。表明大乘菩薩不僅要終生學習無量佛法,終生修行以斷除煩惱,永遠朝著覺悟解脫的最高目標前進,而且要將普度眾生作為畢生的要務,
  慈悲喜捨和大慈大悲。慈悲喜捨既是禅法,也是利益群生應有的四種心境,源於小乘的禅法四無量心,大乘以菩薩之道加以解釋,要求給眾生以安樂(慈),為眾生解除苦難(悲),樂善好施(喜施財寶、喜),平等地對待一切眾生(捨),貫穿著平等博愛的精神,可以用來克制貪欲、嗔恚、惱害、嫉妒、歧視等心理。晉譯《華嚴經》卷六十說:“菩薩但為教化救護眾生,從大慈悲來,滅眾生苦故。” 何為大慈大悲?《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 菩薩以大慈大悲為崇高理念,強調在現實社會為眾生解除苦難,給予安樂,體現了大乘佛教以普度眾生為宗旨的精神。菩薩之所以是菩薩,不中道涅槃,就是為了實踐大慈大悲的精神,普救一切眾生。大乘佛教所說的普度眾生不僅是向眾生弘傳佛法,引導眾生達到解脫,也要求從物質生活方面救濟眾生,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大薩遮尼乾子經》卷八、《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仁王般若經》卷下及《法界次第初門》等)
  (四)貫徹慈悲、和諧精神的四攝和六和敬
  四攝,也稱四攝事、四事攝法,源自小乘,是菩薩用以引導、教化和救濟眾生的方式方法。包括: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上面已解釋;愛語,是以巧妙方式和人們喜見樂聞的語言對人說法、開示或勸導,對做錯事者者予以教誨,使之悔改;利行,是做“利他”之行,給人幫助、信心和歡樂;同事,做到與信徒和民眾同甘共苦。在這四攝當中貫徹著菩薩之道的大慈大悲的精神,特別是最後的同事(或同行、同利)最富有“菩薩行”的特色。(《菩薩地持經》卷三、《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九)
  六和敬,簡稱六和,源自小乘,是佛教教團內部應遵循的組織原則,是一起修行者彼此之間應當努力做到的行為規范。智顗《法界次第初門》中說:“外同他善,稱為和;內自謙卑,稱為敬。”蘊含著平等、寬厚、和諧、謙讓和互相尊重、恭敬、愛護的精神。北宋睦庵善卿所編禅宗辭書《祖庭事苑》卷五對“六和”作了如下介紹:身和共住(在生活上互相關懷照顧),口和無诤(在語言上彼此勸善止過),意和同事(在思想上互相尊重和敬),戒和同修(遵守共同的戒律一起修行)、見和同解(見解一致共同悟道),利和同均(平等地分配受用共同財物)。六和敬既是教團內部應遵循的原則,也可作為大乘修行者與信徒、民眾相處當中應當努力做到的原則。
  可見,從佛教的整體上說,無論是小乘還是大乘,在它們的基本教義和倫理、戒規與規范中皆蘊含著豐富的有助於促成人們身與心和諧、人與人之間和諧、人與社會和諧的思想。
  二、佛教和諧思想的現代诠釋及其現實意義
  在進入21世紀的現在,對佛教教義和倫理、戒規與規范中所蘊含和諧思想應結合時代和社會環境進行既忠於原意又富有創新意義的诠釋和弘揚,以發揮它們在構建和諧社會,促進世界和諧中的積極作用
  筆者在這裡嘗試進行以下的诠釋和發揮。
  (一)從佛教“四谛”中汲取克制貪、嗔之心
  在經濟、科技高度發展和人們物質生活日益富裕的情況下,可以從佛教四谛教義對貪、嗔危害的說教中得到警示,引導人們注意克制貪愛之心,節制各種非分的欲望,做到廉潔奉公,生活節儉,避免奢華浪費,為社會民眾多作奉獻。應當經常調節身心,在順利的場合能做到不趾高氣揚,忘乎所以;在遭遇逆境時能努力抑制嗔恚情緒,做到心平氣和,既不悲觀失望,也不怨天尤人,防止感情用事,以寬容、忍讓、諒解等來處理自己與周邊人們的關系。在負責自然資源開發工作的場合,應當注意防止對自然界各種資源的過度索取和開發,著眼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致力於保護和再生自然資源。
  從當前世界的總的形勢來看,在推動經濟、科技和社會繁榮發展的過程中,應當經常提醒人們克制貪取的欲望,抑制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嗔恚和仇恨心理。這樣無論在道德修養方面,還是在政治決策領域都是十分必要的。
  2006年4月13日至16日中國佛教協會和中華宗教文化交流協會共同舉辦了首屆世界佛教論壇,以“和諧世界,從心開始”的響亮主題向全世界佛教徒和人民的心靈呼吁:人人從淨化自己的心靈開始,努力營造和諧的家園、和諧的社區,進而營造和諧的城鄉、和諧的省市、和諧的國家,直至營造和諧的亞洲、和諧的世界。可以認為,在淨化自己心靈的過程中應當將克制貪、嗔之心置於首位。
  (二)佛教以無明為十二緣起首要環節的啟示
  佛教在解釋生死煩惱的十二緣起中,將無明(癡)作為首要環節,認為人們不懂得世間一切事物皆由一定的因緣而生滅的道理,受貪、嗔之心牽引而發生各種惡的行為和煩惱,導致流轉於生死苦惱之中,不得解脫。這種教理在今天也有現實意義,不僅可以向僧俗信眾講,結合相關教義進行闡釋和發揮,而且對於教外民眾也有啟迪作用。
  因為這種說教含有對人自我的認識、心理修養的重視。從一般意義上說,如果不明事理,或是心理素質和道德修養低劣,在從事任何工作和處理任何事務中,皆會產生不好的後果或影響,僅從精神層面來講,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的苦惱。反過來說,如果通曉事理,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道德修養,便能克制貪欲和嗔恚的感情,把事情辦好,產生好的影響,自己便會身心愉快。無明與智慧是相對的,隨著佛教的發展,對無明與智慧的解釋也不斷填充新的內容,用以對治無明的道理也在發展,例如大乘的般若空論、中道或不二法門等,是尊奉這些理論的學僧學派用以對治執著有見、邊見、斷見等無明的,皆可從中看到佛教是特別重視智慧和心性修養的。從邏輯上說,要斷除貪、嗔,首先要對治無明,通過聞、思、修增長智慧。正是從這一點上,可以說佛教將無明作為一切苦惱之源的說法具有普遍的意義。
  (三)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在社會教化和道德建設中的意義
  佛教的善惡因果報應的思想,長期以來最容易為普通信眾接受,具有明顯的勸善止惡,增強道德意識,維護社會安定的作用。佛教所說的報應是指相應於自己的善惡行為所帶來的善惡果報,所謂“善有善報,惡的惡報”,有今世報(現報)、來世報(生報)、後世報(後報)等的說法。佛教稱行為為業,善惡行為的報應即善惡業報。業,分為身業、語業(口業)和意業(心業),概稱三業。當年佛陀為了保障僧俗信眾能夠如法生活和修行,使他們能夠勝任社會教化的責任,並且為了維護教團內部的團結和諧,處理好僧眾和社會民眾的關系,提出帶有道德理念和規范、條規性質的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來制約他們的身、語、意三業。
  1、對身業的制約和規范,如八正道中的正業(正確的行為)、正命(正當的職業和生活)、正精進(正確的修行)、正定(正確地修行禅定);五戒和十善中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不飲酒,以及大乘菩薩戒中的不敬師友戒(《梵網經》)等,是向廣大信眾提出的約束自己行為的基本要求。
  雖然這些條目對於僧俗信眾來說它們蘊含著佛教信仰所要求的特殊內容,然而從一般意義上來說,對社會普通民眾也要求他們遵循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從事正當的職業,做到行為正當,不僅不能違犯法律,而且也不能違背道德。從這方面來說,佛教的八正道、五戒、十善等確實與社會公德是相通的。中國古代不少佛教高僧甚至儒者將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名教會通,以五戒比附仁義禮智信五常,將儒家的孝悌忠信等倫理納入佛教的“善”的范疇,將不忠不孝等違背儒家名教的行為納入“惡”的范疇,等等。
  2、對語業的制約和規范,如八正道中的正語;五戒中的不妄語(不說謊話);十善中不兩舌(不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不惡口(不漫罵,不惡口傷人)、不绮語(不花言巧語),以及菩薩戒中的“自贊毀他戒、悭惜加毀戒、謗毀戒” (《梵網經》)等。
  世間道德本來貫徹於人的言語和行動之中。上列這些條目中雖有的是以戒規的形式出現,然而總的來看,應當說是屬於佛教倫理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意思是要求佛教信眾不論在教團內部還是與社會各界人們的交往中,都要舉止文明、語言文明,不講違背道理的話,不胡言亂語,不說謊話空話,不信謠傳謠,不在人群中撥弄是非挑撥離間,不以粗俗語言罵人,不惡口傷人,不贊美自己而貶毀別人,不要在別人求助時吝啬不幫助反而加以毀辱,不在背後誹謗人等等。這些條目與中國傳統道德中的正直、誠實、謙恭、寬厚等是一致的。
  在當代的法制社會,憲法和各種法律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有發表自己主張的自由,然而公民個人也必須遵守社會公德,說話要負責任,要有根據,發表意見應以不觸犯國家法制,危害國家根本利益和安全為前提,並且要尊重別人的人格、不能傷害別人的權益。在自己的家庭和在各個工作單位以及在各種公共場合,不能罵人、誹謗人,也不能挑撥離間等,否則必然在不同范圍損害團結,影響安定,造成不和諧的局面。
  在今天,佛教如果以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等帶有道德理念和規范意義的思想來傳法,不僅對僧俗信眾有道德教化的意義,也可通過自己的宣傳、以寺院為單位的僧團的正面展示,推動社會公民的道德建設和文明禮儀的改進,促進營建和諧社會。
  3、對心業(意業)的制約和規范,如八正道中的正見(正確的見解)、正念(正確地憶念緣起和四谛道理);十善中的不貪、不嗔、不癡等。對於佛教自身來說,所謂“正見”、“正念”有特定的含義,然而如果從一般的角度來運用這些詞語,可以解釋為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正確的思想、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起著支配和制約作用。所謂“正”,也就是佛教講的自心清淨,是通過克制乃至斷除貪、嗔、癡三種根本煩惱而達到的自心淨化的精神境界。
  雖然對一般人來說完全做到很難,然而作為佛教修行或一般人的道德修養的最高目標卻是應當提倡的。《維摩結經?佛國品》說:“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強調淨化自心的重要性。中國禅宗北宗文獻《觀心論》提出心是萬物的本原,也是人的一切行為的根本,說“一切善惡,皆由於心”,“心是眾聖之源,心為萬惡之主……,心為出世之門戶,心是解脫之關津。”認為人的善惡行為是由自己的心決定的,最後能否達到解脫也由自己的心決定。因此修行者應當通過退治、斷除貪、嗔、癡“三毒”的修行,斷惡修善,促成心識的轉變而達到解脫。
  (四)以大乘菩薩的慈悲濟世的精神關懷人生,利益人群,造福社會
  慈悲或大慈大悲是大乘佛教和菩薩之道的至高道德理念。大慈大悲的理念既與中國傳統道德的仁愛、惠民等有一致之處,與現在世界人民普遍提倡的人道主義也有一致之處。佛教教團和僧俗尊奉這種精神致力於利益人群,造福社會的事業,興辦文教和社會慈濟事業,例如赈災、濟貧、助殘、助學和興辦醫院、養老院、孤兒院等,努力為促進社會安定和和諧、文教的發展和改進道德風尚等做出貢獻,受到各界民眾的贊揚。
  至於包括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在內的四攝,既是大乘佛教修行和傳法的四個重要環節,也是踐行大乘菩薩之道的過程,除其原有的特殊意義外,可以根據場合作出為一般民眾容易接受的解釋。例如其中的同事,就蘊含著深入民眾之中,與民眾同甘共苦的意思,在碰到困難、災害的時候更應當如此。
  佛教教團內部以六合為組織原則和道德規范條目——身和共住、口和無诤、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用以處理個人與教團、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維護教團正常的秩序和和諧協作的局面。如果佛教寺院、僧團能夠嚴格地遵守戒律、清規,並且做到六和敬法,不僅可以使僧眾在修行、學習上都得到保障,生活秩序得以安定,而且對教內外也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例如中國東晉名士習鑿齒看到道安(312-385)率領下的僧眾修行嚴整,進止有序,曾給予很高評價:“師徒數百,齋講不倦,無變化之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無重威大勢可以整群小之參差,而師徒肅肅,自相尊敬,洋洋濟濟,乃是吾由來所未見……”(《高僧傳》卷五〈道安傳〉) 宋代理學家程颢(1032-1085)一日訪問鐘山定林寺,看見僧眾遵照齋堂禮儀過堂,不由得贊歎說:“三代禮樂盡在是矣!” 習鑿齒、程顥都是著名儒者,得到他們的稱贊並非容易,影響所及可使人對佛教、僧眾產生好感和敬意。
  在當代,如果寺院、僧團努力加強自身的道風建設和組織建設,堅持持戒修行,做到六和敬,自然對社會的道德建設,對淨化社會、淨化人心都將起到示范和推動作用。
  三、佛教在當代的神聖職責
  在當今的世界,雖然在一些國家或地區經常受到局部戰爭、沖突和各種恐怖主義的威脅,然而從總的形勢來看,和平、發展與合作仍是時代的主要潮流。各國佛教團體和廣大信眾有責任與一切堅持正義和愛好和平的各界人士、民眾一道,為維護國際環境的穩定和和平,為營建亞洲和世界和諧的秩序而努力奉獻。
  2006年4月中國以“和諧世界,從心開始”為主題成功地舉行了首屆世界佛教論壇,在國際宗教界乃至政界文化界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出席會議的各國佛教界領袖和學者,在發表的論文或講話中對當今世界面臨的種種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提出佛教徒應當通過弘揚佛教教義理論,引導民眾淨化心靈,加強道德修養,從個人到家庭,從社區到社會,從一國到世界,建立彼此理解、寬容和友好合作的關系,營造和諧的家庭、和諧的社區、和諧的社會,進而構建和諧的亞洲和世界。
  筆者認為,中國和各國佛教團體、廣大信眾在當代可以為利益人群、造福社會和促進本國的社會和諧,進而促進亞洲和世界的和平和諧的環境,采取多種方式以取得成效,做出貢獻。例如:
  (一)以佛教緣起理論和“少欲知足”的思想,引導信徒和社會普通民眾在充盈的財富和豐富的消費品面前克制貪欲,淡泊名利,一心為民眾和社會努力奉獻。這樣既能有益於個人保持心平氣和的狀態,減少煩惱,使身心愉快,也能在關愛和利益群生過程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受到周圍人們的尊敬。由一個人可影響全家,由一家可影響鄰裡……,影響所及,必將推進和諧社會的共建,進而有利於營造世界和諧的環境。
  (二)以佛教的教人止惡行善的思想進行教化,使信眾乃至一般民眾從身、語,意三方面提高道德修養,以慈悲、戒貪、廉潔、寬容、誠實、忍讓、和藹等道德規范要求自己,並且致力積德行善,以關懷人幫助人為樂,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參與興辦慈濟事業和社會福利機構,積極參加國內外的扶危濟困,赈災救難的活動。
  (三)以佛教的“不殺”和慈悲的思想,教導民眾愛護人乃至一切生靈,在人與人之間建立和睦協調的關系,為促進人與人、民族與民族、宗教與宗教、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諧共處,和解和合作,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並且積極參加保護動物,保持生態平衡的活動。
  (四)一些國家或地區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例如地震、海嘯、雨雪乾旱、疫病等災害時,必然對民眾的生活帶來困難,甚至發生饑馑,也會影響社會穩定。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佛教徒應當發揚大慈大悲的精神,實踐“拔苦與樂”的菩薩之道,積極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通過有組織的募捐或其他方式,向受害民眾提供各種力所能及的援助。
  (五)中國和其他國家佛教團體、信眾應當遵循佛教的寬容、和平、和諧、平等、協作、忍讓等精神,不僅要尊重其他兄弟宗教,構建各種不同宗教之間平等對話、友好協商的氛圍和關系,而且應聯合其他宗教建立國際合作,為制止不同民族或宗教間的仇殺,建立各民族之間、各宗教之間和各國之間的和諧相處和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國際秩序,互相支援,彼此協作。
  (六)各國佛教徒可以聯合舉辦國際性會議,或派人出席相關國際會議,對關於維護世界和平,制止各種危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戰爭、恐怖主義及其他熱點問題進行探討,向有關方面提出建議、呼吁,動員廣大民眾共同參與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世界和諧的行動。
  (七)佛教自古是聯結東亞各國友好往來的“黃金紐帶”。在當代,中國佛教徒和各國佛教徒應當進一步開展彼此之間的友好交往和佛教文化交流活動,為增進相互間的理解和友誼,為維護亞洲和世界和平、發展和繁榮作出積極貢獻。
  佛教在適應時代和社會民眾的過程中正在不斷煥發新的活力,在通過弘法利生的實踐促進社會安定和諧、促進亞洲和世界的和諧和發展的過程中,必將不斷擴大自身的影響,取得新的進步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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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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