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中的規矩
佛教傳到唐朝時,馬祖、百丈創叢林、立清規,一直到現在。在兩位祖師未創叢林、清規之前,那些出家人都是找個山洞或結個茅蓬自己清修。很少有大眾集中到一塊修。自從漢明帝時佛教傳入中國,到唐朝時開悟證果的特別多。但對佛教推動的特別慢。自從有了叢林後,把佛教傳布開了,固然是推動了佛教的發展,但佛教的衰弱也從此開始。我想兩位祖師創立叢林是看到了這一點的,那為什麼還要創建呢?因為利大於弊。有了叢林,就有了矛盾。大家都是學佛的,但畢竟不是佛。內部的境界、素質都不一樣。即使當時在佛身邊的人,還有菩薩和羅漢的區別。
台灣的佛教都是各自為政、各占山頭、互不來往。中國大陸避免了這一點。因為政治上統一管理。西方國家的宗教乃至佛教,也都是這樣,彼此之間,互相並不往來。
當時立的規矩,隨著時代的需要在不斷地改進、變動。因為時代在變,你不去適應社會,自然會被社會淘汰。出家人的戒律好幾百條,都是隨著這幾百條變來變去。但都離不開五條根本戒律。叢林共住規約有十條根本規約,雖然各叢林規約有所不同,但也都離不開這十條。清規戒律並不是用來約束我們的,而是為了幫助我們改變習氣毛病、改變命運、成就我們的。因為一個俗人很難管住自己。有幾個人能達到孔子講的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呢?聖人已經超越了,已達到無持、無犯的境界。而作為一個沒有超越三界的人來說,是一定會被因果束縛。這時只有用戒律來規范我們的行為。一個修行人一定要相信因果,否則一切免談。越往上修,越要深信因果。只有深信因果,他內在的“質”才會突飛猛進地發生改變。一個人的智慧為什麼不出現?就是因為悲心生不起來。
修行人,一定要學會約束自己。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怎麼做都沒有錯,當兩個人相處時,對方就是一面鏡子。你會用,會回光返照,看到別人的毛病,就會發現自己類似的缺點。所以祖師們比較注意共同熏修。從叢林裡出來的人素質不一樣,比較懂規矩。從小廟裡出來的即使是內在境界很高,由於沒有長期的熏修,許多毛病習氣很難改掉。如果一個人在團體中能夠適應,能和周圍的人很好相處,說明他內在的境界有一定的層次,習氣也比較輕微。他才能在叢林裡呆得住。為什麼有的人一輩子喜歡一個人獨處?喜歡獨來獨往?喜歡清淨,固然是一個因素,但主要是因為他無法接受別人的種種習慣,或者說“習氣毛病”,不能包容別人。
實際上在一個團體裡沒有規矩確實不行。五花八門,你一個樣子,我一個樣子,沒法管理。團體裡出來的,代表團體的形象。天下叢林那麼多,為什麼都有各自的規矩?如果你不能適應某個團體,你在這個團體就住不下來。如果能適應這個團體,說明你內在的境界和這個團體是一樣的。人們常常說和這裡有緣,和那裡無緣,“緣”是什麼呢?就是彼此適應。這個道場定的規距和自己相適應,就是有緣。如果這個道場定的規矩約束你,你感到難受,就覺得沒緣。一個道場有了規矩就不需要人來管而是用制度來制約。
一個人要學著去適應規矩,當你適應後,會發現規矩什麼都不是,對你來說就好像不存在。比如說“吃素”,開始不讓你吃肉,你會感到很難受;當過了幾個月或者半年以後,習慣了吃素,你對“吃素”並不感覺到受約束。你超越了這個戒律,它對你來說就等於沒有了戒律。沒有超越,這個戒律像一塊大石頭一樣,壓得你難受。到任何一個團體都要適應這裡的大眾,遵守這裡的規矩。適應了住著就舒服,不會感到難受。為什麼有的人走到任何一個地方都能適應?如果一個人內在的主觀意識不是太強,到任何團體,都能很快與這個團體銜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