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法(八種)
論: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心法」:即是八識,也稱為心王,或八識心王。其義有三:一、這八個識合起來稱為心王,二、這八個識各個都是心王,三、單指第八識為心王。之所以稱這八識為「心王」,其涵義為:
一、統領義,如世間之國王,統領其國土;心王亦如是,統領一切心心所法。
二、主宰義,這八識心王,在一切法中,最尊最上,主宰一切,而得自在,為一切法之所依:一切有為、無為法,皆從心王發起:心發起後,一切法即隨之而起,如臣隨王、如僕隨主,故經雲:即指此而舌,故稱此八識心為王。
「心生故一切法生:心滅故一切法滅。」此八識之前六識為「隨根立名」,意即:前六識皆從所依之根而立其名,如「眼識」之立名,表示此識為依於「眼根」而有,故稱為「眼識」,此為六離合釋中之依主釋。
「眼識」:此識系依於眼根,而了別色塵,故名為眼識。 「識」者,了別之義,西洋哲學稱為「認知」,一般俗學稱為「識別」。
「耳識」:此識系依於耳根,而了別聲塵,故名為耳識。
「鼻識」:此識系依於鼻根,而了別香塵,故名為鼻識。
「舌識」:此識系依於舌根,而了別味塵,故名為舌識。
「身識」:此識系依於身根,而了別觸塵,故名為身識。所謂「身根」,即現代所說的身體上的皮膚,或皮膚上以及身內的觸覺神經,而身識即是這些觸覺神經在與外物接觸時,所得到的觸覺之認知,即稱此認知為「身識」。這身識所了別的境界很多,例如痛、癢、冷、熱、軟、硬、干、濕、粗、細、滑、澀等,這些是屬於對來自身根外表(外身)的觸覺之認知(了別);但亦有屬於對內身之觸的了別,如饑、渴等。而這些身根所了別之境(觸塵),又可總分為違與順兩種:若順於心的,即是「順塵」:若逆於心的,即稱「逆觸」。又從順逆二觸,生出苦樂二種覺受:順於心者即得「樂受」,逆於心的即生「苦受」,例如YIN欲之樂受,即是身識攫取並了別身根磨擦所得之一種覺受。故知身識在凡夫生死流轉中所扮演的角色,極其重要,因為凡夫的生死根本——貪求YIN欲之樂——是從身根與觸塵和合的身識中來。
「意識」:此識系依於「意根」,而了別法塵,故名為「意識」。但意識所依的意根,不同於前五根(眼、耳、鼻、舌、身);因為前五根是有實質、物質的色體:但所謂「意根」,並非色體,而是第七識(末那識) 。意識依於末那識,以末那識為其生起之根,而「末那」又名為「意」,故第六識即以其所依之意根為名,稱為「意識」。(又,也因為末那又名「意」,所以也常稱末那識為「末那意」。)第六意識不但其「所依之根」不是實質的色體,而且其「所緣之境」 ,也不是實質的色境,所以也和前五識所緣的五塵(色、聲、香、味、觸)之有實體不同。因第六識所緣的,是「前五識落謝的影子」,故非實物。當前五識了別五根所攝的五境時,是第一念了別;然而這第一念了別,只是了別五境的當體,因此雖有「了別」,但並無「分別」 。前五識了別之後,第六意識再於第二念,緣前五識落謝的影子,而起分別。因此,前五識的了別原屬「現量境界」 ,而第六意識於第二念的分別,卻馬上轉這現量成為「依他」及「遍計」的妄想。例如,前面有一個人,我們現見其人,於第一念間,眼根攝取其人形像、而生眼識(根、境、識三和合),於是了別「這是一個人」、並能了別系男人、或女人,然而並無進一步的了別。但於第二念,意識便依據眼識所落謝的這「人」的影像(亦即,眼識所「輸入的資料」),而加以更進一步分析、分別,例如此人(或男人)是胖還是瘦、是高還是矮、是丑或是美、是東方人或西洋人等等,乃至於第三念,更再依第二念中分別所得的數據,又緣第七識(通過第七識的我執我見).而作種種「價值判斷」,並且依之而生出愛憎、取捨之情等。因此,我們的一切妄想分別,幾乎都是由第六意識所造。然而,第六意識雖然能造作種種妄想分別,為生死本,但相反的,在修行時,也仍要依意識能「遍緣一切」的功能,而作種種正思惟與觀想,因而漸漸熏習、熏修,轉染為淨。因此,意識「為染淨依」:染法固然是依第六意識而起,淨法也須依意識而修。
「末那識」:梵語末那,漢語之義為「意」,又譯為「染污意」,因為末那識常與貪、瞋、見、慢「四惑」俱,所以稱它為「染污」 。又,「意」之義為:「恆審思量」,以第七識從無始來恆常相續地審察、思量、妄執第八識之見分為我,故又稱末那識是「我執中心」 。
「阿賴耶識」中文之義為「藏識」,此有二義:一、以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種子,故稱為「藏識」。二、阿賴耶具有三種「藏」之義,,1、能藏、2、所藏、3、執藏。
1、「能藏」是指阿賴耶「持種」的功能,以其能含藏善惡種子,歷劫不壞,故名能藏。
2、「所藏」是指阿賴耶「受熏」的性能,以阿賴耶能受七轉識反熏,而成就、含藏根身、器界之種子,得異熟果,故稱為「所藏」。
3、「執藏」是指「我愛執藏」,因為第七識念念執第八識為自內我,故稱阿賴耶為「我愛執藏」。所謂「藏識」者,「識」是體,「藏」是其業用,故「藏識」這個名詞是持業釋。
以上八種識,名雖各異,其體乃同,總名為「心王」,其次的五十一心所,都是心王所使,為心王之作用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