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中道義的邏輯特質
胡曉光
《法音》1996年第7期(總第143期)第28頁
中道義是佛法的根本義,佛法於一切法都作中道觀。所謂中道者,就是不落兩邊,但行於中,是為中道。中道義在邏輯上是一種辯證法,但它與世間哲學辯證法還有本質區別。世間哲學的辯證法尚屬一種思辯,並且它沒有脫離本體發生論,它們把辯證法理解成為客觀存在者的理念。佛法的中道義,是能觀者的正智與真如的冥契,是一個現量境界,它是直接的證驗。中道義即諸法實相義,然而一切法都是唯識變現,並無離識之外在客觀之法。因而在佛法中沒有本體發生論,正智與真如都不離識,中道義就是唯識義。佛法立中道義目的在於建立認識論的真理觀。佛法的極談是唯識理,而唯識理在講中道義時,是采用三自相。所謂三自相者,一遍計所執自相,二依它起自相,三圓成實自相。三自相是三能相,即主體識的三種認知能力。三自相是唯識學的中道實相理論,通過對三自相的認識,我們就能夠轉識成智,破妄顯真。唯識學是內在超越論,內在超越才是真正的超越,主體人要體真證道,其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內在超越。內在超越方法就是唯識瑜伽觀心法,它揚棄了外在超越,把體道限定在自我心性上,即對在己之道(識性)進行澄明。因為無所不在的道,與在己之道是同體的。唯識學的內在超越就是合內道與外道為一道(涅槃),真正的超越方法,只有向內求得。因為向外求得超越,存在兩大困難,一是思維方法的困難,二是客觀外界無限性的困難。由於向外探求一切事物都是林林總總的差別,時空漫無涯際,無永恆之性理可尋;再者向外探求勢必決定了主體與客體的二元分開,由於二元定勢的確立,就必然形成了我法二執思維,於一切法上執有自性,這就是遍計所執自性。所謂遍計所執自性者,就是我人的知性思維,落於四句定式。唯識學就是從內在超越維度,破斥遍計所執自性。認為遍計所執自性是情有理無。所謂情有理無者,就是妄情所執之有,其體本空,理無此事。佛法常雲“超情離見”,就是要對治遍計所執自性的情見。依它起自性就是講識上緣起之法相,都是依緣起而有,是緣起自性,不是實體自性,這是內在的辯證理性思維,於一切法無取無執。圓成實自性,是自我識的真實性,它是自我澄明自我的現量直覺思維,佛學稱它是真谛,它與俗谛的依它起自性不一不異。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佛學把理性與直覺是有機地統一起來的。圓成實自性就是一個心性本然,也就是在己之道。對於現實的主體人而言,對自我之心性,應是現實的認識,所以求真道,必須面向自我之性。因為心即性,心即理,對心性理的徹悟就是盡心盡性,則知天理(涅槃)也。而對遍計二執(我執與法執)則用緣起中道來破除,在執上有常斷二執,離常離斷是中道義。唯識中道就是唯遮境有(遍計之有),識簡心空(遍計之無),不有不空,這就是唯識中道。
從現代哲學維度看,佛教的中道義是一種內在的徹底的辯證法,它超越了外在性思維方式,把求真證體之事納入識之內在中,以識性為現實體證對象,能與所是一體的,即自我澄明自我,這是真正的超越。西方哲學迷戀於外在超越,因而它們大多用二元思維方法,結果於殊相科學上進展很大,但是究極仍無本體可見,這是它們的取向與方法的錯誤造成的。中國儒家與道家的心性論雖然也是內在超越論,但常斷二執尚未斷盡,於實踐技術上尚無有效之方式。唯佛家的內在超越論是有效的超越論,佛家內在超越論是以中道邏輯為始基,以理性與直覺不二為正智,以唯識內觀為正要。它的邏輯特質,就是圓融無礙。只有圓融無礙,才是徹底的辯證法,才是真正的中道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