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往與無住
智銘
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須菩提向佛陀提出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他問:“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讀這句經語如果不以較深的思惟去理解的話,會覺得這三句話不無矛盾。蓋所謂“善男子、善女人”者,即是具有了“善根”之人,如果又發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那末。他們的“善根”更是“大善根”了。有“大善根”的人而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已無所住,已伏降其心了,為什麼還要問:“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呢?這豈不是矛盾了嗎?
、因為:“阿耨多羅”譯為“無上”;“三藐”譯為“正等”;二二菩提”譯為“正覺”,合起來就成了“無上正等正覺”。發了這麼大心的人,還有什麼可住?還有什麼心沒降伏的呢?
但是:菩提心可分為二種,即初發菩提心和證得菩提心。雖然證得菩提心是初發菩提心的延續,應是一心,但“初發”與“證得”的中間,卻有一段很長的心路歷程的實踐工夫——行。因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善男子、善女人,並不就等於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了。所以須菩提才提出了這個嚴肅的問題。
世尊聽了須菩提的請問以後,回答他說: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依世尊這句答話的語意看來,他以下的解說,應是用正面的說詞來解答問題,可是不然,世尊卻是以反面的說詞,先將須菩提的思想引入問題的核心,然後才正面答覆他。世尊如何引導須菩提呢?
第二、滅度眾生,應無住滅度眾生的功德相:
世尊舉例說: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在說明這一段經文的真義之先,應將佛所說的“所有”、“一切”、“眾生”的意義以加了解。所謂“眾生”,應是揩由四大、五蘊因緣和合而成有生命、有感覺、能識知的動物而言。可是,世尊將無色界及若非有想非無想的禅定眾生也包括在內,這意義就更深遠了。
本來,“眾生”一詞,已是不肯定的多數,為什麼在“眾生”之上,還要加上“所有”、“一切”的形容詞呢?這;是因為一般人所能感知者,只不過是有生命、有感覺、能識知、有形相的眾生而已,至於無色的、非有想非無想的眾生,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感知到的,所以佛世尊才在“眾生”之上,加了“所有”、“一切”的形容詞,以加重其語氣。同時,也表示世尊滅度眾生的慈悲心切,深恐有一眾生遺漏而未入無余涅槃,這可以看出世尊願心的宏大,用來開導須菩提。
世尊說了“所有”、“一切”、“眾生”之後,仍心有未盡,再將眾生分類為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等九類。現在先說明這九類眾生的形象:
廣、卵生眾生:卵生眾生又可分狹義、廣義來解說:
狹義說:凡由卵殼而出生的眾生,即叫卵生,如大乘義章說:“如諸鳥等,依於卵殼而受形者,名為卵生。
廣義說:動物中除了單細胞類是由本體分裂而外,其他的眾生,大多由卵而生,即使人類也不例外,只是卵的形狀不同,大小有異而已。
世尊在此處所指的“卵生”,顯然是依狹義說。
二、胎生眾生:胎生眾生也分二種:
一是娑婆世界胎生眾生,這種胎生眾生,是依世尊十二因緣所生者,如長阿合大本經卷一說:“生死何從何緣而有了(世尊)即以智慧觀察所由。從生有老死,生是老死緣,生從有起……”這十一一因緣法,是觀察了“人”之生命過程而發現的,這正可以作為“胎生”的說明,在“物擬人化”的佛教平等觀內,由人而推及其他胎生動物,如象、馬、牛、羊、驢、……猴、猿等,莫不如此,系由十二因緣而“胎生”的。
二是西方極樂世界胎生眾生,如無量壽經說:“其胎生者,所處宮殿,或百由旬、或五百由旬,各於其中,受諸快樂,如忉利天上,……壽五百歲,常不見佛,不聞經法,不見菩薩、聲聞、聖象。是故,於彼國土,謂之胎生。”這種往生的眾生,處於蓮華苞內,或處於邊地,因一時不能見到佛、菩薩、聲聞、聖家,恰似娑婆世界眾生處於胞胎之內的情形一樣,所以叫胎生。
世尊在此處所指的胎生眾生,當然是專指娑婆世界的胎生家生而言,末包括極樂世界的胎生眾生,因為,極樂世界的胎生家生,是由無量壽佛救度教化的。無需世尊去滅度了。
一二、濕生眾生:所謂“濕生”眾生,是依濕氣而生者。依中國理學宗師周濂溪的太極圖說,他認為: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生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合,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這一段說詞,與佛法因緣說頗同。依現代科學家的分析,任何生物均有濕性,故雲:空氣、水是生物不可缺的要素。所以濕生的眾生很多,即使人類亦屬濕生。
世尊在此處所稱的“濕生”,似乎是專指低等動物而言,如蚊、蠅、水蟲等,必須賴水才能出生,甚至完全賴水維生,故叫此等動物為濕生。
四、化生眾生:化生的眾生可分為三種:
(一)諸天有情類化生:如俱捨論說:
“有情類生無所托,是名化生,如那落迦天中有等,具根無缺,無而歐有,故名化生。”
這幾句話中的“欺”字,經查無此字,可能是“欽”字的誤體字,這“欽”字讀如“忽”,意思是“忽然”、“迅速”,是原無而忽有。由大乘義章解釋“化生”說:
“言化生者,如諸天等,無所依托,無而忽起,名為化生。”
由此,可見“砍”字是“欽”字的誤體字,是“無而忽有”的意思。所以諸天是無所依托,無而忽有的化生類眾生。這種家生一般人是無法用感官認知的,唯有佛陀能知。若世尊不說,就不能知其存在。
(二)佛、菩薩化生:佛、菩薩為濟度眾生,以神力變化作種種身,即所謂化身,化身亦即化生。如觀世音菩薩偈贊歎說:“觀音菩薩妙難酬,清淨莊嚴累劫修,三十二應遍塵剎,百千萬劫化閻浮。……”這就是觀世音菩薩化生的最好說明。
(三),極樂世界的化生:往生極樂世界的眾生,有二種生法:一即胎生,已如前述,其二就是化生,無量壽經說:
“若有眾生,明信佛智,乃至聖智,作諸功德,信心同向,此諸眾生,於七實華中,自然化生,跏跌而坐,須臾之頃,身相光明,智慧功德,如諸菩薩,具足成就。”極樂世界這類眾生,都是化生的。
世尊在此處所稱的化生,似乎是專指諸天有情類眾生的化生,而不是指佛,菩薩的化生,也不是指極樂世界第二類眾生的化生。
(四),有色:是指有色界的眾生,雖尚有形質,這已離YIN食二欲,此界眾生已是欲界之上。
(五)、無色眾生…是以四蘊為身的眾生,這類眾生但有識心。居住於深妙禅定境界,通稱為無色界。這無色法的世界,沒有方位可定,是因善果而有。
這界眾生分為四地,這四地因其無色法,不能以居處分別,只能依其禅定壽命的勝劣而分等次,如俱捨論說:
“無色眾生都無有處,以無色法,無有方所,……俱異熟生,差別有四:一空無邊處。二色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如是四種,名無色界。此四非由處有上下,但由生故,勝劣有殊,復如何知彼無方處,謂於彼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此處生故,復從彼處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
所以無色眾生,是因世尊的指示而認知,不是一般人以感官所能知的。
(六)、有想眾生:是指有思想的眾生。有想眾生包括很廣,如法經隨喜功德品說:
“有形、無形;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無足、二
足、四足、多足,如是等在眾生敷者。”
這其中所列舉的眾生,除“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者外,都是有想眾生。
(七)、無想眾生:無想眾生居於無想天,就是第四禅的廣果天,俱捨論五說:
“無想有情,居在何處?居在廣果;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名無想天。”
由這,可知無想眾生的定力,已至很高的四禅境界,依智者大師在“釋禅波羅蜜”中說明,四禅定的行者,除已具九次第定外,甚至已到了滅盡定、無色定了。
(八)、非有想非無想眾生:這有兩譯,智度論譯為“非有想非無想”,是為舊譯;而俱捨論則譯為“非有想非非想”,是為新譯。這類眾生在六趣中屬天趣,是三界中最高處的眾生。生於此處的眾生,已沒有下地眾生蟲想的煩惱,伹又並非完全無想,所以此處眾生,仍處於生死之境。
以上的這些眾生,世尊用歸納的方法,歸入這九大類,他之所以要如此歸類以外,還加上“所有”、“一切”,這表示苦難眾生之多,這些眾生都有待菩薩摩诃薩去滅度。
一般的人最大的病根是容易執相、著相、住相。這種執、著、住,是心理上的重大障礙,說它是結縛;是生死之本,亦不為過。眾生是修菩薩行者必須予以滅度的,佛陀深恐菩薩在滅度家生之俊,住於滅度眾生的功德相中。若滅度了無量、無數、無邊的眾生,就住於滅度眾生的無量、無數、無邊的功德相中,不但功德全消,而這住著之心,就變成妄心了。即使是證入了有余涅槃的行者,也不可執心住於涅槃。因為有住便有方所,有方所便有所立,有所立便有所執,有所執便成妄心了,有妄心即非涅槃。所以,世尊告訴須菩提:“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這句經語告訴行者不可住滅度眾生功德相外,也不可住能滅度的“我”相及所滅度的“眾生”相。住了這些相,就不能降伏其心,無住這些相,才可以降伏其心。故世尊說: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世尊是如此的慈悲,一再地慎重叮咛——莫住相。第二、行布施,無住布施功德相
世尊叉舉例說:
“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世尊在教示“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時,只說了“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將“無住”的意思灑蓋在這句話內,並末明說出來。但在此處,卻將“無住”的意思明明白白地告訴了須菩提。
所謂“菩薩於法”中的“法”,並非專指感官所及的器世間現象界中一切法而言,凡心所能想到的事物,甚至連佛法也包括在內,都叫“法”。
“布施”就是佛法的六度之一,是菩薩六度、萬行中的一大法。但菩薩行布施,應行“無住”布施。若菩薩住功德相而行布施,則此功德即成結縛,為什麼呢?世尊告訴捨利弗說:
“菩薩摩诃薩,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以無所捨法,具足檀波羅蜜。施者、受者、財物不可得故。”
在這幾句話中,世尊仍是以“無所捨法”行布施,“無所捨法”就是“無住”法。因為施者不可得;受者不可得,財物不可得,那一處是菩薩所能住?
不過,在這裡已開始接觸到須菩提所問的主題——“菩薩應雲何住?”世尊有了“住般若波羅蜜中”的說法。但是,在“住般若波羅蜜中”之上,卻有“以不住法”為大前提,“不住法”就是“無住”法,也就是說,菩薩應在“無住”的大前提下,才能“住般若波羅蜜中”,若無此大前提而“住般若波羅蜜中”,則這個“住”就是執著,有執就是妄。
所謂“般若波羅蜜”,就是無漏慧根,無漏慧中無妄心,“布施”即是“檀波羅蜜”,是無漏施,在施之前,無住於施者、受者、財物,因三者皆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那末施的功德在那裡?若施者住於施的功德相,豈非妄心而何?所以世尊告誡須菩提:“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不住相布施,所憑藉的就是無漏慧,所說“住般若波羅蜜中”的“住”,是無漏慧住,是無住而住,世尊深恐行者發生誤解,所以特別先說出“以不住怯”才可以“住般若波羅蜜中”。這是讀經的人,最要注意的地方。龍樹菩薩對這個問題,在大智度論中特別解釋說:
“菩薩觀一切法,非常非無常,非苦非樂,非空非實,非我非無我,非生滅非不生滅,於是住甚深般若波羅蜜中。於般若波羅蜜中亦不取,是名不住法住,若取般若波羅蜜相
,是為住法住。”
這一段話對住、無住說得很清楚,所以“不住法住”的布施,是無住相的無漏慧布施。“住法”的布施,是住相的布施,取相的布施。住相、取相布施,即為不淨施,因行者有我相、眾生相,財物相、功德相。有相即有愛,有愛即生結使,有結使即生煩惱,有煩惱即成生死流轉。因此,世尊再次慎重其事地告訴須菩提:
“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不住相布施之所以二順德不可思量”,是因為“不住相”而行布施,乃無漏慧根成就,無漏慧是成佛的唯一因,因此而成就佛道,豈不是“福德不可思量”了嗎?
到此,世尊才正面答覆須菩提的問題,世尊說:
“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世尊所“教”的是什麼,那就是“無住”、“不住”、“不住法住”,有了這些“教”為大前提才可以“住”,若不以這些“教”為大前提而“住”,即是取相,因為一切法皆是虛妄,世尊甚至說:
“所說佛法者,即非佛法。”
因此,能依世尊“無住”教而“住”者,才是正住。
尊世說了“應無所教住”之後,又想行者執住於“教”,在不知不覺中,會成為執著,所以又補充說明:
“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世尊用這種層層剝蕉的方式,來解答須菩提的問題,其目的,就是要將“應雲何住”的心降伏過來,在思惟中,絕不可存有“住”的主觀。這個主觀沒有了,才能產生正觀——以“無住”來觀察現象,來處理人生,這妄心才可以降伏。
世尊的“無住”思想,實在是至高的真理,唯有用這個思想才能解決人生問題。可是,自唐以迄宋明以來的儒家學者很少人能領悟其中的奧秘,以佛教的一些枝節問題來批判佛教,總認為佛教不可以齊家、洽國平天下,如果真正深入佛教思想核心,佛教正可以齊家、治國、平天下。如佛教救度了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從來不自我歌功。布施苦難眾生,也不以有利於人而自我頌德,像這樣完全利他的思想,才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寶法,沒有任何思想能與佛教思想比擬。
摘自《內明》第14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