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淨界法師: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記 六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記(六)

淨界法師講述

請大家打開講議第6面 第五章 轉重令輕

佛言:「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釋義 我們修學佛法有二個主題:

(一)無為法的修學:在生滅流動的個體生命中,我們要試著根據佛菩薩的法語,觀照不生不滅的真理,也就是從流動的個體生命,回歸到不生不滅的整體生命,從生滅門轉成不生滅門,這是佛法的根本法門,也是修學的第一個重點。

(二)有為法的修學:在整個流轉的生命中,我們要注意自己的因緣果報,因為每一期生命都有痛苦或安樂的果報。從有為法的修學上來說,在成就佛道之前,應該避免自己有痛苦的果報出現;若不想有痛苦果報,則應避免造做罪業。對業力的修學,依本經的角度,將惡業分為二個方面來說:

(1)未造作:對未造作的罪業,自己要謹慎小心,本經列出身業的殺、盜、YIN,口業的兩舌、惡口、妄言、绮語,意業的嫉、恚、癡,這些都是身口意要避免的罪業,因為罪業會召感痛苦果報,所以未造作的罪業要盡量避免造作。

(2)已造作:對已經造作的罪業,應該透過忏悔,使罪業的勢力由重轉輕。

這段經文是從有為諸法的業力角度,談到如何修學。唯識學把造業的過程,依據初、中、後來說明業力的輕重:

(一)造業前:造業前的意樂很重要,意樂即是動機。有些人造業前心的意樂很強,譬如他要去拜佛、念佛,誰也不能阻礙他,他是主動積極的。造業前如果是依止強大的上品意樂,所造的業力就特別強大。造罪業亦復如是,造罪業時,心如果是主動積極,別人皆無法勸谏你,你的心如石頭般堅固,則這業力所召感果報的業力也強大有力。所以造罪之前所依止的意樂,對得果報影響很大。如果所造的業只在特殊的因緣之下,偶而為之,這業力就輕微,因為他沒有強大的意樂。因此造業之前的意樂,影響了業力的強弱。

(二)造業中:在造業過程中所面對的境界,如果造業的所緣境是上品的境界,如父母、師長或清淨的佛法僧三寶境界,對這上品境所造的業力,它的勢力特別強大。所以在什麼樣的所緣境中造作,這也影響業力的強弱。

(三)造業後:造業後是否後悔、追悔,若有追悔,這追悔會折損業力的力量。如果造善業後卻後悔,這後悔也會折損善業的力量;反過來說,造惡業後能後悔,這後悔也會折損惡業。

這裡佛陀說:「未生惡業令不生」,這是最高的標准。我們在修學的自我調整過程中,雖然還做不到「未生惡業令不生」,但起碼自己要安住在慚愧心中,若有造罪業,事後要自我反省,呵責惡心的相續,如是罪業才能「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在大乘佛法中也很強調這觀念:「罪從心起將心忏,心若滅時罪亦亡。」若探討罪業的根源,身體及口這二者都不能造罪業,它們只是工具,業力的出現一定是由心所推動,「罪從心起」,所以忏悔也是由內心所發動,「心若滅時罪亦亡」,若造業的惡念已消滅,則罪業也會被改變。所以心能造業,心也能轉業。

淨土宗廣泛的把心能造業,心能轉業,這種「轉重令輕」的觀念發揮出來。淨土宗強調帶業往生,「帶業」當然是指帶罪業,若帶罪業,淨土是清淨的國土,如何帶業往生呢?淨土宗認為往生有兩種,一是隨業往生,一是隨念往生。一般的非修行者,他的生命只有一種選擇,只能隨業往生,因為他根本不可能在心中產生正念的力量,他的心完全隨境而轉,心是散亂的,臨命終只有隨業流轉。修淨土的特色是隨念往生,除了少數人是淨業已成就,絕大多數人都是隨念往生。他的內心中雖還有無量無邊的罪業尚未得果報,但他的心情已改變,他「厭離娑婆,欣求極樂」,內心信願已具足,對造作罪業,對三界的果報已不生好樂,他內心產生清淨信願持名的正念,在臨終時,正念現前,這清淨正念帶動內心的善業與彌陀感應道交,往生淨土。所以這裡的經文告訴我們,若已造罪業,就必須用善念來轉罪業,這善念主要是慚愧心,而慚愧心的生起是依止正見,平時對佛法的聞思,產生對生命因緣果報的正確觀察,這善念能轉變罪業,這即是本章的大意。

第六章 忍惡無瞋

前面是針對業力的斷惡修善,如果出現安樂的果報,我們應該少欲知足;這裡的經文是講痛苦的果報,如果有惡因緣的果報出現,佛陀告訴我們要安忍不動。

佛言:「惡人聞善,故來擾亂者,汝自禁息,當無瞋責,彼來惡者而自惡之。」

消文 大智慧的佛陀開示說,世間上有很多邪見的眾生,他們對生命沒有正確的觀察,只隨順情緒做事,這些邪見的惡人見佛弟子修學善法,不斷的改過修善,自我調伏,他內心產生嫉妒,「故來撓亂」,他以身業粗暴的行動,或以口業的諷刺,破壞修行人的內在善心。這惡因緣的出現,佛弟子本身並沒有過失,自己不斷的拜佛、誦經、持戒,這都是善法,本應值得贊歎,但遇到了顛倒的眾生,卻來破壞這善行。身為沒有過失的修行者,遇到這種非理的破壞,「汝自禁息,當無瞋責。」應該善自調伏自己的虛妄分別心,消滅內在的瞋心及口業的責罵,也就是說,不必與他爭辯講道理,保持默然。如此對方所加諸的惡行,就不會對自己產生傷害,反而是反彈到對方身上。

釋義 這段經文勸勉我們面對邪惡果報時要安忍不動,安忍即是忍辱波羅蜜。諸位若讀菩薩戒,會發覺佛陀對菩薩修安忍是特別強調,佛陀在菩薩戒開示說,莫說平常對人事因緣的傷害,自己不能起瞋心,即使有些顛倒眾生殺害我們的父母及國族的人,我們都不能加暴報復,而要安忍不動。雖然受惡因緣刺激時,內心會有煩惱情緒,但修安忍不是強制壓抑,強制的壓抑不能持久,而且有害身體。佛法的安忍是有真理的疏導,內心有法寶來作觀想對治,以疏導內心不平衡的情緒。蕅益大師在《靈峯宗論》開示說,若遇非理的擾亂,內心應起兩種觀照:

(一)隨緣消舊業想:我們一定要深信,善業召感安樂果報,罪業召感痛苦果報,所以若有痛苦果報在自己生命中出現,這表示自己在過去生中,一定有這種罪業存在,自己對這真理應深信不疑。所以現在遇到惡逆因緣,是自作自受,面對這果報,我們應該當作隨緣消舊業,消掉這罪業就好,不要再創造新的罪業,所謂「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秧。」所以當我們遇到非理的果報,有二種選擇:一是讓事情變得更好,一是讓事情變得更糟糕。若能以因果的道理來調伏心中不平的情緒,則在傷害最小的情況之下,暴風雨很快就會過去了。若放縱情緒,則只是讓事情的傷害變得更加嚴重。如這罪業所得到的果報只是某一部分的力量,現在起煩惱,又加諸另一罪業,火上加油,這個果報就會增長廣大,於事無補。所以我們面對惡逆因緣,一定要保持正念,觀察真理。

(二)作善知識想:前面方法是消極性的,這裡的方法是有積極的一面,就是把惡因緣當做修道的善知識。我們在修道的過程中,不是只成就一、兩個功德,而是要成就眾多的功德,成就萬德莊嚴,如此果報才殊勝圓滿。而功德的栽培與環境有關,有些功德是在順適的環境成就,譬如剛開始栽培禅定與智慧,這要在寂靜的環境,沒有任何干擾之下修習。《小止觀》說,剛開始修習止觀要與同眷同行共修,不能與放逸眾生住在一起,因為他會干擾你的修行。所以有的功德要在順適環境中栽培成就,而有的功德必須在惡劣環境中才能栽培,尤其是對眾生的寬恕與包容,所以我們一定要把冤家當作善知識想,因為他們可以幫助我們栽培寬恕與包容,這在菩薩道上是特別重要的功德。若對眾生沒有寬恕與包容,不可能成就大悲心,因為眾生是有過失的,若要關懷他,你先要寬恕包容他,吸收他的負面力量,才能幫助他,所以我們不但要消極的調伏自己,也要學習把惡因緣轉化成自己成長的機會,轉逆緣的勢力,變成菩提道的力量。

佛陀在這章書中告訴我們,在惡因緣中,內心要安住在真理上作觀察,如此才能忍惡無瞋。

第七章 惡還本身

佛言:「有人聞吾守道,行大仁慈,故致罵佛。佛默不對,罵止。」問曰:「子以禮從人,其人不納,禮歸子乎?」對曰:「歸矣。」佛言:「今子罵我,我今不納,子自持禍,歸子身矣。猶響應聲,影之隨形,終無免離。慎勿為惡。」

消文 身為大智慧的佛陀,他內心安住在兩種功德上:

(一)守道:這「道」是般若智慧,佛陀內心能正確不顛倒的觀察生命的因緣。

(二)行大仁慈:佛陀大慈大悲,幫助一切有情眾生。

以上二種功德是值得贊歎的,佛陀內心安住在清淨的智慧與慈悲中,他的身口意已沒有任何的過失,但顛倒眾生還是會毀謗他。佛陀如何面對這因緣呢?「佛默不對」,佛陀所采取的行動是默然不回應。瞋罵不是單方面的,一個碗敲不響,所以佛陀不響應,對方的瞋罵就停止了。等到對方心平氣和,佛陀問對方說:「子以禮從人,其人不納,禮歸子乎?」若你准備禮品贈送對方,對方不接受,這禮品最後是否回歸於你?對曰:「歸矣。」送禮給對方,對方不接受,禮物當然回歸於我。

佛言:「今子罵我,我今不納。子自持禍,歸子身矣。」你現在以惡劣言詞罵我,本來是想傷害我,但我對你罵人的言詞「不受」。「不受」是修行人的智慧,佛陀內心游於甚深法性三昧,他能不著於外境,則對方所罵的言詞,終將歸於自身。「猶響應聲,影之隨形,終無免離。」有如在空谷中發出音聲,一定有回響;這是譬喻說,自己若造惡因,這惡因一定會給自己的生命召感痛苦的果報,這就是「響」。或如影隨形,「形」是所造的惡因,「影」是惡果,惡因必召感惡果,所以「慎勿為惡」

釋義 這裡經文開示,在末法時代修學聖道,我們會顯得與眾不同,因為我們不想與顛倒眾生同流合污,這時別人見我們斷惡修善,會產生嫉妒心而想破壞我們的修行,這時我們有兩種選擇:

(一)受:前面第六章「忍惡無瞋」的方法是接受,接受以後再思惟因緣,思惟「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秧。」或思惟這個人是我的善知識,他是來成就我忍辱與寬容的功德。

(二)不受:自己也可以直接選擇不受,罵不罵是由他,受不受是歸自己,我們不一定要接受,也可以選擇不受。若要選擇不受,心中必須有法寶的攝持,否則無法不受。前面對惡因緣是偏重在觀,先接受,再用觀想的方法來化解;這裡的化解障礙是偏重在修止,《大乘起信論》開示修止的方法有二:

(一)真如三昧:這是無相三昧,內心觀察「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我不可得,法也不可得,如是安住在空性中。修真如無相三昧,心就能「不受」。

(二)一相三昧:這是一行三昧,如內心有誦大悲咒或念佛的念力,當遇惡因緣時,自己能「把心帶回家」,內心安住在大悲咒或佛號上,你對外境不受。因為大悲咒或佛號都是有相,但它是一相,所以稱為一相三昧,如此自己也能「不受」。若覺得修無相三昧的境界太高,可修一相三昧。

前面第六章化解惡因緣的方法是修觀,這一段經文是修止而不受。《大乘起信論》說,我們可以先修止而不受,因為惡因緣的勢力可能很強,如果自己有這種業力,你對他的言詞會很在乎,因為這是沖著你的業力而來。如果一開始就「受」,可能沖擊力會很大,所以《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勸勉我們,若遇惡因緣,剛開始第一個念頭,首先把心帶回家先「不受」,讓自己心平氣和以後,再把這個家的門打開,觀察面對這惡因緣,作隨緣消舊業想,當善知識想,這時自己會更有把握面對這逆境。所以先「不受」,不受一段時間以後再「受」,受了以後,再以智慧來觀察化解這障礙。

諸位要知道,修行是心中的戒定慧與生命中無量無邊的障礙在對抗,在這過程中,要永遠記住一個觀念:蕅益大師說,自己所依止的戒定慧,是隨順內心佛性的真實功德,這有如光明;自己所遇到的障礙,包括內心的煩惱及外在的環境,這些都是虛妄的境界;真實永遠能戰勝虛妄,自己要相信這真理。我們在修行過程中,一定會跌倒,雖然過去受因緣刺激,在對治它時失敗十次、百次,這都沒關系,只要曾經成功過一次,如理的依止止觀消滅心中的障礙,這時信心就會大增,以後情況就不同,為什麼呢?因為這次的成功是真實的,其它全是虛妄的。如佛陀在凡夫位時,也是經過很多次的失敗,如《佛本生經》中說,佛陀在因地時也有破戒的事情,但最後一次的成功就成道了。為什麼呢?因為修行是真實的功德,障礙是虛妄的境界。在佛法的修學中,並不怕煩惱障礙重,也不怕罪業重,因為這都是虛妄的,最怕的是自己不願嘗試修學戒定慧聖道,不願嘗試踏出修學聖道的第一步,則這個人的生命就沒有進步的可能性。所以只要願意嘗試,生命就有希望,因為光明永遠能破除黑暗,不論黑暗有多麼深重,只要心中生起光明,生命就能扭轉改變。

第八章 塵唾自污

前面的兩章書,說明別人傷害我們時該如何化解,這一章是勸勉我們不要傷害他人。

佛言:「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已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賢不可毀,禍必滅己。」

消文 一個內心邪見的暴惡眾生,心隨境轉,內心隨著虛妄的情緒,身口意隨之活動,就很容易傷害賢者。佛法中的賢者是指資糧位與加行位的菩薩,他心中能如理的修行戒定慧,但還沒有斷除煩惱。一個修習戒定慧的修行人,比較會認命吃虧,暴惡眾生容易占賢者的便宜,但結果惡人其實並沒有占到便宜。佛陀譬喻說,惡人見到修行人能調伏自己,犧牲奉獻,就想占些便宜而傷害賢人,結果他所釋放出的惡劣行為,猶如仰天吐口水,口水會往下墮落,不可能污染天空,最後這口水反而污染了惡人。佛又譬喻說,惡人散發灰塵,想要傷害處在上風的眾生,因為是逆風,結果灰塵傷害不到上風的眾生,反而是污染到自己。所以內心修習戒定慧的人,我們不應該毀謗傷害他,因為自己所釋放出來的惡因緣,總有一天會傷害到自己。

釋義 我們今天的日常生活上遇到很多所緣境,假如自己釋放出惡業,無論是身體或是言語的惡業,本來釋放惡業是要傷害對方,讓對方痛苦。佛法的觀念中,罪業是有反彈的力量,結果這罪業反彈傷害到的卻是自己。所謂的自作自受,唯識學講到一個觀念:「是心作佛,是心是佛。」「是心作地獄,是心是地獄。」造業是從心發動,自己先起一個貪、瞋、嫉妒的惡心,要成就業力也一定要有所緣境,面對所緣境而成就業力;這所緣境不是心外的所緣境,而是心內的所緣境。假如是造善業,「是心作佛」,內心依止善良心來憶佛念佛,這業力還是在自己的心中造作。造作業力後,這業力也是保存在自己的內心深處,總有一天這善業表現出來,「是心是佛」,仍是自己受用這果報。反過來說,「是心作地獄,是心是地獄」,內心生起惡心,面對所緣境造業,結果這業力也是在自心的所緣境中造作,你並沒有傷害到心外的眾生;造作後,這罪業不是跑到別人身上,仍是保存在自己內心深處,總有一天這罪業表現出來,還是自己在受用這果報。所以自己造作的業,別人無法受用,業是自己造作,也是被自心所保存,最後由你的心表現出業力,讓你去受用,故佛法的因果是「自作自受」。這段經文勸勉我們不要傷害他人,因為傷害別人的勢力,最後也會傷害到自己。

以上這幾章書,佛陀都是從因果上開導眾生,在因地上要能斷惡修善,在果報上,對安樂果報要能少欲知足,對痛苦的果報要能安忍不動,這些都是扣著因果道理,告訴我們修道應該如何自處。

一個人的修行永遠受自己知見的引導,所以「甚深見」才能產生「廣大行」。我們應該經常觀察生命是一條永無止盡的水流,這水流是指我們現前的一念心識,這要如何觀心呢?蕅益大師說:「只是現前一剎那法,望前名果,望後名因。」在流動的心識中,每一個心念都扮演著果報與因地的角色,這心念對望過去來說,我們是一個果報,承受了過去的業力,這果報可能是安樂或痛苦的果報。在受用果報時,前面的經文告訴我們,受用安樂果報時要少欲知足,克制欲望;遇到痛苦果報時要安忍不動。其次,這心念對望未來,我們在面對果報時又造作新的業力,要避免造作身三、口四、意三的罪業。若一時胡塗造作罪業,也應該安住於慚愧心,使罪業勢力減少。所以我們每一個流轉的生命,都是在受用果報時,也同時在創造新的業力。在這樣的因果流轉中,修行人「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以上的八章書就是告訴我們如何管理自己的身、口、意,使我們能趨吉避凶。以下回答幾個問題。

問(1):如何破除遍計執?

答:遍計執即是我執與法執。我們在生命的流轉當中創造一個業力,由這業力得果報,若是善業,果報是尊貴安樂;若是罪業,果報則是卑賤痛苦。不論是安樂或是痛苦的果報,皆是生滅無常之法,果報很快就會消失,然後又再出現另一個果報,這是生命的真實相—流轉變化無常。但不幸的,我們在成就個體果報時,會產生我愛執,認為這果報體有一個恆常住不變異的自我意識,以自我為中心來思考一切人事因緣,把自己看得很重要,因此就產生顛倒。我們本來的身心世界,無論是外在的色身,或內在的內心,都是由業力所創造,如自己今天是女人,則是女人的身相,女人的心情;前生是一只螞蟻,則是螞蟻的身相,螞蟻的心情。當我們的生命有自我意識時,就會產生種種的思考,也就是所謂的名言,這種思考的名言就是遍計所執性。因為這思考不是隨順真理的思考,而是以自我意識所發動的思考。這在十二因緣中稱為「無明」,無明所帶動的「行」,就會創造生老病死的果報。所以佛法告訴我們一個觀念,剛開始時不要相信自己的思想,因為思想會被自我意識所污染,所以破遍計執就是破除心中的名言。當然也不能完全不思考,若不思考就猶如木石,這也不能成就聖道。那要如何修呢?如理思惟,把佛菩薩所開導的法語,用來取代自己的思考,當遇到境界時,不要用自己的感覺思考,佛菩薩告訴我們如何觀想,我們就如何觀想,譬如這件事應該作「隨緣消舊業想」,或「當善知識想」,你就強迫自己用佛法的道理來思惟,如是破除心中的名言,你的生命就會有變化,心中就會產生增上的力量。若是隨順自我思考,生命就會生滅流轉不息,因為我們一直活在遍計執當中,活在狹隘而自我意識的顛倒的無明當中。所以修學佛法要有如理思惟的觀照,由觀照力而產生行動力。我們剛開始學習佛法時,先要相信自己是業障凡夫,不要對自己太有自信。佛法的修學永遠是兩個次第,先否定再肯定,先大死一番,再徹底的承當,沒有一個人能例外。一定要先相信自己的心是顛倒心,不能相信自己的受想行識,自己的感覺、受用、思想都是顛倒的,只有佛菩薩的思想才是正確,所以先否定自己,最後再肯定自己—「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其體無別。」這時直下承當,從空出假,廣度眾生。因此若要破除遍計執,剛開始先不要相信自己的思想,先強迫自己根據佛菩薩的開導去思考,也就是以佛法的名言,破除自己的名言,這是破遍計執的方法。

問(2):弟子每觀察到妄想,妄想就會消失,但妄想還是會生起,有如石頭壓草,這該怎麼辦呢?

答:外道在調伏妄想時,並沒有見到妄想的根源,所以是如石壓草,當對治力消失時,妄想仍會生起。佛法則不同,佛法要我們先觀察妄想的根源,若起妄想,就追尋妄想是怎麼生起的?打妄想的是誰?色身當然不能打妄想,內心是無形無相,也找不到妄想,結果「覓之了不可得」,原來妄想是自己捏造出來的。所以佛法在方便法門方面與外道有些雷同,也透過禮拜、靜坐來調伏妄想,但佛法有甚深見;在廣大行方面,某一部分的方便雖與外道雷同,但外道沒有甚深見的指引,他不能觀察我空、法空的真理。佛弟子在調伏妄想之前,他已相信「何期自性,本自清淨。」妄想是虛妄的,所以每一次的調伏妄想,他是從根源上調伏。外道認為妄想是真實的,所以壓抑它;但佛弟子認為本來就沒有妄想,修行只是返妄歸真。這兩種思考不同,因此一個能徹底降伏妄想,一個則不能,這主要的差別在於是否有甚深見。所以佛法的方便在某些方面與外道雷同,但效果卻完全不同。

 

 

上一篇:傅味琴居士:心理導引——喜(1~10)
下一篇:傅味琴居士:心理導引——喜(11~19)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