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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修平教授:什麼是五位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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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五位百法?

五位百法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唯識宗對宇宙萬有的分類。宇宙無邊無際,世間森羅萬象,但總的說來,不外乎物質和精神兩大類,即佛教所說的色法與心法。但佛教對世界的分析並不如此簡單,且因其特重心法之故,而用“五位法”來概括和歸納一切物質和精神現象,即“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大乘百法明門論》)。再對每一法進行更深層次的細化,即成為“五位百法”,包括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種、色法十一種、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和無為法六種。其目的是為了通過對五位百法的分析而論證“萬法唯識”,從而為宗教解脫鋪平道路。五位百法的具體內容包括:

1.心法八種:唯識學派認為,心是諸識之本,所以心法也就是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梨耶識。法相唯識宗認為八識各有識體,故列心法為八種作為精神活動的主體。相對於“心所有法”而言,八識之識體自身又名“心王”,謂為心所有法之所依。由於“一切法中,心法最勝”,“由此心故,或著生死,或證涅粲”,故列於首位。

2.心所有法五十一種:心所有法又名“心所”、“心數”、“心所法”等,指相應於“心王”而起的心理活動和精神現象,為“心”所有。其義有三:一恆依心起,二與心相應,三系屬於心。由於此法與心相應而生起,“心起則起,心無則無,如王左右,不離於王”,故列於心法之後。法相唯識宗把五十一種心所有法分為六類。第一,遍行五種:觸、受、思、想、作意,此為任何認識發生時都會生起的心理活動,帶有普遍性,故名“遍行”;第二,別境五種:欲、勝解、念、定、慧,此與遍行相對,為由特殊的境界所引起的心理活動,故名“別境”;第三,善十一種: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此皆屬“善”的心理活動;第四,煩惱六種:貪、嗔、癡、慢、疑、惡見,此六種煩惱為一切煩惱的根本,故又稱“根本煩惱”或“本惑”;第五,隨煩惱二十種: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僑、無慚、無愧、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此二十種煩惱為隨從根本煩惱而起,由根本煩惱所派生,故名“隨煩惱”,又稱“隨惑”;第六,不定四種:悔、睡眠、尋、伺,此類法的共同特點是善惡不定,故稱“不定”。

3.色法十一種:色法,意謂有質礙或變礙之物,略相當於物質現象。法相唯識宗認為“色法”不能獨立生起,是“心法”和“心所有法”的變現,故排在“心法”和“心所有法”之後。《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上說:“此色法不能別起,依心及所數之所變生,是彼二法所現影故,是故第三明其色法。”法相唯識宗將色法排在心法之後,同樣體現了其“萬法唯識(心)”的基本主張。十一種“色法”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五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和身根;第二類是“五塵”,即色、聲、香、味、觸;第三類是“法處所攝色”,這是第六意識所緣的“色法”,詳說又可分為五種:一極略色,二極迥色,三受所引色,四遍計所起色,五定所生自在色。

4.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也稱“心不相應行法”,或略稱“不相應法”。

不相應,即不相似,意指既不屬於“色”、也不屬於“心”的有生滅變化的現象;此法為五蘊(色、受、想、行、識)中“行蘊”所攝,故名“行”。《俱捨論》卷四中說:“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攝,是故名心不相應行。”由於此法“無別有體”,借助於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假施設有”,故位列第四。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為:得、異生性、眾同分、命根、無想定、滅盡定、無想果、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不和合。

5.無為法六種:無為法,意謂非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化、無因果聯系的絕對存在。由於此法“是前四位真實之性”,又借前四位法“斷染成淨”才能顯示,故位列第五。《大乘百法明門論疏》中說:“無為之法相難了知。若不約法以明,何能顯示?故能依色、心、心所有法、不相應行四法之上,顯示無為,是故第五明無為法。”法相唯識宗提出的六種無為法是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

“五位百法”是在改造小乘佛教說一切有部《俱捨論》“五位七十五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進一步完成了佛教的名相分析系統,並突出了對“萬法唯識”的強調,從而為“唯識轉依”的宗教解脫論奠定了理論基礎。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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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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