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殺生
韓廷傑
學佛就是為了解除煩惱,達到解脫。我去東北講經時,有位女居士向我反映了一個問題,她說她學佛越學越煩惱,不僅她自己煩惱,全家都煩惱,搞得家庭關系很緊張,幾乎要崩潰了。我忙問怎麼回事,她說她是家庭主婦,每天都要做飯,殺魚、殺雞是常有的事。沒學佛以前,她看著全家人品嘗她做的美味佳肴,心裡美滋滋的,全家人都很高興,整個家庭充滿和諧歡樂的氣氛。學佛以後可就不同了。佛教不准殺生,誰殺生誰下地獄。她越想越害怕,惶惶不可終日,腦海中經常出現地獄的恐怖圖像,不禁出一身冷汗。她趕快跪在佛像前叩頭忏悔,平時也口中念念有詞,祈禱觀音菩薩保佑,不要讓她下地獄。丈夫、兒子見她神情不對,問她怎麼回事兒,她也不敢說,丈夫說她得了神經病,兒子為了安慰她,買了兩條魚,要為她改善生活,她一見活魚,竟然嚎啕大哭起來,在丈夫、兒子的一再催問下,她才道出真情。家人都埋怨她學佛,勸她不要學了,但她對佛教已經有了感情,捨不得放下,心中矛盾重重。
這位女居士遇到的問題不是個別問題,應該說很普遍,這就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如何理解不殺生。
筆者曾於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九年在斯裡蘭卡進修巴利文和上座部佛教。在那裡也遇到了這種問題,我把當時的情況介紹一下,供大家參考。
斯裡蘭卡屬熱帶,一度傳染病盛行,政府就請日本專家來幫助消滅傳染病。日本專家考察以後得出結論:斯裡蘭卡蒼蠅、蚊子太多,要消滅傳染病,就必須消滅蒼蠅、蚊子。於是政府規定某一天全國統一薰蚊子,佛教寺廟也要參加。這就和佛教的不殺生戒條產生了矛盾,於是全國佛教徒展開不殺生問題的討論。暹羅派、阿摩羅普羅派、羅曼那派三大派長老在報紙上發表文章,說明消滅蚊子、蒼蠅和不殺生戒律沒有矛盾。說,不殺生的實質是說佛教徒應該有慈悲精神,這是肯定無疑的,但對不殺生戒條不可機械理解。事實上,世界上不存在不殺生的人,每個人都殺生。比如說,一個人得了病,是因為細菌作怪,要服藥治病,就是用藥殺死了細菌,這難道能說沒有殺害生命?當然殺害生命了,因為細菌也是生命體,如果這樣就要下地獄的話,每個人都應該呆在地獄裡了。
如前所述,佛教徒必須具備慈悲精神,這是肯定無疑的,是不可動搖的,問題的關鍵是:對誰慈悲?蒼蠅、蚊子傳染疾病,威脅人們的生命安全,你是對蒼蠅、蚊子慈悲呢,還是對人類慈悲?當然要對人類慈悲。對人慈悲就必須消滅蒼蠅、蚊子,所以消滅蒼蠅、蚊子和佛教徒的不殺生戒條並無矛盾。
佛教徒不僅可以殺畜生,還可以殺人。這不是危言聳聽,確實如此。比如一個佛教徒遇見一個人,手拿凶器,正在殺另一個人,請問這位佛教徒面對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置?你應該把慈悲給誰?是被害者還是害人者?如果慈悲給害人者,你說他們自有他們自己的因果,你置之不理,這是見死不救,按世間來說你是犯罪,按佛教來說違了隨方毗尼。如果你慈悲給受害者,這是見義勇為,這也合於不殺生的有所不為有所為。佛教徒的選擇當然是後者!這樣的事例舉不勝舉:少林寺僧昙宗,以和尚身份擔任護國大將軍;天池和尚率僧兵抗擊倭寇……他們沒有殺人?我們是該譴責他們呢還是該贊美他們?當然要贊美!政府槍決殺人犯,我們佛教徒是擁護呢還是反對?我們當然擁護!
1920年,在緬甸發生了一起著名的大事。英國殖民者當局不睬緬甸佛教習俗,衣著不整、穿著鞋子就進寺廟,激起全國僧侶的一致反抗,組織僧兵,從將軍到士兵都是和尚,他們與英國殖民當局決一死戰,奮力撕殺,這些和尚當然都殺過人,我們是該譴責呢還是該贊美?當然要贊美!
東北的那位女居士如果全面准確地理解佛教的不殺生戒條,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煩惱了。如果死板地看待這個問題,後患無窮。佛經上確實有關於不殺生的教義,那些都是方便法――在《佛說未曾有因緣經》中佛說根本法只有四谛、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其他都是方便法――不可過於執著,有執著必然有煩惱,佛教的這一基本精神,我們佛教徒應當牢記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