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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堅法師:論現代社會環境下的中國佛教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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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現代社會環境下的中國佛教慈善事業

道堅法師

摘要:佛教慈善事業是建立在社會捐贈和佛教功德捐贈基礎上的社會救濟事業,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佛教自古就有互相救濟、扶貧濟困、普度眾生的優良傳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佛教慈善事業與社會主義的發展相適應,與當今時代精神相結合,得到了進一步發揚光大,並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和影響,但就總體而言,佛教慈善事業在現代社會環境下還有更多問題值得我們去探索。文章在對我國佛教慈善事業的理論背景,發展現狀、問題和有利條件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加快其發展的對策思路。
關鍵詞: 佛教慈善;現狀與問題;發展機遇

作者:道堅,重慶佛學院常務副院長,重慶市華巖文教基金會理事長,華巖寺方丈

  佛教慈善事業是建立在社會捐贈和佛教功德捐贈基礎上的社會救濟事業,它是一種有組織的民間的群眾性的互助活動,或者說它是指眾多社會成員之間建立在自願基礎上所從事的一種無償的、對不幸無助人群的援助行為。它通過佛教的慈善機構以社會捐助的方式把所捐獻的財富集中起來,再把它用於公益事業。它和社會其它慈善機構一樣也是社會第三次分配的一種形式,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佛教慈善事業,是充分調動社會資源解決困難群體生產生活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 中國佛教的慈善事業,是傳播佛教、踐行佛法、引導正信、樹立佛教形象等最有效的方式,因而在歷史上受到了中國佛教先哲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提倡。它對於有效彌補政府社會保障之不足,從經濟上幫助社會弱勢群體;對於加強佛教信眾和非佛教信眾以及社會不同群體成員之間的交往,協調和兼顧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關系,緩和社會各階層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對於促進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民族之間的和諧發展;對於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的良好風尚和平等友愛、融洽和諧的人際環境,推動社會文明進步;一句話,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

  一、佛教慈善事業的理論背景

  中國佛教主要是在印度大乘佛教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慈悲成為中國佛教最主要的道德觀念,佛教教義極為復雜,內容十分豐富。構成慈善事業動力機制的是因果報應學說與慈悲觀念。因果報應學說是佛教倫理的理論基礎。其基本原理是佛教倫理的“因果律”,即認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受因果法則支配,是由“業”則人們自身行為和支配行為的意志決定其性質,善因產生善果,惡因產生惡果。這種善惡報應,是在六道輪回中實現的。應該說,這種因果報應學說對於中國人來說並不陌生,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早就有了“積善余慶”、“積惡余殃”的思想。《尚書·商書·伊訓》中雲:“惟上帝無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周易·坤·文言》謂:“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如後文所述,傳統道教中也有積善得善、種惡得惡的善惡報應思想。所以,佛教善惡報應學說一旦傳入,便引起了共鳴。但是,與中國的傳統倫理觀不同,佛教因果報應學說有其自身的特點。首先,善惡之報不是由上天主宰,而是由自身的業力感召的,自己的行為必須對善惡果報負責;其次,在中國傳統倫理中,報應的主體未必是行為者本人,也可能是他的家庭子孫。而佛教則認為“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主張自作自報。慈悲精神是佛教教義的核心。在處理人際關系時,佛教道德是以利他平等為旨趣的。這種利他主義道德觀,在佛教中稱為慈悲。《觀無量壽經》上稱“佛心者大慈悲是”,即是說佛教以慈悲為本。慈悲者,憐愛、憐憫、同情之謂也。在梵文裡,慈與悲本來是有分別的,《大智度論》中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大慈以喜樂因緣與眾生,大悲以離苦因緣與眾生”。慈心是希望他人得到快樂,慈行是幫助他人得到快樂。悲心是希望他人解除痛苦,悲行是幫助他人解除痛苦。這種佛教利他主義道德觀的具體實踐是布施。《大乘義章》卷12中說:“言布施者,以己財事分布於他,名之為布;辍己惠人,目之為施”。在大乘佛教菩薩“四攝”、“六度”中,布施者皆列為第一。布施一般分為財施、法施和無畏施。財施主要是對在家人而言,其中以金銀財物、飲食衣服等惠施眾生,謂之外在施;以自己的體力、腦力施捨於人,如助人挑水擔柴、參加公益勞動等,稱為內在施。法施主要是對出家人而言,即順應人們請求,說法教化。無畏施是指急人所急、難人所難,隨時助人排憂解難。布施的極端即是捨身,如佛經中所說捨身投虎、割肉貿鴿等故事即由此而生。布施的行為完全出於憐憫心、同情心和慈悲心,而不帶有任何功利目的,具有利他的性質。
  以上理論依據對於推動中國的佛教慈善事業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礎和理論背景。

  二、佛教慈善事業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佛教慈善作為一項事業正在當代中國發展起來,並在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發揮著獨特的功能和作用。1994年,我國第一家佛教慈善機構---“廈門南普陀寺慈善事業基金會”成立,隨後,各地慈善組織迅速發展,目前,我國經民政部門登記的專門從事慈善活動的專門性慈善機構相繼成立。另外,全國佛教協會系統還建立了慈善功德會。佛教慈善組織通過開展各種各樣的慈善活動,對社會困難群體實施救助,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例如,廈門南普陀寺慈善事業基金會從成立至今,工作人員及三萬多名海內外的會員始終銘記妙湛老和尚勿忘世上苦人多的遺訓,基金會走近貧困山區的家庭、走近失學兒童、走近監獄、走近戒毒所、走近勞教所、走近麻風病患者、走近白血病兒童、走近孤老院孤兒院-----把溫暖送給他們,實踐觀世音菩薩的“尋聲救苦,無剎不現身”慈悲理念,把愛的甘露灑向人間,讓我們共有幸福和諧的美麗家園。
  全國各地的佛教組織相繼成立慈善功德會,佛教慈善基金會,堅持全面發動、各方籌集、重點募捐、自願捐贈的原則,充分發揮佛教慈悲濟世,樂善好施的優勢,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募捐活動,在短短十多年年時間裡,就募集善款逾億。佛教積極開展“安老、扶幼、助學、濟困等慈善活動,不僅投入善款用於實施福利設施、復明、助行、助學、解困,赈災救災等慈善項目。這些都反映了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佛教慈善組織已迅速發展成為我國民間組織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佛教慈善事業也日益成為我國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但是,我們在看到佛教慈善事業發展的同時,還必須清醒地意識到,我國的佛教慈善事業就總體而言仍處在起步探索的初始階段,主要表現在:第一,佛教慈善組織和機構缺乏規范化管理,活動能力等還存在著先天不足,佛教慈善組織的影響力仍然十分有限。目前我國佛教慈善組織隨意性較強,缺乏專業和規范化的管理,很多慈善機構建設並不完善,難以真正發揮佛教慈善組織特有的社會功能。第二,佛教慈善事業發展所必要的法律制度、社會支持、文化氛圍和經濟基礎等相對來說還不夠健全。目前,我國對佛教慈善組織的性質定位、慈善事業運行的政策規范、監督機制及機構組成等方面沒有統一法律和政策文件,即使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也只是從宗教管理的角度一筆帶過,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例如:各地,各寺廟的慈善功德會就是隨意性很強的,所以社會各界對佛教慈善組織的認同度還不高,沒有充分利用好佛教慈善組織的公信度進行公益宣傳,缺乏對佛教信眾慈善理念的培育,有利於佛教慈善事業發展的自覺和濃厚的慈善意識和社會文化氛圍尚未真正形成。第三,佛教慈善事業在獲取資源、扶貧濟困、人道關懷等方面還缺乏經常化、專業化和制度化的安排。目前我國的佛教慈善事業還沒有真正形成穩定的善款籌集和增值渠道,慈善資金來源多為項目性及一次性募捐所得以及佛教功德的零星捐贈,勸募方式單一、資金籌集渠道不暢,慈善資金數量少,救助面窄,水平低,多為臨時性、隨機性行為,佛教慈善事業的獨特優勢尚未充分發揮出來。因此,要使佛教慈善事業真正成為全社會共同的事業還任重道遠。

  三、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機遇

  從中國當代社會發展的走向來審視,佛教慈善事業正面臨著極為有利的發展機遇。首先,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的發展,國家對宗教工作的重視,為佛教的發展以及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深厚的經濟基礎和政策保障。佛教慈善事業作為一種對他人的愛,它的產生和發展要求行為人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同時社會也要存在一定的貧富差別。應當看到,中國經濟經過多年的財富積累,居民手中掌握的經濟資源已相當可觀,而貧富差距的擴大也是不爭的事實。人心向善,經濟發展,在善良的願望和政府政策的促動下,富裕的社會成員中會有一部分人希望通過慈善捐助救助社會弱勢群體,來反哺社會。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不僅對慈善事業開始了解、關注和參與,而且他們也有越來越多的經濟實力來關照社會慈善事業,這無疑為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其次,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慈善事業,為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政治條件。慈善事業的發展不僅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幫助,而且離不開黨和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近幾年來,我國慈善事業已愈來愈引起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關注,我國政府不僅對這項利國利民的事業予以充分肯定,而且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關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律規范體系。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把“健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提了出來,第一次把發展慈善事業提到“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的高度來認識。1999年和2001年我國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以及基金會登記管理辦法,2003年3月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聯合下發了《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中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2007年全國各地相應出台慈善捐贈免稅政策,以重慶為例:重慶唯一的一家經國家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佛教慈善機構重慶市華巖文教基金會就取得了重慶市首批慈善捐贈免稅資格。盡管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還存在著許多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但黨和政府這種試圖通過合法的手段規范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逐步使我國慈善事業走上法制化軌道的努力,無論從當前或是從長遠來看,對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都是十分有利的。
  再次,隨著人們對佛教慈悲思想的進一步理解,為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思想文化條件。當前,佛教慈善事業在中國社會正逐漸被佛教信眾和社會公眾認可和接受。樂善好施、扶危濟困等佛教的慈悲價值觀正在恢復和光大。在現代社會,貧困與不幸不僅僅是個人的事,救助社會弱勢群體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正逐漸成為社會共識。通過互助解決問題、通過人道關懷體現社會自我價值等開始成為佛教信眾和出家人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也是弘揚人間佛教,倡導慈悲禅法的具體表現。這些對於推動慈善事業的發展,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來保護和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提供了重要的社會文化基礎。
  總之,當前我國正處在一個社會需要慈善,又有利於佛教慈善事業發展的歷史時期。我們必須抓住機遇,順應形勢,積極推動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

  四、堅持以人為本,積極發展我國佛教慈善事業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發展我國慈善事業,這是當代中國促進社會全面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戰略選擇。要大力發展我國佛教慈善事業,並逐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佛教慈善救助模式和佛教慈善事業發展道路,我認為,當前應著力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首先,要在全社會大力弘揚佛教慈悲濟世的慈善公益價值觀,為我國佛教慈善事業發展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佛教慈善事業是一項社會事業,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的重視和支持,需要佛教信徒和包括出家人在內的一切佛弟子自覺自願地參與,需要慈善意識和佛教慈悲濟世慈善價值觀的支撐。具備慈善道德的佛教氛圍是佛教慈善事業走向大眾化,得以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因此,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佛教中樂善好施的精神與典范,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要大力宣傳佛教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向企業推廣佛教慈悲濟世的慈善文化,並作為企業文化來指導企業領導具備社會責任感覺、激發企業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要大力宣傳佛教慈善公益事業的形象和佛教慈善事業的新進展、新舉措,爭取黨政領導和社會知名人士給予佛教慈善活動道義上的支持,不斷擴大佛教慈善事業的社會影響面和佛教慈善意識覆蓋面,使現代社會的佛教慈善意識深入人心,成為佛教信徒、出家人以及社會其他非宗教人士的自覺行為,在全社會形成支持佛教慈善事業高尚的社會氛圍,從而調動和凝聚社會力量,促進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
  其次,應多方位籌集善款,並進行有效管理,保證每一分善款都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籌集善款大致有五個途徑,一是會員費用,我們有一億多佛教徒,還有數億與佛教有深厚淵源的亞佛教徒,只要宣傳到位,得到社會的支持應是常理中的事。以會員費用的方式籌資,廈門慈善基金會做的非常成功,也可以參考海外的相關經驗。二是現代財團化管理,成立董事會,將社會富有階層佛教徒的善款吸收進來,並接受其監督與指導。三是成立佛教福利企事業單位,得到國家的免稅等相關優惠支持,以自籌善款。四、接受社會人士及佛教徒的臨時捐款。五是與國際相關慈善機構合作,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引進國際慈善基金。
  再次,暢通佛教慈善信息,利用現代傳媒技術(網絡、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等),大力宣傳佛教慈善事業,讓世人了解佛教慈善事業,喚醒世人的愛心,並樹立佛教的正面形象,引導社會的參與,為社會主義慈善事業的發展及以德治國的精神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四,利益的驅動既能推動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又可能對慈善事業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要加大社會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佛教的慈善行為。要進一步強化佛教慈善組織自身建設,建立完善的佛教慈善事業籌資機制,拓寬籌資渠道,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實現慈善資金的保值增值;要完佛教善慈善組織內部管理,建立規范、公開的財務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對慈善資金的運作進行全過程控制,並定期公布有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以取信於公眾。佛教慈善組織必須嚴格按照非營利組織的理念和規則進行運營,慈善資金的使用必須公正、公平。要依法保護慈善組織的合法權益,重視和加強佛教慈善事業隊伍建設,使慈善事業逐步成為以具有專業背景的專職人員為主導,專職人員與志願者相結合的社會事業。
  第五,要理順社會管理體制,實現佛教慈善事業的社會化。要切實改變目前我國佛教慈善事業和佛教慈善組織過分依賴佛教信眾功德捐贈傾向,我們要充分發揮佛教慈善機構的社會化功能,將其觸角伸向社會各個領域,提高佛教慈善機構的社會影響力。要積極開展和扶持幾個規模較大、影響力強、公信度高的慈善項目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要大力推進社區慈善事業的發展作為佛教慈善事業社會化的基礎和主要路徑,立足社區,實施社區慈善項目,挖掘慈善資源、培育社區居民慈善意識、在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間、富人和窮人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以推動我國慈善事業的社會化進程。
  第六,要加強理論研究,為佛教慈善事業的發展提供理論指導和支持。我國佛教慈善事業目前尚處在初始起步的探索階段。因此,對佛教慈善事業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必須從理論上進行研究、探索和總結,例如,如何積極借鑒社會上其它慈善組織在發展慈善事業方面行之有效的經驗,形成符合佛教慈善組織管理模式、為佛教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和支持。

  參考文獻:
  1、道堅法師:《中國佛教與社會探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 年版。
  2、《中華慈善年鑒》,中華慈善總會,2001年。
  3、星雲大師:《佛教叢書》教理第六篇「五停心觀」之慈悲觀
  4、李曉麗,楊帥: 《公益事業捐贈法》在中國實施陷入困境原因探析 [J];法制與社會; 2007年11期
  5、葉瑩: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現狀及影響因素分析 [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 2006年06期
  6、劉雲娜:中國慈善組織募捐困境探析 [D];西北大學; 2007年 (信息來源:香港寶蓮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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