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湛』是東漢光武帝時的大司徒,大司徒是三公之一,總理萬機。「張湛」是「扶風平陵人」,就今天的鹹陽市。他當官以前非常地遵守禮儀,「動止有則」,他一舉一動都很有規則。西漢末年,他擔任兩千石的官,「兩千石」就是當時當官的薪水。後來他擔任左馮翊,跟太守一樣的職務。在這個縣裡面,他制定禮儀,「設條教,政化大行」,後來告老歸家。
他回到他家鄉的時候,他看見、遙望平陵縣縣門,他就下車,開始用走路的。後來當時平陵縣的主簿,這地方官就對他說了,就說,「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明府」就是對郡守的尊稱,就是張湛。他說,你的地位很崇高,很有德行,不應該自輕。但是張湛就回答說了,「父母之國,所宜盡禮,何謂輕哉?」「父母之國,所宜盡禮」就是說,因為他是到縣門就下車了嘛,他的意思就是說,做為一個地方的父母官,每一個地方都要注意禮節,就「父母之國,所宜盡禮」,怎麼可以叫做自輕呢?當時劉秀如果臨朝,就是主持朝政的時候,如果他有怠惰失禮的地方,張湛都會谏其過失,就會糾正皇帝的過失。所以這個張湛他果然是「動止有則」,很遵守禮節,所以他叫『矜嚴好禮,居處必敬。』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四四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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