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慚愧”是佛教的專有名詞,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並沒有“慚”、“愧”二字連稱的詞匯,而這兩個字都是一種修行的方法與觀念。其中“慚”指的是對不起自己,也就是“自慚形穢”;“愧”指的是對不起他人,所以說“愧對於人”。其實一個對不起他人的人,往往也會對不起自己,譬如做錯事傷害到別人時,至少對自己的品德就已經造成損害,所以也是對不起自己。
而當我們對不起自己的時候,往往也就減少了對人能夠更好一些的機會,所以對不起自己通常也就對不起他人。譬如父母都希望兒女能為家族爭光,兒女如果沒有做到,那是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父母,讓他們失望了。雖然並沒有做壞事,但是因為不夠用心努力,浪費了時間、生命,辜負了家人、家族的期待。因此,慚、愧二字連起來用,就有對不起自己又對不起他人的意思了。
所以,我們對於老師、朋友,乃至於全體眾生,都應該經常懷著慚愧心,這也是印光大師自號為“常慚愧僧”的原因。一位人人都認為缺點很少,足以為模范的高僧,仍然覺得自己經常犯錯而感到慚愧,這不僅是謙虛的一種品德,而且是比謙虛更進一步的修行。
知慚愧,精進不懈。謙虛是自知有所不能、有所欠缺,所以對人很謙虛。可是慚愧是非常積極的,自己知道錯了應該改過、自己知道不行應該努力;自己知道做得已經不錯,但是還不夠好,應該更努力改進,這就是常常有慚愧心、菩提心的人。我們學佛就是要學習有智慧、有慈悲,自利利人的菩提心、菩薩心,並且要一直到成佛才算圓滿;在尚未成佛以前,都應該隨時提起慚、愧這兩字。
如果能夠常把“慚愧”兩個字放在心頭,則會有三大好處:
第一是不敢懈怠,會非常精進、努力;
第二則是非常謙虛,不但見到任何人都會尊敬,並且會無條件地幫助人;
第三是能夠忍辱負重,因為懂得慚愧,所以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難捨能捨,這就是菩薩精神。
因為知慚愧,所以才能常常改進;因為知慚愧,所以保持努力,精進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