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素羅衫子绛紅裳,不是人間窈窕娘。
水族多情知報德,敲門夜半送元霜。
【注解】
「慈」者,萬善的根本。人想積德累功,不獨愛世上的人,還應兼愛它物。因為物類即使很微小,也是生命。人能懷慈心於微小的生物,拯救保護它們,就不會再生殺機,仁愛之心慢慢發揚光大,哪有不能永久享受福壽的道理。
【故事】
嚴州青溪有一王家養了頭母狗,母狗和它生的小狗同住在一塊。有一天,主人把母狗殺了吃狗肉,請了一些客人共同品嘗狗肉。母狗所生的小狗在案子下邊轉著圈地走動著,見人扔下一塊狗骨頭,小狗就把這骨頭用嘴銜了去,小狗往返了多次。主人王某對客人笑著說「人都說狗認不出同類骨頭,這話不假。」眾人把狗肉吃光了,小狗也不見了。王某覺得奇怪,到處尋找小狗,找到後園一看,見狗骨頭堆成一堆,骨頭上蓋著土,小狗已經死在母狗的骨頭旁邊了。王某大吃一驚,非常後悔,就把狗骨和小狗一同埋葬了。回坐後與客人共同發誓,永不吃狗肉了。王某作《孝犬記》以勸戒世上吃狗肉的人。後來,王某後代人丁興旺。
李哲生說,連無知的狗兒子都知道掩埋母骨,因母狗慘死而不獨生。作為人,若是不葬他的親人,讓親人屍骨暴露於荒野,這樣的人連狗都不如。
摘自《太上感應篇白話解》(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