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例辦二則
歸安縣的費大人,從當縣官起家,官升到臬司(司法官),公正廉潔,不受私下拜見。握有司法大權,遇事執法,沒有弄虛作假,但年老沒有兒子。
退休後,反思自己做官幾十年,而清清白白,為什麼會有絕嗣的果報呢?於是寫文書到城隍廟投訴。當晚夢見城隍神派人來請,到那裡城隍親自下台階迎接,坐下後,對費說:“剛見到大人的投訴很有怨氣,所以特請大人來說明。大人不愛錢,不徇私情,這個心確實可以上對蒼天了。但是大人掌管司法多年,平日仗著什麼尊皇上護百姓的呢?請賜教。”費說:“沒有別的,只不過事事照律例辦罷了。”城隍笑道:“大人沒有兒子,正是因為照律例辦這句話。”費驚愕說:“那麼律例不能用嗎?”城隍說:“不是,大人是儒者,難道沒有聽說過‘律設大法,禮順人情’(語出《漢書卓茂傳》)嗎?愚民百姓無知,誤落法網,如果事事都照律例辦,百姓怎麼受得了?而大人總管司法,能保證州縣一定沒有錯判的嗎?何況又太過自信,案子有疑問的,大人以自己的見解判斷,其中豈能沒有無辜被殺的嗎?依據古聖人的‘疑罪從輕’的意思,似乎不應如此吧?水太清就沒有魚,這是大人自作自受,不怪天道有錯啊。”費默默地很有些悔意。城隍又安慰說:“大人清明正直,將來與我有同行的情分,自然享受一方的祭祀,何必需要借助子孫呢?(古人認為死後要有子孫祭祀)”然後派下屬送費回來。費夢醒後,求子的念頭就打消了,最後認侄兒作兒子。
臨終見床前似乎有報冤的,喝問他們,回答說費在某省做官時,有匪犯六人,罪不應當死,而費執法卻判死罪。費知道自己不能恢復了,於是要求拿衣冠來穿好然後去世了。後來相傳是某郡的城隍。
昔日有張廉訪,在河南任司法官,每有事都執法嚴辦。遇到有權勢的或富家子弟,尤其不寬容。當時禁止習教(練武)很嚴,有富人被鄰家控告有習教行為,圖謀不軌。張聽說被告很富有,就抓來嚴酷審訊。太守以及其它官員,知道是誣陷,為這事極力向張勸解。張笑道:“是這樣嗎?一個平民,而能使太守等官員出面勸解,就是漢武帝時期所謂的郭解家,本來不貧窮啊。”竟然羅織罪名,富人處死,家屬充軍流放,一時間被稱為冤案。
後來張的孫子,等待升任浙江主簿,有三個兒子。張的孫子死了,他的小兒子與侍女通奸,擔心他的兩個兄長斥責,就毒死兩個兄長,事情敗露,被斬首刑場,張家就絕後了。有知道張的平生的人,都說這是清廉而太過嚴酷的報應。
楊協戎
乾隆末年,有盜賊橫行江浙沿海一帶。奉聖旨嚴加捉拿,被崇明州的都督(駐防軍官)楊天相抓獲,提督(駐防總長官)陳大用趕緊上報,太倉促沒有告知制府(掌管軍務)。某總督昏庸而貪婪,恨提督獨自上報,想有機會中傷他。正好有聖旨交兩江總督審明正法,盜賊因此用十萬兩銀子賄賂制府,制府受賄,決定要翻案。
這時揚州府某太守,新來上任,拜見制府,總督告訴他這件案子,似乎有可疑。太守就說:“綠營的習氣,多有誣陷良民邀功請賞。大人應該詳察,不要冤屈平民百姓。”總督很高興,就交給他辦了。當時盜賊已經得到總督的通風,於是編造說自己是沿海良民,捕魚為業,被楊天相誣陷,嚴刑逼供,屈打成招。太守先接受了總督的話,竟然就以“誣良為盜”定案。總督立即釋放盜賊,指控提督和都督,請撤職查辦,最後把楊天相殺死在海口,提督以縱容包庇屬下的罪,革職充軍。
楊天相死的第二天,總督出行上香,正要上轎,忽然喝斥隨從說:“楊大老爺來,你們為什麼不報告?”急忙轉身,好像陪著客人一樣,走進大廳。先作出行禮的樣子,口中喃喃地好像與人爭論,接著好像和人拉扯,又用兩手打自己臉,臉頰都腫了。良久,忽然說:“我不該收受盜賊銀子置你死地,我該死!我償你的命!”又扯自己頭發,又說:“別扯!我去!我去!”說著頭撞廳柱,腦漿流出而死。一時間沒有不知道是楊天相索命的。
過了一年,盜賊忽然到山東巡撫衙門自首,詳細供出在江南被捕,行賄逃脫的經過。山東巡撫不想聲張,殺了盜賊隱瞞下來。只有揚州太守保住功名。大概是太守一向正直,他審理這個案子,不是有意迎合總督,只是因為在京做官久了,常聽說外省綠營官兵,遇事畏懼,喜歡誣陷良民邀功請賞。於是因為偏見,造成冤案,他的過錯出於無心,所以報應不涉及他,但是功名始終不顯赫。而且楊天相死的那年,他就生一兒子,桀傲不馴,幾乎把家敗盡。
太守與我家有同年的交情,常見他說自己的經歷,還說這個案子要平反等等。
坐花主人說:“我年幼時就常聽這個案子的冤情。長大後,到過崇明州,當地父老對我說:‘天相與提督一直受士兵擁護。當楊天相遇難時,提督的兩個標兵,都擊鼓喊冤,要退伍回家,一時堆積铠甲如山,就要兵變。幸好提督出面下跪勸慰,才平息亂局。’可歎啊!貪婪昏庸的人靠賄賂行政;堅守正道的人靠偏聽判斷;於是冤情如同‘莫須有’三個字,冤案陷害都督,兵士幾乎造反,報應竟然公示撞柱,而守正不阿的太守,也幾乎受到同樣的慘報!那麼,掌握生殺大權的人可以不慎重嗎?”
某選郎
過去從六品以下的雜務人員,以及教職人員要候補官缺的,不用到吏部報到填表,只按排名選拔。得到官缺後,把手續材料上交本人所屬的督撫,這是表示體恤,免除下層人員長途的辛苦,等候的勞累,是好意啊。但候補的人,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選拔,有的到其他省當幕僚,有的攜帶家眷出遠門了,而且有病故和漏報等事,往往選拔後,來回查找,有的竟然沒有下落了,結果多有空缺。
有個福建的某先生是吏部文選司郎中(負責選拔官員),他弟弟按例應選某官職,名次排在後面,無法得到這個官缺。郎中就提出一個新辦法,讓候補教職的,每年要出具在原籍候選,並沒有過錯的證明文件,由州縣申報到督撫再送吏部,才可以選用。如果名次在前,而證明文件還沒到,就可以把名次在後而文件先到的,提前選用。新辦法施行,讓他弟弟趕緊回原籍申報材料,當時各省都不知道新辦法,而他弟弟的文件先到,於是提前得到官缺。但是候補的人,多一次申報,就多一次花費。貧困無力的,明知選期已到,而無力籌辦,往往拖延不辦了。有些偏遠鄉村或出遠門的人,大多又耽誤在不知情上了。
郎中只是私心為了他弟弟,創出這樣的計謀,不到一年,因為選拔營私舞弊,被監察官員發現,革職流放。他弟弟得到官缺後,也在上任不久,就遭到罷免,陰謀算計有什麼益處呢?
義犬
外祖母陳太夫人家裡養有一黃狗,太夫人的二嫂王太君,極其愛憐它,狗也絕頂通達人意,與一般的狗不同。當時有個老女僕,不討主人喜歡,就經常在背後咒罵主人。
一天晚上,內宅門已關閉,狗忽然用爪叩門,嗥叫聲很悲哀。太君奇怪,親自舉燈出去看,門剛開,狗就急切咬太君的衣服,像要拉她走。太君更奇怪,就叫沒有睡的僕人都來,對狗說:“有什麼事?你前頭走!”狗放開衣服向前走,人們隨它到堆柴草的地方,有煙冒出,查看後,發現有人放火煤炭在柴草下,急忙抽掉。太君心裡明白是老僕婦所為,但不忍心把她趕走。過幾天,狗又在門外嗥叫,急忙去看,柴草將要燃燒,幸好人多就撲滅了。這一次太君又沒有趕走老婦,只是每晚夜深人靜後,嚴加檢查而已。
幾月後,防范稍有松懈。一天夜裡人都睡了,太君睡夢中忽然聽到狗的叫聲,驚醒後,聽到叫聲音極度哀厲,慌忙披上衣服跑出去。門開後,濃煙已充滿,柴房就在廳的旁邊,急叫眾人去救,而火已燒到廳的前門,無路可走了。狗又來咬太君的衣服向後門走,似乎要帶她逃走。倉惶無計,就與她妹妹各拿一契約匣,領家人從後門出去了。狗等在門邊,見人都已得救,又反身進去,叫它也不出來,竟然燒死在裡面了。好像覺得它報警遲了,耽誤了主人,辜負主人豢養的恩情,所以用身體殉難了。
報恩豬
常州的呂又新司馬(武官),在任杭州東防同知時,有一天外出,忽然有兩頭豬趴在轎前,抬頭像是哀求的樣子,鞭打不動,驅趕不走,很奇怪,呂停轎吩咐隨從去調查豬來自誰家。不一會兒帶一屠戶來,說“兩豬都是幾天前從農家買來,今天就要宰殺,忽然跑了,沒想到它們沖撞了大人”。豬見屠戶來了,更加伏地哀叫,驚恐萬狀。呂看著可憐,因而對屠戶說:“豬給我,我按原價給你錢。”馬上叫人取錢,按原價付給屠戶,把豬養在官署。
第二天呂早起到前院,兩豬伏在他面前,像叩頭的樣子,呂喝斥走開,豬走遠幾步站住,見呂進屋裡,才回豬圈。從此每天清晨必到前院來,等呂來就像先前一樣叩頭,或者呂從外面回來,聽到遠處開道鑼聲,就歡喜跳躍像是迎接一樣。
呂罷官後,招呼豬來說:“我現今要回去了!養你們幾年,不忍心再讓你們被殺,就送你們去放生道院吧!”兩豬都猶豫不安哀叫,好像不願意。呂懂它們的意思,又安慰說:“你們不願離開我,還是帶你們一起回鄉去,怎麼樣?”豬就叩頭。於是帶回常州老家,豢養十多年,到呂逝世,兩豬日夜哀叫,喂食物,不吃,不幾天就餓死了。
坐花主人看陳和呂的兩件事,感慨說:“義犬的事,有記載的很多。至於豬在六畜中最蠢,卻一旦得到活命的恩德,活著就盡到禮儀,死就以身殉主,它們顯然就是人啊,而有愧於豬的人難道還少嗎?現今的人總是以豬狗行為罵人,像陳家的狗,呂家的豬,恐怕它們還不屑與人為伍哩!”
周雲岫
仁庠縣的周雲岫,是毗陵余家的上門女婿,所以在毗陵安家。周沉溺在酒中,雖然是秀才,卻很久不去省裡考試。
己酉年,他兒子也成了秀才,因此帶兒子回杭州,父子一起參加禮部考試。周剛入考場,就覺得神情恍惚,口中喃喃地不知說些什麼。旁邊號房的考生揭開簾子看他,周就拍案大罵,鄰考生開始不知他中邪了,與他爭辨。其他人都來圍觀,周瞪眼東張西望,罵不絕口。忽然向外跑,舉號板見人就打,眾人都躲避。周又丟下號板,拿起監考員的劈柴刀亂砍,像是發瘋了。同房考生急忙請監考官來,周見穿蟒袍的人,歡呼道:“好!好!監考官來抓你們,還敢打罵嗎?”又指四周說:“不是我要動粗,他們罵我,我不能不回口;他們打我,我不能不還手。”忽然又向空中揮拳頭說:“你們還要打嗎?”監考官沒辦法,去報告提調官(調度)。提調官來了,周還是發瘋,不得已,叫有力的抱住他,請示監臨官(監察),把他手腳綁起來,關在公堂派人看守。周還是謾罵不停,罵的話聽不清是什麼。
初十日開門,叫人扶周出來,正好他兒子交卷出場遇見,與接考生的人扶他回寓所。他的族弟雲吉和慕陶兩個舉人,聽說以後趕緊來看。周忽然跳起來,抓住兩人的手說:“你們二人已被監臨官綁去,案子還沒有審明,是從哪裡逃回來的?”兩人愕然,而周更瘋顛了。他兒子因此不能去第二場考試,急忙雇船回常州。剛下船,周的神志頓時清醒,問他考場的事,他茫然不知,說只是看到男女多人,圍繞他打罵,所以與他們相互對敵而已。回到常州後竟然沒事了,這不知是什麼因果。周謹慎厚道安分守己,只是好喝酒,不應有隱惡。有人說他父親曾當過州官,清廉但嚴苛,懷疑有誤判別人罪案,所以致使懲罰到子孫,使他們不能考完取得功名。
王中丞
廣陵的王中丞,忘了他的名字,很小失去父親家裡貧窮,靠寫訴狀養活母親。二十歲考上秀才,秋試幾場都考不中。某年除夕,夢見兩個青衣人叫他去,到一官署,極其巍峨壯麗。堂上坐著的人,冠服像王者,旁邊有兩位紅衣吏,拿著長榜侍奉,王者用筆標判完,紅衣吏叫王上前。王伏在地上,偷看到王者的臉色很嚴厲。扔下一本冊子讓他看,見上面記錄自己的名下,標明什麼時候考中什麼時候做官,直到當上總督,但因寫訴狀造孽削除福報將盡。剛看完,王者拍案問道:“明白了嗎?”王叩頭哀求,王者說:“姑且念你對母親孝順,應當趕緊改過,還可以還你功名。如果始終不改惡行,就要追討你的命。”又吩咐青衣人帶王出去,王悄悄問青衣人,王者是什麼神,回答說:“文昌帝君!他剛才標判的是明年的秋榜。你如能改過為善,還可以進入這一榜。不要辜負帝君諄諄訓誡的苦心。”說完,用手推他,霍然醒了,只有一盞燈還亮著,鄰裡的雞還沒有叫。
回想他的夢,歷歷如在眼前,想要改過,覺得家貧無力行善,就是不再寫訴狀,怎麼彌補舊惡呢?沉思整晚,恍然悟到:“寫訴狀可以害人,難道不可以救人嗎?如果反過來行事,應該可以得到神的保護。”主意拿定,就披衣起來,坐等天亮。天微亮,就到文昌宮焚香默默祈禱。從此凡是有告狀人來,都想辦法調解。沒理而要告狀的,必定極力斥責;只是有理而不能辯白的人,才為他們寫狀子;無力的更是全心全意幫助。行善有一年,結果考試第一名能入官學,因此更加努力為善。
鄰裡有年少寡婦是遺腹子,家境小康。眾族人誣蔑她不貞潔,告到官府,說她的身孕不是真骨血,恐怕是異性人亂了宗脈,求官府判她回娘家斷絕關系。女方娘家,軟弱不敢說一句話,少婦白受冤枉,整天哭泣發誓要尋死。有鄰居老婦知道了,來告訴王。王調查知道少婦確實貞潔,就找到她娘家,為她寫訴狀,讓她母親去官府申訴。少婦的兄弟有點為難,王用義憤激勸,才感動他們。訴狀投遞後,王又聚集同學和鄉裡的長輩,將在初一縣令宣講聖谕時,公開投訴,有人提醒他事不關己,王說:“保護貞節維護遺孤,事情關系到禮儀教化,都是讀書人應該做的,不是那種包打官司,違反條例可比的。如果有罪,我願一人承當。”眾人贊賞他的仗義,都踴躍參與。於是初一在學捨集合,等縣令來到,宣講完畢,就送上公開信請縣令閱讀。縣令也明理,看完後說:“事關名節,就為各位認真查明,如果真是族人誣蔑,理當按律例嚴懲。但各位要查訪確實,不要自取其罪。”王向前盡力陳述族人誣告詳情,言辭有條有理。縣令見他詞理正直,安慰他離去。沒有幾天就公開召集審理,族人理屈詞窮,都承認誣告,少婦的冤屈才辯白。結案後,少婦囑咐娘家拿一百兩銀子感謝王,王不接受,堅持給他,王生氣說:“我難道是為了謝銀,才這樣做的嗎?”嚴詞拒絕,聲色很嚴厲,少婦家人慚愧離去。
當年的除夕,又夢見先前二青衣人來,召他去,仍然到先前的地方,見帝君和顏悅色說:“我很贊賞你改過很快,已經還你功名。但你原應在下一次考中,因為有保護貞節維護遺孤的事,善行感動上天,本次就能考取。你更要努力修德不懈怠,前程遠大不可限量啊。”王叩謝。帝君叫屬吏帶他出去,中途遇到二老者和一少年在路旁向他拜謝,王不知他們是誰,見他們拜也回拜。二老一少跪地叩頭,告訴他說:“感恩先生保全我後代,保全我的田產。我們父子祖孫慚愧不知怎麼回報。剛才聽說帝君寵召先生,所以我們在這裡等候。”王明白他們是少婦的公婆和丈夫,就扶他們起來。老者指著少年對王說:“我兒子受先生大恩,知道先生還沒有兒子,會請求冥司,讓他作先生的兒子報答先生。”王謙謝就告別了。急忙找青衣人,已經不見了,徘徊在路口,感覺很茫然,忽然有黑衣人對他說:“你還沒有回去啊?幸虧遇到我,不然危險了。”於是拉他走,速度很快,瞬間已到家門口,王問他的姓氏,他笑說:“同住多年,怎麼不認識?”一再追問,就是灶神啊。一起進門裡,見母親和妻子正在作湯元,一男子側躺在床上。王正感驚異,黑衣人從背後推他,頓時覺得自己和床上的人合而為一,大叫而醒。他母親和妻子果然在房裡,王詳細述說夢中的經歷,趕緊燒香磕頭謝灶神。從此更努力行善,第二年就中解元接著考入翰林,直到當上巡撫。考中解元那年生一兒子,恍惚中看見夢中少年進門兒子就出生了,也考取功名做了大官。
坐花主人說:“寫狀子救人,雖然是王生的創見,但只是人們不能用來救人罷了。果然能救人,那麼天下事可以救人利人的,又哪裡只是寫狀子才可以呢?王生得到很厚的福報也是應該的了!”
李曉林
知縣李曉林,因為是有名解元作了安徽縣令。文采風流,令同輩傾佩,但性格很嚴刻,升遷到省裡,每天在省府官署審案。當時省府官員都崇尚執政凶猛,李有意迎合上級,遇事一定要從嚴。口才本來敏捷,判決流暢,案子經他審定,即使老官吏都不能挑剔什麼,因此很得總督的滿意。但是凡事都從重,那伏法的,未必都是應當死罪啊。到後來歷任政務繁重的縣,都是以嚴治為主。
很快從宣城縣調到青陽縣。一天到鄉下查案,轎子走到中途,轎夫忽然聽到縣官厲聲呵斥,開始以為是罵自己,接著喃喃地,似乎與人辯論,許多話聽不明白,只聽到大聲疾呼說:“我錯了!我錯了!我不應隨便定你們死罪,使你們被殺。”說完,寂然無聲。等到轎子到了客店停下,縣官卻不出來,揭開簾子看,已經僵硬,兩手掐自己脖子死了。
坐花主人說:“執正崇尚嚴苛,已經失掉哀憐的意思,何況又是出於迎合上級的私心,民眾怎麼辦呢?‘天道神明,人不可以獨殺’(出自《漢書》酷吏傳,意思是有神明在上,當官的不可以過分殺人),我願當官的人,不要等到在轎子裡遇鬼時,才大喊‘我錯了!我錯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