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不彰人短。
【原文】
黔字分明死不磨,往來指摘笑聲多。
感君掩土埋枯骨,從此安然伴薜蘿。
注:“短”,缺處也。或其人才有未能,或其人偶然失足,茍或彰之,則彼之身名從此敗矣。蓋彰人之短有兩等,有存心刻薄,於廣眾中迎機湊巧,一言中之,令人無地自容者;亦有談到高興,不知不覺順口道出者。招尤賈禍,得罪神明,可不戒哉!
案:京江段克遇生平惡聞人過,閨阃之事尤禁口不談。一日,過黃坑,於路見一髑髅(dulou,死人頭骨),隱隱有“竊賊”二字,蓋黔(在犯人臉上刺刻塗墨的刑罰)犯也。至晚宿寓中,夢一少年以衣蒙首曰:“我在世不肖,致遭官刑。今朽骨暴露,黔字猶存,見者不生憐憫,反加非笑,我羞愧之甚。知君忠厚,特來相求,倘蒙掩以抔土,我必有以報君矣!”段醒,憶其言,次早偕僕仍至黃坑,尋前骨埋之。越數日,復夢少年來曰:“感君掩我之丑,君明日過溪,其中有三溺死鬼,往往害人。吾當悉力救援,保君穩渡也。”次日渡溪,旋風大起。隱隱聞爭斗聲,舟抵岸無恙。事畢回家,欲赴田看收獲,家人曰:“近出一虎,咥人多矣。”懼不敢往。夜又夢前少年曰:“虎食人必須伥鬼指引,君可預挖一坑,明日二更時,我與伥引此畜入阱,可殲也。”段如其言,率家僕持械伺之。至二更,果見有二人隱隱前行,虎後隨,至坑邊,二人用手指坑,虎即跌入。眾械齊下,從此害除。段與相鄰述其事,皆感其德。斂赀為之立廟,塑冠帶像,題曰“靈顯大王祠”。像成之日,合村之人皆見傘旗鼓吹前導,有一少年乘軒進廟,如新官到任。自是春秋祭享不絕,祈禱辄應。此可見黔鬼能報德除害,即便成神,人奈何不自振乎?
附:麻城劉仲輔家貧,自少仁恕。與夫人董氏初婚之夕,有偷兒入室,公驚起視之,乃所識者。因曰:“想汝以貧故至此。”即檢夫人首飾幾件與之,囑曰:“汝速改行為善,我必不言。”後夫人常問為誰,公曰:“已許不言矣。”公享壽八十有九,吉慶之事,歲歲不絕。子孫俱發科甲,登顯秩,封诰(帝王對五品以上官員及其先代和妻室授予封典的诰命)盈庭。及公殁,有一族子觸棺痛哭,其人頗有善行,疑即昔之偷兒。(《人鑒》)
桐城何文瑞做禮部侍郎時,偶寓古道庵內。一日赴酌,張燈步歸。遇醉漢直撞而來,口中罵詈,且吟曰:“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踢其燈籠而去。公約其僕從,不許呼喝。明早其父攜子跪門持杖請罪,公曰:“我昨未出庵門。”竟不問。後拜相。
彰人短處壞人名,口孽由來報不輕。甚羨二公存厚道,憐貧忍辱兩分明。
【注釋】“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唐代的刺史韋丹和詩僧靈澈交誼很深。靈澈和尚在廬山時,作了七首詠贊廬山的詩寄給任洪州剌史的韋丹,韋丹讀了,心儀神往,寫了首《思歸寄東林澈上人》詩:“王事紛紛無暇日,浮生冉冉只如雲。已為平子休歸計,五老峰前必共聞。”詩意謂官事繁冗,沒有閒暇的時候,人生找不到最後的歸宿,像雲一樣沒有根蒂,漂泊西東。自己被靈澈的詩所喚醒,決意像西漢張衡(字平子)一樣,寫篇《歸田賦》,毅然從官場抽身,在廬山五老峰前與靈澈作方外之游,以盡山林之趣。靈澈見詩後,酬答一首:“年老心閒無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前兩句說自己悠閒自得,後兩句說韋丹的言行不一。由於它指出了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這善意的嘲諷成了後世譏刺不能忘情於世俗,卻偏要搔首弄姿,故意擺出一副方外高人的架式的那類人的絕妙禅語。據宋•張端義《貴耳集》記載,宋孝宗朝尚書鹿何年四十余歸隱築堂,匾曰“見一”,即是取靈澈詩意。由此可見“見一”是多麼的不易。即使是甚得逍遙之趣的蘇轼,其《臨江仙》也有“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之慨,更遑論“人人盡道事空王,心裡忙於市井忙”的芸芸眾生了。
【譯文】
注:“短”,是指人的缺點。或者此人才能有欠缺,或者偶然做錯了事,如果把人的短處揭露出來,就使別人從此身敗名裂。揭露人之短處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的人心術不正,刻薄陰險,在大庭廣眾中找機會,把人的短處一口氣宣揚出來,令人無地自容;第二種是有人在談話聊天到興頭上,不知不覺隨口說出來。這兩種情況都招人怨恨,甚至引來禍事,得罪神明,能不嚴加禁絕嗎?
案:京江段克遇生平厭惡議論或聽人講說人的過失,婦女閨房之事更是閉口不談。一天從黃坑路過,路邊見到一具死人頭骨,隱隱現出有“竊賊”兩個字,原來是臉上被刻字的罪犯的屍骨。到晚上,住在旅店裡,夢見一個少年用衣服蒙著頭說:“我在世的時候做了壞事,遭受官府刑罰。現在屍骨暴露在外,刻的字還在,見到的人不但不生憐憫,反而譏笑。我羞愧之極,知道先生是忠厚長者,特來相求,如果您能夠把我的骨頭用土掩埋,我一定會報答您的。”段公醒後,回憶夢中的話,第二天早晨帶著僕人又到黃坑,尋找屍骨埋葬。過了幾天,又夢見少年來說:“感謝先生為我遮丑,您明天過溪水,水中有三個溺死鬼,經常害人。我會盡全力救援,保證您平穩渡過。”第二天要渡過溪水,果然起了很大的旋風,隱隱約約聽到有爭斗的聲音,船平穩到岸。事情辦完後,回到家,想到明天查看莊稼的長勢如何,家人對他說:“最近出現一只老虎,吃了不少人。”段公很害怕,不敢前往。夜裡又夢見前面那位少年說:“虎吃人必須有伥鬼指引,您可預先挖好一個坑,明天二更時,我和伥鬼把這個畜生引入陷阱,就可以把虎除掉。”段公按他的話去做,率領家僕拿著武器埋伏等候。到了二更天,果然隱約看見有兩個人在前面帶路,老虎在後邊跟著,走到坑邊,那兩個人用手指坑,老虎就掉下去了。大家伙一齊下手,把老虎打死了,為民除了一害。段公將此事講給鄉鄰們聽,大家都感激少年的恩德。捐錢為少年立廟,塑了一座冠帶像,題為“靈顯大王祠”,塑像完成那一天,全村人都看見傘蓋彩旗,鼓樂喧天的儀仗,有一位少年乘車進入廟中,如同新官上任的氣派。從此以後,每年春秋季節舉行祭祀,祈禱有求必應。由此可見,罪鬼如果能報答人的恩德,為民除害,就能成神,人爲什麽不振奮精神,努力積累善功呢?
附:麻城的劉仲輔,家貧,從小為人仁慈寬容。和夫人董氏新婚之夜,有一個小偷,進了他的房間,劉公驚起,一看,原來是認識的人,就對小偷說:“我想你是因為窮才做這種事的吧。”就選了幾件夫人的首飾給了他,又叮囑說:“你要是能改過向善,我一定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後來夫人常常問起這個小偷到底是誰,劉公說:“我已經答應他不說了。”劉公後來享八十九歲高壽,吉慶的喜事,年年不斷。子孫都進士及第,官高位顯,家中受朝廷封典很多。等劉公去世後,本家族一個人前來吊孝時,伏在劉公棺木上痛哭,此人很有善行名聲,懷疑就是原來那個小偷。
桐城的何文瑞在做禮部侍郎的時候,一次住在古道庵中。一天去赴宴,打著燈籠步行回來。碰到一個醉漢直沖過來,嘴裡罵罵咧咧,還吟一句詩“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踢壞了他的燈籠而去。何公和僕從們約好,都不准呵斥醉漢。第二天早晨,醉漢的父親帶著兒子過來,跪在門前,手執棍棒,請何公治罪。何公說:“我昨天沒出庵門。”不予計較,也不問醉漢是誰。何公後來升任宰相。
有詩雲:“彰人短處壞人名,口孽由來報不輕。甚羨二公存厚道,憐貧忍辱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