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本身是一個過程,它並不在於終結點,也就是說,你不是真的要崇拜一個人或盼望一樣東西,而是保持心裡面的崇拜感;這個崇拜感的對象可以是對宇宙、可以對不可解的海洋潮汐、可以對人世間復雜的因果。
如果你關心的是結局,是答案,是目的,你就讀哲學;但如果你覺得過程可能比答案還要迷人,你就讀文學。
人精神上的快樂與物質上的快樂,需要平衡。沒有絕對精神上的快樂,也沒有絕對物質上的快樂,走向極端的任何一邊,都可能導引出一種不健康的生活。
我們是不是可以試著緩下自己的腳步,少吃一點,吃好一點,並且學會等待,我覺得這很重要,等待花開、等待果熟、等待不同季節的不同食材,等待一道食物用繁復的手工步驟細心料理。只有讓等待變成一種態度,一種心態,它才會成為生活中的信仰,成為我們作為人的新價值。
真正能夠限制愛情的方法,就是徹底拿掉限制,讓對方海闊天空,而你,相信自己本身就具有強大的吸引力量,你的愛,你的才華,你的寬容,都是讓對方離不開的原因,甚至你故意讓他出去,他都不想跑,這真的需要智慧。
人跟人的相處是不可解的,每個人都是在了解與陌生之間游離,不可能有絕對的看破。
有比較之心就是缺乏自信。有自信的人,對於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是一種充滿而富足的感覺,他可能看到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東西,會覺得羨慕、敬佩,進而歡喜贊歎,但他回過頭來還是很安分地做自己。
最好的信仰,一定是禁得起所有人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