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願法師開示:學佛人應有正確的修學態度
1、學佛是回歸自然,回歸自在
2、學佛人應有正確的修學態度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各位菩薩請坐!阿彌陀佛!
我們今天法緣非常殊勝,天氣那麼炎熱,大家不辭辛勞從各個地方來到這裡,為了一個共同的心願,歡聚一堂,這機會非常難得。
這是我們善根福德因緣的成熟,也是阿彌陀佛、彌陀大願菩薩以及諸佛菩薩慈悲的加持,我們才有這個機緣聚在一起。所以雖然熱一點,雖然辛苦一點,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歡喜的,法喜充滿,感覺非常有意義。
雖然只有短暫的兩三天的時間,但我們每一個人心靈當中都有一個轉變,開始對我們的人生、對我們的生活,乃至對我們的工作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彌陀大願菩薩慈悲為我們做示現,告訴我們,只要我們敦倫盡分,老老實實做人,好好地做事,堅信不疑,一心念佛,都能夠成就,都能夠成佛,這是我們世間非常殊勝的榜樣和例子。
我們要學習彌陀大願菩薩的慈悲精神,要學習她處事待人的方法用心,這是彌陀大願菩薩對我們的加持,對我們慈悲的指引,用她一生的行儀給我們做一個示范:我們每一個人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不同的生活方式,都能夠慈悲一切,都能夠把自己的煩惱化解掉。你在你的崗位上,一心念佛,一樣能夠成就佛道。所以佛菩薩常講,眾生應以什麼身得度,佛菩薩就會用和眾生心想相應的法門、方法來教導眾生開悟覺悟。
我們每一個人在這個世間生活都是有苦也有樂,一定要覺悟。快樂的時候感覺這個世間非常美滿,非常幸福;痛苦的時候,也會感覺這個世間枯燥乏味,苦不堪言。種種的這些現象,告訴我們萬事萬物都在變遷,都在轉換。我們惟有明白真相,明白這個事實的真理,才能夠在人生當中、在生活當中,化解煩惱、化解痛苦,非常有必要來學習。
學佛是回歸自然,回歸自在
佛法在我們這個世間,最低我們要得到的受用,就是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這是我們要得到的。佛門裡面沒有迷信,佛教導我們第一條“斷惡修善”,讓我們做一個善人。做一個善人是社會國家人民生活安定幸福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之上,佛教導我們破迷開悟,破除迷信,破除迷茫,我們才能開啟智慧;有了智慧,我們的人生才有意義,才有價值,才能夠真正地幸福美滿,這是佛教導我們的。
佛把這個人間的現象乃至於九法界包羅的現象,清清楚楚地給我們分析出來,很重要。佛經裡面沒有迷信,每一件事情都為眾生分析得相當清楚,相當透徹。我們學佛,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正確的對待。我們不能夠自以為學佛了,反而搞的卻是迷信,搞得我們越來越糟糕,這是錯誤的。學佛以後是讓我們破迷開悟的,讓我們消除業障增加福慧的,反而把我們學得迷迷糊糊,迷惑顛倒了,這是錯誤的。一定要明白,佛既然在我們這個人間示現八相成道、成佛,是佛為我們人講明了這個宇宙人生的真相,以度人為主。
雖然佛菩薩承認六道輪回,六道裡面有仙道,有阿修羅道,人道,下面還有三個道,地獄、惡鬼、畜生。鬼神這一道,屬於惡鬼道,有福報的、有靈的叫靈鬼,這也是一類眾生,我們一定要清楚地面對。在佛門裡面,佛是用正知正見、用一個正確的方法教導眾生。在佛門修學,不能夠求感應,更不能求神通,這是修學的最大忌諱。不要以為這個人開天眼了,那個人有他心通了,這個人和菩薩說話了,這些現象都是迷信。這些現象不是正確的佛教,一定要明了。
為什麼把這些事情說得那麼死呢?因為現在有許多許多的現象大家不明了,如果學佛的人都這個樣子迷迷糊糊的,那將來不學佛的人要入佛門的時候,被這些人帶到什麼地方去?這個非常的關鍵。
我們老老實實做人,本本分分做事,一心念佛,提升自己的清淨心,提升自己的靈性,這是正道。不能夠每天求神通,哎呀我看到眾生了,我看到某某什麼事了,這是錯誤的。佛告訴我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你在定中看到的東西,不客氣地告訴你,叫胡思亂想、妄想、分別、執著。要是住在神通上面,住在心的妄想裡面,你什麼時候能走得出來?六道本來就是個大夢,你在夢裡面做夢,還在執著,那不就太冤枉了嗎!所以做好夢也無所謂,壞夢也沒有關系,夢既然是夢,何必那麼認真呢?醒來以後什麼事就沒有了。你打坐入定了,看到什麼境界,有好的,有恐怖的,眼睛一睜開,什麼也沒有了。都不要去執著,一執著,好境界也是壞境界,壞境界更是壞境界。不能執著,一執著就出問題,就出偏差。
嚴重的,按社會上的話語說,就是有神經病、腦子不正常,就送到精神病醫院去。為什麼呢?不是佛菩薩教導有問題,也不是佛法有問題,是我們名義上去學佛、修行,結果還是搞的封建迷信,還是搞的神通啊鬼神這些眾生。你不是在信佛!你不是在學佛!你天天在念佛,嘴在念,心裡面想的卻是這些眾生。心的力量是跟眾生感應的,久而久之,本來你沒有眾生,也被你感應過來了。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一定要清楚。
佛告訴我們,有人的地方就有眾生,無論是家庭還是道場,人鬼雜居,只不過是頻率不一樣而已。佛經裡面講得很清楚,我們在三度空間裡,這些眾生也許在四度,也許在五度,它們跟我們之間有個頻率的差別,所以我們看不到它,它也看不到我們,生活沒有妨礙。特殊緣份的時候,有可能有一些現象,但是佛告訴我們,一切都能夠和睦相處,佛告訴我們一切現象,不要執著是對的。
那這些有沒有呢?確實有。有為什麼不讓我們問呢?假相。因為你有你的生活方式,它們這些眾生有這些眾生的生活方式。你好好過好你的生活方式,自自然然地福報增加了,智慧增加了,你的命裡面的福德因緣增厚了。你步步在往上提升,這是跟佛學的結果。如果你每天都在想冤親債主,每天都在想著我身邊的眾生,修一年、修兩年、你修十年都沒有用,不相應嘛!沒辦法成就。所以我們學佛之人,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這些到底有沒有,佛告訴我們,真有,不是假有,但是對我們的生活不妨礙。
尤其我們遇到佛法以後,有了正知正見,一心做善事做好事,幫助別人,認認真真地去努力改過自新,這是正確的。福德因緣培植得深厚了,即使有這些眾生,過去有怨結都會化解。他會恭敬你,佩服你,進而護持你,保護你,不會對你產生障礙。但是他來擁護你、保護你了,你要不要歡喜呢?要不要高興呢?也不要歡喜也不要高興,為什麼呢?應該的。
佛教導我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果你看眾生跟你感應了,來護持你,你生了歡喜心了,就有住了。有住了你這個心感應的就是跟這些護法神跟這些鬼神感應,你又錯了。隨時隨地保持我們的身心世界清淨就對了。一定要保護好我們的清淨心,這是正法。凡是讓我們的心擾亂的,凡是身上有眾生把你的心搞得不定了,這都是錯誤的。佛菩薩千辛萬苦一切的教法,不過是讓我們放下煩惱,放下分別,放下執著,放下種種的障礙,讓我們這顆被煩惱包圍的心回歸到清淨,回歸到自在,回歸到大自然裡面,那麼潇灑自在而已,不是讓我們擔驚受怕,每天讓我們為了眾生而苦惱,這是錯誤的。
我們要有一顆慈悲心,幫助無量的眾生,幫助一切有能力幫助的眾生。不要執著,心裡面不要住,你才能進步。你有執著有住,就出問題。有住,你就不能進步。比如想到四樓上去,你就該把三樓把二樓把一樓都捨掉才能到四樓,如果到三樓後感覺很安然了不願上去了,那四樓你就永遠上不去,就這個道理。你執著了住相了,住相了你怎麼前進呢?
學佛人應有正確的修學態度
菩提道上,我們默默地去耕耘,老老實實做事,然後在生活當中證得菩提大道,這就對了。我們學佛人一定都要有正確的態度,大家都是有高度智慧的人,不能夠連社會大眾遇到我們學佛人,都認為我們神神叨叨的:這個學佛的,天天學得帶這個眾生那個眾生,這個有眾生,那個也有眾生,這不是學佛的,這是對佛教、對佛法的誤會太深了。
世間社會上的人,通常沒有遇到佛法,不懂,不知道什麼是正法,什麼是不正確的。但是我們名義是佛教徒,也學佛了,如果自身不明了的情況下,那就造成一個誤會。你稱為佛教徒,每天都是神啊鬼啊,搞些迷信,這不是整個給佛教抹黑嘛!最起碼我們佛教徒對人生對社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有一個正面的幫助,這才行。這個人不孝順父母了,你勸導他要孝順父母;這個人做惡事了,將來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你教他要遵紀守法,這才是佛法,點點滴滴都是佛法。
佛是教導我們斷惡修善的。善法,我們都要尊敬,佛法在這個世間是度我們人的,如果要度鬼神,有可能觀世音菩薩、阿彌陀佛變成鬼王身來度他們。觀音菩薩經常變現鬼王身,放焰口的焦面大士是誰呢?鬼王的身份,實質上是觀世音菩薩,所以佛法在世間以度我們人為主。
同時佛告訴我們六道當中,有人也有其他眾生,但是我們不能住,不能執著,一心好好地念佛,好好地誦經,好好地修行,把自己的福報智慧靈性境界不斷地往上提升。所以彌陀大願菩薩為我們示現,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不要把它當成一個迷信來對待,也不要把它當成一個高深的事情來對待。她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這個示現是為了增強我們對人的認識,對佛法的了解,增強我們無量的信心。
尤其淨土法門,講信願行,彌陀大願菩薩的信心是多麼的堅定!彌陀大願菩薩的願力和阿彌陀佛的願力是多麼的廣大!彌陀大願菩薩的行持是我們要學習的,這是彌陀大願菩薩對我們的加持力、對我們的攝受力。我們按照彌陀大願菩薩的行儀去做,是真正地在學彌陀大願菩薩,真正地來紀念彌陀大願菩薩。你做夢了,夢見彌陀大願菩薩了,彌陀大願菩薩跟你說話了,是不是真的呢?告訴你,也不能說是假的,也不能說是真的,只能說你跟彌陀大願菩薩緣份很深。
彌陀大願菩薩給我們增加信心,一定要按照彌陀大願菩薩的教導、彌陀大願菩薩的榜樣去做,這個可行,那你將來就成就了。做個夢不要去執著,也不要太歡喜,說明你和彌陀大願菩薩很有緣,好好地按照她的教誨,按照她的生活的方式,修持的方式,認認真真地落實到我們的生活當中去,變成我們的信心、願望和行持,這就對了。不能把佛教變成迷信的色彩。佛教是教育,佛教是文化,它把道理講清楚了,講明白了,如果我們一執著就錯了。一執著,社會大眾不理解,因為我們自己就是迷惑的。
-- ?xml:namespace>2010年7月24日開願法師在“彌陀大願菩薩往生九周年紀念法會”上的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