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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虛大師:法華經講演錄 (序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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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講演錄 (序品第一)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序經題 明綱宗 序品第一 妙法蓮華經,傳入震旦,信受甚盛。初在南方風行,南北朝時,有光宅、嘉祥諸師弘揚;隋時,天台智者大師集其大成,尤闡發無遺。繼則賢宗諸師亦甚提倡,李唐之際乃大振於北方。慈恩大師著有玄贊四十卷,講者多宗之。宋元以降,玄贊佚失,數百年來講此經者,大都僅依台、賢二教。近時海上交通,始將玄贊一書從日本取回重刊。今以大眾因緣,復在北方講演,故依據之。 講演經文之前,有三問題須解釋之:一、五乘一乘孰為權實:本經以一乘為宗,就佛出世本懷而言,唯一大事因緣,無二、無三。如一雨之所潤,一地之所生,故應以一乘為實,五乘為權。然眾生機類各各不同,如三草、二木形相互異,故應以五乘為實,一乘為權。又就佛法言,眾生根性雖有差別,然昔以實相為體,如三草二木不離一地所生。就眾生法言,實際理地雖平等無二,然離種種差別亦無所謂平等,如一地即是種種山川草木,非除去山川草木別有一地。是以各就一方面言,或以五乘為實,一乘為權,或以五乘為權,一乘為實,皆不違理。 二、佛性有無孰為權實:就各種經論中,有謂一切有情皆有佛性;闡提不得作佛者,權巧之談。有謂眾生實有五性差別;言皆有佛性者,乃誘導不定性眾生權巧之辭。茲以二門解說之:一、就理性行性言:理性則一切眾生皆同,以理性即一相無相平等不二之真如性,亦即佛性,故無一眾生不完全具足。因眾生性與佛性本無二故,皆同一實相故。行性則一切眾生不必皆同,以一切眾生相乃種種業行所成,業行既異則眾生界應各自成差別,故佛性不必皆有。以上二義,各具一理,皆真實了義也。二、就現實門展轉門言:吾人現前一念上,觀察過去之過去及未來之未來,眾生種性皆各不同,決定有五性差別。若於十法界展轉緣起上觀察,則非有決定性。唯識論上,種子有本有、新熏兩說,本有之種子雖不完全,因新熏則可成故。由以上二門,可知眾生皆有佛性,其立言雖貫,均不違理。 三、大乘一乘之異同:此問題,在經論無有明文,而學者每以大乘在三乘之內,以一乘超三乘之外。依本經言,一乘當即大乘也。大有二義:一、大對小而言,然小為大之方便,證小果後回心向大,則無大小之相對。二、大就法體言,法體無二亦無不二,強名為大,或名為一。故大乘與一乘,無二無別。 序經題 本經為諸經之王,以顯示唯一佛乘故,以顯示唯一佛乘、即具足無量方便乘故。今欲開闡是經妙義,宜備有古德之注釋以為參究之資。唐窺基大師所撰妙法蓮華經玄贊,群流宗仰。茲於演講妙法蓮華經之時,即假玄贊以為敷陳經義之佐。 ‘玄贊\’蓋聞至覺權真,乘物機而誕跡,靈樞擅妙,應群品以揚筌。振融山而秀大千,騰委海而津八萬。佛覺無上,故曰至覺。權衡真界,故曰權真。以極靈之樞機,擅無方之妙用;蓋隨眾生之機而表示應身之跡,應群品之求而標舉求道之方耳。筌者、求魚之筌,喻求道之具。融山、融金之山,喻法身也。委海、猶言無量智慧功德海之海,喻諸法之所歸聚也。津、梁也,濟也。八萬、施八萬四千法門,度八萬四千煩惱也。謂佛之法身,既秀出於大千世界,斯即佛之智慧功德海所在,隨處興起而度人以八萬四千法門也。以上標如來一乘實相之總體用。 ‘玄贊\’叆慈雲而廣庇,驟法雨以遐清,滋兩木之分華,潤三草之殊茂。然以幼商倦於綿險,始循誘於化城,稚子玩於羬軒,竟照普於犪駕。 叆叇、雲出貌。驟、普遍廣大之義。慈雲廣庇,喻佛恩之加被。法雨遐清,喻佛法之遍及。兩木、即本經藥草喻品中所說之大樹、小樹:小樹、喻界內之菩薩,大樹、喻界外之大菩薩也。三草、即上中小三藥草:上喻菩薩,中喻聲聞、緣覺,小喻人、天也。幼商、喻初發心不定種性人,以恆畏大乘法之綿遠艱險也。化城、即本經化城品所說之化城,指小乘涅槃,為佛所化現之方便城,慰小乘人使暫休息而實非究竟寂場也。羬軒、即羊車,喻小乘。犪駕、即牛車,喻大乘也。言佛法既興,菩薩──大乘人既已發心,而人、天、聲聞、緣覺諸小乘並蒙沾潤。惟佛以初發心人易於倦怠,故先以涅槃之化城誘之。小乘人局於果地,故須以大乘之牛車進之,以上明一乘實相之境,並冀一切眾生了然於權實,而能捨權趨實以跻於無上涅槃也。 ‘玄贊\’由是摧十軍之聖後,解髻上之明珠;建八谛之醫王,授掌中之妙藥。軍、指魔軍。即眾生心中之欲魔、愁魔、饑渴魔、渴愛魔、睡眠魔、怖畏魔、疑魔、食毒魔、利養魔、名聞自高魔之十種煩惱魔也。聖後、猶言聖王。謂佛為摧破上十種魔軍之聖王也。解髻上明珠為賞,喻以此妙法蓮華經開示眾生也。八谛、即四真谛、四俗谛,謂以此經利益眾生,如壽量品所說醫王授藥喻也。此明一乘實相之行、果。以上總敘分敘一經之綱宗。 ‘玄贊\’藻掞眾筌之表,邃轶百宗之外。籠七地而孤榮九分,冠五乘而獨穎千古。文藻超眾筌之上,頌教妙也。深邃出百宗之外,頌理妙也。地、謂菩薩地位,七地者、自種性地、解行地以上有七。至八地以上,念念不退,即為行不退地。迨於佛果即究竟地也。九分、與十二分教同,以文字關系故略稱九分。言此經義籠七地,獨標九分,頌行、果妙也。五乘雖殊,實皆以此一乘為究竟,故此經為五乘之冠冕,而特超去來今三際也。以上贊揚旨玄妙。 ‘玄贊\’大矣哉!揚一實而包總太虛,振兩權而遺羅萬象,豈可以溟渤類其深旨,妙高方其峻躅者乎!大之名對小而立,故此教義大不足以喻之,茲第強贊為大耳。一實、即一法,即一真實不虛之法,包括無外,總持無遺,明法體之大也。權、謂權門。振落兩種權門,而萬相空空無不息寂而見為遺棄。振發兩種權門,而萬相森森無不顯現而見為包羅──喻法用之大也。以是之故,溟海不足喻其深,須彌不足擬其峻矣。妙高、即須彌山也。以上敘經宗竟。 ‘玄贊\’首稱妙法蓮華經者,藻宏綱之極唱,旌一部之都名。序品第一者,鏡義類之鴻標,顯異筌之別目。對他經而言,則此妙法蓮華經為極唱。就本經而言,則此妙法蓮華四字為都名。而序品第一,則又兼總題、別題之義也。以上總敘經題及序品竟。 ‘玄贊\’法含持軌,绾群祥以稱妙。華兼秀發,總眾美而彰蓮。體業俱陳,法喻雙舉,半滿之途已曉,取捨之路方著。法界之法性法相,無論有佛無佛,自性常住。佛以方便善巧開示安立,為使眾生了解。若知一切諸法無不為佛境界所攝,即知佛智無不融滿遍照,總攝群相。以是之故,稱為妙法。秀、秀出也。發、開敷也。蓮之為法,在污不染,具足眾美,故以蓮為贊。蓋妙法者舉其法,蓮華者彰其喻也。以上釋別題妙法蓮華四字竟。 ‘玄贊\’經者,為常、為法、是攝、是貫。常則道軌百王,法乃德模千葉,攝則集斯妙理,貫又御彼庸生:庶令畢離苦津,終登覺岸。經具四義。軌、率由也。千葉、千世也。攝貫二義,明此經集妙理之大成,陶庸愚而無外也。以上分敘經題竟。 ‘玄贊\’序者、由也,始也。陳教起之因由,作法興之漸始。品者、類也,別也。區玄旨而異類,派幽筌而匯別。第者、次也,居也。一者、極也,首也。經有二十八品。條貫真宗,此品次居極首,故名第一。義如本文。以上序經題竟。 明綱宗 凡演講一經之先,必先提挈此一經之綱宗,故天台宗分五重玄義,賢首宗有十門玄談。茲於講此妙法蓮華經之先,仍依窺基大師所撰玄贊,略以六門分釋。茲胪列如下: 一 敘經之起意 此起意復析為五:甲、酬因請,乙、破疑執,丙、彰記行,丁、利今後,戊、顯時機。 甲、酬因請 此復析為酬因、酬請二義:酬因之義又有六:一曰、酬行因。凡學佛者,必有因行方成果德。佛既親近無量阿僧祇佛,盡修六度萬行,能圓滿無上功德,顯現一乘實相,仍願眾生亦能如是修習因行,是為酬行因。二曰、酬願因。在佛本因地中,原具最大誓願,願一切眾生得入於佛道,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願眾生亦盡如我能發此願,是為酬願因。三曰、酬求因。佛於無量劫來勤求無上菩提,曾不退轉,如本經提婆達多品所說是已。佛即以所求得之妙法,答眾生之所求,並願眾生亦盡如我能作此無上妙法之希求,是為酬求因。四曰、酬持因。佛於過去無量阿僧祇劫,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供養承事,值多善友,長時受持。又釋迦過去為常不輕菩薩,臨終聞空中說法華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歷無量劫。往時既自常持此經,並願眾生亦常受持,是為酬持因。五曰、酬相因。佛說大經,天雨曼陀羅華,地遍六種震動,均為瑞相,如本經序品中所說。佛放眉間白毫相光,遍照東方萬八千世界。文殊師利告言:世尊將說大法。以將說此經,故先現大相,先現大相即為說是經也,是為酬相因。六曰、酬說因。如來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本願廣說開示眾生,令得究竟一切種智。而捨利弗三請世尊說此妙法,遂能開此法會,利益當機,是為酬說因。酬請者,即酬答諸大菩薩誠請說法之請也。如本經捨利弗及彌勒三請演說妙法,乃為說之,是即酬請之義。 乙、破疑執 此復析為破疑、破執二義:破疑者,破眾生之疑。眾生之疑有二:一為耽涅槃之二乘眾生,自謂已得自度解脫,疑彼大乘佛果永無我分。一為發大心之菩薩,雖已發大乘心,然因捨利弗等已具種種功德智慧,尚於大乘無分,故自疑亦難成佛,馴至失心退轉。自此經諸品出現後,闡發三乘唯是一乘,聲聞悉當作佛,而三乘眾生之疑破矣。破執者、破眾生之執。眾生執中,有大乘執與小乘聲聞執之別。聲聞又分四種:一為曾發菩提心,而因怯弱已至退轉,遂發小乘心修行得果,如捨利弗等是也。二為菩薩應化示現為聲聞身,如富樓那、阿難等是也。三為未發大乘心,未修大乘行,但著於小乘,自謂已得滅度而誤以為即究竟地者。四為勤求世間禅,或已證初禅、二禅、三禅及四禅者,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自謂與佛無二無別;如楞嚴經所說之無聞比丘,本經所說增上慢之阿羅漢是也。大乘亦分二種:一為從凡夫地即發大乘心修菩提行者,此名頓悟菩薩。一為先發大乘心,已至退轉修小乘行,後復遭遇法會,重發大心回向佛乘,此名漸悟菩薩。在四種聲聞小乘中,除應化示現聲聞身之菩薩原本無執,及增上慢之阿羅漢尚未證果無有可執者外,其余兩種聲聞,均自謂所證之果即是佛乘,所得涅槃無可再上,此即為聲聞小乘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所得涅槃,不過解脫於三界生死之苦,仍居暫息之化城,而小乘之執破矣。在二種大乘中,均以為證小乘果之人再不能發無上心,修菩提行,證究竟涅槃,圓滿無上妙功德智。以此種種,悉為我大乘人所修證,非小乘所堪,此即大乘菩薩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小乘證果,正為修大乘法之方便,以彼已解脫於三界煩惱,即可直趨於無上涅槃,而大乘之執破矣。 丙、彰記行 此復析為彰記、彰行二義:彰記者,佛自成道後,未為聲聞授菩提記,今因時機已至,為諸聲聞悉皆授記,故說此經即為彰記。彰行者,佛為六道輪回眾生說二乘法,然實唯一乘。此經正以彰二乘之權,一乘之實,亦即是彰一乘因行為絕之因行也,是為彰行。 丁、利今後 此復析為利今、利後二義:利今者,指利益遍於佛說法之時言。利今亦分二種:一為果記利。如佛為諸大弟子親口授記,決定成佛。諸大弟子因是決定勤求無上菩提,修入佛乘,是名果記利。一為現證利。如佛說妙法,龍女立地成佛,余眾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名現證利。利後者,如於後末世,有人受持讀誦是經,即為供養佛之捨利。又自佛示現迄今二千九百四十八年,因此經典,正法、像法、末法悉獲利益,均名利後。 戊、顯時機 此復析為顯時、顯機二義:顯時者,顯明說經之時期也。或別為五時,或雲三時,或雲唯一時,說各不同。玄奘法師則謂:各時說教,因機不同,實則唯是一時之教。特隨時相長短而現,而實亦並無有時分之相可見,故唯是一時。茲可略為第一時多說有,第二時多說性空相空,至第三時則說此妙法蓮華經等。為顯露第三時中道了義、開權顯實之教也。顯機者,顯說此經之機也。從根本言,機唯是一,以眾生本具同一法性,同以真如法性為性。但以眾生種姓不同,故令說經之機亦隨之不同。或先說小乘,使先證果,後入大乘,此一機也。而此經所正被之機,即使曾發菩提心,怯弱退失,流入小乘之聲聞眾,再發大心,重趨佛乘,此則本經之機也。 二 明經之宗旨 本國古德總判經論,約分四宗:一、立性宗,明法有體性。二、破性宗,明法有相無體,如成實論是也。三、破相宗,明法相亦空,如般若等經是也。四、顯實宗,顯中道了義之一乘實相,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也。此經即屬第四宗。至於依文判教,教凡三類:一、多說有宗,雖多說有總歸於空,如阿含等小乘經是。二、多說空宗,雖多說空不礙於有,如般若等經是。三、非空有宗,說真俗二谛非空故名為有,說我法二執非有故名為空,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以上義故,此經攝於中道了義宗,然亦盡攝各宗,以此經能顯示諸法實相,而總括趨入無上乘之方便也。 三 解經品得名 先解經得名,即解釋經題之名也。妙法蓮華經五字,梵雲薩達摩奔荼利迦素呾攬。薩、正妙之義,平正正直為正,眾善畢彰為妙。達摩、法也。奔荼利迦、白蓮華也。素呾攬、經也。亦譯契經,以能契於說法之時、及契於眾生之機也;亦略稱為經。 經名妙法者,具妙以成法,因法以彰妙。蓋自有此經,而一切大小乘眾生皆知回向於一乘如來智慧,即知以一切根本智、後得智,證於理智無別之法性。而此法性、即為真如平等法界之本來實相。故此經名,堪稱妙法也。經雲開佛知見者,一真法界平等實相,生佛無二,本有不可思議之妙相妙用。若由證知心空、法空,隨順無上妙智以證於不二法性,即可顯現本具之無邊功德,以順成此不可思議之性用。然眾生不悟,恆迷沒於煩惱生死海中。佛乃以根本智、後得智所證之廣大性用,向眾生性海煩惱中而開發之也。經雲示佛知見者,即佛偶所證得之佛乘、涅槃、解脫三德之理顯示眾生,使莫不知同具此三德涅槃與佛無二是也。經雲悟佛知見者,即顯示佛所成就之菩提圓滿報身,使眾生知可依以修習,得悟入於佛智是也。經雲入佛知見者,因眾生在無明煩惱中,不復知有佛乘之無上妙果。佛乃開示解悟,使之因悟趨行,得漸證入,於是修於一乘因行,以入於佛之知見是也。以上所說,若理若智,若因若果,均名妙法。又此妙者,絕對之妙,何以故?以在三惡道惡法中,若為言人天之法,即為妙法。然福果易空,乃為說四谛、十二因緣之二乘法,以較人天之法,即又為妙法矣。然二乘妙法雖可解脫於三界生死輪回之苦趣,而於一心本具之法身、般若德用,實未能成就,則二乘法仍非究竟妙法。故惟有唯一大乘,始足為究竟妙法也。是故未有法華會以前,佛所說種種法各為妙法;法華會既開以後,則從前所說諸法,不過為趨入佛智海之方便因緣,惟此經義能偶一法界攝入一切法界,乃堪稱為圓融絕待之妙法也。 經名蓮華者,所以彰喻。蓋蓮花與眾花異,蓮花未開之先即已有實,喻真如法性不因生滅而起,佛本具足一切智德也。蓮花既開實即同時顯現,喻真如法相隨時隨機無不顯示開露也。蓮花既落實即圓滿,喻幻妄既銷,本來之真如實相、一切妙功德智,及一乘之妙果,無不圓滿具足也。真如智德,生佛不二,徒以眾生妄想執著,不能顯露受用。佛乃以方便善巧誘化眾生,若去煩惱,若去無明,無非為實施權。後乃開權顯實,卒使眾生了知一一方便皆為趨向於無上之一佛乘;而此一乘,即具足無量方便乘。迨一乘顯現,而諸方便乘亦融,有如白蓮華之花落而蓮實顯現也。以有如是等義,故是經名為妙法蓮華經。 次解品得名,即解釋經品之名也。本經計共二十八品,有從法得名者,如方便品等是也。有從喻得名者,如譬喻品、藥草喻品等是也。有從人得名者,如法師品、提婆達多品等是也。有從事得名者,如序品、授記品等是也。有從人法得名者,如授學無學人記品等是也。有能所為名者,如分別功德品是也。有因果為名者,如隨喜功德品是也。有三義為名者,如五百弟子授記品是也。有不定為名者,如安樂 行品、見寶塔品是也。均可依類以為辨別。 四 顯經品廢立 本經計有三譯:姚秦鸠摩羅什譯本,最為通行。然鸠譯原只二十七品,無提婆達多品。至梁末真谛法師,始從梵文原本譯出。並增置於見寶塔品之後。鸠師於童子之年,即具耆宿之德,其譯著向為學者稱頌。今鸠譯既無此品,於是後增之品人遂引為疑議矣。第本經各譯,均有提婆達多品,且均在見寶塔品之後。考其文義,後先亦無抵觸。鸠譯偶缺,或以具葉脫簡以致漏譯一品,亦未可知。且經名雖佛當時所命,而經品多為結集經典之人所分配,或為後來受持讀誦之人所分配,如梁昭明太子配金剛經三十二分之類,容不免間有舛錯,要不足為全經之疑難也。 五 彰品之次第 經品次第,為一經之脈絡。鸠譯本經各品及真谛法師譯增之提婆達多品,共二十八品,教義品次,互為銜接。惟流通分中囑累一品,在神力品之後,藥王品之前,此與諸經通例微有不同。正法華經及添品法華經,均以囑累品列於經後。鸠譯維摩诘經亦以囑累品列後,而此譯獨列於流通分之中間。或其本無用意,然贊勸既周,化緣已畢,殷勤付受,遠使流通,故有此品。要以居後為合宜耳。 六 釋經之本文(廣如下述) 釋經文 本經二十八品,計分三分:首、序品為序分;次、自方便品至常不輕品,共十九品,為正宗分;次、自神力品至囑累品,共八品,為流通分。正宗分有諸釋之不同,試分說如下:唐窺基大師將正宗分約為境、行、果三門:以自方便品至持品,共十二品,為顯一乘之境。安樂行品、從地湧出品二品,為顯一乘之行。自如來壽量品至常不輕品,共五品,為顯一乘之果。又、嘉祥吉藏大師,則將正宗分約為乘權實與身權實兩大分:以自方便品至安樂行品,共十三品,為明乘之權實。以自從地湧出品至法師功德品,為明身之權實。天台智者大師之分跡本二門,似之。而以窺基大師之科判,較諸家為特勝,因由了解妙境,即可發起因行,趨入佛果故也。 序品第一 甲一 序分 天親菩薩論說此序品,有七種成就,為他宗所無,茲述如下:一、序成就,即由如是我聞至耆阇崛山中一節是。以親聞之人,說教之時,說教之主,說教之處,圓滿勝余故也。二、眾成就,即與大比丘眾一節是也。三、時成就,即為諸菩薩說大乘經以下一節是。以先說無量義經具十七名,勝於余經故也。四、隨順威儀住成就,即佛說此經已結跏跌坐一節是也。五、依止說因成就,即爾時佛放眉間光一節是也。六、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即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一節是也。七、文殊師利答成就,即以宿命智顯現過去因果,能作是答,並為余經所無故也。第一與第二種成就,為通序,以與通常之序相似。第三至第七種成就,為別序,則以別敘此一經之所由緣起也。 乙一 序成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捨城耆阇崛山中。 如是我聞,一切經首多置此語,茲釋其義:一曰、遵遺教:因佛臨涅槃時,酬優波離、阿冕樓陀、阿難等之請,特命置此四字於經首,故經首用此遵遺教也。二曰、斷三疑:眾生之疑有三:一疑,佛因大悲從涅槃起,更說妙法。二疑,更有佛從他方來,住此說法。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今標明如是所說之法,為我昔日侍佛親聞,則非佛更起及他方佛至與自己轉身成佛所說之法矣。三曰、生信心:“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首述如是我聞,則先確然自信,因以起大眾之信順矣。四曰、離過失:如是之法,由我親聞,則我於此經初無增減之過失也。 以上四種,均為經首置如是我聞之因由。茲更因文釋義如下:一、常語如是二字,恆為譬喻,例若如是妙法、如是蓮花之類。而阿難則亦雲:如是一部妙法蓮華經,實為我所親聞也。二、有教誨之義,猶言如是一部妙法蓮華經,乃我所親聞,汝等應當受持是也。三、有問答之義,如人問此經是否親聞,而阿難答言:如是乃我親聞也。四、有允許之義,如人言可否開示此經,而阿難答言:如是當說我之所聞者,乃欣喜答應之意也。 我之義有三:有凡夫外道等我執之我,有依法性常住自在而假名施設之我,有通俗對人稱謂之我。今阿難所說我聞之我,乃對人稱謂之我耳。言我聞者,別於眾聞也。以上為總顯己聞。 一時之義,非一剎那,非億萬劫,非佛成道後之說法三時、五時,亦非通常之年月日時。蓋自有眾生感佛說此妙法蓮華經以迄於終,皆謂之一時也。以上釋說教之時。佛、梵語為佛陀,亦簡稱為佛。梵經中多題婆迦梵,義譯世尊,此方多名為佛,譯雲覺者,即具有無上正等正覺之智者。覺之義,約分為三:自覺以超於三界凡夫,覺他以超於二乘聖人,覺行圓滿以超於菩薩而為佛也。以上釋說教之主。 住、非行住坐臥四儀中之住,凡佛所居止游化之處,即謂之住於是處。王捨城為摩揭陀國王之都。耆阇崛山即靈鹫山,亦稱鹫峰,最稱高勝,過於余山,以喻法勝超越二乘也。以上釋所化之處。 乙二 眾成就 丙一 眾類成就 眾成就所攝,即經文自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至與若干百千眷屬俱一節是也。眾成就有五義,分釋如下: 一、明眾之緣由,復判為五:甲、證信,以所集妙法為有名大德所同聞,可證此妙法為當信。乙、顯德,以在會大眾多有威德,如諸大菩薩及帝釋天王諸天子人王等諸聖圍繞於佛,益以彰佛之德。丙、啟請,以捨利弗三次請求而為說法,顯妙法之可尊寶。丁、當機,以此經既已顯現,大小乘及凡夫等眾各被其機,隨類獲益。戊、引攝,以當時眾集,可引余生發心,經法所垂,可引今眾發心,顯佛法於法界中最為功德圓滿,能攝受一切也。 二、明眾之權實:如在佛實報莊嚴土中,惟菩薩眾為實,而應化示現之聲聞眾為權。在凡聖同居土中,聲聞等眾為實,而菩薩為應化及示教善巧之權。此經即化土是報土,即化報土是法土,權實互融。 三、明眾之有無:本經通序所列十五眾,有六殊異:一、在會三乘之中無獨覺眾,以獨覺多出於無佛之世,彼無果成,故不與會。二、在會三界之中無無色界,以無色界機緣未熟,佛光不加被故。三、在會五趣之中無地獄,以佛光雖可加被,而無緣不能即至。四、四眾之中無優婆塞、優婆夷。五、八部之中無夜叉及摩侯羅伽。六、二王之中無轉輪聖王,唯有小王。觀此,可具見異於余經也。 四、明眾之次第:初眾分為四類。一、聲聞眾,二、菩薩眾,三、八部眾,四、諸王眾。聲聞、菩薩則為內護,八部、諸王則為外護,故以內護、外護為次。內護之次,則聲聞居先,菩薩居後。外護之次,則八部居先,人王居後。在八部之中,則以天非天為次。天之中,又以地居、空居為次。地居中,帝、臣為次。空居中,非禅主、禅主為次也。後眾之中亦分六類:如證法眾,開塔眾,經利廣大眾,持法無邊眾,他方行法眾,他方勸持眾是也。 五、釋眾成就之遍全:眾成就有四解:一、數成就,謂萬二千人等。二、行成就,如聲聞比丘等修小乘行,菩提薩埵及示現四眾身之應身菩薩,修大乘行是。三、攝功德成就,如經文贊歎聲聞、菩薩之功德等是。四、威儀住成就,如四眾繞佛威儀恭敬是。在此十五眾中,菩薩、聲聞具足四種成就;其有學無學及比丘尼,未贊功德,只具三種成就;其余天、龍、人王等,未贊行與功德,只具二種成就。 ┌─類數 ┌─比 丘──┬─有名高德─┤ 歎德 ┌─內護─┬─聲聞┤ │ └─列名 │ │ │ └─無名大德 │ │ └比丘尼──┬─尊重諸尼 │ │ ┌─類數│ │ └─菩薩──┤ 歎德└─內眷諸尼 眾┤ └─列名 │ ┌─帝 │ ┌─非人─┬天─┬─地居─┴─臣 │ │ │ └─空居─┬─欲界 └─外護─┤ │ └─色界 │ └非天1龍2緊捺落3健闼縛4阿素洛5揭路荼 └─人 丁一 內護五眾 以下當先明內護五眾,即聲聞比丘中之有名高德眾,與無名大德眾;聲聞比丘尼中之尊重諸尼眾,與內眷諸尼眾;及菩薩眾是也。 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 戊一 聲聞眾 此一、內護聲聞比丘中之有名高德眾也。比丘、舉其類。萬二千人、舉其數。與者、共同和合之義。依大智度論,與字有七義:同處、同時、同心、同見、同戒、同道、同解脫,是名為與,明無有不同道之余眾與俱也。大有六義:一、數大,以萬二千人故。二、解脫大,以離一切煩惱故。三、位大,以皆為大德大阿羅漢故。四、德大,以具足功德故。五、名大,以名稱普聞故。六、識大,以眾所知識故。比丘有五義:一曰、乞士,以依法出家乞食自活故。二曰、淨持戒,以漸入僧數應持戒故。三曰、怖魔,以發願出家,天魔震懾故。四曰、淨命,以三業清淨,不依貪邪活命故。五曰、破惡,以能依佛智,摧滅煩惱故。眾之義,與僧同,惟此眾字兼括四眾而言也。 皆是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逮得己利,盡諸有結,心得自在。 新翻及舊論中,自皆是阿羅漢以下,共有十六句,本經只此六句,贊大比丘眾之德也。阿羅漢,為梵音,其義甚廣,而有一通義足以赅之:即應已斷煩惱,應己盡諸漏是也。阿羅漢所成就之功德,共有十五,其最大者有三:一、應受人天供養,以盡斷煩惱諸漏,已為人天福田故。二、應無分段生死,以已盡後有,超出三界故。三、已成智通殊勝功德,應正智解脫故。 凡煩惱現行,令心連注流散不絕,名之為漏,如漏器、漏捨,污損物體,深可厭惡者是。故有漏者,皆煩惱種子未盡斷絕故也。凡有煩惱之眾生,即為八種大隨煩惱若昏沉、散亂等纏繞,起伏輪轉無有休息。由煩惱起業,因業受死生果報,所修功德永無圓滿之望,故名有漏也。漏之種類非一:一曰、欲漏,三界中之欲界諸煩惱最為深重,而其根株悉由貪欲而起,故別名欲漏。二曰、有漏,有即三有──亦稱三界,亦稱二十五有;色界、無色界諸眾生,雖已無嗔,而因根本煩惱未斷,致仍受三有之果報,均為三有之漏。三曰、無明漏,煩惱為漏之體,無明又為煩惱之本,煩惱之至隱微者為無明漏。已盡者,已伏斷無余之謂。漏之義,亦兼果報而言。如受人天果報及受凡夫禅定果報者,至報盡時復又墮落,故此種果報亦名有漏之果。而此果報既盡之後,即又復有煩惱。經言無復煩惱,正贊諸大阿羅漢之諸漏已盡無余也。逮得己利者,棄捨重擔,已證涅槃,即以涅槃為己利也。證阿羅漢果者,為有余涅槃,因三界分段生死之因雖可斷滅,而現有業果之身,仍然存在尚未解脫,仍是有報,故為有余涅槃。阿羅漢若以三昧火自焚其身,正智解脫,則亦謂證無余涅槃也。結,即三界二十五有之結。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疑結、見結、取結、嫉結、悭結、九種,均系結縛之義,仍為煩惱之因。以是之故,仍不能解脫於三界,甚至復起業力,重招果報。如十二因緣中無明緣愛、愛緣取等,即是有結之義。盡者,銷落無余也。心得自在者,即以定力修習增上心學已得圓滿,能出入自在,此以定力得自在也。若於真俗二谛,了知無結無縛心得解脫,此以慧力得自在也。真如實相本來自在,漏結既盡,則本來自在之相全體顯現。經雲得者,亦得而無得之謂也。 其名曰:阿若憍陳如,摩诃迦葉,優樓頻螺迦葉,伽耶迦葉,那提迦葉,捨利弗,大目犍連,摩诃迦旃延,阿冕樓馱,劫賓那,憍梵波提,離婆多,畢陵伽婆蹉,薄拘羅,摩诃拘絺羅,難陀,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阿難,羅侯羅,如是眾所知識大阿羅漢等。 此列舉聲聞比丘有名高德眾、上首大弟子之名也。是時阿難尚未證無學阿羅漢果,惟多聞第一,佛所稱歎,眾所知識,故亦列諸大阿羅漢之內。又前列聲聞比丘眾之原因,約有數義;一、比丘出家,形同佛儀。二、此常隨眾,常依佛住。三、令諸菩薩於聲聞眾捨離我慢。至諸有名上首之次序,亦各具有意義,如阿若憍陳如,為僧寶之始──五比丘中最初得度者,故列為首。至他經或因阿羅漢中智慧最大,故列捨利弗為第一,其例非一。阿若亦譯阿若多,了解之義。憍陳、姓也,此雲器。摩诃、大也。迦葉、為上古婆羅門姓,義言飲吞日月之光。此迦葉年最長老,身光能蔽日月,功德最大,故名大迦葉。優樓頻螺,譯言木瓜,以此迦葉胸瘤如木瓜,故名。又伽耶、山名。那提、河名。此二迦葉,均因地得名。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蓋三弟兄也。捨利弗、譯言鹙子。大目犍連、譯言大采菽氏,亦婆羅門古姓,神通第一。迦旃延、譯言翦剃,論義第一。阿冕樓馱、譯言無滅。劫賓那、譯言房宿。憍梵波提、譯言牛相,以有宿業身帶牛相故。離婆多、譯言室星,北方星也,與劫賓那均以星宿得名。畢陵迦婆蹉、譯言余習,言有婆羅門我慢之遺習,此以過失得名。薄拘羅、譯言善容。拘絺羅、即大膝之義,捨利弗之舅氏也。難陀、譯言喜。難陀之名非一,如孫陀羅難陀,阿難陀等是。此難陀非佛之弟,系一牧牛人,曾問佛聞法,心深歡喜,故名。孫陀羅難陀、譯言艷喜,此佛親弟。孫陀羅、譯言艷,其妻名也。富樓那彌多羅尼,譯言滿慈,謂滿慈氏之子也。須菩提、譯言善現。阿難、譯言慶喜,此佛堂弟,世尊成道時阿難始生,故名慶喜。羅侯羅、譯言執日,佛之子也。聲聞比丘凡萬二千人,勢難遍舉,特舉諸上首弟子眾所知識者耳。言大阿羅漢等者,等此諸阿羅漢眾中非盡已證阿羅漢,如阿難輩是也。 復有學無學二千人。 此二、內護聲聞比丘中之無名大德眾也。凡聲聞等眾,修習戒、定、慧,學未 圓滿者為有學。至進趣圓滿,已證阿羅漢果者,則為無學,以無須再學也。 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與眷屬六千人俱。 此三、內護聲聞比丘尼之尊重諸尼力也。波阇波提、譯言勝生主,本系天名,亦義翻大愛道。為佛姨母,佛母命終,由此姨母養佛,故言大勝生主。佛門本無比丘尼,最初因波阇波提獲聞佛法出家,遂為比丘尼之始,故稱為大。尼者、梵音,猶言女也。眷屬、即彼所攝之大眾也。 羅侯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亦與眷屬俱。 此四、內護聲聞比丘尼之內眷諸尼眾也。耶輸陀羅、譯言持譽,為佛在家時之妻,生羅侯羅者是也。 戊二 菩薩眾 菩薩摩诃薩八萬人。 菩薩摩诃薩、以標其類。八萬人、與其數也。梵言菩提薩埵摩诃薩埵,略言為菩薩摩诃薩也。譯義為覺有情,其義有三:以發四強折,上求佛道、下度眾生故;以具足自覺、覺他功德故;以遍十方世界,歷阿僧祇劫,勇猛精進自度度生故。此 菩薩皆八地以上之菩薩,故雲摩诃薩也。 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阿、雲無,耨多羅、雲上,三、雲正,藐、雲等,菩提、雲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雲無上正等正覺。言無上覺者,顯菩提清淨法界也。言正覺者,別於外道邪覺也。言等覺者,別於二乘遍空之覺也。又言正覺者,即遍正之義,圓滿之義,別於因地菩薩覺行未圓滿之覺也。退轉者、退失與轉變之謂。退失者,已成就之功德而復退失;轉變者,雖未退失卻已轉變。不退轉者,即於已成就未成就之功德 ,不退亦不轉而究竟成就也;故八地名為不動地。 不退有四:一、信不退,十信第六名不退心,堅信正法,不惟一世乃至生生世世信心堅固。二、位不退,十住第七名不退位,謂不復退人於小乘也。三、證不退,初地以上為證不退,謂證於真如法身永不退轉也。蓋未證以前,修真如止觀等法亦能相腐,但未能不退耳。四、行不退,八地以上名念念行不退轉地,至此究竟不退,一切所行念念不退,已成就未成就之法均決定可成就不退也。此不退者,即是不轉。以上一段,依天親菩薩法華論,為總歎其德。 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轉不退轉*輪;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植眾德本;常為諸佛之所稱歎;以慈修身;善入佛慧;通達大智;到於彼岸;名稱善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數百千眾生。 此下至能度百千無量眾生句,均為別釋其德。陀羅尼、猶雲總持。總持有二;一、攝持一切,謂於一法、一義中,能攝無量法、無量義以自持也。二、散施一切,謂以所攝持之法義,散施於眾使隨機受益也。得者、聞法受持終不退失之謂。故雲得陀羅尼,即謂之住聞法不退轉。 辯才有四:一、法無礙辯,即能說明一切法之性相用。二、義無礙辯,能於一法中說無量義。三、詞無礙辯,不礙於種種方言音聲差別而演圓音,能得一切音聲言語陀羅尼。四、樂說無礙辯,能契於一切眾生之機而為說法;樂說者,即能隨順眾生心所好樂以為說法,而自亦以說法為願樂也。故雲樂說辯才,即謂之樂說不退轉。 轉*輪者,即說法之謂。法者、佛所說之法,以輪為喻,具有數義:一、輪為圓相,以法義圓滿,故名為輪。二、佛法能轉惡為善,轉染為淨,轉生死為涅槃,有轉動之義,故名為輪。三、法能摧破一切無明煩惱,如輪可碾破糠秕等,故名為輪。說法之退轉與不退轉亦有二義:說法者功德未圓滿具足,往往此時能說法,彼時未必能說法,此生能說法,他生未必能說法,此皆名為退轉。而此菩薩功德,已達於說法不退轉之地位。更就法言之,若所說之法,非究竟了義之法,則亦有時退轉。而此所說,即為究竟了義之法,無可退轉也。故雲轉不退轉*輪,即謂之說法不退轉。 供養有二:一、財供養,布施供給。二、法供養,如實修行。如此供養,成就福、慧二德,斯為植眾德本。德本、即善根,不外此福德智慧二德之本也。由供養諸佛,故能植眾德本;由植眾德本,斯能供養諸佛,皆八地以上菩薩之功行也。故雲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植眾德本者,即謂之依止善知識不退轉。 諸佛稱歎,明非一佛。由此可斷二疑;一、菩薩以佛為師,不知自身所修之行與佛合否,故恆自疑,今為佛所稱歎,則自疑可斷。二、法會大眾,有疑此菩薩功德勝劣者,今諸佛既盡稱歎此菩薩之功德,則眾疑亦斷。由斷二疑,故第八地名決定地。故雲常為諸佛之所稱歎者,即謂之斷疑不退轉。 身者、菩薩之無生身,無生而無不生,無生故超三界,無不生故示現六道。修身者,即修此在一切法界中所示現之身。內自證入,外說利他,而悉以大慈悲心為本。故雲以慈修身,即謂之以大慈悲說彼彼法入彼彼事不退轉。 善入佛慧,即謂之入如實境界之一切智不退轉。 通達大智,即為證我空、法空不退轉。 到於彼岸,謂證於所證之真如法性、大般涅槃,即謂之入如實境界不退轉。 名聞於無量界,即能住持於無量世界,使法不滅,以成就菩薩度生之大事業,即謂之應作所作住持不退轉。 以上十種不退轉,為別釋其德。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常精進菩薩,不休息菩薩,寶掌菩薩,藥王菩薩,勇施菩薩,寶月菩薩,月光菩薩,滿月菩薩,大力菩薩,無量力菩薩,越三界菩薩,跋陀婆羅菩薩,彌勒菩薩,寶積菩薩,導師菩薩,如是等菩薩摩诃薩八萬人俱。 此下列名。文殊師利、譯言妙德,具足不可思議之智德,是為大智。觀世音菩薩、能觀一切世界音聲以大悲心救度眾生,是為大悲。得大勢菩薩、具足大威勢力,救度十方世界眾生,成就此大威勢力,是為智悲雙運。勤求佛智,自利利他,名常精進。無有疲倦,為不休息。寶掌、謂手中具足財寶、法寶,能與眾生以樂。藥王、具足世藥、法藥,能拔眾生於苦。勇施菩薩、兼以此寶、此木施捨眾生,使去苦得樂也。寶月、月光、滿月者,以月生於夜,有破闇導明之義。十波羅蜜中,有力波羅蜜,以有力故,能攝一切世界,度一切眾生,非八地以下菩薩所能及。無量力、更非如大力之尚可稱量矣。越三界者,具足超越三界生死煩惱之功德,並能說法令人超越一切染污之法。跋陀婆羅,義言賢護,即護守善法令不散失也。彌勒、義言慈氏,姓也。寶積、積菩提法寶與人。導師、導引歸於涅槃也。 上列菩薩竟,諸大菩薩隨德列名,稱名即稱德也。──以上明內護五眾已竟。 丁二 外護十眾 此下當明外護十眾。外護中先判為人與非人二類,非人中復判為天與非天二類,天中更析地居天、空居天為二。外護十眾者,即地居天中之帝眾與臣眾,空居天中之欲界眾、色界眾,非天中之龍眾、緊捺洛眾、健闼縛眾、阿素洛眾、揭路荼眾,及人眾是也。 爾時、釋提桓因與其眷屬二萬天子俱。 此一、地居天中之帝眾也。釋、能也,提婆、天也,桓因、帝也,即能天帝之謂;亦雲天帝釋。住持妙高之頂,為三十三天之帝主。 復有明月天子,普香天子,寶光天子,四大天王,與其眷屬萬天子俱。 此二、地居天中之臣眾也,亦雲四王眾。凡日月星宿之天,均為四大天王所攝,四大天王為天帝釋之四大將,住須彌山半腹之四方面,其所統亦住七金山之頂。 自在天子,大自在天子,與其眷屬三萬天子俱。 此三、空居天中之欲界天眾也。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屍棄大梵,光明大梵等,與其眷屬萬二千天子俱。 此四、空居天中之色界天眾也。梵天即禅天,無五欲之煩惱,仍有形色之相。梵天王、即摩醯首羅天之王。屍棄、義言火頂,此梵天為二禅天。三災中之火災,至此梵天即止。光明大梵,即二禅天中之少光天、無量光天等。 有八龍王:難陀龍王,跋難陀龍王,娑伽羅龍王,和修吉龍王,德叉迦龍王,阿那婆達多龍王,摩那斯龍王,優缽羅龍王等,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五、非天五眾中之龍眾。難陀、雲喜。跋難陀、雲賢喜。娑伽羅、鹼海也。和修吉、雲九頭。德叉迦、雲多舌。阿那婆達多、雲無熱惱池,在雪山之頂。摩那斯、雲慈心。優缽羅、雲紅蓮華。此八龍王皆龍眾之上首也。 有四緊那羅王:法緊那羅王,妙法緊那羅王,大法緊那羅王,持法緊那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六、非天五眾中之緊那羅眾。緊那羅,即歌神也。法、教法也。妙法、法之妙義也。大法、法之大功行也。持法、佛果功德之法也。 有四乾闼婆王:樂闼婆王,樂音乾闼婆王,美乾闼婆王,美音乾闼婆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七、非天五眾中之乾闼婆眾也。乾闼婆、此雲作樂神。樂、指樂器。美、指樂美。美音、專指音之美也。 有四阿修羅王:婆稚阿修羅王,佉羅骞馱阿修羅王,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羅侯阿修羅羅王,各與干百千眷屬俱。 此八、非天五眾中之阿修羅眾也。阿修羅、此雲非天。以無天德、好為斗诤,為天谪降故。婆稚、雲被縛,亦雲勇健。佉羅骞馱、雲廣肩。毗摩質多羅、雲寶錦,謂以此文其冠服也。羅侯、雲執日,阿修羅之前鋒也。 有四迦樓羅王:大威德迦樓羅王,大身迦樓羅王,大滿迦樓羅王,如意迦樓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九、非天五眾中之迦樓羅眾也。迦樓羅、即妙翅鳥,具大威德,能使龍類怖畏。大身者、兩翅相去三十億萬裡。大滿者、腹恆飽滿。如意者、颔下有珠。 韋提希子阿阇世王,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釋外護中之人眾。韋提希、即無量壽經所因緣發起者,乃阿阇世之母。佛住阿阇世王城說法,故獨舉之。 丙二 禮儀成就 各禮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供養恭敬,尊重贊歎。 禮佛退坐,明眾禮成就,余明眾儀成就也。此處四眾,依智者大師所說:以在坐默然者為影響眾,啟請說教如彌勒等為發起眾,聞教悟解者為當機眾,現未悟解已結後緣者為結緣眾也。 以上通序已竟。 乙三 時成就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凡說法不應於眾生根性未熟時遽說,必至眾生根性已熟,如捨利弗等三請說法,始為說此妙法,此為時至因緣成就。 說法者佛,而佛為說者,非地獄、餓鬼、畜生,非人、非天、非二乘,乃為菩薩而說。又所說之法,非人、天之法,非二乘之法,乃大乘之法也。大乘者、乃佛本智所證之大法,此大法因隨順眾生之機,能演為種種方便法,而此一一方便法即無不攝於大乘法中,如是所說法之文辭,即名大乘經。諸大乘經之中,惟是經有獨得之名,曰無量義,曰教菩薩法,曰佛所護念。依天親法華論,此經有十七種名,如維摩诘經亦稱不可思議解脫經,及楞嚴經有五名之類是也。此無量義即為十七名中之第一,教菩薩法為十七名中之第四,佛所護念為十七名中之第五。無量義者,以虛空無量故世界無量,世界無量故眾生無量,眾生無量故眾生之心欲無量,眾生心欲無量故佛隨順眾生心欲說種種法亦復無量。無量者、不墮於數量,即所說法之義不可稱量測度之謂。此無量義,皆從佛智所證實相之一法所生,而此一法實相亦即無相無不相,雖假言語文字以顯現此實相,而此實相並無言語文字之相可得,此即本經之實相也。以是義故,是經為佛唯一無上之至寶,以能生一切佛故,以一切佛以此法度三世十方眾生故,以眾生皆當由此唯一無上之法究竟成佛故。是法所被之機,盡為菩薩,故又名教菩薩法也。是法皆稱佛之本量而說,如佛之本智而說,為佛所自證之法,唯佛乃知,非他眾生可得此究竟了義之法,故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而名是經為佛所護念也。 又、大以常遍為義,豎窮三際為常,橫遍十方為遍。乘以運轉為義,能運載一切、能轉變一切故,此見大乘之用。若以大乘之體言之,即一真法界平等真如之法性是。以乘體大故,修此大法之菩薩即以此為境,由是發四宏誓,對治煩惱,救度眾生,成就佛業,是為境大。因境大故起於大行,六度萬行自他雙利,是為行大。因行增悟,了二無我,是為智大。淨心修習菩薩功行,無有疲倦,是為精進大。隨順眾生心性,說種種法令得受益,是為方便善巧大。一切功德無不修習,究竟證於根本佛智,是為證大。遍十方界,窮未來際,修菩薩道,建立佛事,是為業用大。以上七種大,等同一味。大乘即妙法,妙法即大乘,是為教授菩薩之大乘法也。佛所說法,皆從一實相起,流為無量義,或頓、或漸、或大、或小。而此無量義法,或教六凡,或教二乘,均無二致,唯是一乘:以教菩薩故;以此法皆教菩薩法故;以聞佛所說一句一義,悉當成佛故;以此所說之法及受持此法者,皆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故。 乙四 說法依隨順威儀成就 如來說法,能隨順十方三世諸佛說法之威儀,無不具足,故曰成就。 丙一 依三昧之威儀成就 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 佛為大眾既說無量義經,此無量義無非隨順眾生說方便法,而實從一真法界之平等實相所生。故佛說此無量義經已,仍證入於此無量義所緣起之實相,是即無量義處三昧也。趺、足根。跏字,古無足旁。交加也。謂兩足交加向上,以左足加右足,為降伏坐,謂降伏妄想。以右加左,為吉祥坐,說法時多用之。三昧、亦譯三摩提。三、即正等之義。狹義亦譯正定,亦譯等持,謂平等正住其心,住一實相,如如不二。此即通用定字之義,以心住一境,心境相契於一,故曰定。至證於真如定,無明心境可分,即入無量義處之三昧也。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者,即佛已說從一實相起之無量義後,復歸證於無量義所從起之究竟實相也。夫佛心常在定中,何有入定出定之相可言?佛智常證於實相,何有不證之時?此言入者,系結經者就會眾觀察佛身之記載,見佛由語而默,身相由動而不動,心相由動而不動,遂以為佛此時入於三昧,及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耳。又、既證三昧之後,則身亦實相,心亦實相,身心既皆為實相,實相不動故身心亦不動也。又、佛本常定,以大智大慈故為一切散亂沈之不定眾生,示現入定──身心不動而己。 丙二 依器世間之威儀成就 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诃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诃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器世間、即有情眾生所共得之依報。每一眾生墮於某器世間,即為某器世間所限,即有一共同分心理以為依住。器世間之威儀,為二:一、雨華,二、動地。雨華,華自空而落也。曼陀羅、雲適意。摩诃曼陀羅、雲大適意,言適大眾之意也。曼殊沙、雲柔軟。天雨眾華,為器世間所現瑞相之一。天雨者、不必為天神所散,天界之中自有眾華缤紛而下也。華必有果,故華有因義,古德恆以華表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之因行。此經所說,正顯示佛乘之因行,故有此華以為瑞應、即表示四位之因行也。地動有六義,動、湧、震、擊、吼、爆六種是也。形搖為動,凹凸為湧,有聲為震,互扣為擊,巨響為吼,聲異為爆。一切諸法,不外六根、六塵、六識。六種震動,隱明震落一切根、塵、識,使眾生同能證入無量義三昧之意。又有驚怖諸魔,警覺放逸之意。 丙三 依眾生世間之威儀成就 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闼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及諸小王、轉輪聖王,是諸大眾得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觀佛。 本節所列,為人眾中之四眾,非天中之八眾,及人王等眾是也。優婆者、近事之義,塞、言男,夷、言女也。夜叉、勇健暴惡之義,有天行、地行、空行三種,為四大天王所屬神將。摩侯羅伽、系腹行類,如大蟒之屬,亦神道中之有大威力者,壽命甚長,往往於廟中享受香火、血食等。小王、為一國之王。轉輪聖王有四種,以福德果報,分金、銀、銅、鐵四輪王,亦稱飛行王。凡初地以上菩薩因報示現,及有聞法之緣之轉輪聖王,得因佛力來預法會。以上大眾歎未曾有者,知此瑞相由佛入三昧而現,故贊歎歡喜。以未知所因,故一心觀佛以求開示也。 乙五 依止說因成就 說因者、佛雖示現於十方世界,然無眾生懇切之感求,則無說法之因以為依止。今諸大眾現見種種瑞相不可思議,於是發生渴仰希求之心而求說法,是名依止說因成就。 丙一 放光照境 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下至阿鼻地獄,上至阿迦尼吒天。 凡佛說經,均有放光之瑞。其義略述如下:一、使一切眾生見佛光明之德,知佛為世出世間之最殊勝。二、無光末由顯示一切境界。三、佛光本無放不放之相,特隨順眾生以為顯現。又、佛所放之身光各各不同,此所放光為兩眉中間之白毫相光。毫長一丈五尺,其形右卷,為佛三十二相之一。眉間放光,在本經之義,即以兩眉喻二乘,為開二乘之權;於其間放光者,即顯一乘之實也。又、眾生修習,或從有門入,或從空門入,而眉間則非空非有正以顯示中道。 所照之境,位本經三種譯本,均為東方,則東方眾生之與佛有緣可見。又、東方為日所從出之方,世間之光以日為本,故東為諸方之始,即東方為諸佛因行之始。此之世界,指每一個大千世界而言。萬八千世界,即一萬八千個大千世界也。言一萬八千者,以萬顯萬德圓滿之果德,以八顯八正道之因行也。周遍者、普照之義,此指橫界而言。下致阿鼻地獄,上至阿迦尼吒天,此兼豎界而言矣。地獄、非有定處,非無定處,非別有處,亦非別無有處,原義即指各器世間之苦趣而言。阿鼻、雲無間,即無休息之義。阿鼻地獄居地之最下,苦無休息之所也。阿迦尼吒、有頂之義,即色界天中之色究竟天。最高之天,以無色界之非非想處天為最,然為定中之空境,無依報,無方所,故佛光不能照及。惟色究竟天有果報色,故佛光亦照至此天為止。 丙二 光中所見 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又見彼土現在諸佛,及聞諸佛所說經法。並見彼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修行得道者。復見諸菩薩摩诃薩:種種因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復見諸佛般涅槃者;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捨利起七寶塔。 此釋光中所見,共分為三:一、生死流轉,即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是也。趣、歸趣之義,以六道眾生所造有漏之業,不出三種:一、造惡業者,趣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四惡趣。二、造五戒十善業者,趣人道及欲界諸天。三、造不動業,如修有漏諸禅定者,趣色界、無色界諸天。是為六趣眾生。盡見者,盡見此諸趣眾生,造何種因趣何種果,由生趣死由死趣生,輪回不息。於東方萬八千土,一一顯現於佛光之內。二、三寶出現,即眾生以佛光故,能於彼淨國土中親見諸佛;親聞彼諸佛說法;並親見諸聲聞四眾修行得道,復見彼諸大菩薩以何因緣而發大行,因何信解而登住地,以何相儀行菩薩道是也。三、佛化流行,謂於佛光中見諸佛應化示現,行圓示寂,及以佛身之堅固身分捨利,建造寶塔,以明佛滅後之行化。 乙六 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 佛光照境,顯現種種瑞相,故大眾遂生渴望聞法之心。因既現如是相,必說如是法也。 丙一 彌勒示相懷疑 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今者世尊現神變相,以何因緣而有此瑞?今佛世尊入於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當以問誰,誰能答者?復作此念:是文殊師利法王之子,已曾親近供養過去無量諸佛,必應見此希有相,我今當問。 彌勒已曾親近供養諸佛,為一生補處菩薩,與文殊菩薩同為釋迦文佛之上首弟子,對此瑞相之因緣,已一目了然,本無有疑。但為此經將欲宣布饒益將來大眾,特於此示現懷疑,因問微答以顯露將說妙法蓮華之一線消息耳。神變、即神境變。佛有十八變神通,地動為震動變,放光為流布變,皆為瑞相。世尊、梵語為婆伽梵。婆伽梵具六義,其一義為最尊,故譯稱世尊。佛既入於三昧,身心俱寂,一切聲聞、天、人等眾,無能令佛由定而起。佛在定中,雖雷鳴、地震亦不能動。故彌勒雲:今有此希有事,不能向佛親問,當以問誰,及誰能答此問也。不可思議,即不可以思量擬議、測度而知其因緣也。法王、指佛言,佛於一切法均能自在,為萬法之王,故稱法王。文殊師利、具根本妙智之德,最初證法性,能生正智;且在一切法會中皆為上首,又為諸法王子中之最多親近諸佛者,於法會之因緣事實必多經驗,故彌勒欲問之也。彌勒既知文殊曾見此瑞相因緣之事,可知彌勒亦既已知之矣。 丙二 眾人實心生惑 爾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鹹作此念:是佛光明神通之相,今當問誰? 此眾人實心生惑也。念者,心緣前境,重作是想之謂。 丙三 彌勒申意問因 丁一 長行 爾時、彌勒菩薩欲自決疑,又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眾會之心,而問文殊師利言:“以何因緣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悉見彼佛國界莊嚴? 長行,即散文體,如本節之辭。 丁二 重頌 戊一 頌所見瑞相 己一 依世間之威儀 於是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以偈問曰:“文殊師利!導師何故?眉間白毫大光普照。雨曼陀羅、曼殊沙華,旃檀香風,悅可眾心。以是因緣,地皆嚴淨,而此世界六種震動。時四部眾鹹皆歡喜,身意快然,得未曾有。 偈、梵語祇夜,此譯應頌。每四句為一偈,即一頌也。重頌,即下節之四字偈也,重頌即重述前文之意。重頌有二義:或為後到法會者令得全聞,或為未甚了解者使之易解。 己二 放光照境 “眉間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皆如金色,從阿鼻獄上至有頂。 己三 所見六趣眾生 “諸世界中,六道眾生生死所趣,善惡業緣。受報好丑,於此悉見。 己四 所見三寶出現 庚一 諸佛說法 “又睹諸佛聖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其聲清淨出柔軟音,教諸菩薩無數億萬,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各於世界講說正法,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生。 菩薩、阿羅漢,皆為出世之聖人,故佛為聖主。師子、獸中之最勇猛無畏者,佛能斷眾生一切疑惑,使之由凡入聖,故以師子為喻。佛說法時,必具因緣,即以佛之大悲心為因,以眾生之樂欲為緣,能以無量譬喻顯明佛法,使眾生得因開示而悟入於佛之知見也。 “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為說涅槃,盡諸苦際。 此述所見佛為聲聞說四谛法也。能知厭苦,則不生貪、嗔、癡之煩惱。涅槃、即滅苦解脫之法。 “若人有福,曾供養佛,志求勝法,為說緣覺。 此述所見佛為緣覺說因緣法也。緣覺、無師自悟,從十二因緣修入者。其人本有福德,曾種福田,至因緣成熟時,遂志求解脫生死之勝法。 “若有佛子,修種種行,求無上慧,為說淨道。 此述所見佛為三界內之菩薩,說無上菩提之清淨道也。無上慧、即無上菩提。淨道、即由自心清淨般若所生之道也。 庚二 結前生後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見聞若斯,及千億事;如是眾多,今當略說: 庚三 菩薩修行 “我見彼土恆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 此總述諸大菩薩求道因緣。 “或有行施:金銀、珊瑚、真珠、摩尼、砗磲、碼瑙、金剛、諸珍、奴婢、車乘、寶飾、辇輿、歡喜布施,回向佛道,願得是乘,三界第一,諸佛所歎。或有菩薩,驷馬、寶車,欄楯、華蓋、軒飾,布施。復見菩薩:身肉手足及妻子施,求無上道。又見菩薩:頭目身體欣樂施與,求佛智慧。 此述所見菩薩行布施波羅蜜之道。金銀車馬等物為外施,身肉頭目等為內施,妻子為內外施,言一切施與也。所施之人經未指明,大概布施有二意:一、因恭敬,如布施以供養諸佛及師友等是。二、因悲憫,如施濟貧乏,救其求不得苦等是。布施之時歡喜欣樂,則無勉強之意,回向佛道,即於施與時,不見能施之我,不見所施之人,不見所施之物,三輪空寂,是為不住相布施,故不起福報,是即回向佛道之布施也。 “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便捨樂土,宮殿、臣妾,剃除須發而被法服。 此述菩薩行持戒波羅蜜。詣佛向道,遂捨家國,遵佛律儀,被著佛服,此即能持淨戒之表示。 “或見菩薩,而作比丘,獨處閒靜,樂誦經典。 此述菩薩行忍辱波羅蜜。處靜窮經,耽研佛法,是為谛察法忍,能攝一切忍,即忍辱之義。 “又見菩薩,勇猛精進,入於深山,思惟佛道。 此述菩薩行精進波羅蜜,因求佛道發起猛利之樂欲,名被甲精進,以被甲入陣接戰之勇猛為喻也。 “又見離欲,常處空閒,深修禅定,得五神通。又見菩薩安禅合掌,以千萬偈贊諸法王。 此述菩薩行禅定波羅蜜。離欲者,遠離色、聲、香、味、觸五欲之樂。處閒絕緣以修禅定,已得初禅能超欲界,更深修習遂發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之五神通,此為安住禅定。此僅五通無漏盡通者,以未至佛境故。又以般若智慧修習禅定者,合掌贊佛,隨境能定,此為辦事禅定。 “復見菩薩,智深志固,能問諸佛,聞悉受持。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講法,欣樂說法化諸菩薩,破魔兵眾而擊法鼓。又見菩薩,寂然宴默,天龍恭敬,不以為喜。又見菩薩,處林放光,濟地獄苦,令入佛道。 此述所見菩薩行般苦波羅蜜。菩薩以加行之智修習佛道,疑而能問,意樂不壞故能志固。佛子定慧具足,即已證於根本智。說法欣樂,即已滿足後得智也。破魔、破煩惱之魔。擊法鼓、即以智慧振法性而發教言也。又菩薩不喜恭敬,反之即不怒毀謗,八風不動,是智德也。放光濟苦,又即菩薩之悲德也。──以上次第述所見菩薩行六波羅蜜之道。以下復雜序之。 “又見佛子,未嘗睡眠,經行林中,勤求佛道。 此述精進。 “又見具戒,威儀無缺,淨如寶珠,以求佛道。 此述持戒。戒能出生人、天、三乘乃至於佛,故淨戒如寶珠。 “又見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惡罵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 此述忍辱。凡未得謂得,少得謂多得者,名為增上慢人。 “又見菩薩,離諸戲笑及癡眷屬,親近智者,一心除亂,攝念山林,億千萬歲以求佛道。 此述禅定。戲笑則心起散亂,故應離。癡眷屬則不求脫離五欲,故亦應離。心戒散亂,惟自攝念以修於定。 “或見菩薩,肴膳飲食,百種湯藥,施佛及僧。名衣上服價直千萬,或無價衣,施佛及僧。千萬億種旃檀寶捨,眾妙臥具,施佛及僧,清淨園林,華果茂盛,流泉浴池,施佛及僧。如是等施種種微妙,歡喜無厭,求無上道。 此布施。旃檀、香水之名。臥具,非僅寢臥之具、包房捨而言。 “或有菩薩,說寂滅法,種種教诏無數眾生。或見菩薩,觀諸法性無有二相,猶如虛空。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求無上道。 此述般若。說寂滅法,為後得智。觀法性空,為根本智。心無所著,求無上道,為加行智。 己五 所見佛化流行 “文殊師利!又有菩薩,佛滅度後,供養捨利。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恆沙,嚴飾國界。寶塔高妙,五千由旬,縱廣正等二千由旬。一一塔廟,各千幢旛,珠交露幔,寶鈴和鳴。 此言恆沙國土供養捨利,造諸高塔,兼有嚴飾塔廟之諸寶物也。由旬,梵語,驿站之義。 “諸天、龍、神、人及非人,香華伎樂常以供養。文殊師利!諸佛子等為供捨利,嚴飾塔廟,國界自然殊特妙好,如天樹王其華開敷。 此述供養捨利塔廟之眾,及供養之功果,嚴飾塔廟,國界妙好,有二義解;一、有寶塔以為莊嚴,則國界自然見為妙好。二、有佛捨利塔廟,共伸供養,則眾知趨善修道,國土自然安寧妙好,如天樹開華之敷榮也。 戊二 述問 “佛放一光,我及眾會見此國界種種殊妙。諸佛神力、智慧希有!放一淨光,照無量國。我等見此,得未曾有。佛子文殊!願決眾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佛子時答,決疑令喜。何所饒益演斯光明?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示諸佛土眾寶嚴淨,及見諸佛,此非小緣。文殊當知!四眾、龍神瞻察仁者,為說何等”? 此述正問文殊師利以征其答。瞻仁及我,仁、指文殊,我、彌勒自謂也。佛子、指文殊。時答、謂當及時而答也。彌勒於此重頌中,預問是否將說妙法,抑將為弟子授記,已為後文諸品隱示其機,亦可見彌勒已了然於此瑞相因緣,特示現懷疑以征答耳。 乙七 文殊師利答成就 文殊師利答成就者,釋文殊師利、以宿命之智,現見過去因果之相,故能答彌勒之問,非以擬議測度之常見所能答也。 丙一 標名總告 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菩薩摩诃薩、及諸大士: 丙二 正答所征 丁一 示相籌量答 “善男子等!如我惟忖,今佛世尊欲說大法,雨大法雨,吹大法螺,擊大法鼓,演大法義。 此下直至本序品重頌之末句,為正答所征。 能起大行成大業者,謂之男子;復具足世出世間之一切善法,為善男子。惟忖、思惟忖度也。大法、指由佛實智所自證之法性中所流出之法,圓融絕對,不但大乘法屬於此法,即三乘種種方便法亦皆歸趣於此一乘之法,故名為大。又、說此法者,非但使善根成熟者信聞受益,即一切心識俱空之焦芽敗種亦能聞之,如獲灌溉得復萌芽其本有之大乘種子,故說此大法即為雨大法雨也。吹大法螺者,引導發行之義。法鼓、指法性,擊者、振起之義。或說小乘,或說大乘,無非使眾生究竟趣於大乘;眾生聞法受益,隨類得解,如擊大鼓而群眾鹹聞也。又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為大法,而分說三乘究竟仍歸一乘,即為演大法之義。文殊師利忖度現見瑞相,系佛欲說大法,故為示相籌答。 丁二 舉古成今答 “諸善男子!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放斯光已即說大法,是故當知今佛現光亦復如是。欲令眾生鹹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世間、非僅指凡夫世間,兼包聖人世間言,謂聲聞、緣覺、菩薩之三乘聖人也。凡夫固不易信此大法;而唯一佛法,惟佛與佛乃能究竟;聲聞、緣覺以聞佛教得證涅槃,自謂已證無生,故不信更有無上菩提之道。故此大法,並為一切凡夫世間、聖人世間所難信。殊不知佛教二乘之解脫法,即是教菩薩大乘法之方便法也。 丁三 指陳別事答 戊一 長行 己一 贊揚希有 “諸善男子!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純一無雜,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自下至重頌之末句止,為文殊師利之指陳別事答也。 首為贊揚四種希有,本節贊三種希有:一、時久遠希有,即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是。二、佛名號希有,即佛之別號為日月燈明如來,與佛之通號應供、正遍知等十種是也。三、法勝妙希有,即演說正法、深遠巧妙、具足眾相是也。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為佛心量中數目之名。日月燈三字,皆具光明之義。以佛之如來藏心,具有大智慧光明,故以三光喻德:日比佛果上之智德,以日能生一切世間光,能生長成熟一切物,而佛智亦能生一切明、及生長成熟一切眾生之智慧也。月比佛果上之斷德,以月光既出,則斷除晝之余熱而獲清涼,而佛亦能斷除世界眾生煩惱之熱、使獲清涼也。燈比佛果上之恩德,以燈能破闇,而佛之大悲,亦能破除眾生癡闇,且佛法展轉流傳於世間,如燈燈相傳無盡也。此三種德,皆由自心本來清淨之大光明而起,故隨德列名曰日月燈明如來,此為佛之別號。 應供、梵語阿羅漢,謂已斷一切煩惱,解脫生死,應受人天供養,此為阿羅漢應供之義。至佛之應供,即已斷一切煩惱,應受九法界等覺菩薩以下之供養是也。正遍知、即無上正等正覺,以別於二乘之遍覺、外道之邪覺也。明行足、釋為明足行足二種:明足者、即三明具足:一、宿世念智明,二、生死智明,三、漏盡智明。能了然於自他一切夙世生死果報之因緣,並究盡解脫於一切有漏之法,而證一切無漏之果是也。行足者、即遮行與行行具足,謂一切惡行無不遮止,一切善行無不奉行是也。善逝、亦有數解:一、佛善入於無量無邊世界,隨順眾生心欲以為說法;並由生死煩惱中而善往於無住大般涅槃;又令眾生聞法,能善往於無上菩提是也。世間解者,謂佛於有情世間之一切眾生種種心欲、種種昧報,及器世間之體相形狀、成住壞空、壽命增減,悉能了解。無上士調御丈夫者,士與丈夫均具大力成大業者之稱。無上、具無上覺也。調御、謂以種種法調御法界一切眾生,使未種善根者種,未成熟者成熟,已成熟者趣無上菩提也。天人師、謂為天與人之導師,以一切眾生欲了知佛法便於修持者,惟天與人二眾果報之身最易成辦,故佛為天人師。師者、引著方軌范之義。 初善、謂聞法能生信解,中善、謂如解能實修行,後善、謂究竟遠離諸垢──此總括佛法教化之善。三者皆正信、正行、正果,故曰正法。法義無上,故曰深遠。說法隨順眾機能令獲益,故曰巧妙。又說法令一切眾生轉惡為善,轉染為淨,皆為趣於究竟無上菩提,不落二乘,故曰純一無雜。所有種種方便法,即皆開示令悟入於佛知見之法,皆為顯清淨潔白之本心,出離染污以趨於佛智,故佛所說法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種智。 本節贊生利益希有也。求聲聞乘者志在解脫,故應其求法之機,為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四谛法,令得滅度。辟支佛、指獨覺與緣覺而言。獨覺者、無師自悟,出於無佛之世;若聞十二因緣說而修入者,名為緣覺。菩薩志在自度度他,故應其機為說六波羅蜜。波羅蜜者,言到彼十,謂到生死之彼岸,以證於無上涅槃而得一切種智之佛乘也。成一切種智句,亦可總結聲聞、辟支、菩薩而言,謂此三乘聖人聞佛說法,究竟皆成一切種智也。 己二 顯後勝妙 追述各日月燈佛之故事,是為顯後勝妙。 “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如是二萬佛皆同一字,號日月燈明,又同一姓姓頗羅墮。彌勒當知!初佛後佛皆同一字,名日月燈明力十號具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 此顯先後二萬佛同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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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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