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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虛大師:法華經講演錄 (方便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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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華經講演錄 (方便品第二)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方便品第二

  正宗分共十九品,方便品為正宗分內之首品。茲先釋本品之來意:在序品中,已委曲顯示將說妙法之意,故應繼說本經之宗;而本經之宗,即是一乘大法,刊落枝葉,直截根源,故有逗上根之方便品。

  次釋本品之名:方者、方法軌式之義,便者、善巧便利之謂。方便之對待為真實,故欲明方便,必須先明真實;欲明佛之方便智,必先明佛之真實智。佛之真實智有二:一曰、實法,二曰、實智。實法復分為二:一名、體實,即一切有為無為等法;二名、真實,即妙真如性也。實智亦分為二:一名、如體實智,即觀體實之無漏真智,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等法皆了其究竟;二名、證真實智,即根本智,此智所證之法,即一切法根本之妙真如性,此真實智與所證之法,皆名為般若也。以上合為佛之真實智。 佛既自證圓滿,今欲應機開示眾生,是為佛之方便智。方便智有四:一曰、進趣方便,譬旅行者之有籌備,如十住、十行、十回向等,皆名為方便位,以未證於真如法身故,恆修種種方便,如六度萬行等,要皆以智為先導。二曰、施為方便,即事實行為上之方便,包下二種:一、如說法教眾,以自證者開示眾生,為教導方便;二、了知自他所證境界,假何方便可以修入,為證道方便──上二均屬施為方便。三曰、集成方便,如來說法圓融,一法一義皆成總持,如唯識為門,般若為門,各攝集一切法盡。四曰、權巧方便,隨機權說令眾獲益,亦施為方便之一。分之又有三類:一、接下方便,謂以權說接引諸根:二、顯上方便,謂以權智顯示實相;三、通彰上下方便,謂以種種譬喻言辭,隨順開示,使知三乘諸法皆是一乘是也。以上皆是佛之方便智,而此中所雲方便,正屬通彰上下方便。蓋方者、秘也,便者、巧也,惟佛始有此秘巧,以顯現如來一切替智圓滿之智,非等覺菩薩所能也。此為本品方便之義。

  復釋本品之體:一切方便皆智為主,佛之方便即佛之不思議智,故即以智為體也。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顯一乘境

  丙一 正明權實三根得記

  丁一 初周說法

  戊一 世尊曉喻

  己一 二深先唱警察群生之心

  第一周說法中,約分為四:一、世尊曉喻,二、鹙子領解,三、如來述成,四、佛為授記是也。方便一品,全屬世尊曉喻。本品復分四條,茲先釋二深先唱警察群生之心。二深者、智慧深及智慧門深也。智慧、謂諸佛自證之智慧,智慧門、謂諸佛教化之門。先唱者、首先標舉及稱揚詠歎之義,所以啟在會大眾之欣慕渴仰,堅其欲聞信受之心也。

  庚一 長行

  辛一 歎所證所說法妙

  壬一 總標勝妙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捨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佛先已入無量義處三昧,中經放光照境等瑞相,及彌勒、文殊問答已竟,始復出於三昧。安詳者、從容不迫,出入自在之義。起者、佛在三昧中身心不動,現復從不動法界中重現三輪不思議教化之相也。在會大眾有天龍八部及諸大菩薩等眾而首告捨利弗者,以捨利弗智慧功德為聲聞眾中之上首也。又不告文殊師利諸大菩薩等者,因此經正開三乘之權,顯一乘之實,若對大乘眾,即無所謂開顯;故此經開顯,正為對治二乘,尤為接引二乘之上根,故特告捨利弗,使不著於小果涅槃而趣於大果涅槃。又若不告聲聞而告諸菩薩,彼聲聞等眾,且將疑此妙法系佛為菩薩說,而與己等無與,將何以啟其歆慕而生信受乎?

  佛首言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以此智慧乃諸佛自證所成就之智,雖等覺菩薩亦不及了解。約攝為五義:一、智慧之體性,即真如,即實相。二、智慧之相,即根本智及後得智之二無漏智,於一切法界種種性相因果差別無不了知。三、智慧之伴,即六度萬行莊嚴功德等是;無不以智為先導,以根本、後得二智為總持。四、智慧之因,即因解而起行,因行而證位,因證而成就佛果萬德圓滿之智覺等是。五、智慧之境,謂若空、若有、若有為、若無為、若有漏、若無漏一切諸法,皆名為一切種;此一切種之境界,即為一切種智之境,即下文雲如是相、如是性等是。以上五義,總顯佛之智慧,惟有如是智慧,故為甚深無量。甚深有五義:一、自體甚深,智慧體性即真如實相故。二、自義甚深,智之義相即佛之二智,非九法界眾所能及故。三、內證甚深,佛智自證,余智難及。四、依止甚深,以此智慧以法界法性為依止故。五、無上甚深,以佛所究竟圓滿無上菩提之智,等於無等之真如法性故。由此五義,故曰甚深。無量者,如空無盡,不可以數限量之義。又、眾生無量,即眾生之心欲無量,即一切隨順教化之差別智無量;而佛之根本智,既超過於此無量之一切差別智,故亦為無量。

  智慧門,指佛教化眾生之方便、及其境界而言,兼教門、行門二種。門以能通能入為義。經言佛智慧門難解難入,即其門甚深之義,約釋為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五義。難見者,以等覺菩薩所見佛之境界,尚為其少分,非即佛之究竟境界故。難覺者,以等覺菩薩尚非究竟覺故。難知者,以佛境界惟佛與佛乃能了知,余不得故。難解者,以非思量分別可解故。難入者,以佛之境界,非語言文字可入故。由此五難,益顯甚深之義。

  壬二 釋斯勝妙

  所以者何?佛曾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勇猛精進,名稱普聞,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因斷二疑,故須別釋。二疑者何?一、聲聞眾以為佛證涅槃,我等亦行佛法而證涅槃,胡為我等不能了知佛智?二、佛之言教,即佛之智慧門。所雲三界二十五有諸苦,悉由貪、嗔、癡所自招受,應修三十七道品等行,今我聲聞等如法修習,已證無學得阿羅漢果,己為圓滿,胡雲不能了知佛智?以上二疑,皆由聲聞等眾不知自證之果,僅解脫於三界生死,尚未得無明漏盡,於一真法界之根本、後得二智悉未親證也(凡如法修持之聲聞:利根須三生,鈍根須六十劫,始證阿羅漢果)。

  佛曾親事無量諸佛,則教門甚深;盡行無量道法,則行門甚深;勇進則非僅自了;名稱普聞則為佛所歎增己功德,眾所知識增人功德,非二乘獨了之無聞者可比;成就甚深未曾有法,則自證者不可思議;隨宜所說意趣難解,則化度眾生雖隨契理契機之宜,根性未熟者仍難了解。以上、明佛智慧門甚深,難解難入,為二乘人所不能知。

  辛二 歎能證能說師妙

  壬一 總標

  “捨利弗!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

  法性身佛,本無自他之相及成佛之相可得,此雲成佛其義有二:一為因圓果滿之報身佛,二、為機緣成熟出現世間之應身佛。應身佛多為眾生示現而來,故有成佛之相。又能證一真法界之智,即為報身佛;能起身口意三輪不思議教化之智,即為應身佛。

  此總標佛說一切法度一切眾,悉已成就,無不圓滿具足也。種種因緣有三義,即經文下雲無數方便、知見波羅蜜、及念觀等是。譬喻之義如下。佛所自證之實相,為語言文字所不能及,非假佛之方便智無由委曲顯現。故佛法本無可說,而佛所說法悉就各類眾生心量所及之語文以為開示。例如本經佛所說者為妙法,惟一墮名相即已非佛所自證之法,故妙法二字即是等於譬喻。所有種種經文,亦即謂之種種譬喻可也。

  壬二 別釋

  “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所以者何?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捨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禅定、解脫、三昧。

  別釋中分四,本節具別釋中之三。

  一、自令離諸著以上,屬種種方面。佛既成就種種功德教化眾生,因眾生心欲無量,故方便亦無量。九法界眾生各有所著,各著於自類之境界、自類之知見,故不能超出於自類。如修行各眾之證四果、證十地者,均易各著於自所現造之境界;修外道者,尤各自著於所執之境界。惟佛以大悲方便,隨類現身,廣為開示,引離諸著。

  二、自皆已具足以上,屬種種知見。佛於一切境界,無不究竟了知。波羅蜜、即究竟,此即後得智。

  三、自禅定解脫三昧以上,屬種種念觀。廣則難度量,大則難包舉,深則難測知,遠則難追及,均贊如來知見。無量、即四無量心,無礙、即四無礙辯,力、即十力,無所畏、即四無畏,禅定、即四禅八定,解脫、即八解脫,三昧、即三摩提。謂佛於一切法無不了知,為種種念觀成就。

  “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捨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捨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止!捨利弗!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

  此下屬別釋之四、種種言詞。種種言詞復分為六:一、種種成就,二、語言成就,三、相成就,四、堪成就,五、無量種成就,六、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

  自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句以上,為種種成就。謂佛於若空若有,世出世間,一切等覺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皆深入,洞無涯際,究竟成就。自悅可眾心以上,為語言成就。佛法本無可說,亦無能說之土,佛以甚深之方便智,分別眾生心欲,契理契機以為之說,故名為巧。因能柔軟,遂悅眾心。自不須復說句以上,為相成就。以能證故能說,因能說益顯能證。取要言之者,顯佛於一切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已成就。而止不復說者,於佛之成就贊歎至極,以為無容再說,適益啟會眾歆慕欲聞之心。正為世尊說法方便善巧之相,故曰相成就。自難解之法句以上,為堪成就。以成就第一希有,堪能證說故。自乃能究竟諸法實相句以上,為無量種成就,以諸法實相無盡,唯佛智亦無盡故。

  “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此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也,謂隨順九法界說種種法。在種種言詞成就中,有證有說,即因說顯證。如經雲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及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等語,即顯能證,均為顯境言詞。又經雲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及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惟佛與佛乃能究竟,又所謂諸法如是性相力用等語,即顯能說,均為顯義言詞。

  諸法、指一切法,實相即法性。若以法性言之,雖一字一義亦無可立;若以法相言之,隨舉一法皆有性、相、力、用等十種。猶慮此十種不足以盡之,故復雲諸法之本末究竟等,以明一法之有無量義也。相、即可名之相,即可取以為法之分際者。法、有變遷者,有不變遷者,有顯現者,有不顯現者。變遷者為相,不變遷者即名為性;顯現者為相,不顯現者即名為體。法之性、相、體三者,各有業用,即名為力。有所作為,故名為作。又諸法皆從因與緣生,皆有其果與報。從此一法生彼一法者,此一法即為因;彼一法助成此一法者,彼一法即為緣。如谷種因日光與水分而生芽,谷種為因,水日為緣。芽即其果,生芽即為其報也。本末究竟者,以法性為本,即以法相為末,法相之最高最後之果,即為究竟。以上種種,佛無不如實了知,即無不稱性而說,此為隨順眾意說法成就。

  依玄贊及法華論,有五種問詞:即何等法,何體法,何似法,雲何法,何相法,以釋明諸法之性、相、力、用等。略述如下:如問:法為何等法?答言:如是相,如是性。以諸法非一法,總攝有為、無為等法,相即有為法,性即無為法也。如問:法為何體?答言:如是體。以有為法相以五蘊為體,無為法性以五蘊法為體也。如問:法果何以?答言:如是力,如是作。以常住之法具有力能,無常之法全假造作也。如問:雲何為法?答言: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以有為法從因緣生,故有果報;無為法不從因緣生,則無果報也。如問:法為何相?答言:如是本末究竟等。以本末究竟等,即為諸法之通相也。

  若依天台教義空假中三觀法釋之:即將一切法之假名分別指示,謂如是相、如是性、如是力、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以顯無量假名差別之法,是名假觀。又顯示一切法如如不二,倒會其文義,謂相是如,性是如,力是如等等,以觀諸法之當體空寂,是名空觀。更顯示一切法無二無別、謂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等等,即如是無差別之義,以明如是等法唯一實相,無二邊分別,是名中觀。單觀空寂為通教,三觀次第為別教,三觀一心為圓教,此即南岳大師之三番讀法。

  智者大師復以十法界釋此經義:如謂佛法界,有佛法界之性,相,力,用等;菩薩法界,有菩薩法界之性,相,力,用等;乃至畜生法界,有畜生法界之性,相,力,用等是也。又若以任何法界為主,即以余九法界為伴,如是主伴相入,則成千如。又每一法界皆有依正二報,依正二報中即皆有法法之性,相,力,用;此二報皆以五蘊法為體,五蘊法中亦各自有其性,相,力,用等,則成三千。而皆不外於此一念心中具之造之,何以故?以此一念心中,於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用等無欠無遺。圓教谛觀法,即欲使此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用等,了然於此一念中,此即不思議之解脫也。觀此一念時,前念為所觀之境,後念即能觀之智;至究竟顯現時,則即佛之甚深智慧矣。

  又諸法之義,大至虛空世界,小至微塵鄰虛,均各名為一法。譬諸微塵,亦自有其性,相,力,用等。又譬之於火,以光為相,以熱為性,以燒為作,以化為用等。如是證明,如是說法,如是隨順眾生,即如是教化成就。一一法皆可作如是觀,固不必論其為有為、或無為等法也。

  庚二 重頌

  辛一 頌前二妙

  壬一 總頌二妙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余法,無能測量者。

  此下重頌共二十一頌,前十七頌半頌法妙師妙;後三頌半,勸信今說也。此總頌二妙。

  壬二 別頌法妙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余眾生類,無有能得解;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此四頌半,重述佛智甚深難入之義。雲何難入?以是妙法離於言語文字之相,不易解示。等覺菩薩,雖信力堅固,亦祗證少分而已。

  “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一切漏已盡,住是最後身,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此頌阿羅漢不堪了知佛智。已證阿羅漢果之報身為最後身,以盡此報身則超出三界生死,無後有也。

  “假使滿世間皆如捨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正使滿十方皆如捨利弗,及余諸弟子亦滿十方剎,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

  此頌捨利弗乃至十方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斯等共一心,於億無量劫,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

  此頌辟支佛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剎,一心以妙智,於恆河沙劫,鹹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此頌菩薩不能測知佛智。新發意菩薩,指初地以前菩薩言,初地前之亦能證法,但未能不退耳。剎、梵語剎多羅,即國土世界之義。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恆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此頌十地以上菩薩亦難測知佛智,十地以上,如證不退等,仍在無明障中,尚帶有漏。

  壬三 別頌師妙

  “又告捨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已具得;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辛二 勸信今說

  “捨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今脫苦縛,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三乘教義,悉是權說,皆非真實。眾生耽著小果,不知趨出進向大乘,故佛將以大法引之也。

  己二 四眾驚疑發揚鹙子之請

  四眾驚疑發揚鹙子之請,共分為三:一、蹑止初請,二、二止二請,三、三止三請。每次佛止不說,用意各殊。初止者,以自證之智不可言顯,冀使眾生了知一真法性,本不應求之於語言名相。再止者,捨利弗因中根難悟,再申請說,佛雖允許而又止說,以眾生求法之心若未誠切,雖為說之不能受益。三止者,欲聞心切者固可為說,而不欲聞者亦當俟其請退,免啟疑謗而增彼罪也。

  庚一 蹑止初請

  辛一 大眾懷疑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阿若憍陳如等千二百人,及發聲聞、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稱歎方便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難解,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佛說一解脫義,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蹑、踵蹑之義。捨利弗踵前文世尊止勿復說之後,而初次請說也。自今者世尊句以下,至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一段,均為會眾懷疑之念。佛說解脫,我亦得到涅槃,即是誤以二乘涅槃為佛之究竟解脫,故不知如來殷勤稱歎之義。

  辛二 鹙子啟請

  壬一 長行

  爾時、捨利弗知四眾心疑,自亦未了,而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殷勤稱歎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難解之法?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鹹皆有疑,惟願世尊敷演斯事!世尊何故殷勤稱歎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壬二 偈頌

  爾時、捨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自說得如是力、無畏、三昧、禅定、解脫等不可思議法。道場所得法、無能發問者,我意難可測,亦無能問者。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道,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無漏諸羅漢,及求涅槃者,今皆墮疑網:佛何故說是?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諸天、龍、鬼、神、及乾闼婆等,相視懷猶豫,瞻仰兩足尊。是事為雲何?願佛為解說!於諸聲聞眾,佛說我第一,我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妙音,時為如實說。諸天、龍、神等,其數如恆沙;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又諸萬億國,轉輪聖王至: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

  首述世尊自歎所證智德之妙,次述在會三乘、天、龍、人眾之疑,以顯欣慕欲聞之意。究竟法、指滅谛言。所行道、指道谛言。聞佛說法,發生慧命,故曰佛口所生子。如實說,契於實理而說也。

  庚二 二止二請

  辛一 長行

  爾時、佛告捨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捨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所以者何?是會無數百千萬億阿僧祇眾生,曾見諸佛,諸根猛利,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

  驚疑有數義:著小乘者,謂涅槃即是佛果,此外何由更有佛法!生顛倒見者,謂佛自語後先矛盾。增上慢者,不信佛說,益滋疑謗。已證小乘果者,自悔未從大乘法修入。凡此均屬驚疑之義。佛知其必當驚疑而先揭破之者,正以此種驚疑為非是,而期以大法除斷之也。捨利弗言會眾利根智慧,正表堪能聞受之意。

  辛二 偈頌

  爾時、捨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庚三 三止三請

  辛一 止說

  佛復止捨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爾時、世尊重說偈言:“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此佛第三次止說。蓋此品說法,乃佛稱本心而說,非堅固深信樂聞而遽予開示,必召驚疑;又將使增上慢之比丘等,不惟不獲利益,反因疑謗而生過失。慢有七種:一、通常之慢,自謂智慧功德過人,是為慢。二、過慢,智慧功德與人相等,而自高以輕人,慢上加慢,是為過慢。三、慢過慢,智慧功德實不及人,而反自謂過人,是為慢過慢。四、我慢,即我相之最著者,例如自命甚高;因有此我相,遂獨見己之優勝而益顯他人之不己若,是為我慢,為諸慢之根本。五、增上慢,如始得初禅自謂已證初果,甫得第四禅便謂已證阿羅漢,其實所證者不過暫能降伏煩惱,並未除斷。如是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迨定力既完之後,應墮地獄,是為增上慢,恆為修行者之通病。六、卑劣慢,自謂我不如人,然亦何求於人,以是任意慢人,是為卑劣慢。七、邪慢,於一切是非曲直不加審察,而自執著於先入之邪見,慢侮一切,由是因果報應都不之信,是為邪慢。增上慢、為此七慢中之一。專言比丘者,比丘為四眾之首,故以比丘攝四眾。佛意:此增上慢比丘,若聞今說一乘妙法,必疑與前說之二乘法互有是非抵觸,發生妄語過失,將不待升入四禅天之後而即墮地獄,故雲將墜大坑。佛以大悲故,於彼等未退席以前不忍即說。頌言法妙者,佛以二乘權說為一乘之方便,未經宣示以前人莫之知,故曰妙。此善巧之法,所由為增上慢者不易敬信也。

  辛二 請說

  壬一 長行

  爾時、捨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億,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長夜安隱,多所饒益”。

  捨利弗以宿命之智,謂此多數會眾,久蒙三世諸佛之教化,必能敬信。佛不可以少數人之故,止而不說。長夜、喻生死煩惱之昏闇,冀佛以妙法智慧之光饒益之也。

  壬二 重頌

  爾時、捨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無上兩足尊!願說第一法!我為佛長子,惟垂分別說!

  此為已請說。

  “是會無量眾,能敬信此法;佛已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聽受佛語。

  此為眾請說。

  “我等千二百、及余求佛者,願為此眾故,惟垂分別說!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

  此為人己總請。

  己三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者,即開一乘之實,啟二乘之權。此節經文,為正宗分中之正宗,最關重要。

  庚一 長行

  辛一 明二記

  壬一 取記

  記、即分明記別不昧不忘之意。記之種類有三:一、記過去未來功德過失等事,於小乘法中常見。二、記甚深法義,如佛雲三乘唯是一乘,此即於大乘法中分明記別。三、記當成佛,即本經授記品中,於諸弟子當來作佛分別授記是也。取記者,取決之義,謂佛許可決為之記,如經雲汝已三請豈得不說是也。與記者,明與授記,為之解釋也。

  爾時、世尊告捨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谛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此釋許可攝受,善思念、善巧思念也。

  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爾時、佛告捨利弗:“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真實。捨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汝今善聽,當為汝說”!捨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此釋惡人退席。罪根深重即報障,增上慢即業障。枝葉、即指德本未深、信根未固之增上慢人。真實、他譯亦作貞實,贊會中之德信兼備者。

  壬二 與記

  佛告捨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昙缽華時一現耳。捨利弗! 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虛妄!

  此釋未聞令聞。優昙缽華、即大金蓮花,惟金輪王出世乃應瑞一見。佛希說此經,故舉此為喻。佛於本經再三述諸佛言無虛妄者,慮會眾於權實二說不善思念,則不生信受反起過失,故再明佛言之無妄。

  “捨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此釋所說難知。佛所自證之實相,即諸法寂滅相,一切諸相到實相均已失其自相。故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非即是法,特假是方便、因緣、譬喻以委曲顯現是法而已。而人即欲於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上,以思量分別解釋之,以為是即佛所證之法性,故佛特顯彰其非如是等所能解也。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捨利弗!雲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捨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釋依何等義,謂釋佛依何等義而作如是說也。諸佛世尊、廣包十方、三世諸佛。一大事、謂最大之事,且為三世諸佛共認為唯一最大之事。因緣、亦作緣由解。又眾生既經多劫之佛化,即有一乘之因,必待佛之增上緣以為之啟發,此即諸佛共認之大事因緣也。出現於世,即應身示現於此世界,佛之出現非由宿業果報,乃本其大悲願力以示現也。

  知見之義,通十法界。此知見、既專指為佛之知見,則為佛所成就無上菩提──佛果上之知見,非二乘之知見可知。就佛出現於世之本意言之,既專為開佛知見,則非二乘可知。

  佛知見有數義,釋之如下:佛所親證之一真實相為所證,能證法性之正智為能證,此能所之知見並名佛知見。又、真如為知見之性,正智為知見之相,此知見之性相亦並稱為佛知見。又、無著般若論雲:無上菩提是法身,正等菩提是報身,法身為性,報身為相。又智度論雲: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此菩提法身、菩提報身、與智及智處,均名佛知見。又、正體智為知,後得智為見,並照真俗二境,合之名為佛智見。

  開佛知見,具開顯、開發二義。所雲欲令眾生開顯佛知見者,以眾生本有之法性真如圓滿常寂,即一切法平等所依之體性,無始以來為煩惱、無明二障所蔽不能顯現,如礦掩於真金,如土覆於草種,佛悉欲使之開顯。蓋此本有之體性,唯佛能究竟知見,而眾生不自知、不自見,故須佛開顯之也。又、所雲欲令眾生開發佛知見者,以眾生於一切有為有漏之煩惱藏中,亦具有無漏法之智種,特因二障為礙,不能萌芽滋長。若聞佛演說妙法以為熏習,便能開發生長,至於圓滿即成無上菩提。故諸佛出世,欲於眾生心中開顯、開發如來功德藏耳。所顯現者,即無上涅槃法身理;所發生者,即無上菩提報身智;如是,則如來藏出障圓明而得清淨矣。示佛知見者,以眾生昧於本有之平等法性與佛無別,特顯示其為眾生所本具,為佛與眾生所同具,使能發心起行以自證於究竟實相也。欲令眾生悟佛知見者,即令其覺悟之義。夫至於覺悟,則此一悟即是佛知見之端,但尚非佛知見之全耳。此能悟之心,即大乘起信論中所說之始覺是也。能以始覺對待不覺,使由不覺而漸次以幾於究竟覺──佛之知見,此即悟佛之知見。入佛知見道者,即趣入或修入佛知見之道路也。佛欲令眾生起菩薩之因行,如十地以上菩薩證於法身而不退轉,是即令眾生入於佛知見之道。

  以上四事,均為諸佛出世一大事因緣之義,本經所稱為妙法者即此,所喻為蓮花者亦即此。蓋是經非說種種法相,但說諸佛出世說法之因緣,明其因緣之所在,專為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以故聞其一句一義者悉當成佛,斯佛及眾生之大事已畢,而此經所由得名為諸經之王欤!

  佛告捨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

  此釋如來之意。謂佛於眾生,或說人天之法,或說聲聞之法,無論如何說教,皆是欲令成菩薩道,故雲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者,即或現種種身,或說種種法是,無非令成就佛知見也。

  “捨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余乘若二若三。

  此釋令住一乘,就因言之,佛所說法既為教菩薩法;就果言之,自為成就佛之知見,故知唯是一乘無有二三矣。即可知二乘、三乘之法,皆為權說,一切眾生要當安住於一乘,而不當歧求聲聞、辟支之乘,及滯著於聲聞、辟支之乘矣。

  法華本以一乘為正宗,宗者、宗主之義,如以一乘為此經之主旨。無論大乘、小乘、聲聞乘、辟支乘、菩薩乘,悉歸於一乘,故曰無有余乘。乘者、運行載容之義。一乘之體即真如法性,一切法皆以此為體,故此能運行一切、載容一切,俾一切凡夫有情隨分運載以至於究竟地。以是義故,名之為乘。

  以下更釋一乘之義:圓教隨分說法,或說聲聞、辟支二乘,或兼說菩薩乘為三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四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五乘。

  教相不同,故起行不同,證果不同。今於此種種差別之中,顯示其但為方便法之差別相,而在如來說教開佛知見之本意中原無差別:是由教意上觀之唯是一乘。又、小乘執著二乘權說以為究竟,今既顯示其並非究竟,僅為方便,且終當由此方便以趨於究竟:是就因行上觀之惟是一乘。又、四谛、十二因緣等法,既皆是教菩薩法,則彼滯著於半時教之鈍性聲聞,一經於是法了解圓滿,自知更無余法可為一乘之對待:是就果德上觀之惟是一乘。又、一之義由相對而名,以有權說之二乘、三乘,故特標為一。若無二、三,則一之名且不得立。又、一之義由當體而立,一真法界體原不二,故其運載之大用亦唯是一乘。

  如來演說唯一佛乘之意,以用言之:一、因不定種性之眾生,往往由菩薩因行而怯弱以退入小乘,佛特顯示佛法唯是一乘;既無小乘之可退休,自亦無大乘之可怖怯矣。一、因菩薩多以二乘與大乘相對待,佛特顯示一乘,令直趨無上正覺。一、因令一切眾生知佛法唯是一乘,則可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佛即眾生心中之佛,眾生即佛心中之眾生,得以發心起行,共歸佛乘。又、以體言之,惟一法性,即是一乘。如本經所雲:三草二木,同為一地所生。徒以眾生執有我見,妄見法法差別。實則九法界均無自體之相,悉以一真法性為自體;亦並無聲聞、緣覺、菩薩等差別之相可得,以是故說唯一佛乘。

  “捨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捨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捨利弗!未來諸佛當出於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捨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多所饒益、安樂眾生,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捨利弗!是諸佛但教化菩薩,欲以佛之知見示眾生故,欲以佛之知見悟眾生故,欲令眾生入佛之知見故。捨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為說法。捨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捨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此釋依法式顯。謂依三世諸佛之法式,以證顯上說之義也。言三世諸佛悉先用方便權教,而後開權顯實以會歸於一佛乘,我今亦復如是。然諸佛說法,有時亦不盡先權後實,如為法身之大士等,恆直說菩薩法。又上根利性之凡夫眾生,亦多頓悟大乘。此所指之諸佛,蓋指同類應化示現之應身佛也。一切,概括無遺之義,又專指一切先權後實之應身佛之義。又三世諸佛之方便,亦各各不同:釋迦牟尼之方便法,不惟用於三乘,於六道眾生均各有方便善巧之權說。如於三惡道,則為說三惡道之惡法;如於無十惡之人道眾生,則為說人天之善法。故釋迦牟尼之方便法,亦不盡同於三世諸佛。然於不同之中而有一共同之根本法,即為唯一之佛乘,以成一切種智,此則可引以證顯者也。

  一切種智,即佛正智,以其種別能知一切法故。饒益、利益之也。安樂,使眾生證顯本有之佛知見,與以安樂也。究竟者,不以小法為究竟,以佛智為究竟也。

  眾生根性不同,由漸入者為說漸法,從頓入者為說頓法,總之,此諸眾生皆為菩薩,而頓、漸種種說法,皆但教之以成菩薩也。開示使悟,由悟起行,行至究竟,則得菩提報身以證入於佛之知見,是諸佛之本意也。眾生心欲恆沙差別,佛以十力之智隨悉了知,知其深心執著之所在,而隨順開示之。如怖畏生死者,若告以生死本空無足畏怖,但當於濁世中生生世世修菩薩道,至功行圓滿自當成佛,則此怯弱之眾生必不堪忍。佛以方便,先告以解脫三界煩惱之法,則歡喜奉行。此為隨眾生之本性;而此法;實亦即為彼開佛知見得一切智之惟一佛乘,更別無離一乘獨立之二乘、三乘也。

  辛二 破四疑

  壬一 何時說

  “捨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如是捨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悭貪嫉妒,成就諸不善根故,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此釋佛於何時說此一乘法也。濁,穢濁及重濁之義。劫、梵語劫波,猶言時代,即指一總相相同之時代也。在一劫中,亦自有增劫、減劫、善惡、輕重之分。若至刀兵、水、火、饑馑、災變、疫疠、夭亡種種日見增多,斯為劫濁。在此劫濁內之眾生,善根淺薄,不善根增長,故惟有貪、嗔、癡及種種煩惱,障覆深厚,斯為煩惱濁。具此無量煩惱之眾生,即為惡眾生,為惡者眾,而仁慈柔和之眾生不復見容,斯為眾生濁。此惡眾生嫉妒貪殘,不復相助相利,但知相爭相害,惟執有種種邪見、不正見,而於一切道德不復能聞能受,斯為見濁。因斯見濁,生活困苦,惡業彌滿,果報顯現,如壽命短促,無復遠志能修出世之大道,斯為命濁。在此五者之中,以煩惱濁、見濁為因,即以劫濁、眾生濁、命濁為果。諸佛乃於此時示現出世者,為度一切有善根有緣之眾生使之出世。又以五濁之故,不能頓化,遂有三乘權教之說,實仍以一乘為究竟也。

  壬二 雲何知增上慢

  “捨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又捨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此謂如何察知為增上慢也。凡為佛弟子者,雖修證小乘,必不能昧然於佛大乘之義。若昧於一乘之義,甚至妄謂已證,此即非佛弟子,此即為增上慢。若實得阿羅漢,實得辟支佛者,對於佛乘或回小向大,或雖未起行,然必深信此大乘之義;若不信者,即非真證二乘之果者,是即增上慢人也。

  壬三 雲何堪說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若遇余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此謂佛說法契理、契機。今此增上慢人不信佛法,佛不能化,雲何佛可稱為堪說法之人乎?佛言:如來終當為之說法,今不為說者,以是等人根未熟故。若當佛滅度之後,現世無佛,即無人為之說是妙法矣。何以故?以解是等經,非九地以上菩薩不能,解者難得故。但倘值余佛,亦能決了此義而為之解說也。

  壬四 雲何不成妄語

  “捨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余乘,唯一佛乘”。

  此謂諸佛必無妄語也。佛意:諸佛已證佛智,汝等未證,自不能解,豈得疑佛為妄!但當先以信心領解此唯一佛乘之旨而已。

  庚一 重頌

  辛一 明二記

  壬一 頌記取

  此偈頌共一百二十一頌。前一百十八頌為重頌,重頌中與長行文之次第相較,微有後先詳略之不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比丘、比丘尼,有懷增上慢,優婆塞我慢,優婆夷不信;如是四眾等,其數有五千。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護惜其瑕玼,是小智已出。眾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鮮福德,不堪受是法。此眾無枝葉,唯有諸真實。

  在俗男子多自矜高,故為我慢。不信者,並無己見,但隨順眾人亦不之信,此即卑劣慢也。

  戒為出生死海之寶筏,若筏有缺漏,則仍沉沒於生死海矣;故戒有無缺戒、無漏戒等。玉之病:在內為瑕,在外為玼。犯戒之眾,內起過如瑕,外譏嫌為玼。護惜、即諱藏之意。小智已出,謂自為獨出之智,實乃真實修行眾中之糟糠枝葉,無福受斯大法,卒被佛之威德所加,退席而去也。

  壬二 頌與記

  癸一 頌所說難知

  “捨利弗善聽!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眾生說。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並祇夜、優波提捨經。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若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十二部經之次第:一曰、契經,二曰、應頌,二曰、記別,四曰、諷誦,五曰、自說,六曰、緣起,七曰、譬喻,八曰、本事,九曰、本生,十曰、方廣,十一、曰希法,十二、曰論議。修多羅者、即契經,廣義指經之全文,此則僅指長行中之略說。亦譯法本,蓋修多羅之別相也。伽陀、即諷誦,即以數句總結教義之經文。本事、即宣說諸佛及大眾等夙生之事。本生、即宣說世尊過去世修行等事。未曾有、即希法,如神通等是。因緣、即諸法之因由緣起。譬喻、即假事比譬以為曉谕。祇夜、即應頌,謂以偈語重明前義也。優波提捨、即論議,謂佛及弟子研述經典之論議也。佛說以上種種方便小法,實皆以一乘大法為究竟。而鈍根獨樂此小法者,以著於生死之苦惱,認為真實,故專求解脫於生死,而於佛之甚深妙法,不能了解起行,此佛所以先說小乘涅槃也。

  癸二 頌令住一乘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九部法、謂九部小乘之法。佛子、指當時聲聞將授佛記者。深心、謂沉潛恆久之心。佛之功德寶,在心最深處,故惟深心方與佛會。佛知會眾欣喜成佛之心,故說大乘。是會眾鹹知從前種種權教,皆會歸於一大乘,故苟聞一偈,盡當因之以究竟成佛也。

  癸三 頌無二無三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

  謂二乘、三乘之稱,悉是假名,但藉為導入大乘之方便耳。如羊車、鹿車、涅槃、化城等名,悉是引導之假名,實只有一乘牛車,以終入於究竟道場耳。

  癸四 頌佛出世本意

  “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余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

  癸五 頌開示悟入

  “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此頌開佛知見。自住大乘,指佛自證之實相,以所得之法度生,即開眾生之佛知見。

  “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悭貪,此事為不可。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诳,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故佛於十方,而獨無所畏。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捨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此頌悟佛知見。佛證大乘平等之法,即以平等之心化導一切,故若以小乘化人,即為墮於悭貪。佛語固無欺诳,亦無世人貪惜大乘及嫉人證大之意,以佛具足佛果上之斷德,已究竟斷除五種煩惱及二種生死之惡,而能作無畏吼於十方也。實相印、指佛果上之智證,即唯一實相之印。說實相印者,蓋稱佛之本願而說,欲令眾生一切如我,悟先所不知之大乘正智也。

  “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此頌入佛知見。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堅著於五欲,癡愛故生惱。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輪回六趣中,備受諸苦毒,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深著虛妄法,堅受不可捨。我慢自矜高,谄曲心不實,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是故捨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

  此共十頌,頌示佛知見。佛遇眾生,皆示佛乘,惟愚癡無智者,錯學亂行,心迷意惑,不能受教。然佛悉了知此諸眾生種種不能受教之由也:一為貪癡眾生,堅著五欲,自生煩惱,因造惡業,墜墮三途。間因十善,輪回六趣,受苦受胎,世世增長其生死輪回之報。一為外道眾生,薄德少福之命濁眾生,生於眾苦逼迫之劫濁中。中於外道之邪見,如游稠密之森林,不易得出。依止於有無、斷常相所組成之六十二見等,深著堅受。由是我慢日甚,排斥異己,谄曲為心,盡乖真實,雖有佛法不易令度矣。此二種人,一因愚癡自蹈於苦,一修邪見以求脫苦。是均能知有苦,佛故即說小乘涅槃滅苦之道。然此涅槃,非自證之本性涅槃,即非真能滅苦之道。蓋常寂法性,乃為究竟涅槃;若能證此,方能究竟滅苦,方能成佛。此小乘滅苦之涅槃,第為我之方便說法耳。

  癸六 頌依法式顯

  子一 總頌

  “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今此諸大乘,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此頌十方佛法唯是一乘,故知二乘雲雲者,權說也。

  子二 頌過去諸佛

  “過去無數劫,無量滅度佛,百千萬億種,其數不可量。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禅、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軟心,如是諸眾生,皆已成佛道。諸佛滅度已,供養捨利者,起萬億種塔,金、銀、及玻璃、砗磲、與碼瑙、玫瑰、琉璃珠、清淨廣嚴飾,莊校於諸塔;或有起石廟;栴檀、及沉水、木榓、並余材、磚瓦、泥土等;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寶成,□、鉐、赤白銅、白镴、及鉛錫、鐵、木、及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畫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葦、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旛、蓋,敬心而供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銅钹,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呗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畫像,漸見無數佛;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度無數眾,入無余涅槃,如薪盡火滅。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已成佛道。

  此言過去諸佛,皆以一乘大法化導眾生,惟隨順天人一切眾生之心欲,故以異妙之方便說法,助顯妙義。如值佛聞法者,精修六度,皆成佛道。在佛滅後者,敬重捨利,建築塔廟,莊嚴佛像,及供養此塔、此像,雖種因極微,佛皆決其終成佛道,甚至心多散亂之人,一拜佛像,一禮塔廟,一稱佛號,佛亦決其終成佛道。蓋此經營塔像,供養恭敬之因行,均能長養善根,增益福慧;並能以此熏習之勝因,起無漏之功德,若不退轉,自得究竟成佛,此明過去諸佛種種方便,悉是一乘之法式。

  子三 頌未來諸佛

  “未來諸世尊,其數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一切諸如來,以無量方便,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性、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

  此言未來諸佛亦以方便說法,度脫眾生入佛知見。無漏智、即佛知見也。若有聞法無一不成佛者,以所聞之法即修習成佛之唯一妙法也。兩足尊、謂佛福德、智慧兩者俱足,為世所尊。法常者、法中道,圓成實性也。法無性者、法空,即遍計執性也。佛種、謂眾生本具之無漏種子。從緣起、謂從佛法熏習之勝緣而起。是法住、指佛所自證之一乘實相常住。法住法位、謂此實相常住之法,常住於一切世出世間差別法之位也。此佛所自證住於一切差別法位之常住實相,是即一切世間最真實之相,故其相常住也。道場、即成就無上正遍覺之場,即佛及眾生之真實本心。此言諸佛世尊知法中實理,知法性本空,並知眾生本有之無漏佛種,須藉熏習之勝緣而起,故說一乘之法。又一真實相常住之法,遍住於一切差別之位,是即為世間真實之相。佛已於成最正覺之場中如實證知,特以導引眾生故而為此方便說法耳。

  子四 頌現在諸佛

  “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其數如恆沙,出現於世間,安隱眾生故,亦說如是法。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第一寂滅,謂第一義谛離於言相。知眾生諸行以下五句,玄贊釋為知眾生之心行相、與心所念、及過去之業力、欲力、性力、精進力、與根之勝劣力。佛惟知此故起方便,雖說方便仍為佛乘也。

  子五 頌今佛法式

  丑一 總頌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欲,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此頌我今亦由是法式。

  丑二 頌初以方便誘引

  “捨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貪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深著於五欲,如牦牛愛尾,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苦欲捨苦。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雲何而可度?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並余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輪。我即自思惟:若但贊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第一之導師!得是無上法,隨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少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捨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從久遠劫來,贊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佛有五眼,通稱佛眼。六道眾生無法身功德莊嚴,故曰貧窮。牦牛尾大,性貪愛其尾,以目顧尾而行,故別無所見。喻眾生貪著於五欲,不能別見生死之苦也。大勢佛、言惟佛有大威力。斷苦法、斷生死苦之佛法。邪見、指非佛法之外道。外道亦以求脫苦惱而發道心,第彼所謂滅苦之法,終不能滅苦,仍為苦法,是以苦捨苦,苦終不盡,故為釋迦所悲。佛之智慧雖極微妙,然為鈍根貪癡之眾生所盲視,佛即無由以唯一佛乘度之。因彼在苦之眾生,不惟不信,甚或破毀佛法,致墜惡道。迨諸梵天請轉*輪,佛始隱其應化示現於色究竟天之大化身,而以丈六金身之小化身應化示現於人道之中。由是諱實施權,說三乘法,為十方諸佛之所贊善。其實諸果小法,即教菩薩法,亦即佛乘之方便也。波羅奈、即鹿野苑,為五比丘得度處。由此次轉*輪後,遂有佛、法、僧三寶差別之名出現於世。而涅槃永盡眾苦之說,遂為古今贊示矣。

  丑三 頌今說真實

  “捨利佛當知!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鹹以恭敬心,皆來至佛所,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捨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今我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正直捨方便,謂佛可正直稱心而說,隨佛意而說,不復隨眾生根性而為方便之說也,此明契機之至。

  癸七 頌未聞令聞

  “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如優昙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聞法歡喜贊,乃至發一言,則為已供養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昙華。汝等勿有疑!我為諸法王,普告諸大眾:但以一乘道,教化諸菩薩,無聲聞弟子。汝等捨利弗、聲聞及菩薩,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秘要。

  無聲聞弟子者,謂凡為佛法,即是一乘,即是教諸菩薩,別無教聲聞之法,亦別無聲聞弟子之名可立。蓋所謂聲聞乘及聲聞弟子之名,皆佛之方便假名,引眾生入佛知見之權說耳。但言聲聞,則緣覺等乘括於其中矣。

  壬三 明破疑

  “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如是等眾生,終不求佛道。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有慚愧清淨、志求佛道者,當為如是等廣贊一乘道。

  此頌何時說法,及雲何知增上慢,雲何堪說,三項。

  己四 勸發歡喜

  “捨利弗當知!諸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此頌勸發喜心令欣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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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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