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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善先資白話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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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勸勿食蛙

  捕蛙的人大約都是漁船上的無賴,勸他們戒殺,自然不會接受。但美味很多,數到青蛙時,已是劣等。吃的人少了,捕的人自然就稀了。

  蛙訴商冤

  (見《現果錄》)

  蘇州同知①王某,在句容,忽見一群青蛙在面前跳躍,王對它們說:“果然有冤情,請告訴我在什麼地方。”青蛙們就匯集到一個地方,王命令手下人挖掘,獲得一具死屍,口裡塞著一根鞭子,鞭子的柄上有腳夫的名字。到丹陽,一詢問就抓獲了凶手。原來是一位商人買蛙放生,清晨被腳夫害死。立即判決抵命。吳人因此稱呼同知王某為“田雞王”。

  青蛙被殺,受八種小地獄之苦;人殺青蛙,作八種小地獄之因。如蛙被殺時,先斬下它的頭,這是第一斷頭小獄。已經斷頭後,接著剝去它的皮,這是第二剝皮小獄。扯去它的四爪,這是第三落足小獄。拔肺抽腸,這是第四挖腹小獄。熱鍋煎熬,這是第五沸油小獄。調和五味,這是第六鹹糟小獄。齒嚼牙磨,這是第七磕石小獄。流入腸胃,這是第八糞尿小獄。殺蛙去賣的人,前四種獄因,是自作,後四種獄因,是教他作。買蛙吃的人,後四種獄因是自作,前四種獄因是教他作。殺蛙自食的人,八種獄因,都是自作。若不殺不食,隨從倡和的人,八種獄因,都是教他作。人能如此想想,才知道視聽言語之間,無不是罪垢,居於娑婆世界,難得一清淨之身。

  注:①官名。宋時樞密院有知院事官,以同知院為副;有知合門事官,以同知合門事為副。又府州軍的副貳有同知府事、同知州軍事。元明沿用。清代府、州以及鹽運使設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為官稱,州同知稱州同,鹽同知稱運同。

  補充:青蛙在今天也稱為益蟲,為農民的朋友,政府三令五申禁捕青蛙,可就是有那麼一些無知小人,利令智昏,想盡千方百計捕食青蛙,賓館酒店的餐桌上也經常有青蛙。人們明明知道青蛙不可捕,不可食,可是一旦擺上餐桌也置若罔聞了。有一次,我與一些老領導一起吃飯,見有一位離休領導一生不食青蛙。不食青蛙,是很多人生來就有的習慣,可見人類並沒有天良喪盡。仔細體味一下,青蛙並非什麼佳肴,山珍海素那麼多,何必去吃一只小小的青蛙呢?若青蛙也能吃,蒼蠅飛蛾也能吃了。

  勸求壽的人

  (以下說疾病不宜殺生)

  人既然貪生怕死,就應當知道趨吉避凶。我與物類同禀天地之氣,我愛天所生,天也愛我生。我願物不死,物也願我不死。今人從少到壯,從壯到老,無時不在殺生。當人剛離母腹時,即稱慶而殺生。沒有多久滿月了,又殺生。沒有多久滿周歲了,又殺生。長大讀書,因為招待老師而殺生。接著議婚,因納吉而殺生,請期而殺生,成婚而殺生。兒子又生兒子,兒子的兒子又滿周歲,再讀書,再議婚,輾轉無不是殺生。有女的家,女出嫁而殺生。信邪的人,祀神靈而殺生。好客的人,宴賓客而殺生。多病的人,貪口味的人,為口腹而殺生。加上步履殺,樹藝①殺,隨喜殺,贊歎殺,積累一生,被我殺的生命不會小於百千萬數。如此來求長壽,可以嗎?普勸世人,想要延年益壽,先持殺戒,殺戒既持,長壽就必可求了。

  注:①種植。《孟子》滕文公上:“後稷教民稼穑,樹藝五谷。”注:“樹,種;藝,植也。”《漢書》食貨志下:“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注:“樹藝,謂種植果木及菜蔬。”

  補充:戒殺放生,延長了別人的壽命,自然就會延長自己的壽命。殺害生命,縮短了別人了壽命,自然也就縮短了自己的壽命。從一世來看,是這樣;從無量劫來看,也是這樣。只不過,從一世來看,不夠明顯;從多世來看,才知不僅受短壽之報,而且所受痛苦無量無邊。人的疾病多從殺生而來,要想健康長壽,只有戒殺放生。

  世人愚癡,僅做違背自己意願的事反而不知。家生貴子,本來是一個新生命的開始,應當祝福他長命百歲,反而殺害生命,縮短骨肉的壽命,父母的愛心到哪裡去了?滿周歲了,應當醒悟讓一個人生存下來不容易,只有戒殺放生,才能使之今後健康成長,反而又大肆殺生,不顧自己兒子的前途,這樣的父母於心何忍?長大後,應當戒殺放生為之培福,成為國家和人民的有用之材,就更加不能濫殺無辜,以損後輩的福基。年已高壽,應知是修福所得,素酒祝壽還情有可原,為何又大擺宴席,所殺無數呢?作為後輩損害長輩的陰德,作為上輩又何曾以身作則呢?有人說,年紀多大了,就放多少條生命。此實為積德行善,延年益壽的借鑒!

  救蟻延壽

  (見《經律異相》)

  一位比丘①修行得六神通②,一位沙彌③隨侍,比丘入定看見沙彌七日後會命盡,就叫他回家探親,告訴他八天後再來,想要他死在家裡。到第八天,沙彌又來了。比丘再入定觀察,才知道沙彌在回家路上,看見流水將進入蟻窩,急忙脫下袈裟擋住。因為這一善事,享壽到八十歲,後來又修成阿羅漢。

  經上說,人不殺生就會得到長壽的善報。從沙彌這件事情來看就應當更加相信了。

  注:①出家受具足戒者的通稱,男的叫比丘,女的叫比丘尼。比丘含有三義,即一、乞士,就是一面向社會群眾乞化飲食,以資維持色身,一面又向慈悲的佛陀乞化法食,以資長養法身。二、破惡,此惡是指心中的種種煩惱而言,出家人修戒定慧三學,撲滅貪嗔癡等煩惱,以便達到了生脫死的目的。三、怖魔,六欲天的天魔希望一切的眾生皆為魔子魔孫,永遠受他的控制,可是出家的佛弟子目的卻在跳出三界,以解脫為期,大家都很認真修行,不為天魔外道所擾亂,於是魔宮震動,魔王怖畏起來,故謂之怖魔。

  ②三乘聖者所得到的神通一共有六種,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③華譯息慈,即息惡和行慈的意思,又譯作勤策,即為大僧勤加策勵的對象。沙彌有三類:七至十三歲,名驅烏沙彌,謂其只能驅逐烏鳥。十四至十九歲,名應法沙彌,謂正合沙彌的地位。二十至七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在此年齡內,本來應居比丘位,但以緣未及,故尚稱沙彌的名字。沙彌與沙彌尼,皆應受持十戒。

  救魚免死

  (出《法苑珠林》)

  唐魏郡馬嘉運,貞觀六年春,忽見兩騎來迎接,就倒地而亡。前往拜見主人,是東海公,想要請他做記室①。馬推辭說自己知見淺陋。一定要他擔任,他就推舉文人陳子良代替。馬就蘇醒了,陳暴亡。有一天,馬與他的朋友同行,向空中望去,顯出恐懼的樣子。朋友詢問,他說看見東海公的使者,要往益州抓人。說陳子良控告你,你本來難以免死。但你在蜀之日,看見池塘裡的魚將被取出,捐出數十匹絹救了它們的命,故得免死。後來嘉運以國子博士終。

  當時唐太宗在九成宮,聽到這件事,派侍郎岑文本調查,故得知詳情。

  注:①官名。東漢置,諸王三公及大將軍都設有記室令史,掌章表書記文檄。後代因之,或稱記室督、記室參軍等。元後廢。

  戒殺延壽

  (見《竹窗三筆》)

  華亭趙素,到青浦,看見死了的僕人站在船上,驚奇地問他,他說:“在陰間做事,今天正在追取三人。一個是湖廣人,一個正是你所探之親。”第三個沒有說,趙已猜測到就是自己。到親戚家,已經聽到了哭聲。趙急忙回去,又遇上了亡僕,說:“您不用擔心,到晚上我不到就免死了。”趙問原故,僕人回答說:“在路上聽到有替您說話的人,說您全家戒殺。”等到晚上,果然沒有來,趙從此安然無恙。

  這就是所謂神靈保佑啊!

  膳減齡增

  (見《感應篇圓說》)

  寺丞①蕭震,年少時夢見有人告訴他只有十八年壽命,跟從父親率軍赴蜀,蜀官認為主帥來臨,大擺宴席,震偶然走到廚房,看見捆來一頭牛,問是為何,有人說:“酒過三行,例進玉箸羹。做法是取來母牛,烙鐵鑽乳,凝固在筷子上作為食物。”震急忙告訴父親,索回食牌,宣布永免此味。此年十七歲,又夢見神告訴他說:“你有陰德,不但可以免除夭折,而且將會健康高壽。”後來果然享年九十多歲。

  一塊肉既可以延壽,一塊肉也可以削壽。

  注:①官名。

  勸醫生

  醫道之所以可貴,因為它有救死扶傷的功勞。然而藥能醫病,不能醫命。如果殺生做藥,不單單是使病人反增怨孽,將來自己苦報,也不能免。為什麼呢?貪生怕死,人與物相同。殺一命去救一命,仁者尚且不為,何況不只一命呢?又何況未必能救命呢?如果認為病入膏肓,不忍坐視不理,就應當以淨土法門勸告,使病人永離生死。這樣的救濟,功德不更大嗎?大抵人有疾病,則善言易聽,平時雖然憤憤排佛,到此瓦解冰消,乘機化導,這是第一良方。

  補充:因為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所以才顯出醫生職業的偉大。然而救死扶傷當推廣到一切生命,這才是博愛,這才是真正的醫道。今天的醫生,從不認識生命的可貴,自私自利,一切動物都可入藥,已經不是以一命救一命了。甚至以成千上萬的螞蟻入藥,大肆宣傳可以延年益壽,真可為天良喪盡,不可救藥了。醫生的醫德也越來越差,不僅將物類視為塵土,而且將人命也視同兒戲。願有更多仁人君子出世,以挽轉世風日下的局面。

  改書贖過

  (見《梁書》)

  陶宏景①,字通明,母霍氏,夢天神舉爐至家而生。宋末為諸王侍讀②,齊永明中脫下朝服掛在神武門,隱居句曲、華陽、洞天。與梁武帝有交情,常入山請教國家大事,時人稱為“山中宰相”。他的徒弟桓恺,得道飛升後,有一天隱秘地出現他面前,說:“您所編撰的本草,用水蛭蚊虻做藥,功雖及人,但害物命,上帝因此就要責罰您了。”宏景忏悔,就用他藥代替,另著本草三卷,以贖過。並且到鄮(mào貿)縣阿育王塔前受五戒,曾夢佛授記,名勝力菩薩。臨終以袈裟覆體,安然脫化,年八十五,谥貞白先生。

  殺物救人,好像不失正道,但卻冒犯上天,要受懲罰,可畏啊!

  注:①陶宏景(456—536)南朝齊梁時期道教思想家、醫學家。字通明,自號“華陽隱居”。丹陽秣陵(南京)人。

  ②官名。職務是給帝王講學。唐開元三年置侍讀學士,後廢。宋太平興國中設翰林侍讀學士及翰林侍讀之官。元明因之。清翰林院、內閣,並有侍讀學士及侍讀。南北朝唐宋諸王屬官,有侍讀、侍講。

  勸莫打蛇

  (以下說細行不宜殺生)

  世人都說蛇能害人,惟恐打不到。甚至有人說若不打死,必然贻患於後。這些人不去想想,打不死,尚且要報怨,如果打死,怨恨不是更深了嗎?世人無知,所見太小,只知今世,而不知來世。所以作此斷滅之想。要知道,蛇來害我必有宿因,若無宿因,決不害我,何必只想蛇會害我我就必殺它呢?即使蛇要害我,也不能殺。為什麼呢?蛇因前世之怨來害你,你若又殺它,則是前仇未報,又結新恨,你就成為它兩世的仇人了!世人怎能不想想呢?

  補充:害蛇者必被蛇害,這是經常發生的事。但這僅僅是從一世來看那些捉蛇為生的人。若從多世來看,蛇與人冤仇就比山還高,比海還深了。常見小孩打蛇,雖是小蛇,但一樣是生命,以強凌弱,其後不祥。

  蛇因毒心而得蛇報,我們人類應當吸取教訓。若我們以殺蛇為樂,則此心殘忍,當重蹈覆轍了。

  焚蛇滅族

  (見《好生錄》)

  明方孝孺①的父親安置墓葬,夢見紅衣老人拜說:“您所選的墓地,正是我的住處,敬請寬限三天,等我的子孫遷盡後一定重謝。”說完,又再三叩頭。方父醒後不信,竟然派人挖掘,發現數百紅蛇,全部燒死。夜又夢見老人哭著說:“我已至誠哀懇,你為何使我八百子孫全部死在烈焰中呢?你既然滅了我族,我也要滅你族。”後來生下方孝孺,他的舌頭宛如蛇形,官至翰林學士,觸怒成祖,命斬十族,統計被殺的人,正如蛇數。

  佛說,子女以三種因緣出生,一是父母前世欠子女的錢,二是子女前世欠父母的錢,三是怨家來作子女(詳《十二因緣經》)。人只知道賭博飲酒的子女是怨家,不知道威權蓋世,禍延宗族的也是怨家。人只知道敗家辱親的子女是怨家,不知榮宗耀祖,血食千秋的也是怨家。世人爭奪財產,無非為子女劃算罷了!想到後來結局,雖子女盈前,有何所用?一生拮據,白白地自尋痛苦。一生忙碌,徒為不肖子女而勞苦。世人每天都在顛倒中生活,每天都在造業中度過,生生世世沉溺苦海而不覺悟,太可怕了啊!

  注:①方孝孺(1357—1402)明浙江寧海人,字希直,又字希古,人稱正學先生。宋濂弟子。惠帝時任侍講學士。燕王(成祖)兵入京師(南京)後,他以不肯為成祖起草登極诏書,被殺,凡滅十族(九族及方的學生),死者達八百七十余人。著有《遜志齋集》。

  死蛇得度

  (出《竹窗隨筆》)

  姑蘇曹魯川女,嫁給文氏。有一條蛇追趕鴿子,家人殺死了它。幾天後,蛇附到曹魯川女兒身上講人話,說:“我從前守衛荊州,侯景①反判,追趕我,死於江邊,不知父母妻子現在怎樣?”魯川大驚,說:“侯景是六朝人,今天已經經歷陳、隋、唐、宋、元,到明朝了。”鬼才發覺自己已經死了很久了,說:“既然做了蛇,死了也沒有遺憾,只等你們禮誦《梁皇忏》②完畢,我就會走了。”禮忏完畢,索齋,施焰口一壇。第二天,女兒安穩如故。

  人在世間,循環生死,就如呼吸。一會入一胞胎,一會出一胞胎,一會又入又出,無窮無盡。生不知來,死不知去。懵懵懂懂,千生萬劫不知仍在輪回。一會升天宮,一會墮地獄,一會做鬼,做畜生,做人,做仙,升而沉,沉而升,千生萬劫而不知。從前須達為佛建房,佛看著地上的蟻子,對須達說:“此蟻自毗婆屍佛出世已來,已經歷七佛,至今還墮落為蟻身。”(出《賢愚因緣經》)一佛出世都要很長很長時間,何況七佛呢?釋迦佛陀以後,再過一千七百二十萬五千多年,彌勒菩薩就會從兜率天宮降生(載《彌勒下生經》)。到那時,不知此蟻是否可以脫離蟻身?由此來看,此蛇自六朝至今,才脫蛇身,還不算遲啊!各位!如此情景還不求生淨土,永脫輪回,與物類浪生浪死有什麼不同呢?

  注:①侯景(?—552年)南朝梁懷朔鎮人,字萬景。初為北朝魏爾朱榮將,後歸高歡。歡死,附梁封為河南王。後舉兵叛變,攻破建康。蕭衍(梁武帝)被圍於台城(宮城),餓死。景自立,稱漢帝,到處燒殺搶掠,長江下游地區遭受極大破壞,史稱“侯景之亂”。不久被梁將陳霸先王僧辯擊敗,逃亡時被部下殺死。

  ②梁武帝為了亡後郗氏墮落蟒蛇身,乃作慈悲道場忏法十卷,請僧禮忏,以便超度,後世因名之為《梁皇忏》。

  勸不要養金魚蟋蟀而取樂

  《正法念處經》雲:“人命不久住,猶如拍手聲。妻子及財物,一切不相隨。唯有善惡業,常相與隨行,如鳥行空中,影隨常不離。”因此,可知金魚蟋蟀,雖可娛目取樂,但仔細一想,一點用處也沒有。唯有殺業,永遠常存。何苦為了兩只眼睛,生生結怨,世世尋仇呢?

  補充:蟲魚等物應當回歸大自然,才能生存。人為取樂,把它們抓起來,任意玩弄,使之相斗,互相殘殺,仁心何在?

  現在時興養寵物,國外更盛。如養狗、養貓等等,這種情形應當怎樣看待呢?所謂寵物,一定與主人有深厚的感情,不至於犯殺生之罪。佛門也有專門的放生場所,為了保護生命,自然應當強調愛物之心。但此愛物之心,是為了培養仁心,培養慈悲心。若無仁心和慈悲心,專為個人娛樂而養寵物則不可為,所謂玩物喪志啊!若有仁心和慈悲心,可憐動物無家可歸,專心照管,精心飼養,則養寵物是大功德的事。

  殺蟲養魚,全身搔爛

  (見《好生錄》)

  明末,無錫薛子蘭,喜養金魚,常常取紅蟲喂食,所殺不可計數。後來得了一種奇病,伸手搔身,握住扔掉,說:“有千萬條紅蟲,在我身上,痛楚難忍。”遍體搔爛而死。

  白起①坑埋趙國士兵,一夕四十萬。項羽②坑埋秦國士兵,一夕二十萬。張獻忠③在四川,砍斷人的手足堆積成山。此時眾生血肉糜爛,與紅蟲有什麼差別呢?死於刀兵的人,過去必有前因;養物傷生的人,未來必有惡果。因此說:“眾生畏果,菩薩畏因。”

  注:①白起,戰國時秦將,郿人。善用兵,昭王用之,戰勝攻取,凡七十余城,封武安君。長平之戰,坑殺趙降卒四十萬,後與應侯范睢有隙,稱病不起,免為士卒,遷陰密,被迫自殺。

  ②項羽(前232一前202)秦末農民起義軍領袖。名籍,字羽。下相(今江蘇宿遷西南)人。楚國貴族出身。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從叔父項梁在吳(今江蘇蘇州)起義。項梁戰死後,秦將章邯圍趙,楚懷王任宋義為上將軍,任他為次將,率軍往趙。宋義到安陽(今屬河南)逗留不進,他殺死宋義,親率兵渡漳水救趙,在巨鹿之戰中摧毀秦軍主力,秦亡後,自立為西楚霸王,並大封諸侯王。在楚漢戰爭中,為劉邦擊敗。最後從垓下(今安徽靈璧南)突圍到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自殺。

  ③張獻忠(1606—1646)明末農民起義首領。字秉吾,號敬軒,延安柳樹澗(在今陝西定邊東)人。出身貧苦。初從軍,因被人陷害革役。祟祯三年(1630年)在米脂參加起義軍。自號八大王,因身長面黃,人稱黃虎。初屬王自用,後自成一軍。祟祯八年荥陽大會後,與高迎祥大舉東征,攻破鳳陽,焚明皇陵,轉戰豫、陝、鄂、皖各地。祟祯十一年,接受明兵部尚書熊文燦的“招撫”,駐兵谷城(今屬湖北)。但拒絕裁減軍隊,不受調度。次年再起.祟祯十三年率部突圍,進兵四川,用“以走制敵”的戰術,拖垮敵人。次年,在川東開縣黃陵城擊破明軍,繼又出川,破襄陽,粉碎了敵人圍攻。十六年,取武昌稱大西王,旋克長沙,宣布錢糧三年免征,湘贛農民群起響應。次年,再取四川,他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權,即帝位,年號大順,嚴厲鎮壓地主階級的反抗。大順三年(1546年)清兵南下,他引兵拒戰,在西充鳳凰山中箭而死。

  蟋蟀報仇

  (見《因果目擊編》)

  明末,杭州張某,好斗蟋蟀,戰敗即斷頭拋棄。後來背上發疽,爛黑肉如蟋蟀頭者數百,一摸都動。痛入骨髓,號呼而死。

  世人造業,來源於六根①。一根既動,五根交發。如養蟋蟀,本為眼根,但捕捉時靜聽它的鳴叫,耳根造業。以手指揮,身根造業。推測勝負,意根造業。賭博飲酒,鼻舌二根造業。《楞嚴經》所說六交報,就是指此了。

  注:①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視根,耳是聽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觸根,意是念慮之根。根者能生之義,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識依根而生,有六根則能生六識,亦復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識,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識,並不能生耳鼻等識,余可類推。

  勸愛惜蝼蟻

  積德之人,如興家之子,暫時看不見變富,但日積月累,自成陶朱①大業。喪德之人,如敗家之子,暫時看不見損害,但日侵月削,便無立錐之地。因此說:勿以善小而不為。

  注:①春秋時范蠡。蠡幫助越王句踐消滅吳國後,認為越王為人不可共安樂,棄官遠去,至陶,稱朱公。以經商致富,十九年中三致千金。子孫經營繁息,遂至巨萬。後因以“陶朱公”稱富者。

  補充:蝼蟻雖是細小昆蟲,但一樣是生命。六道輪回,生命有高低貴賤之分,均由眾生自作自受。人類造業,自然就降低為低層次的生命。螞蟻積德,自然就升為高層次的生命。所以,從生命的本質來看,螞蟻和人類並沒有什麼區別。螞蟻可以變人,人也可以變螞蟻。當然從六道輪回的現實情況來看,生命層次不同,因果也不同。例如在我們人間,殺了人,一定要抵命;殺了螞蟻,並不需要抵命。這是由螞蟻的前業所決定的。所以,殺高層次的生命罪過就重,並且馬上就會得到報應。例如五逆罪,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誰要是犯了其中的一項,死後即墮入無間地獄。我們應當想想,殺害聖人是最重的罪,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聖人積德行善,愛心遍及一切生命。因此,聖人愛護生命,我們也應當愛護生命。蝼蟻雖是細小生命,但既然是生命,就一定有佛性,就一定能成佛。故愛護蝼蟻,從本質上來說,也是愛護一佛子。

  救一蟻王,解脫急難

  (見《古史談苑》)

  吳富陽董昭之,過錢塘江,看見一螞蟻在水中蘆葦上走,想要把它救上船來,船上人都不許可。於是就用繩把蘆葦系在船上,螞蟻渡到了岸上。夜裡他夢見穿黑衣服的人感謝說:“我是蟻王,不慎掉江,蒙您救渡,後有急難,可來告我。”過了十多年,董昭之因被誣為盜而入獄,想起蟻王的夢,但不知怎麼送信。有人對他說:“為什麼不從地上取兩三蟻,放在手掌中告訴他們呢?”董就這樣做了。夜裡果然夢見穿黑衣服的人,說:“快逃到余杭山中,可免難。”董醒來就逃跑了,後遇赦得免罪。

  不要以為蟻王報德太荒唐,微細昆蟲,常常有不可解的事。從前苻堅①與王猛、符融二人,在靈台密議大赦天下之事,正在擬定草稿時,忽然有大黑蒼蠅,飛到筆端,聲音很尖厲厲,一會兒全國就到處知道將大赦了。符堅想除了王猛、符融兩人之外,再沒有人知道這件事了。詢問原由,有人回奏說:“前天路途中,遇到一個黑衣小人,長三尺,在大道上高呼:‘朝廷將赦!朝廷將赦!’說完後,忽然不見了。”符堅才覺察到就是飛到筆端的蒼蠅。(出北史)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蟻王報德,不足為奇。

  注:①苻堅,字永固,其人博學多才,東晉時統一北方的前秦統治者,是胡族君主中最開明、最傑出的人物。公元357年,繼承王位。他即位後,重用王猛等有才能的人,制定正確的治國方針,完成北方統一大業。為了使自己的政權能立於不敗之地,符堅大力提倡發展農業。他主張禁止奢侈,讓人民休養生息。當時,關中地區經常“干旱無雨,符堅為保障農業生產,興修水利,推廣區種法。使土地增強抗旱能力,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經過符堅和王猛的幾年努力,前秦出現了國泰民安、欣欣向榮的景象。史書中曾有這樣的描寫:“關隴太平安定,百姓富裕,安居樂業。”符堅為實現他統一全國的願望,從秦建元十五年(公元379年)便開始進攻東晉,西線攻占襄陽,俘虜了東晉梁州刺史朱序,東線占領彭城等鎮,前鋒距廣陵僅百裡。後來,因東路軍被東晉北府軍擊敗,秦軍退回北方。秦建元十八年(公元382年),符堅決定大舉攻晉,但遭到群臣的普遍反對。符堅一意孤行,於383年帶兵南下。在淝水之戰中,符融所率二十萬先鋒一敗塗地,一路風聲鶴唳。符融被殺,符堅帶傷而逃,後為姚苌所殺。

  勸獵人

  (以下說擇職不宜殺生)

  佛說:念念仁慈修善的人,造人天福德身;念念殺生食肉的人,造地獄畜生身。獵人自朝至暮,看見鳥就想射殺它,看見獸就想捕捉它,時刻都有殺心,所以冤仇連綿,輾轉不息,沉淪億劫,永無解脫之期。那些殺生如草芥的人,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呢?

  補充:那麼多職業可以選擇,為什麼一定要選擇打獵、屠宰等殺生的職業呢?珍稀動物一天天減少,生態嚴重失去平衡,政府早就明文規定禁止捕殺。可就是有那麼一些人,置國家法令而不顧,擅自打獵捕殺。不僅違反國法,而且釀下墮落之因。為眼前一點點利益,永劫墮落輪回,這又何苦呢?更有甚者,以殺生為娛樂。例如,現在釣魚竟然是一種健身運動,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仁心何在?

  慈鳥感人

  (見《後漢書》)

  鄧芝①,出征涪陵,看見一只母鳥正在給雛鳥喂食。一箭射去,沒有射中。母鳥因為雛鳥在,不忍遠飛。鄧再射一箭,射中。但母鳥仍舊帶箭喂雛,又銜著剩余的食品在雛鳥旁邊,嗚嗚教子取食,然後才哀鳴氣絕。雛鳥們也哀鳴不停。鄧芝悔悟,說:“我違物性,死期就要到了!”沒有多久,果然被锺會②所害。

  天下最慘的事,莫如慈母中年離去。將要病亡之時,呼喚那些年幼的兒女到床前,握著他們的手就要永訣。眷眷叮咛,一語而愁腸百轉;依依不捨,片時而淚水千傾。既怕他人欺侮,又慮後母行凶。見伶仃之狀,魂魄因以悲怆;聞啼哭之聲,肝心為之寸裂。此等慘事,都是前業所招,因此無由解脫。

  注:①鄧芝(?—251年),三國蜀新野人,字伯苗。官廣漢太守,入為尚書。先主(劉備)死,奉使入吳,勸說孫權絕魏連蜀。遷車騎將軍。芝任大將軍二十余年,賞罰明斷,善恤士卒,不治私產,死之日,家無余財。於時人少所敬貴,唯重視姜維。

  ②鐘會(225年—264年),三國魏穎川長社人,鐘繇子,有才數技藝。魏景元四年,與鄧艾征蜀有功,官至司徒,進封縣侯。後謀與蜀將姜維據蜀,為部將亂兵所殺。

  補充:鄧芝因有善根,做了很多好事,所以此時才有恻隱之心,有悔悟之意。但鳥已死於箭下,悔之晚矣。後來遇害,就是因果報應。

  生前打獵,死入油鍋

  (出《感應篇圖說》)

  汾州獵戶劉摩兒與兒子相繼而死。北邊鄰居有個叫祁隴威的,病死又蘇醒過來,說:“在陰間看見劉氏父子在沸湯鍋中,肉盡見骨。過了很久,又恢復原形。詢問原故,說好用火獵,故受此罪。”

  經上說:地獄之中,一日一夜,萬死萬生,從此死後,陰風吹活,再受痛苦。如果他的業報未盡,即使山河大地都壞,受苦卻不曾停息。所以《地藏經》說:此界壞時,寄生他界,他界壞時,更寄他方,他方壞時,輾轉相寄,此界成後,還復而來。哎呀!不思則罷,一想就確實可怕啊!

  人鹿同果

  (同前)

  廬陵吳唐,擅長射獵,常帶著兒子同出打獵。有一天,遇到一只母鹿與鹿兒游過,唐一箭射死小鹿,母鹿悲嗚而去。唐隱蔽在草中,等候母鹿。母鹿出來,舌頭舐舔鹿兒,唐又一箭射死。一會,又遇上一鹿,唐一箭射去,射中自己的兒子。唐抱子痛哭,忽然聽到空中喊道:“吳唐,母鹿愛子,與你何異?”驚視間,忽然一虎躍出,吳唐臂折而死。

  有人要問:一人做事一人當,吳唐固然殘忍,但他的兒子有什麼罪呢?痛恨他的父親就殺死他的兒子,陰間法網也太苛刻了!這是不知:行善的人,就會托生積善之家以享福;行惡的人,就會托生造惡之家以受禍。吳的兒子必宿世積惡,應斃於虎,故投胎吳氏以受災禍,使天下人知道有所畏懼,他的父親知道有所懲罰。這是因緣會聚,不可思議的業力所引招的啊!

  佛說:劫要盡時,人壽十歲,眾生相見,各生毒害殺戮之心,無慈愍意。就如獵師在山澤中看見各種禽獸,惟起毒害屠殺之心。所以劫末七日內,草木土石,都變成了刀杖,互相殘殺,此世命終,都墮惡道(見《起世因本經》)。普勸世人,對一切人類,都產生救度的想法。對一切異類,也產生救度的想法。無時無刻不在發菩提心。如此下去,即使有很多罪障,也好像日照冰山,漸漸消化了。

  勸打鳥人

  禽鳥雖然微小,但是,雄鳥外出,雌鳥就唧唧悲號;母鳥不歸,小鳥就嗷嗷待哺。此情此景,與人無異。如果離散他們的配偶,打死他們的後代,必定悲嗚不食,淒慘無依。因此說:離散物類配偶,得夫婦分離報;傷害物類後代,得子孫夭折報。因果不爽,一點也不會錯。

  補充:有些鳥的感情比人類更堅貞,常見鳥兒徇情的事,怎不使人感歎?雌雄相愛,母子難分,對鳥兒們也一樣。以己之心,體彼之心,平等心、博愛心就生起來了。

  三燕思恩

  (出《證慈錄》)

  宋嚴州女王亞三,見貓捕食了燕子的母親,就取飯飼養三只小燕,長大後,飛走了。這年冬天,亞三死了。第二年春天,三只燕子回來,飛繞不停。亞三母親說:“燕子,你們是不是找亞三?亞三已死,葬在後園。”三只燕子就入園飛鳴,死在墓上。

  人有思念舊恩,情義深重,如三只燕子的嗎?從這件事上來看,我們就問心有愧了。

  補充:人心不如物,是因為人心太險惡。如果人們能象這三只燕子那麼單純,那麼人類就是一個溫馨的世界了。

  喜鵲選葬地

  (出《觀感錄》)

  武進瞿公,一向德行好。曾經看見一只喜鵲,帶箭哀嗚,心生憐憫,對喜鵲喊道:“你想要拔箭,可以快點下來。”喜鵲果然飛下,武公將箭拔除,飼養幾天,放它飛走了。後來武公葬親選地,不知所選地的吉凶。正為難之際,有一群喜鵲叫著飛來,一只喜鵲啄著武公的衣服,三次往復墓地。武公說:“若果然是好地,再叫三聲。”喜鵲就應聲而鳴。地師察看,與穴法符合,就安葬此地。後來武公後代士達、士選,同舉鄉榜,子孫代代興旺。

  陰地生於心地,心外覓地是愚夫。

  補充:心善必得好地。心不善,請再高明的地師,也選不到好地。即使是好地,也因心不善,而變成凶地。善業惡業,唯心而造;吉凶禍福,唯人自招。迷信地師,不如改造自心。現在墳山糾紛不斷,死後大講排場,墓地富麗堂皇,都因人們迷信而起。命運要靠自己改造,祖宗靠不住,墳山靠不住,惟有積德行善才靠得住。福地從自心而出,心外無福地。切記!切記!

  捉殺禽鳥,身得異疾

  (出《拙庵日記》)

  鄱陽染工董某,喜歡網羅禽鳥,用竹片將它們的頭串起來,烤在茅柴上,去掉羽毛和柴灰賣出去,所殺無數。後來得病,遍體皮粗如樹,奇癢難耐,只有拿干茅柴烤才能緩解。又患頭痛,就叫人用竹片擊腦,如此三年而死。

  竹擊茅烤是痛苦的事,但董某卻視為一種享受,所為何來呢?其實,人性本善,射鳥網雛,是仁人君子所不做的事,那麼竹擊茅烤也是仁人君子所不願發生的事。

  補充:董某引火燒身,自我摧殘,都是自作自受。當他痛苦到了極點時,只有用竹擊茅烤,才能緩解病情,這是他自己引來的因果報應。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果報循環,絲毫不爽。世人見此,當深以為戒。

  眾鳥啄身

  (見《好生錄》)

  明末,武進顧某,捕鳥無數,病在床上,自言自語說:“今天有鳥啄我的手。”過一天,又說:“今天有鳥啄我的足”每天換一只鳥,遍身啄碎,病了四十九天,說:“今天有鳥啄我的目。”就死了,家人一看,果然沒有眼珠。

  把禽鳥抓起來養在籠中,雖然沒有害他們的性命,但未必不是牢獄的因。戒之!

  鐵珠入腹

  (出《因果目擊編》)

  昆山龔福,擅長使用鳥铳。順治壬寅夏,用燈火去照铳藥,燈火爆入藥中,一把大火燒盡他的須眉,鐵珠自胸入腹,奇慘而死。

  此等人必墮鐵丸地獄。若生人中,就會得到三種果報,一是火傷,二是炮死,三是驚狂喪命。

  釋迦如來,曾在無量劫前,做忉利天王,與阿修羅作戰,引兵將回,看到在大樹上有金翅鳥做的窩,帝釋想:“我的兵一到,鳥卵必壞。”即命車夫回車,修羅見帝釋忽回,驚怖退去。因為慈力的原故,帝釋得勝(詳載《起世因本經》)。帝釋尚且不忍一卵之傷,何況薄福凡夫,怎能視眾生為草芥呢?

  勸屠人

  豬羊雖系物類,怕死與人相同。那些養豬人家,一收屠夫的錢,豬便流淚不食。雖口不能言,但心裡知道命在旦夕了。所以,被縛之時,哀號動地;出門之際,徘徊發抖。走一步,就恐怖一步;見一人,則望救一人。等到已入屠門,看見屠夫挽起袖子,持刀相向,殺氣騰騰,則大聲高呼。叫天而天不借梯,號地而地不開洞。顧左盼右,無非殺己之人;視後瞻前,盡是傷身之器。一瞬間,仰臥朝天,尖刀入腹,此時如沸油灌頂,此時如萬戟鉤心,聲因痛極而轉低,眼為血流而緊閉。這樣的痛苦,說不盡啊,說不盡啊!可憐啊!此豬宿世為人時,豈無父母珍惜如手足,為何屠夫視之如泥沙?豈無妻兒愛護如腹心,為何屠戶殺之如草芥?前生惡業可畏,此時才知往昔蓋世英雄而今不再存在。不求解脫,人人難免。如此一入輪回,時刻都有墮落的危險。因此,西方淨土,是男是女總堪修;戒殺放生,若智若愚當自勉。各請直下回頭,莫待來生後悔。

  補充:有人說,世上如果沒有屠夫,哪裡還有肉吃?屠戶說,我不干屠夫職業,我怎能謀生?這都是鼠目寸光,只顧眼前利益的愚蠢想法。如果世上真的沒有屠夫了,真的沒有殺業了,那麼世間就是淨土了,還用擔心沒有吃的嗎?西方極樂世界沒有殺業,什麼也不缺,人們永遠健康長壽。所以真正弄懂了宇宙的原理,追求真理的人,是不會有這樣愚蠢的想法的。

  群豬討命

  (出《醒迷瑣言》)

  宋淳熙初,台州徑山路口,有個叫趙倪的,世代殺豬為業。一天晚上,夢見百千頭豬,都說人話,對他說:“我輩被殺,受盡痛苦,現在你罪已滿,就要受罰了,我們就要離苦了。”第二天正要起床殺豬,忽然號叫發狂而死。

  我聽說屠戶殺豬,尖刀刺心,豬才就斃。否則的話,還叫號不停。嗚呼!此豬前世,吾料想他一定殺生。他之所以殺生,來源於心。我料想他一定食肉。他之所以食肉,來源於心。我料想他一定毀謗三寶。他之所以毀謗三寶,也來源於心。自心作之,怎能不自心受之呢?

  嗔殺現報

  (見《敬戒堂筆乘》)

  浙江邵某,以屠宰為業。養豬數頭,視肥瘦而屠宰。忽然一頭豬跪下流淚,邵一點也不憐憫,反而嗔怒殺了它。那天,下著小雨,肉放在案板上,一天到晚也沒有一人來買。邵很怨怒,穿著木屐站在凳子上,想把肉掛到梁柱的鐵鉤上,沒想到用力過猛,腳滑凳倒,肉掉到地上,鉤穿過他的掌心,人虛懸在空中。家人急忙搶救,已經痛極昏死過去了。當時家裡正在釀酒,號痛時,就取酒與糟吃下去,臭汗淋漓,一身骯髒,就像一頭豬,叫臥二十多天就死了。

  世人沒有不想富厚的,但屠人偏偏赤貧;世人沒有不想善終的,但屠人必定橫死;世人沒有不想一家團聚的,但屠人偏會離散。何苦一定要作屠夫呢?

  佛在世時,有一個屠夫,教兒子殺羊,兒子想要投佛出家,不受他的教法。父親發怒,拿出一刀一羊與兒子關在一間房子裡。說:“你若不殺此羊,就用此刀自殺。”兒子沉默了很久,認為與其破佛禁戒,不如自喪身命。就舉刀自殺。一彈指頃,魂神即生忉利天受無量樂(詳見藏經)。所以蓮大師說:我勸世人,若無生計,寧可當乞丐。造業而生,不如忍饑而死啊!

  勸廚師

  今天的人只為衣食二字,吃盡大虧,受盡大苦,結盡大怨。追究吃虧、受苦、結怨的根源,很不值得。為什麼呢?殺生為業,只不過是為了侍奉父母,養育妻兒,早晚不斷食罷了。然而,他業謀生,父母並非不能侍奉,妻兒並非不能養育,三餐並非不能相繼。以殺生為業結下萬世怨仇,難道不是愚癡到了極點嗎?如果說落在行業中,不得不這樣。那麼落在廁中的,難道就長居廁中永不出來嗎?嗚呼!今人動不動就說改行不便,不知戴角披毛後,更有大不便在。為什麼不從小不便時就毅然改了呢?

  補充:同為廚師,改為素食,就大有功德。但現在的廚師卻不願作素食,說大家不愛吃,於是素食一直不能推廣。口味是習慣,吃慣山珍海味,再吃素食,就會感到別有風味。問題是素食要做好,色香味俱全。

  身為廚師,慘遭車禍

  (見《自召編》)

  杭州方湖做廚師,兼開肉鋪。杭州習俗,一年結束,照例必定殺牲祀神。方就拿著屠刀,串門代人屠戮,這樣做了很多年。後來入長安,醉倒在大路邊,忽然有大車開過,壓裂了他的胸腹肺腸,看見的人無不掩鼻。

  殺生的人,命終作豬羊雞犬聲,張目吐舌而斃,見聞不可計數。這些人都因為不懂佛法,所以造此業障。仁人君子,要發憐憫心,委婉開導,勸他改業。若能翻然悔悟,不亞於救數萬生靈了!受人稱迂腐的譏諷,還用計較嗎?

  死狀如鳅

  (見《殺生炯戒》)

  秀州人陳五,烤泥鳅味美,人們爭相購買。後來陳得病,在床上跳躍,遍身潰爛。他的妻子說,陳五烹鳅之法最慘,今天得病情狀,正如鳅死的樣子。

  經上說:眾生畏刀杖,無不愛壽命。常常看見世人,活活地切下鳅頭,身體還在跳躍,何其忍心啊?陳五的報應,殺鳅的人難道還不引以為戒嗎?

  惡瘡變鳝

  (出《護生錄》)

  吳興一小民,賣鳝為業。後生惡瘡,每瘡形如鳝頭,遍身纏繞,痛苦而絕。妻兒也相繼餓死。

  學士周豫,曾經煮鳝,看見有鳝彎身向上,以頭尾入沸湯。剖開一看,原來腹中有子,彎身避湯。周頓時恻然感歎,永斷不食。

  回心出世

  (出《龍舒淨土文》)

  唐張锺馗(kuí逵),殺雞為業。後來得病,恍惚中看見一個穿紅衣的人,驅趕雞群過來,啄他的兩眼兩手,痛苦入骨。一位老僧聽到了,急忙為他擺佛像,焚香敬禮,稱念阿彌陀佛聖號,又叫锺馗至心稱念。才半天,忽然異香滿室,安然而化。

  《地藏經》說:臨命終時,他人為病人稱念佛名,此人的一切罪障就漸漸消滅。何況眾生自稱自念呢?張锺馗因惡相現前,回心念佛,他當時的真切懇至,倍於尋常萬萬,雖有重罪,譬如千年暗室,一燈照破了,何罪不滅?何福不生呢?從前阿彌陀佛,未成佛時,發四十八大願,說道:“我若作佛時,名聲超十方,人天欣得聞,都來生我國,地獄鬼畜生,也生我國中。”(詳見《大阿彌陀經》)故知不管天仙人鬼,只要能念佛,無不接引,難道不是超出輪回的捷徑嗎?

  補充:惡人臨終念佛,前世仍有善根。平常人不要以為在世先作惡,臨終再念佛也不遲。發現有過,立即忏悔,一生精勤,才有往生希望。

  勸開熟食酒店的人

  人人知道有來春,各家藏著來春谷;人人知道有來生,何不修取來生福?如殺生為業,本圖口食,但命未終時,夭橫隨之,恐怖隨之,命已終後,償債隨之,地獄隨之。難道不是所得太小,所失太大嗎?仁人君子要用因果道理懇切告誡,功德無量。

  補充:熟食酒店,引發殺生之因,是怨業聚集的場所,所以不吉利。一切以此為業的人,不要把這些地方變成眾生的屠場。人間的天堂,卻是眾生的屠場,於心何忍?即使要招待客人,也以三淨肉為宜。佛門弟子,則不應當涉足於熟食酒店。熟食店以開面包鋪為宜,總要不殺生才好。

  臨終怪狀

  (見《好生錄》)

  杭州鄭某開酒店,所殺生命,種類繁多。死時看見被殺者都來索命。口喊雞來,就兩臂煽動,如雞被殺時以翅撲地的樣子。口稱鵝來,就伸頸搖臂,喉音啞啞,作悲鳴的樣子。口稱鱉來,就縮頭手足,作拘攣的樣子。喊某物時,就作某物被殺時的樣子。做盡各種丑形怪狀才死。

  有人要問,一切惟心造,鄭某在生時所殺之物既然不是一類,而臨終索命的,也不是一類,那麼來世受身,將在幾種之內,專為一物呢?還是在幾種之外,另受報應呢?回答說:殺業既然很重,必定受三途重報,三途報盡,然後怨怨索債,命命填還。若過去因中,殺雞多的,雞報在先,烹鱉多的,鱉報在先。殺其他生命的,也是這樣。譬如欠債,急處先還。

  產蛇惡報

  廉熙十七年夏,南京有個賣鳝魚面的,門庭如市。有一天,妻子分娩,有大蛇自腹而出,一會就生下數百小蛇,滿房缭繞,婦人被嚇死。

  如此殺戮,心先化為蛇了,怎能沒有產蛇惡報?

  勸持齋

  (此篇是戒殺的究竟)

  刀兵之難,在於人道,大約數十年一見,或數年一見。至於畜生道,則沒有哪天不見。普天之下,晨雞一叫,就有無數狠心屠戶,手拿利刀,把一切動物,奮然捆縛。此時群類,自知大難已到,嚎叫跳躍,動地驚天。但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羅剎,裂腹刺心,抽腸拔肺,哀聲未斷,又投沸湯,受大苦惱。片刻之間,閻浮世界,幾萬萬生靈,頭足異處,骨肉星羅。積累它們的屍體,可以超過高山之頂;收集它們的鮮血,可以紅遍一江之水;看這種情形,比戰火屠城更加悲慘;聽那種叫聲,比晴空響雷更加驚心。造下這麼大的殺業,追究根源都因為我們吃肉的緣故。因此,吃肉所感得的惡報,今後一定不小了。世人動不動就說,我未曾作惡,何必持齋?可悲啊!難道你患病臥床之時,即有素不相識的人,先為你造過惡業嗎?又何況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以用異類血肉,供我滋養。曾見醫書說:孕婦食蟹,多遭橫產。又說:男子食雄犬,可以壯陽。因為蟹性橫行,貪味的人,即得橫行之性,所以橫產。犬性最YIN,食味的人,即得YIN欲之性,故能壯陽。蟹與犬如此,則一切鳥獸魚鱉也同樣如此。今人自少至老,所食水陸之味,不可勝數。日積月累,則全身的血肉骨髓大可寒心。故知持齋一事,確是清淨高風。未持殺戒的,不敢馬上就以此勉強;已經持殺戒的,怎能不以此相勉呢?

  補充:持齋吃素,自然就徹底戒殺了。但殺心是否從此消失了?事實並非如此。不殺生的人,卻敢殺人,這是常發生的事。為什麼呢?根本原因就是小我之心未除,大我之心未生。有些吃素的人,其目的是求得來生福報,並未發一點菩提心。所以,不徹底弄懂吃素的意義,即使吃素也難於解脫。若人吃素都成佛,自古牛羊都成仙。現代居士豐子恺的房子(緣緣堂)被敵寇焚毀了,姑母說“佛無靈”,一同鄉即作詩“見語緣緣堂亦毀,眾生浩劫佛無靈。”豐子恺很反感,即專門寫了一篇《佛無靈》的文章來論證吃素和戒殺的意義。他說:

  信佛為求人生幸福,我絕不反對。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顧及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樂道,引為佛佑;(抗戰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難者,時有所聞。)受了些小損失就怨天尤人,歎“佛無靈”,真是“阿彌陀佛,罪過罪過”!他們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誦經。但他們的吃一天素,希望比吃十天魚肉更大的報酬;他們放一條蛇,希望活一百歲;他們念佛誦經,希望個個字變成金錢。這些人從佛堂裡走出來,說的統是果報:某人長年吃素,鄰家都燒光了,他家毫無損失。某人念《金剛經》,強盜洗劫時獨不搶他的。某人無子,信佛後一索得男。某人痔瘡發,念了“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痔瘡立刻斷根。……此外沒有一句真正關於佛法的話。這完全是同佛做買賣,靠佛圖利,吃佛飯。這真是所謂:“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認為吃素、吃葷真是小事,無關大體。我曾作《護生畫集》,勸人戒殺。但我的護生之旨是護心(其義見該書馬序),不殺螞蟻非為愛惜螞蟻之命,乃為愛護自己的心,使勿養成殘忍。頑童無端一腳踏死群蟻,此心放大起來,就可以坐了飛機拿炸彈來轟炸市區。故殘忍心不可不戒。因為所惜非動物本身,故用“仁術”來掩耳盜鈴,是無傷的。我所謂吃葷、吃素無關大體,意思就在於此。淺冗的人,執著小體,斤斤計較:洋蠟燭用獸脂做,故不宜點;貓要吃老鼠,故不宜養;沒有雄雞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這樣地鑽進牛角尖裡去,真是可笑。若不顧小失大,能以愛物之心愛人,原也無妨,讓他們鑽進牛角尖裡去碰釘子吧。但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無人;又往往以此做買賣,以此圖利,靠此吃飯,亵渎佛法,非常可惡。這些人簡直是一種瘋子,一種惹人討嫌的人。所以我瞧他們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為伍。

  真是信佛,應該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義,而摒除私利;應該體會佛陀的物我一體、廣大慈悲之心。而護愛眾生;至少,也應知道“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之道。愛物並非惜物的本身,乃是愛人的一種基本練習;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的齊宣王。上述這些人,對物則憬憬愛惜,對人間痛癢無關,已經是循流忘源、見小失大、本末顛倒的了。再加之自己唯利是圖,這真是世間一等愚癡的人,不應該稱為佛徒,應該稱之為反“佛徒”。

  因為這種人世間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見我的房子被燒了,要說“佛無靈”的話,所以某君把這話收入詩中。這種人大概是想我曾經吃素,曾經作《護生畫集》,這是一筆大本錢!拿這筆大本錢同佛做買賣所獲的利,至少應該是別人的房子都燒了而我的房子毫無損失;便宜一點,應該是我不必逃避,而敵人的炸彈會避開我;或竟是我做漢奸發財,再添造幾間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規軍都不得罪我。今我沒有得到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飄零在五千裡外,在他們看來,這筆生意大蝕其本!這個佛太不講公平交易,安得不罵“無靈”?

  我也來同佛做買賣吧。但我的生意經和他們不同:我以為我這次買賣並不蝕本,且大得其利,佛畢竟是有靈的。人生求利益,謀幸福,無非為了要活,為了“生”。但我們還要求比“生”更貴重的一種東西,就是古人所謂“所欲有甚於生者”。這東西是什麼?平日難於說定,現在很容易說出,就是“不做亡國奴”,就是“抗敵救國”。與其不得這東西而生,寧願得這東西而死。因為這東西比“生”更為貴重。現在佛已把這宗最貴重的貨物交付我了,我這買賣豈非大得其利?房子不過是“生”的一種附飾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貴重的貨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飾,有什麼可惜呢?我便宜了!佛畢竟是有靈的。……

  葉聖陶先生的《抗戰周年隨筆》中說:“我在蘇州的家屋至今沒有毀。我並不因為它沒有毀而感到歡喜。我希望它被我們游擊隊的槍彈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們正規軍隊的大炮轟得屍骨無存,我甚而至於希望它被逃命無從的寇軍燒個干干淨淨。”他的房子聽說建成才兩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獲得那種比房子更貴重的東西在那裡。但他並不吃素,並不作《護生畫集》,即他沒有下過那種本錢。佛對於沒有本錢的人,也把貴重貨物交付給他。這樣看來,對佛買賣這種本錢是沒有用的;畢竟,對佛是不可做買賣的。”

  以上一長段話引在這裡,很有助於我們弄清拜佛、信佛、學佛的本質。持齋吃素不是與佛做買賣。你不吃素,佛菩薩也沒有辦法,但因果由你自己負。你吃素,佛菩薩當然很高興,但好處仍然由你自己得。若以此與佛菩薩做買賣,那就大錯特錯了。你吃素了,並不證明你真正學佛了。真正學佛,那就是“將此身心奉塵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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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