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不同在那裡?
居士能夠說皈依嗎?居士可以講經嗎?居士可以化緣嗎?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嗎?居士能
為信徒念經拜忏超度嗎?居士能夠參與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
以上六個問題常有人問起。照理說,那些都是出家僧眾的分內事,非居士所當做,萬一
做了,即失去在家學佛的立場;否則應現出家相,不該一方面捨不得離俗出家,另一方面又
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權利,這不是在家學佛的本意。在家學佛是為了獲得佛法的
利益而學佛修行,護持三寶,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
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歸命佛法僧三寶,其是以僧寶
來說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說三皈,皈依僧寶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寫過一篇短文〈僧
伽未必是僧寶〉,收在《明日的佛教》一書中,其中對三皈對象的僧寶,就有很詳細的說
明。
總之,居士雖不可越俎代庖,自稱皈依師,但他們可以在無人說法處及無人說法的時
地,代替僧寶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師說三皈。不過,對一般眾生,如種種動物,其不論死活,
任何佛教徒都可隨時為之說三皈,使眾生普種善根,作為未來得度之因。
至於講經說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說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長者居士代佛為僧眾講授法
義。如大乘經中,就有維摩诘居士說法,勝□夫人也有說法的記載,因此,居士說法應該沒
有問題。依古來慣例,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用,是因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謀生方
式,不靠講經說法維生。但是,目前這個時代一切講求專業,弘法也須專業化。如果居士以
弘揚佛法為專業,應該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活口的生活之資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講
經說法為謀財手段,大受供養,漫無限制,那就不是學佛的居士應有的心態了。除此之外,
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專業性的服務,也應該接受適量的待
遇以維持家計。
至於化緣,其本意是讓沒有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佛法的機會,所以比丘要沿門托缽乞
化善緣,原來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聯想到向人要
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當然,透過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雙方都得實益,不過不能本末倒
置,不能表面給人佛法而目的在於要錢。現今化緣多半是為建築寺院,很少是為了個人生
活,也有一些是團體和寺院乃至個人,為了舉辦、促成某一種文化教育慈善事業而產生,比
如印經、辦學校、建醫院、孤兒院、老人院等,面對此等活動,出家人應該做,居士們當然
也應該做。
中國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訓,就是以要飯來辦學,這是值得鼓勵的。因此,居
士化緣,但問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問題。若為擁護三寶,當然可以;若為社會
福利,同樣可以;但若為購買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來營個人私利、圖個人享
受,那就是違背因果的。
寺院,《法華經》稱之為塔廟,原本是用來供佛的捨利,後來才作為珍藏佛的法寶。在
有佛有法之處,一定有僧人照顧,所以在塔廟的旁邊有僧房,這就完成了住持三寶的形象。
俗人親近三寶,若住於寺院,稱為近在,其目的是學習出家的威儀及修行的生活,並且為僧
伽大眾服勞役,稱為耕種福田。
佛典中尚無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來,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為中心,他們
住於寺院,生兒育女,代代相傳,是職業的宗教師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
像民初的楊仁山、歐陽漸、韓清淨,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業的。他們都有
道場,但不以寺院稱之,比如祗園精捨、金陵刻經處、支那內學院、三時學會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類道場的例子,都是用精捨、學會、學院、蓮社、居士
林、居士會等等名稱,不曾用過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
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廟祝,而不是住持。因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寶,居士既非三
寶之一的僧寶,怎能當住持?名實不副,是違背佛教倫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應該念經拜忏。佛教既然鼓勵生前結社共修,死後也當有同修的助念超
度。因此,居士當然可以替人助念,為人超度。不過,問題在於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
忏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就有這種情形。他們平時不敬僧寶,
一旦有人過世需要超度,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且學僧尼常用的經忏佛事到處趕
場。他們既是職業性的誦經團、拜忏隊,當然就不免論工計酬,然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
的。
也有人問,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這應該不是問題,只要是用來誦經拜忏、修行
佛教儀軌,而不是作為賺錢謀生的途徑,就沒什麼不可。問題是,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念之
後,很可能被人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忏佛事當成專
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謀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
也不會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趕經忏?
至於出家人的事務,所謂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參與,更不可干涉;這就好比你不是
某團體的成員而去干涉該團體的事務一樣,參與已屬不可,何況干涉?所謂僧事,是指出家
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以及僧眾之間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過問,就像自己不
是軍人身分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
出家人本為一體,因為是凡夫,所以他們之間可能有矛盾。但是僧無隔宿之怨,更無不
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轉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來處理僧眾的瑣事。如果居士
插足進去,反而使得事情擴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幫
一個說一個,談論是非,制造糾紛。常言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為信佛、學佛、護持三
寶而親近寺院,故不要因為見到你所不順眼的僧眾現象而生譏嫌,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