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轉載)
“百善孝為先”,中華民族的孝文化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在傳統文化中,孝文化最受推崇。
孝文化萌芽於堯舜的宗法、農經時代,距今已有4千多年的歷史,《史記·五帝本記》載,“舜20歲以孝聞名”,中國二十四孝“感天動地篇”記述,舜的父親是個老實人,後母頑固,同父異母弟弟象,為人桀骜不馴,他們都想殺掉舜,舜卻恭順地行事,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堯帝舉孝廉,得知舜仁孝,以女嫁之,舜接堯帝位後,以德、孝治國,社會歌舞升平,萬民豐衣足食。
孔子也非常重視孝悌,把孝悌作為實行“仁”的根本,提出“三年無改於父道”、“父母在,不遠游”等一系列孝悌主張。孟子也把孝悌視為基本的道德規范。秦漢時的《孝經》則進一步提出:“孝為百行之首。”
漢代“以孝治天下”,孝悌則成為人們做人的准則和行為的規范。惠帝表彰“孝悌”,呂後“舉孝授官”,文帝“置《孝經》博士”。漢代孝子黃香為父暖被、董永賣身葬父以及三國時期孝子孟宗哭竹等事跡,都是因“孝行感天”而得名。
孝是中國特有的一種文化表現,在選官制度上,也體現出對孝的提倡。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就是“孝廉”,孝廉就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始於董仲舒對策時的奏請,由各郡國在所屬吏民中薦舉孝、廉各一人,後合稱為“孝廉”。如果鄉裡有人以孝出了名,地方長官是有責任向上推薦的,而且還可以直接任用。如果有人不想做官了,親養父母是最好的托詞,因為最高統治者標榜孝道,不得不予以准許。譬如漢代的李密不願為官,寫《陳情表》上書曰:“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猶蒙矜育,況臣孤苦,特為尤甚。臣無祖母,無以至今;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說自己是老祖母撫養長大的,現在老祖母老了,需要自己在身邊孝順、贍養。
到唐朝,孝文化有了更大的發展和進步,依照唐律的規定,凡是侍奉父母不“善”的,以不孝罪而給予處罰,譬如違反教令、聞父母喪而不舉哀等違反“善事父母”的行為都屬於此例。為了讓子孫盡心盡力地照顧好長輩,父母在世時,如果子孫攢私房錢或者要求分家的,也要處以3年徒刑。
唐朝不僅在物質生活方面充分體現了孝文化的深刻內涵,而且把孝文化上升到了精神層面,那就是“色養”。何謂“色養”?即人子和顏悅色奉養父母或承順父母為“色養”,說的是子孫要給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
唐初名相房玄齡在對父母“色養”方面堪稱典范,《貞觀政要》卷五有言:司空房玄齡事繼母,能以色養,恭謹過人。其母病,請醫人至門,必迎拜垂泣。及居喪,尤甚柴毀。太宗命散騎常侍劉洎就加寬譬,遺寢床、粥食、鹽菜。
“孝”在古代具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