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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惡行的基本特征就是害他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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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應篇》共分為“總綱章、神罰章、舉善章、舉惡章、勸誡章”這五章。前面我們已經學完了前三章,從這篇文章開始,我們學習“舉惡章”。“舉惡章”是整個《感應篇》中最殊勝的一章,因為這一章例舉了很多惡行,可以使我們對照自己的行為,斷除這些惡行。人最大的愚昧就是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我們往往不去觀察一件事情的善惡,有時會處在善惡認知搖擺不定的狀態,有時甚至會認惡為善或認善為惡。如果只是泛泛地認知與了解善惡,遇到具體事情,我們還是很難辨認這件事情的善惡。所以,應當明確認知什麼是善、什麼是惡,而且越具體越好。而《感應篇·舉惡章》廣泛例舉了各種惡行,正好可以起到具體指認惡行的作用。

  “舉惡章”分為三部分:一、總說惡相;二、分說惡行;三、略說惡報。先看總說惡相: “苟或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苟或”是“假如”的意思,“苟或”後面都是惡行。“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這四句是總說惡行的基本特征。“非義而動”中的“義”,是指適宜的身口意,“非義”就是不適宜、不合理的身口意——也即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痛苦的身口意;“背理而行”中的“理”是指因果法則,“背理而行”就是違背因果法則而行——也即雖然千方百計地想得到安樂,卻不去行持十善業,雖然不想得到痛苦,卻熱衷於行持十惡業,所作所為背離因果之道。

  我們知道,一切有情眾生最本質的追求就是離苦得樂,除了離苦得樂之外,再也沒有其它追求了。有情眾生一切行為的驅動力實際上就是追尋安樂、遣除痛苦。如果我們無視這個事實,或者說雖然知道,但卻罔顧他人的這種追求,這就是“非義”。所以,“非義而動”實際上就是指傷害有情,給他們帶來痛苦的身口意。

  心如何造作就如何感受,如何付出就如何得到,付出善就得到善報,付出惡就得到惡報,這是無欺的因果律,是剎那也不會失壞的天理。我們自己雖然也同所有有情眾生一樣,渴望著安樂,不希望得到絲毫痛苦,但如果不知道通過行持十善業來獲得安樂,通過斷除十惡業來遣除痛苦,卻愚昧地想通過損害他人而獲得安樂與遣除痛苦,這就是“背理而行”。所以,“背理而行”實際上就是指內心對因果律的愚昧。

  綜合起來說,“非義而動”就是無視他人離苦得樂的需求而行持傷害他人的行為,“背理而行”就是由於內心對因果律愚昧無知,導致行動上想憑借損害他人而獲得安樂、遣除痛苦。實際上,“非義而動”與“背理而行”都是指惡行,“非義而動”是從害他的角度說惡行,“背理而行”是從害己的角度來惡行。也就是說,惡行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個是害他,一個是害己。一個人造了惡行,從害他的角度來說,就是“非義而動”;從害己的角度來說,就是“背理而行”。

  “以惡為能”就是以自己傷害他人的惡行為榮,做了傷害別人的事情,不僅自己為自己具備這種傷害他人的能力而高興,而且還在人前炫耀。例如,殺生的人為自己一時間能夠殺很多眾生而高興,偷盜的人為自己高超的偷盜伎倆而高興,邪YIN的人不以邪YIN為恥,反而為自己行持邪YIN而高興甚或在他人面前炫耀,說謊的人以自己高超的說謊技巧為榮,惡口罵人的人為自己能將別人罵得很傷心而感到非常痛快,離間語的人為自己能夠背後說人壞話讓他人相互背離而感到得意,绮語者更是與人互相比較,看誰耍嘴皮子的工夫高,這些都是“以惡為能”的例子。

  “忍作殘害”就是行持惡法前,不顧及他人會受到傷害,內心沒有絲毫的恻隱與憐憫;傷害他人後,對他人所受到的傷害,內心也一點不內疚,也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反而覺得很正常,覺得是自己做了該做的事情。例如,將一只活生生的雞殺了,然後剖腹開膛,洗淨切碎,放在鍋裡煮熟了吃,飽食之後,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將一只活生生的雞殘忍殺害而食用有什麼不妥;偷了他人的錢財之後,就非常安心的去花掉,一點也不想失去了這筆錢財的人會不會很傷心;邪YIN之後覺得很正常,沒有什麼不妥,全然不想這樣做會不會傷害對方及其親人;說妄語、惡口、離間語、绮語之後,對他人造成了傷害,卻無視這種傷害,不覺得有什麼不好。這些都是“忍作殘害”的例子。

  總的來說,“以惡為能,忍作殘害”就是指惡見與惡行堅固。我們知道,做一件惡事,若帶著慚愧心去做,或者做了之後,有後悔之心,則惡行的力量就會大大減弱,將來受惡報時所感受的痛苦也會輕一些,並且諸佛菩薩度化這樣的人改邪歸正也容易一些。而一個人作惡之後,不但不內疚與後悔,反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則是惡習堅固、善根斷絕的征象,這樣的人改邪歸正也很難,未來最終的結局就是墮入可怕的地獄,飽受各種難忍的痛苦。

  概而言之,“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這四句話從總體上概括了惡行的特征與外相——也就是,對有情離苦得樂的本性愚昧,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律愚昧,於是在行為上想通過傷害他人的惡行讓自己離苦得樂,並且這樣的惡見與惡行非常堅固,甚至到了沒有慚愧與後悔之心,反而引以為榮的程度。這是對惡相的高度概括,下面“分說惡行”中的種種惡事,都具備“非義而動,背理而行”的特征,有些甚至到了“以惡為能,忍作殘害”的境地。

  學了“總說惡相”中的這四句話,我們要對照自心去觀察。首先要觀察種種惡的言語行動是不是“非義”的。我自己在希求著安樂,不希望得到絲毫的痛苦,連一根針在身上刺一下的痛苦都難以忍受,但我卻將肢解身體的痛苦加在動物身上,將被毆打的痛苦加在他人身上,這是不是“不義”呢?我自己失去一點財富都會難過半天,偷盜別人的財富讓他人感受失去財富的痛苦是不是“不義”呢?我自己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姐妹、女兒、母親遭受他人的非禮邪YIN,但我卻想將非禮邪YIN加在他人的妻子、姐妹、女兒、母親身上,這是不是“不義”呢?我不希望他人欺騙自己,卻說妄語欺騙他人,這是不是“不義”呢?我不希望別人對自己說粗惡語,但我卻將粗惡語加在別人身上,這是不是“不義”呢?我不希望別人背後說我壞話,但我卻背後說他人的壞話,這是不是“不義”呢?我不希望自己輕浮散亂,但我卻說绮語讓別人輕浮散亂,這是不是“不義”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想遭受的痛苦,就不要施加在別人身上,如果施加了,這就是“非義而動”。

  其次,就是要觀察種種惡的身口意是不是“背理”的。我不希望自己將來被他人殺害,或者多病夭折,但我卻造被殺與多病夭折的因——傷害其它眾生的生命,這是不是違背了因果之理呢?我希望自己將來財富圓滿,不遭遇貧窮,但我卻造著貧窮的因——偷盜,這是不是“背理”呢?我不希望自己將來惡名流布,身體與財富衰敗,但卻去造招致這些痛苦的因——邪YIN,這是不是“背理而行”呢?如是一一觀察,就會歇滅作惡之心。

  再者,要觀察自己的內心,對他人所感受的痛苦有沒有憐憫與恻隱?若沒有,則應當呵斥自己“我已經墮入畜生行列,甚至連畜生都不如”,因為不少畜生就是對同類的痛苦無動於衷的。若自己以傷害他人為能,則應呵斥自己“惡習堅固”,並思惟三惡道的痛苦,努力使自己對惡業生起畏懼與慚愧之心。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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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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