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有這樣一段很是讓我一驚:林則徐的朋友屠琴邬身染重病,生命陷於危險,病中發出善誓,願以利人濟物,忏悔自己業障。不久,觀音感應入夢,對他說:“你宿世曾當楚中某官,處事公正而嚴刻,頗傷‘仁厚’,雖無私心,也應消減官祿……”
不由得想起了我在藏地支教時,管理學生的那種方法,確實可以用“嚴刻”來形容了,而當時自己有著非常充分的理由:這不是為我,都是為你們好呀。並且很長一段時間我對於當時自己的行為都是“無怨無悔”的。可見有時一件事如果打著正義的旗號,更會讓人執著其中難以自拔。
看過一個故事。一個村裡有個大戶人家,生活得很是富裕安樂,可其實家族的主人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本事,就是他處事待人都特別寬厚,不斤斤計較。一次一位婢女打碎了一個很好的茶杯,男主人不但沒有責罰她,還過來問是否燙傷了手。對一個婢女尚且如此,對待他人可想而知了。上天正是要降福給這樣的人,而懲罰那些嚴苛刻薄的人啊!我難道不是處在被責罰的行列的嗎?
德從寬處積,福向儉中求。
那次參加某寺院法會,負責掛單的師姐非常厲害,只要她認為觸動了寺院的規章制度,就處罰起來沒有商量。她常說的一句話是:“什麼也沒有寺院的規矩大。”有了這樣的思維作後盾,她處罰總是理直氣壯的。一次一位師姐因為出了點問題,到晚上熄燈時仍不能掛單,無處住宿,只好叫來法務部的部長,也就是掛單師姐的上級來疏通此事,這位師姐以極為不屑的態度對待來調解的上級。其強硬態度終於使說話總是輕聲細語的部長也發火了,兩人激烈地吵了起來,但沒有任何作用,就是不給掛單。還有一次,另一位師姐很晚到了寺院,掛單處說是沒床鋪了,可這時另一位正好退單,但仍然不給掛,理由是“過了掛單時間”。這位師姐那麼晚不知往哪裡去。要住山上的農家院,也要走很常一段路,黑漆漆的夜晚,孤身一人,又不認識,她很是為難。
堅持規矩,但如果因此讓我們忘失了溫情,增加了冷漠,造成了眾生的不便,那這樣的規矩是不是起到了與預期目標相反的作用了呢?這讓我思考一個問題:是規矩大,還是愛大?
如果把握不好尺度,規矩很容易就會成為一種控制,一種命令,一種強制的執行。這時就少了溫情多了冷漠,少了寬容多了僵化,少了仁厚多了嚴苛。
那麼這時的尺度如何把握?其實,沒有了發自內心的“愛”,所有的尺度也就失去了意義。
相對於規矩,我以為什麼也沒有“愛”來得大!
試想在上邊的事件中,如果深夜來掛單的是自己年邁的母親,自己是不是也拿出規章制度來說“不能住,因為已過了工作時間”?
“我不希望你們行神跡而不善待人,我寧願你們犯錯而友善。”德蘭嬷嬷的話總是能讓我們在迷茫的時候,明白什麼才是最主要的。
不要打著正義的旗號嚇人,不要以規矩來折磨人,不要以為真理在手,就可以蔑視所有。如果是這樣,那證明我們還不懂得信仰的目的,還沒參透佛陀的本懷,我們的修行可能還是“誤解如來真實義”。
聽慧律法師講《楞嚴經》,說到法愛執,法師講了個小故事:
有一個出家眾,一個小尼師,去讀了律學院回來,她的師父來跟我訴苦;她的上人沒讀什麼書,書讀得不多,也沒讀過什麼佛學院,她疼愛徒弟,就把這個徒弟送去律學院,專門持律的,去研讀。這個徒弟回來,每一天跟她上人對干,說:師父!你這個不如法,水果要怎麼排怎麼排。師父!你這個,已經十二點多了還在吃,這個不如法!我們到律學院的時候,十一點半、十一點四十五,筷子就放下!回來一直罵她,說:師父!你這樣不如法、那樣不如法!這個上人很苦惱,來到我這個地方,她說:慧律法師!我怎麼辦?我說:你就當作說徒弟給你增上緣,她講的也不能說沒有道理,叫你持戒是對的,不過方法是錯,因為你是上人,她是下人,下對上怎麼可以對師父這樣說:你這樣犯戒、你這樣不持戒!她(師)說:她去律學院回來,從頭到尾把我嫌得……她講台語:把我從頭嫌到尾!說我沒持戒,這樣不清淨,過午要幾點……對不對?要怎麼樣怎麼樣做。我們種一個果園,她就說:你這個不如法,出家人種什麼果園,怎麼可以這樣子?那個是殺生!她師父就說:難道要我像你整天坐在那邊,這樣那一堆果園、茶園怎麼辦?對干!這個其實也是無解,這個就是對持戒的一種法愛。持戒不是不對,持戒不是不對,很好;但是方法:如果要糾正人家,要向這個持戒的方向,可以用更慈悲、更柔軟、更彈性的。
看看,持戒也很可能會形成法愛,也即執著,死在戒條下。於是想起《金剛經》裡那句著名的教言:法尚應捨,何況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