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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怎樣看待殺人游戲、“偷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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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法師稱玩游戲殺人是罪業 佛弟子網絡‘偷菜’,該不該? 虛擬“殺人游戲”被訴教人說謊引發爭議 編者的話:最近網上掀起了一番爭論,吸引了許多人,尤其是學佛人的關注,就是在虛擬的網絡游戲中殺人、偷竊,是否存在罪業和果報? 網絡游戲無疑已成了現在人們緩解學習工作壓力的一大工具,不僅僅使許多普通人沉迷其中,還吸引了許多學佛之人,但這些網絡游戲卻時常充斥著暴力殺人偷盜等內容。如果在現實中,大家毫無疑問不會去做,但面對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行為,很多人卻不這麼認為。有的人認為網絡游戲讓人在心態上和殺人、偷盜是一樣的,因此造成了罪業,會有果報。有人反駁,無論是殺人還是偷盜,所面對的都只是一些二進制代碼,一、不能造成事實,二、人們在心態上也是出於娛樂心理,起到一個解壓的作用?只要不上瘾,就沒有那麼嚴重。 這個問題關乎許多學佛人的切身生活,所存在的爭議也很具有普遍性,為此,佛教在線特別邀集法師、學者、網友,對這一問題從各自的角度進行探討,希望給大家以啟示。 徐文明教授:虛擬世界罪非虛 最近看到一些報道,道是有的人沉迷於網上“種菜”,甚至為此耽擱了正事,讓家人深受其害,對此行為頗為不解。現代科技一方面造福於人類,一方面又使人受害,網絡也是如此。科技本身是中性的,關鍵在於人類是否能夠善用之,善用則善,惡用則惡。對於那些缺乏自我控制力的人來說,網絡和各種游戲只有負面的價值,最好不碰,否則就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在虛擬世界和游戲中殺人偷盜,或許有的人認為這只是一種游戲,並沒有現實的損失,既然沒有造成事實上的惡果,就不存在真實的罪因。其實這種想法是很不全面的,孰不知游戲之中,同樣存在殺心盜心,此心一起,便有無量無邊之罪。雖然世俗的法律對此無法約束,但作為一個有責任心、有道德感的人,決不能允許自己隨意產生惡念。如果習慣了殺人游戲,就有可能真將殺人當成游戲,虛擬的行為就很容易變成真實的行為,到時候鑄成大錯,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說到根本,一個有責任心的人在現實世界中都忙不過來,哪裡有時間到所謂的虛擬世界去玩游戲。無論何種游戲都是玩物喪志,都應遠離。同時制造傳播各種游戲的人都應好好反省,停止這種無聊而且有害的游戲,真正做一些對社幷會和他人有利的事。 也許有人會說,游戲會讓人放松,減輕壓力,其實減壓有多種方式,尤其對於學佛的人來說,參禅打坐、念佛誦經都可以減壓,多親近自然,置身山水,也能達到目的。學佛者的任何娛樂都不能與佛法相違背,不能縱欲,修行之中自有無窮樂趣,何必再額外尋求娛樂!另外學佛者當求實相、追求真現實,此婆娑世界本是虛幻,還嫌其不夠虛幻,另外更求更加虛幻的世界,這與修行是南轅北轍。 遠離幻境,追求真實,拒絕所有游戲,決不虛度光陰,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應有的人生態度;嚴格要求自己,絲毫不得放任,是修行者應有的作風。越是初學者,越應該多加約束,因為他們的自控能力還不夠強,必須有他律,孔子也說七十歲後才能做到從心所欲。約束和戒律是對我們的保護,面對六賊的侵擾,必須有重重防護才行。因此應當從世法和佛法上共同努力,禁止不良游戲,實踐真實人生。 李利安教授:虛擬犯罪 真實墮落;內心熏染 後果堪憂 最近網上就虛擬世界中的殺人偷竊游戲是否有罪並產生果報掀起了一番爭論,吸引了許多人,尤其是學佛人的關注,我覺得這個問題值得大家關注。 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網絡覆蓋面的不斷普及,網絡成為現代人聯系和開展工作、體驗和感受生活、發洩和傳遞感情、釋放和醞釀情緒的無限舞台。不但很多重要工作需要網絡來完成,而且很多快樂、悠閒、積極的生活智慧和生活風格也靠網絡來熏陶,靠網絡來實現。與此同時,很多低級趣味和消極墮落的情緒和很多真實的罪惡也都借助網絡得以實行。可見,在網絡這個虛擬的世界中,既存在著正義和積極向上,也存在著邪惡和低級墮落。而在邪惡之中,又有真實的邪惡,也有虛擬的邪惡。 真實的邪惡就是網絡犯罪,包括黑客攻擊、盜取銀行密碼、騙錢騙色、盜竊和洩露國家機密、毀謗他人等等。虛擬的邪惡就是借助某種游戲或者其他並不直接涉及真實社幷會環境、真實人物和真實事項的各種“犯罪行為”,如虛擬環境中的殺人、盜竊、奸YIN、欺詐、誹謗、辱罵等。真實的網絡犯罪屬於刑法所界定並懲處的范疇,而虛擬的犯罪在性質界定、社幷會影響、防范途徑等方面均存在爭議。有的人認為,虛擬犯罪沒有觸犯刑律,只是一種游戲而已,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有很多人對此心懷憂慮。對於虛擬犯罪,我的看法是: 第一,虛擬犯罪不是現代網絡技術發展的結果,而是現代社幷會問題不斷積累、人類精神情趣低級墮落的結果。虛擬中的犯罪往往表達了游戲者本人對社幷會問題的抱怨、對自身處境的憤懑,對各種壓力的抗爭,對諸多怨恨的發洩,還有對狂放心理的體驗,對肆意妄為行為的模仿,以及對犯罪途徑的熟悉和對犯罪手段的掌握,所以從本質上講,虛擬犯罪是現代社幷會民主缺失、法制不健全、權力腐敗、貧富分化、學業迷茫、就業困難、工作壓力、人事矛盾、個性孤獨、人性壓抑、欲壑難填、道德松懈等一系列社幷會問題的變態的反映。就像馬克思談宗教時所說的,宗教是顛倒世界中的顛倒的世界觀。虛擬犯罪的根源與宗教一樣,是現實中的社幷會問題和人心問題。 第二,虛擬犯罪的直接原因來自於虛擬犯罪游戲者的精神空虛。這是一個競爭空前激烈的社幷會,需要每一個人鼓舞斗志、干勁十足地投入到學習和工作中去;這是一個瞬息變化的社幷會,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前所未有的事件,每時每刻人類都在前進,需要每個社幷會人緊跟時代的步伐,及時把握世界的最新發展;這是一個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的世界,不合理的事情隨處可見,貪污腐化隨處蔓延,困難隨處存在,需要我們關注和呼吁;這是一個充滿智慧火花的世界,新的知識、新的技術、新的思想以及那些充滿靈性光輝的智慧流溢在人間大地的各個角落,需要我們去分享去體驗。對於一個有志向有抱負的人來說,哪有時間在這種無聊的游戲中虛度!即使是那些以此為娛樂手段、以此為解壓途徑、以此為解憂之方、以此為發洩之法的人來講,也是找錯了途徑。長期沉溺於網絡犯罪游戲,無論對任何人來講,都是一種墮落的行為。 第三,虛擬犯罪體現了虛擬犯罪游戲者的犯罪心理,從世俗法律的角度看雖然沒有違法,但從佛法的角度來看則屬於“意業”范疇的嚴重犯罪,不但是佛教戒律要嚴格制止的惡業,也是必然產生惡果的惡因,在現實的個體命運發展當中具有真實不虛的負面力量,必將對其未來產生直接的影響。因為佛教認為,人的行為分身、口、意三種,其中身業就是外在的行為,口業就是所說的話,意業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在三業之中,意業深藏於內心,具有策源性、根本性、熏染性、長期性和難以對治性,不但對身口二業有重要影響,而且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行為,是佛教特別強調要對治的對象。這種看法是十分科學的,是符合事實的,所以不但佛教信仰者要防止虛擬世界中的精神犯罪,而且一般民眾也應該制止這種犯罪心理的滋生和熏染,以保證身心的清淨與和諧。 第四,虛擬犯罪實施執行過程中的方法以及實施和完成之後的心態都與真實的犯罪有高度的一致性,很容易形成各種負面的心理積澱,長期陶醉其中,必然在心理深處形成一定程度的認同和習慣,逐漸養成一種犯罪的思維模式,其中比較嚴重的是:認可和趨同於犯罪的理由;熏染和養成犯罪的心理;習慣和熟悉犯罪的行為;了解和把握犯罪的過程與方法。當從身體從虛擬世界走出來以後,心理並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徹底脫離虛擬世界,身心的沖突和環境轉換的模糊可能導致虛擬環境下的心理在真實世界中的繼續延伸,從而使其具有了違法犯罪的潛在可能,稍不注意就可能走向偏失,形成現實的犯罪。所以,虛擬犯罪熏染人心,對一個人的健康成長和健康生活極為不利,沉溺其中,後果堪憂。 第五,佛弟子應該更加注重三業中的意業,使自己的內心不斷遠離外境的污染,努力保持精神的清淨。就像我看待素食問題一樣,我認為素食葷作、素食葷吃可能導致素心向葷、淨心趨濁,不利於養成戒殺護生的慈悲之心。在面對虛擬世界的犯罪游戲方面,佛弟子同樣要深惡之,痛絕之。佛弟子的解壓方式在於佛教的戒定慧三學,尤其是佛教的智慧,能使人們在面對社幷會的壓力等一系列問題時,獲得一種包容,一種放下,一種安詳,一種快樂。在這種精神環境下,佛法給我們提供了很多娛樂身心的方法,可以確保現實社幷會中的人獲得喜樂的生活。 門肅法師:果報是否一樣,有待討論 首先它是一個游戲,並不是真實要傷害他人。 其二、游戲中進行的“偷菜”等,它畢竟是游戲,游戲中“偷菜”與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偷東西果報是否一樣,有待討論。 其三、從佛教徒這個角度而談,建議最好不要玩這類游戲,理由是佛教提倡“心地法門”,一切唯心,心淨則國土淨,息妄修心,雖然只是個游戲,但這起念也是我們這顆妄心浮動。 行願法師:虛擬犯罪不可為 自淨其意利社幷會 近來,網上流行“殺人、偷菜”的游戲,人們就“虛擬網絡游戲中殺人、偷竊等行為是否存在罪業和果報?”這個問題掀起了一番爭論,吸引大眾的關注,我覺得有必要來討論一下。 二十一世紀是網絡的時代,人們充分地享受著網絡帶給大眾在生活、工作、娛樂等諸多方面的便利。俗話說:有利必有弊。便利的網絡既成就人們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同時,也成就某些人不斷的犯罪,例如:網上盜竊、病毒入侵、毀謗他人等犯罪行為嚴重威脅到人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如今,網上流行的虛擬殺人、偷竊游戲讓不少人沉溺其中,樂此不疲,因而丟掉工作,甚至影響正常家庭生活。 在網絡上,虛擬世界中的犯罪行為是不是造業?是否存在罪業和果報?如果存在是否和現實生活中的相同?針對虛擬犯罪與現實世界的差異,我們可以挖掘虛擬犯罪的根源——意識問題,從人們的意根下手,這個問題的解答就顯而易見。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自己的身心狀況,為什麼有的人在內心喜歡偷盜、殺人的游戲?這是源於人內心種種的不淨和惡習。依佛法說:我們的身心是由身、口、意三業組成,互相依存。每一個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先經過意識——大腦思考後,才說出口,發為行動,這就是人的身心結構。當我們在意識裡不斷熏習,種下殺人、偷盜的壞種子,並且不斷地在虛擬世界中上演這種損害自己身心健康的游戲,那麼,這種惡劣的心靈污染日積月累遲早會形成一種強大的惡習推動力。當某一天,在現實中遇到不順利、不如意時,這種殺人的怨恨心態就馬上現行,造成不必要的自傷和社幷會傷害。 前幾天,一位善信告訴我:她的一位好友玩虛擬“偷菜”游戲上了瘾。一天,她們去郊游,看到農民的蔬菜非常好,這位習慣玩虛擬“偷菜”游戲的人就忍不住偷農民的菜。結果,偷得太多,被人發現後抓住差點挨打,最後,賠錢才算了結。這個偷菜的人以前品質不錯,就是因為玩虛擬“偷菜”游戲上瘾,分不出虛擬與現實,結果,遇到可以偷的菜就情不自禁下手偷盜,這就是偷盜惡習的表現。至於殺人的游戲,亦是如此。君不見一些少年罪犯因為長期玩虛擬殺人游戲,模仿殺人,結果,在現實生活中,遇到不順時,瞋心大發就持刀殺人,手段之殘忍是人們意想不到的。這種種的犯罪行為哪一個不是從意識——“虛擬殺人、偷盜游戲”潛移默化熏陶而來? 第二,虛擬犯罪中的偷盜、殺人或者自殺等游戲都是模擬現實生活情景的犯罪,是人們貪、瞋、癡的表現,也是人們在實際生活中心理不健康、充滿污垢、心地邪惡、不清淨的具體呈現。盡管,人們是通過玩網絡虛擬游戲來發洩自己意識中的污垢,沒有在現實中殺人、偷盜,但是,從一個人心靈的健康來說,這已經是一種病態心理,值得關注。而且,網絡虛擬犯罪是不斷對自己的意識進行惡習熏陶,總有一天,藏於心靈中的垃圾會遇到外緣而爆發出來,從而對自己與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所謂熏陶,就是“近香者香,近臭者臭。”同樣的人生,為什麼我們不親近心靈芳香之人、做心靈芳香之事,而選擇造惡,讓自己的意業不淨而損傷自己呢?這種虛擬殺人、偷盜的游戲於現實的人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又何必為之啊? 不錯,虛擬犯罪與現實生活是存在著差異,但是,從人們心靈健康清淨方面來說,虛擬殺人是意業不淨,已經造成人們內心的染污。只要人們在內心存著諸多惡習種子,在強大惡習心理的推動下,遲早遇到外緣,種子就會發芽、開花、結果。那時,後悔已經來不及。《大般涅槃經》說:“人生難得,佛法難聞,如盲龜值浮孔。”珍惜人生的時光,善用人生,自利利他豈不是更好?何必把大好的光陰浪費在虛擬“積惡習、造惡意”持續染污自心的游戲中,毀掉自己的光明前途呢? 第三,對於電子游戲一類,本人從來沒有興趣,更沒有時間。我們應該活在當下的現實中,作自己的本份事,既能自利又能利他。當然,俗世中人都有選擇娛樂的自由。不過,從人們身心健康出發,倘若是比較注重心靈健康的人,即使是玩樂,也會作一些道德道義的抉擇,至少不會選擇專門模擬殺人、偷盜的惡游戲。佛教的七佛通偈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就告訴我們,自己內心的清淨至為重要,一切行動源於內心,只有自己的心靈清淨了,才能自利利他,利於社幷會人群。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的心靈需要小心的呵護,常常與善友相聚,與善法相應,並“從善如流”,這樣的人生才是善業善報。正如《維摩诘經》中說:“隨其心淨則國土淨”。 那麼,如何才能自淨其意?依佛法說:親近善知識,受持三歸、五戒,以戒、定、慧三增上學次第如法修行,就能趨向善行,離苦得樂。而且,佛教有八萬四千法門,諸多善知識,因緣際會遇到善知識指點迷津,任何一個法門都極其殊勝,都值得我們認真學習。這些法門帶給我們身心的喜悅殊勝於世間的一切娛樂,也就是說:佛弟子修學以自淨其意為重心,沒有必要沉溺於與生死解脫無關的網絡虛擬游戲中,耽誤自己的修行,畢竟人生有限,光陰珍貴。只有對自己的生命抱持負責的態度,進而才能對社幷會他人有利。何況,娛樂的方式很多,為什麼一定要選擇殺人、偷盜的網絡虛擬游戲呢? 最後,摘抄印順導師的《淨業頌》供養諸位有緣讀到此文的人: “心淨眾生淨,心淨國土淨,佛門無量義,一以淨為本。 戒以淨身口,定以淨塵欲,慧以淨知見,三學次第淨。 貪淨三昧火,瞋淨悲願風,癡淨般若火,性地本來淨。 無邊染業淨,一切淨行集,即此淨心行,莊嚴極樂國。” 願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清淨自在! 願一切眾生趨向光明,法喜充滿! 澳洲法界佛學會 釋行願 2009年12月3日於泰國 能願法師:玩開心農場中在佛教中不存在偷竊行為 在佛教偷盜的惡業中。成立的方面包括五個方面。1,什麼是偷盜。2,偷盜的動機。3,偷盜的方式。4,偷盜的輕重。5,偷盜的果報。 什麼叫偷竊!當然是指公認的一種犯罪行為,也就是別人不予我們不取。偷為什麼是犯戒呢?那就是因為他是罪惡的行為,一切罪惡的行為,都是我們應該戒掉的。那麼罪惡的行為,怎麼劃定呢?一個是國家法律不允許,比如你偷人家錢包,那麼警-察就要抓你。再者是道德的約束,有些東西雖然法律上沒法規定清楚,那大多數人認為他是犯罪的,那麼他就是有錯誤的。 開心農場中,不成就偷竊行為的逐一證明: 一、一個偷東西的人,他是不會去顧及別人的感受,他會用最大的貪心去滿足自己,但是在這裡不可能,你想偷誰的菜,你不可能想要偷走多少就偷多少,他只有很低的概率,你去了頂多拿走一兩顆,但如果是一個偷東西的人,我就一股腦兒全搬走了,我花那麼大勁,一家偷一點干嘛!如果我們在生活的小偷,也是挨家偷一點的話,你說那是什麼情況。我覺得那就更不像是偷了,還有點像挨家挨戶乞討。 二、一個偷東西的,他的信息是顯示在對方那裡的。難不成偷東西的人還有留名字的習慣,所以這也不叫偷。 三、一個比如偷者與被偷者兩人同時在線。那偷的人發現有小偷來,肯定是要驅趕的。你說生活中還有看著小偷偷東西的人嗎? 四、每個人都要有門戶的,沒有門戶的我們只能說他是無主物。比如垃圾場的東西,那裡沒有上鎖的,誰也可以去那撿垃圾啊 五、這裡是公平的,此時我去你家拿點這個,彼時你也會來我這裡拿點那個只是看誰時間比較多,但基本是公平的 但生活中的小偷去你家偷完東西,他會說改天請你到我家來偷一點!你覺得這些還是偷嗎? 網友觀點集萃: 過分的玩一些暴力、凶殺的游戲,會在八識田中種下惡劣的種子。雖然暫時還未造業,但卻為將來的造業打下了基礎。應謹慎行之。 游戲中殺人同樣是造了意上的殺業,甚不好。修行人若要玩類似游戲,就要如同誅法一樣,誅之是相,發心慈悲。 暴力游戲特別是CS,大量的血腥和殺戮畫面會在阿賴耶識(第八識)種下惡的種子。 這個虛擬殺人到底是什麼意思?是指單機游戲還是聯機游戲還是MMORPG?是殺掉CPU控制的人物還是玩家控制的人物? 如果是網絡游戲無故殺人,我百分之二百贊成有業報。但如果說我玩單機游戲殺一些根本現實中不存在的魔鬼也有業報那就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因為現在的游戲畫面只是精美的畫面,如果你非要玩模擬得非常真實的3D游戲。 我們常聽到佛教裡提到“身外之物”。那麼,何為“身外之物”呢?很多人單純的將佛教中“身外之物”理解成錢財名利,其實不然,佛教主張人只有意識是"本元",也就是說人只有思想意識是自己的。除此之外的東西身體都是“身外之物”,甚至連身體只是意識寄托的一個軀殼而已。為什麼要先明確這點呢?這是為了幫助各位看官理解佛教對殺生的標准,佛教判斷是否殺生的標准最重要的是---有沒有“惡念”。比如聖嚴法師所著的《學佛群疑》中有這麼一段故事:比丘們的浴室、浴池由於多日未用,滿生小蟲,負責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處理,佛說:“除盡污水,清潔浴室。”比丘說:“會傷蟲!”佛說:“不為傷蟲,是為清理浴室。”於是比丘釋然。從這個角度看,佛教對殺生的定義倒比較接近法律對謀殺罪的定義,最重要的標准是凶手的主觀意識,如果主觀上並非是想殺人,那麼就只能算是過失。因此佛教中主張,過失殺生乃前世所犯的業反映到現世的結果。這裡說回到“在游戲中殺人是罪業的。”這句話,在網絡游戲中的PK行為,你所PK的對象是由人操控的。按佛教的看法來說,你所殺死的虛擬角色,實際上是操控這個虛擬角色的玩家的意識寄托,他和現實生活中人類的軀體起到的是同樣的作用。而當你動了惡意,決定去PK對方的時候,你便有了惡念,因此PK行為便如同現實中的殺人一般了,是犯了十惡中的殺生。那麼,就有問題了,在CS這樣的競技游戲中,擊殺對手算不算殺生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競技游戲是一種比賽,其選手都是在進行不帶惡念的對抗行為,因此不算是造殺業。放到魔獸世界劍網3這樣的游戲來說,在戰場,競技場中PK便不算是罪業。但對於野外場景的惡意PK,便算作殺生。所以,淨空法師的意思實際上是說“惡意PK行為是一種罪業,因為你的心已經被惡念迷惑了。”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對於虛擬游戲中NPC的攻擊行為,算不算殺生呢?答案還是否定的。殺生一個基准就是對象必須是知生死有七情六識有記憶、有思想的。而游戲中的NPC,不過是0和1的組成,沒有情識也沒有思想。因此攻擊他們是不算殺生的。其實宗教信仰和虛擬世界碰早早已有之,早再05年就有佛教人士討論過虛擬世界中行為是否算是罪業的問題。本文不過是為了讓大家不會誤解佛教思想,文中多有謬誤之處,還請諒解。 別處看來的,我認為還是蠻有道理的。 關於虛擬世界中所作所為的業果,個人也認為主要當屬於意業范疇,但如PK等惡意殺戮由玩家扮演的虛擬角色,可以上升到殺業范疇。現在有人還說如QQ農場裡面除蟲也犯了殺業,個人認為此說過於嚴重了,因為在農場裡除蟲,通常的玩家並沒有產生殺意,而實際“殺”的蟲也並非生命,所以斷無產生殺生業果之可能。淨空法師對於游戲中殺生一事的答復,本意肯定是好的,但是此解說更適合佛子去領會和理解,並不適合拿來供尚未接觸佛學的普通世人來品評,否則只能產生消極的影響。 別以為虛擬的人,殺了沒什麼,每在虛擬世界裡殺一人,心中就完成了一次殺業,心動佛知(整個世界息息相連,心念一動,周圍的環境馬上就有感應),一樣的屬於殺人既遂之罪。 玩游戲對心理作用很大!有一位心理醫生曾有過憤怒,壓力時就跟朋友玩“無雙”,幫助抵消你的壓力與憤怒,作家想要有想象力就玩玩夢幻游戲,靈感就來了,制作游戲的人只是為了分享他自己的故事,將他的世界分享出去。我覺得這位法師的道滿是有漏洞的。 如果在虛擬游戲中殺人要下地獄的話,那麼那些出品<<因果循環>>書籍的人也要下地獄咯,因為內容提及很多虛構的案例。你做了什麼跟什麼,然後就要下18層地獄什麼的。這個情況正好與online game虛擬世界一樣。書籍內容是有作者寫出來及構思,ONLINE GAME 角色的特性也是由玩家一手栽培出來的。那麼兩者的共同點就是把罪孽創造出來。意思說同樣要下地獄?? 現在很多游戲都是教人如何殺人。這樣的話,慢慢的潛移默化下去怎麼得了。若自殺生、若教他殺生、若隨喜殺生,都是殺生的殺業。唉!尤其是看了很多自以為是的人的輕佻的言論,還是為他們擔心。 游戲其實是現實人性在虛擬世界的延伸。在現實世界中,人們受到各種主客觀條件的約束,使得自己的欲念無法得到滿足,而游戲不過是創造了一個不受約束的虛擬空間來讓這些被壓抑的人性得到舒展。所以,在虛擬的游戲世界中所展現出來的人性同現實世界沒有區別。那些喜歡在游戲中殺戮的人,一旦在現實世界中遇到一個場景,令他們得以擺脫法律甚至道德的約束,他們也一定會進行殺戮……佛教講究用修行來擺脫或者壓制各種欲念,尤其是人性中惡的一面所導致的惡念。而現在的游戲理念卻源自西方,講究的是人性在世俗中伸展,在宗教中寬恕,同佛教的理念有本質區別。 請大家不要用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去品評宗教話題。 宗教是唯心主義范疇,要知道,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視角完全不同,唯物主義講的是客觀證據,唯心主義講的是主觀動機。放到游戲的話題上,那就是,對宗教信徒來說,如果你把游戲裡的虛擬人物當成了人,那就是造業,如果你只把它們當成一堆加加減減的數字,就不是殺業。 同樣的行為,因為動機不同,影響和評價完全不同,這對於唯物主義者來說很難理解,對唯心主義者來說天經地義。 《開心農場》這個游戲的出發點,不是希望能借由此游戲,來彼此相互看對方的空間,這是游戲商的立場。至於我們,都在對號入座。因為,若是站在佛教戒律立場,就算偷盜,因為沒經對方同意;但是,若怕被偷,為何還用出誰可以摘菜的圖示?因為借由摘菜,大家就會去找好友,會積極彼此間的互動。若是用偷盜角度想,你就不去摘就好,因為你的心建立在“偷”的上面。但對方不會如此想,因為他想交朋友,增加互動。所以,你要一句話就套全面的情況嗎?戒律,重要的是講“心”戒,若你怕犯,就不要玩這游戲。因為你會有“偷”的陰影存在,但不是全面了解整個狀況。你認為的,他並不認為。所以,你說你偷了,他說他是分享。你要如何看待這樣的情況? 中國佛學院 理淨法師:就“網絡游戲殺人”是否有罪業?和現在生活是否相同?談點自己的看法 “網絡游戲”本身是虛擬的世界,應當與我們的現在生活有很大不同,在網絡游戲中的一些行為可以說是不受道德和現實生活的約束,是一種個人自由的空間,也是一種人們心理釋放的空間,本不存在道德和罪業的問題。但如果從佛教理論和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我認為“網絡游戲殺人”仍然有一定的業因,但不一定會有業報。因為“業因”是從心生,既然你游戲中有殺人的心念,那就有殺業因;而“業報”是由因緣聚集形成的結果,雖然有殺業之心念,但條件不具備沒有形成殺人結果,所以不存在“業報”。如《梵網經》雲:“方便贊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四分律》雲:“自手斷人命,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用此惡話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是比丘不共住。” 從以上佛教兩部律,大乘律和小乘律都明確說明無論是自己親手殺,還是贊歎殺,甚至心裡生起的殺念,都是違犯佛教的戒律,都同樣要受到因果的報應。當然從佛教教理而言,雖然有犯戒但不一定就有果報,只有犯戒沒有結戒,是可以忏悔。因為只有“殺因”或“殺念”,條件沒有具足,並沒形殺生之結果,所以是不受果報。但必須要忏悔,是因為此殺念不除,若條件具備就成殺業。佛教是一種心靈的教育,是淨化人們心靈的工具,是人們行為道德的規范。不僅要在行為上時刻管住自己的言行舉止,而且在心理和思想上也要嚴格約束自己的起心動念。儒家講“君子甚獨”,是說真正的君子應當在沒有別人時也要嚴格要求自己的行為舉止。佛教以菩薩的行為作為佛弟子修學的典范,而菩薩最重要的就是“慈悲心”。慈悲心者,不僅不能在行為上傷害眾生,同時也不能起傷害眾生的心念。如《梵網經》雲:“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心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無論是小乘戒“不共住”,還是大乘“波羅夷”都是犯根本戒,在佛教戒律中都是最重的戒。 今天的“網絡游戲殺人”雖然沒形成殺人的條件,但已經促使玩游戲者產生了殺人的心念,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受到某些因素的促使,那在網絡游戲中殺人的心念就會付諸於行動,變成真正的殺人行為。我們應當知道殺人者,在殺人之前必須要人周密的計劃,這種計劃就來源於小說、電視、網絡等虛擬的世界。所以,“網絡游戲殺人”同樣可以說是殺業的動因,是不應當推行和鼓勵使用,從事與這種職業的人或常玩這種游戲的佛教徒應當忏悔。“網絡游戲”容易是玩者迷失自性,失去自控力和上精心,使人容易沉迷於虛擬的游戲之中,對人們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傷害,是一件害人害己的行為,開發和提供這種游戲服務的人,也同樣是犯罪的動因,以迷惑他人的心志來獲得暴利,這本身就是一種損人利己的行為。作為一個佛弟子我認為更不能沉迷於虛擬的游戲之中。再說如果要玩游戲來釋放或休閒,可以開發一些具有佛教文化的淨化道德的游戲,如“成佛”或“行菩薩道”等積極向上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游戲。 古人雲“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說明人的意志力非常軟弱,非常容易受到周違環境的誘惑,如果一個人常期沉迷於玩“殺人游戲”,那他很容易在心理上變的越來越不平衡,形成一種嚴重的心理缺陷,在現實生活就有可能形成殺人的動機,這時候就不是“虛擬游戲”的殺人了。政-府已經明確對一些不良網絡進行取締和關閉,就是因為這種虛擬的網絡會對人們的心理造成很大傷害,這種不良影響會對社幷會安定和道德倫理造成破壞。作為一個佛教徒我認為應當用正常的方式和理念來引導自己,而不應當運用這種“以毒攻毒,以暴治暴”的行為來釋放自己。阿羅漢因為入空觀時不見有眾生,而不知度眾生為佛所呵斥;而菩薩證空不住空,雖證空而常度眾生,是為真佛子。網絡雖然是虛擬的世界,可如果使用者執著不捨,就會在心理上變成實有,和現實生活具有同樣的作用和行為。我在這裡借此呼吁社幷會關注網絡游戲的不健康性和對青少年的傷害性,勸導和引導青少年遠離游戲,更多在現實生活中去做一些有利身心健康的活動和事宜。網絡游戲對青少年的傷害不亞於毒品對人們的傷害,應當盡早引起人們對網絡游戲的合法管理和使用。 所以,“網絡游戲殺人”雖然不同於現實生活中的殺人,但對一個人心理上的傷害和心靈上的誘惑同樣不可忽略。“網絡”作為一種信息的傳播和語言的交流工具,對人們的心理和行為都有不同程度的誘導,使玩游戲者不知不覺將游戲與生活混合為一體。如果就“游戲”本身而言,並不存在犯罪的問題,當然“網絡游戲殺人”也不存罪業。但如果因為“游戲殺人”使人迷失理智,導致心理上的缺陷,在現實生活中殺人如同游戲者,那就變成犯罪因素。如佛教戒律“飲酒”並不存在犯罪,可因為飲酒能使人迷失理智去犯戒,所以也就成為“五戒”之一。又如古人言“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在法律上雖然不成立殺人罪,但在道德上去永遠受到譴責。因此,“網絡游戲殺人”無論從佛教教理,還是倫理道德都能使人成為犯罪的前因,我們不應當因為“網絡是虛擬世界”而忽略了其隱藏的危害性。我認為阻止人們沉迷於游戲,不是因為游戲殺人同樣有罪,或者與現實生活中國罪的理由,而是要正確認識到游戲對人們的心理健康的破壞性,以正確的理念來引導人們擁有健康的心理,建立良好的道德觀和人生觀,使得社幷會和家庭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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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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