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有個員工找我,就是遇境逢緣,即俗務糾纏之時,即是解脫之時。同事要辭職,哭著找我來了。他說胡總,我堅決不干了,有他沒我,有我沒他,我們倆不共戴天。同事鬧意見了。您要是說留我,你就讓他走,您要是留他我就走。咱們學陶校長,我說走走走,別生氣,氣大傷身。我說先喝點水。拿了一瓶礦泉水放他跟前。我說先喝點水,定定神,有話好好說。他喝了這口水。喝了這口水,我說喝了水了,麻煩您把這水放下。這個孩子就把這水放下。我說你上網查查,這瓶礦泉水,據我的調查,經過六十六個環節才來到我的辦公室,這還不算咱們公司花錢買,還不算打掃衛生的阿姨把這礦泉水放在我房間,六十六個人經手,你才能喝到這瓶礦泉水,我們就這麼點本事,沒有別人連水都喝不上。這瓶礦泉水我們都要依靠別人,有六十六個人在幫我們,更何況隔壁桌的同事對我們的恩情?沒有這個同事你能在這工作嗎?沒有你們上下環節的這種配合,你能掙到這份工資嗎?礦泉水進到辦公室的人我們都要感恩,難道在一個屋檐下的同事就沒有感恩的地方嗎?是人家同事不存在感恩的地方,還是說你沒有看到人家感恩的地方?這同事一句話不說。胡總,我明白了。回去了。回去想了半天,跟吵架那同事承認錯誤。一句批評沒有,就一瓶礦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