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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在原子時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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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在原子時代(上)

 

羅無虛

 

一、科學與佛法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今天的講題是“科學與佛法”。在未講之前,有兩點須加說明,第一,我選這個講題,似乎自不量力,因為我既非科學家,又非佛學家,雖說學的是工程,信佛二十多年,卻很少研究,對於科學與佛法,只能說是膚淺的認識,我之所以大膽嘗試,以此為題,只是一種信心鼓勵,我相信用通俗講法,可以闡明科學與佛法的關系,供大家作為參考資料,引起追求真理的興趣,至於進一步專門性的研究,有待法師和專家們來竟其全功。我相信,佛法是多方面的,可以用常識去理解,也可以用科學來說明。第二,這次以粵語講述,亦可說是大膽的嘗試,以我生硬的粵語,可能詞不達意,但為求普及和免除翻譯之煩,試以粵語出之,希望各位原諒。

 

科學的定義及科學方法

何謂科學?簡單地講,科學是分科之學識,是對事物現象之相互關系作有系統地研究,經過實驗證明成為公式化之知識,這種知識,便是科學知識,由此而獲得的結論,便是科學的結論。這種科學知識和結論,雖然也是由人類經驗中得來,但科學方法是必須經過實驗的,一種假設須經實驗證明,才能確立,所以通過科學方法而作出的結論,一定能正確地解釋某一種事象,因為依靠實驗的科學方法,才能避免主觀的臆測和判斷的錯誤。人類對於周圍的事物,各有各的看法和想法,這種看法和想法,多數是主觀的,不一定是對的,譬如人類對天地的想法,起初以為地是平的,天是圓的,太陽是繞著地面而旋轉。現在大家都知道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這就是科學糾正了人類主觀的臆測。

 

科學知識及其演進

科學對於宇宙實相方面的認識和發展,近世紀來不斷有極其重大的發現,對於宇宙的構成,有了更進步,更具體的認識,現在分兩節來講:

 

(1)、對原子概念的演進:在十七世紀,人類對物質的認識,認為任何物體是由一種基本的,不可分的物質微粒所構成,這種物質微粒,稱為原子,它的原義,就是“不可分的”。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道爾頓首創原子論,認為宇宙間一切物質,均由有限類的元素構成,元素是同類原子的集合,原子則不可再分。一九一三年,丹麥科學家波爾,經過實驗而獲得的結論:原子可以分為兩部分,就是電子和核子,電子圍繞著核子而活動,核子堅實而電子含有磁力線。電學專家法拉第描述原子的形狀好似星魚,身體小而手臂長,這一概念甚為重要,已打破原有的原子獨立存在的概念,說明了物與物之間在互相攝拒、互相影響、相對存在,這與佛法內“諸法眾緣生”的哲理可以會通。

 

一九○五年,愛因斯坦預測物質與能量可以互相轉變,並認為極小的物質可以變成極大的能量。他把物質和能的關系立出一個公式 E=MC2,E代表能,M代表物質,C代表光速,C2就是光速的自乘,換句話說,物質乘光速自乘的數字,就是能。光速每秒三十萬公裡,即是說極小的物質可以轉成龐大到驚人的能量。如果把一磅煤轉化為能,就可變成為9.6乘以10的17次冪磅的能量。(一呎磅,就是把一磅量的物體,高舉一呎的能量)

 

他的預測,已由原子分裂的成功而得到完全的證實,原子不可分裂之說終於打破了,確切地證實了物質和能可以互相轉變的,而更重要的,把不可想像的假設——極小的物質變為極大的能量——化為現實。這是科學史上極端重要和具有革命性的發展。毫無疑義,對於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甚至整個歷史,都將有深遠的影響。

 

原子分裂及其它科學上的新發現,對於一般宗教來說,不啻投下了一枚原子彈,動搖了某些宗教的神造萬物的理論基礎。唯一的例外,就是佛教。科學的發展,不但不足以否定佛教的理論,而且替佛教的理論作了有力的論證。在二千多年前,佛經中就用“芥子納須彌”來說明一種力量,這種力量收縮的時候,可藏之於芥子,釋放的時候,可以大過須彌山,(最大的山,形容其大)釋迦牟尼佛在過去講法華經時,一坐就是五十劫,(劫是億萬年的長時間)這就是佛家對時空的體證。在愛因斯坦相對論的理論上,如果乘坐速度數倍於光速的飛機在太空飛行,時光同樣能不流或倒流,看到過去世的種種事物,這種科學的時空概念,與佛家的時空體證正好相符。科學界的分裂原子,使極小的物質變成極大的力量,打破了原子不能分裂的理論;在佛教的理論上,如能打破“我執”,同樣可以產生無可比喻的精神力量,不過物理上的力量可以看到,精神上的力量卻是無法衡量的。用比喻講,覺者破我執後所產生的大智慧與大慈悲,與物質界原子釋放後所產生的光和熱,極為相似。

 

(2)、靜的力學概念演進至相對論動的力學概念:牛頓的靜則恆靜,動則恆動的力學概念,對於地球上各種物理現象的應用是適合的,但對於太空外的大宇宙和原子內部的小宇宙,牛頓的定理就無法應用。直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問世,新的力學概念,代替了牛頓定理,它認為動靜相對,絕對動與絕對靜同樣沒有意義,所有一切物質能量都在相對情形下而存在發展,甚至時間與空間亦屬相對地存在,由空間的變動才能產生時間的概念。現在太空航行中已證實了這一點。對於此後闵科夫斯基創立四度空間的理論至關重要。

 

所謂四度空間,即是長、闊、高三度空間加上時間(也就是時間加空間),物質在三度空間內存在,並不能充分描述動的宇宙,必須加添一時間因素進去,才能表達宇宙實相。這便是科學的宇宙觀,這種宇宙觀是科學家以數學方式推求出來的,科學家認識這四度空間的宇宙雖是實相,但無法為我人意識所了解與思議出來,這正與佛法中所說的“一真法界”,或是“諸法實相”一樣,是不可思議的,至少在這一點上和現代科學家所作出的結論是一致的,正如尤智表君在《佛教科學觀》中所說:“科學愈昌明,佛教的教義愈能發揚光大”。佛教的教義,不只經得起科學的考驗,科學上的新發現,更能有力地為佛教教義作了注解。

 

科學發達對人類生活的影響

(1)、從一般的說,科學發達,促進了人類的物質文明,增進了生活的享受;而另一方面,科學也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特別在都市方面,由於工業發達、人口密集、工作繁忙、生活緊張,都市病的患者日益增多,尤以物質文明高漲的國家為甚。最近報載,英國心理學家霍士稱:“英國成年人有四分之一都有精神病,原因是由於焦慮與恐懼所致。(見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星島日報)其它工業發達的國家,也都有類似的現象。即在本港,過去三月中,就發生了一百○二起自殺事件,這在農業社會時代,是無法想像的,這可說是科學發達對人類所引致的一種不健康情緒。科學豐富了人類的物質生活,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煩惱!推其原因,主要不外下列數點:1、過去維系人心的道德觀念,宗教信仰,由於科學發達而逐漸被沖淡了;2、科學本身並未建立新的道德或新宗教,致使人類精神方面出現了真空狀態,失卻了精神的寄托;3、物質方面的成就,增加了人類對物欲享受的要求,所謂欲壑難填,是現代人苦惱的根源!人除了工作、享樂外,就惶惶無所適從。

 

(2)、就特殊方面講,科學的發達,論證了四度空間的宇宙實相,建立了科學的宇宙觀,在哲學上自有其極重大的意義,但對一般人說來,艱深的數字公式,並無多大用處。不過以佛學觀點看,這種科學宇宙觀,不違乎佛法內的宇宙觀,無異替佛教理論作了科學的說明!同時也構成了使科學與佛法融會貫通的橋梁,故對於佛教來說,是極端重要的發展,必然有助於今後佛法的發揚光大!

 

對科學應有之認識與評價

科學豐富了人類的知識經驗,科學提高了物質的利用度,科學滿足了人類的生活享受,科學也制造了足以毀滅人類的武器,科學究竟為人類帶來幸福抑或罪惡呢?這是運用科學的“人”自己的事,科學本身,原是人類的一種工具,無所謂功過,譬如火,善用之,可以煮餐,不善用之可以成災。現在人類對人生宇宙的真理尚未有正確的普遍認識,內心的貪、嗔、癡、疑、慢無法控制,在這時候忽然擁有了絕大毀滅力的核子彈,無異小孩子手執火把,實屬極為危險的事,我們需冷靜地去面對現實:

 

(1)、科學在物質方面的成就,可以增加人類的幸福,也可毀滅整個文化,關鍵所在,還是人類怎樣去運用,是禍是福,仍在人類自己去選擇。

(2)、科學對於精神方面的研究和成就,遠不如物質方面,相對地,在科學領域中,精神方面就顯得落後,因此,雙方發展失卻平衡,實是增加人類種種困惑、煩惱的主因。

 

(3)、由於科學的發展,某些宗教的理論受到破壞;某些社會道德觀念受到影響;某些人精神上喪失信仰,造成人類精神上的空虛和彷徨。

 

(4)、科學所推導的宇宙實相的數學公式,很少人能了解它的哲學意義,以致無法成為一般人追求真理之研究對象,科學所產生出來的“瑰寶”,卻無法為人普遍享用,以彌補科學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空虛!

 

這些事實,無論我們喜歡與否,都無法否定它的存在,也無法使人類的歷史開倒車!今後人類精神上何去何從?應該把已有的豐富科學知識轉過來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本體;認識知識的本源,才能進而認識宇宙人生的實相和真理!於此,只有介紹佛法來解答及解決這個迫切的問題。

 

佛是什麼?

佛是覺悟的人,就是徹底覺悟人生、宇宙實相的人。在我們這個世界裡,第一個大徹大悟的人,是印度的釋迦牟尼,他徹悟宇宙人生真理,從徹底認識能知的自己是什麼?所知的對象又是什麼?其間又有什麼關系?宇宙間一切事理現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離能知、所知以及其間因果變化的關系。這種一切事物變化及其因果關系,總而稱之,便是“法”,了解了這種法法之間的關系,去認識體證本來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尋求覺悟,便是佛法!所以說“佛法不離世間法”,佛法就是對世間法的徹底覺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覺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為覺者——佛。

 

法是什麼?

依照我們的常識,“法”可以分類,如下表:

理法

真空

[1]佛教哲理——實相及實踐方法的方便假說(理論屬知)

[2]科學假設事物間(或心物間)相對關系的說明

[3]一般情見——不離主觀,對事物現象的理解

本體

妙有

屬四度空間——超時空,不可思議,唯證相應

原則性的,普遍性的法本體——實相

方法

(實踐屬行)依因因果法則,求證實相的方法

現象

心理的

明了意識

潛意識(第八識)

物理的

色聲香味觸等(主觀感覺物件)

由電子以至整個大宇宙(客觀物件)

說明:

1、法本體是不可思議,不可說,唯證相應的。方便的說法,在本體裡事與理不是二件事。從事方面說,事物的實相,即是緣起而有的妙有。從理方面說,本體即是理性(真理),緣生而無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實有,所以妙有顯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頑空(執頑空,其實即執實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說本體的假說,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圖則(二度空間)用以說明立體的房屋一樣;又如靜的照片,用以顯示動的人物一樣;哲理與本體的關系,亦復如是。

 

3、科學的假設,亦是實相的投影或圖則,不過因為它的出發點已假定事物是實有的,實存的,最後推論出事物是相對的有,相對的存在。但因為研究的是認識的對象,而非認識本體,所以無法體會“假”是“真”的圖則,想從認識對象中去求實相,就像從照相中去找真人,了無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學假設是“假”的,即可與佛教哲理相融會貫通,以確立對實相的正確認識。

 

5、一般情見,因為不離愛(情感的)見(理智的)的主觀作用,把實相幻成不正確的圖則,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鏡,看不出事物的本來面目。但是情見雖妄,妄的本質卻也不離實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鏡(除去情見)實相原在眼前!

 

一般覺證實相的步驟

1、從關系性——事物或心物之間相對關系(因果關系),去了解一切法,去認識法的本性——諸法實相,以獲得正知和產生正信!(從假說裡體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則,引發與實相相應之行為——修持。

 

3、由行為的逐步成熟,以至圓滿(即是覺行圓滿),最後究竟,覺證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實相。一是覺;二是行;三是覺行圓滿,徹證諸法實相,便是佛。依此體證,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徹悟人生宇宙的本體的方法,便是佛法。

 

佛法真理簡介

佛經上說明一切世間法的關系,常用“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前二句,說明事物同時相對存在;後二句,說明異時因果關系。前者是橫的說明,後者是縱的說明。第一句和第三句是“流轉門”,執此而不悟,就難脫出六道輪回;第二和第四句是“還滅門”,能使人超脫生死。總說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的(關系),是互依互成的相對存在的。

 

龍樹中論偈說得好:“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因為因緣生,所以無自性(無獨存,實存的性質)故說為空,以破除執有、執實、執常等情見;又因為無自性,所以一切法是假名有的,以破執實、執空、執斷等情見。於“空”“假”都不執,徹悟空假之理,即是中道。換言之,排除一切主觀的情見執著,觀察非空、非有的一切事物的本體,始能究竟覺證諸法實相,徹悟人生。

 

這裡有兩點,須附帶說一說:1、佛法是智信,不是迷信。佛法是最客觀的排除我執(主觀)的理智產物,是破除人類暗愚、幻覺和迷信的!有些人指佛法是迷信,只是對佛教的外表有所誤會,佛法經長期來流傳,不免摻雜了當地原有鬼神信仰和某些宗教儀式,使人混淆水清。在中國和日本的佛教,就有摻雜了崇拜祖先或神道說教的色彩。這是學佛的人,應該加以分別和澄清的。2、佛經的文字,過於深奧。高古的文字,使現代人難於理解。這一點,是亟需設法改進的。用淺顯的現代文字語言來闡揚佛法,用科學的知識來解釋佛法,彼此互相印證,使大家易於了解,易於起信。佛法是對機而說,說法不對機,等於閒言語,因此,也不應囿於固有方式,應該拈現代的題材,作佛經的诠釋。使人易於了解,易於接受。

 

以上兩點,願已信佛者予以澄清,予以提倡。

 

佛法與科學間的橋梁——真理

緣於上面所說佛法和科學的關系,可見非但並不對立,而且有很多通同之點:科學的立場是客觀的,而佛法的立場絕對排除主觀的(我執)。科學是理智的產物,曾經破除人類對物理上的謬見;佛法是理智的徹證,徹底地破除人類心理上的迷執和愚暗。科學家的研究方法,是依靠邏輯對各種錯綜復雜的事物進行演繹歸納,經過實驗而作出正確的結論。佛教運用正確的思維方法,更深入地觀照,體證世間一切事物的真相。佛法和科學的最終目的,同樣是追求真理!真理可成為兩者的匯合點,亦是溝通兩者間的橋梁。因此,科學與佛法是互相發揚,相輔相成的。

 

過去許許多多科學上重大的發現,佛教不但不像其它宗教的理論不耐科學的考驗而告破產,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論的有力注解,證實佛法的偉大和正確性。如上面所提的四度空間,在基本宇宙觀方面,科學與佛法的知見,完全和協而一致;其它方面的例子也多得不勝枚舉——尤智表居士在《佛教科學觀》一書裡,例舉得很多,各位可以參閱。

 

佛法與科學相輔相成

科學的發展,無疑已震撼了某些宗教的理論,動搖了某些人的固有信仰,使他們喪失了精神上的寄托,造成了精神上的空虛。但是對佛教來說,科學的發展,是科學替佛教作了科學性的驗證,有力地證實了佛法理論的正確性。以科學的論證,充實了佛法的理論,加強了原有佛教徒的信心,同時也必然擴張了佛教的新領域——成為更多人的新信仰!使彷惶歧途喪失信心的人,對人生宇宙重新建立新信仰,恢復精神和物質的平衡發展。這一點上,科學和佛教的結合,是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同時,運用現代科學的智能,以弘揚佛法,論證佛法,必然使更多人容易起信——特別是服膺科學的知識分子。使科學與佛法為人類謀幸福的共同目標下,引導人類走向真、善、美、和諧幸福的境地。

 

佛法與科學異同之比較

科學與佛法有通同的目標,也有通同的特點,結果也相互助長,相輔相成,但兩者之間顯然也有方法上的差異,現在把兩者異同之點表列如下:

,

區別

佛法

科學

方法

觀察物件,見諸法無常性,無我性,摒除主觀成見和欲求,使正確認識諸法實相。

觀察現象,創立假設,須依實驗證明,使主觀成見無所滲入。

觀察

方向

內觀的(對認識的物件言)

向外的(對主觀認識言)

證成或發現

直證實相,非言說思議所及,但仍不妨相對地假立無量哲理及方法。

一切現象作用,都是相對地存在與發展。本體是不可思議的四度空間。

效用

徹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憂悲苦惱,解脫生死束縛。

物理、化學、工程、醫藥等方面的物質成就,由於物質的偏面發展。使人類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現代科學的發展,在物質方面取得的成就,無疑大過心理方面的。其心理方面的研究遠不及佛教對於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滅變化,又較色法(物質的)靈活而難於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學上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後心法(心理學)在科學上的發展,自有其廣闊的前途。我對於心理學素少研究,但我確信,科學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將有助於佛理的闡揚,一如科學在色法上的成就,對佛法所作的貢獻一樣。

 

上面是我對科學與佛法粗淺的看法。也是希望引發各位的興趣,作更深的研討,來發揚佛法的微妙精義,使現代人得益!多謝各位的惠臨。

 

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學講座

 

二、變異的世間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上次所講的“科學與佛法”中,曾講到近代科學上的發現,與佛教的理論非但不沖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證。換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學的方法來論釋。現代科學對於物質世界的構成,已可從數學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間的情況下存在。

 

這一科學的發現,在科學上自有其重大的意義,在哲學上,這是數千年來紛爭不休的本性問題,科學雖提供了肯定的資料,但進一步的實證,在現代科學范疇內,只能說是不可言說,不可思議的境界,以此為止。佛法中所謂涅槃,所謂實相,所謂一真法界,雖也是離言說思議的境界,卻是可以體證的;並且有方便的講法,有助於對這種境界的認識。現在把這個不可說的實相,試以方便的說法來說明,預定三次講完。今天先講變異的世間觀。

甲、略說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說本題之前,先約略說說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麼?三法印是區分佛法與外道的准繩。印,就是印證,就是以此三項准則印定某法是否真實的佛法。一切法與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謂:“若無此三法印,即是魔說,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義之綜合:所謂“佛法該攝而立三種之法印”。學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無法了解佛法精義。

 

三法印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阿含經》中所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涅槃寂靜,此是三法印”。諸佛菩薩皆通達三法印而證佛果!

 

從現實世界說,三法印所包涵的: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滅性,也是人生宇宙間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這種真理,而生倒見,進而執著倒見,才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成為一切苦的元本。佛說三法印,便是針對不明真相、執著倒見的人而說法,使他們明白真理,產生正見,脫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流轉!

 

用現代話來诠釋三法印:

a、無常性——變異的世界觀——‘無常’法印。

b、無我性——相對的人生觀——‘無我’法印。

c、無生滅性——人生宇宙的實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聯貫性

三法印的無常——無我——涅槃,是相互聯貫的、由淺入深的觀照法門,也是修持的一般層次。

 

從現象上觀察一切事物都不斷地在變,所謂:“世事無常”,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納的概念。無我的道理,就不易為大家了解接納了。因為大家從生出來到現在,一直執著了一個“我”,一旦聽到無我,不免引為驚奇,大多數人一定感到難於想像。但是如果對於世事無常的道理有了認識,再從無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沒有這個“我”。無我的道理,也就不難於理解了。懂得了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不難通達本來無生無滅的道理。

 

無常、無我、無生滅、三者間的相互關系,可列出來說明:“幻”知道它是幻而不執;“假”知道它是假而不執,即能證真。所以通達了無常性、無我性,也就自然通達無生滅性。因為“真”是“事”的實相,“理”的實性,明白了無常性的事相,滲透了無我性的理性,就顯現出無生滅性的本體——“真”。

 

證真時,幻事、假相,都成為本體之用。須附帶說明的,這裡所說的“真”,也只是對幻、假的對比而言,不可執著。如能不執著即證離思議言說,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執著事相、理性為常、我,因而產生世間一切苦惱。故《增一阿含經》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諸行是苦)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體證無常、無我,也即體證無生滅的實相。反之,如果能參悟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諸苦的根源!同時,因為不執我法(事相),一切現象事理本來寂靜,生死煩惱均歸息滅,自然而然進入四度空間無生滅境界,而體證人生宇宙實相。

 

佛說種種法,無非使眾生自求覺悟,自證自性。三法印是統攝人生宇宙諸法,最赅要、具體、淺顯的說法。

 

乙、變異的世間觀

變異,就是變動,因空間的變動,而產生時間的概念,故時間可代表空間的變動。宇宙雖大,可以“動”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間的任何事物,時時刻刻在動,剎那之間就變,一念之間,此世界即非舊世界!試想轉瞬之間,世界多少事物,移轉了原來崗位,宇宙之間的星球,已不知移轉幾千萬裡!宇宙雖大,卻找不出一樣不變不動的事物!各種事物只是變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們所能感覺到的變和動,只是些變得快或較快的,而變得慢或較慢的,有時不容易覺察罷了。

 

一、觀察現象——依常識說

從常識去了解無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異、滅的規律,世界上任何事物,決沒有生而不變,住而不動,變異變滅,亦復如是。試從物理、生理、心理各種現象上去證無常之理:

a、物理現象的變異——成、住、壞、空。

b、生理現象的變異——生、老、病、死。

c、心理現象的變異——生、住、異、滅。

 

現在先看物理現象的變異,現代科學進步最快的,是對物質的研究,因此人類對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質、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陽、星雲,直到整個宇宙,均為物理現象。在原子內部的小宇宙所包涵的核子和電子,就不停地在轉,不息地在動;推之於大宇宙,地球不停地轉,不斷在變,其它星球、星雲,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陽,在科學觀點上講,已非昨日之太陽,太陽已形成了三十萬萬年,據科學家估計,再經一千萬萬年,便會逐漸降低以至失去它的光輝和熱力,也即是說,太陽也在變動,太陽黑點周期性的出現,足以說明太陽不只在動,而且動得很顯著,只是人類感覺不易直接覺察而已。總之,整個宇宙,跳不出成、住、壞、空的法則,不論從科學或佛法來講,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變,息息在動,永無休止的變動;永無休止的流轉。

 

生理現象的變異,不出生、老、病、死的規律。從人生來說,從出生、長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過程,也就是說明生理上的變異。從科學眼光看,構成動物機體的細胞,時時刻刻在新陳代謝之中,生理學家說,人體全部細胞,約經十一個月的新陳代謝作用,就會全部更換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運行,吸收氧氣,排去碳酸氣;筋骨、皮肉、毛發等等,都不停地在變動。嚴格地說,今日的身體,已非昨日的身體,不變,只是錯覺而已。最近《覺世報刊》上有一篇詩《胡子》,可以借來說明變動、無常的道理:“幾天不刮,你就長長,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現在你黑,將來你白,再將來呢?無常無常”!

 

心理現象的變異,有生、住、異、滅。佛說:“念念生滅”,我們如能一念反觀,即能自己發現,心理現象時刻在變。以人類心理狀態來觀察,心理學家把人的心理轉化分為知、情、意三種狀態:

 

知——知識、知覺、認識作用,時時刻刻,對內對外,起分辨認識作用。

 

情——情緒、情操、由知覺、認識、感受而起,如喜樂、憂愁、悲傷、恐懼、憤怒、焦灼等等,剎那起伏,變化不息,有些由於生理而引起,出現周期性的變異。

 

意——意志。由欲求或願望的推動,不停地指揮身體的言行舉動,諸如男女、飲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動行動的基本欲求,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後,方可轉成比較固定的願望。

 

以上三種是明了意識,是自己可以覺知的心理活動。這些心理活動,不分晝夜,時時刻刻地活動,即使在睡眠時,亦是不息活動,不過稍朦胧而已。

 

潛意識——相當於佛學中的阿賴耶識,也即第八識。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能潛藏我人經歷中之各種復雜經驗,保持不失,成為一種潛在勢力,不自覺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動。表現最顯著的,就是潛意識中的執“我”的勢力,有生以後,無時不以我自居,從不懷疑,習慣成自然,潛意識中深深刻畫了不可磨滅的幻影的“我“!不自覺地頑強地執我為實有,成為一種極頑強的中心勢力,在有意無意之間表現出來,成為“我”的個性。換言之,性格受潛意識所支配,也是潛意識的反映,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因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覺地受潛意識的支配,而潛意識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執為中心,確乎很難於改變,但也不是不能改變,只是改變很難而已。

 

因為潛意識也是在變動的,經過長時期的教育,或是突然或強烈的刺激,都可能改變人的性格,依靠著一種經常的重復的行為,也可以逐漸代替或沖淡原有的潛在意識。例如寫字,原來學習顏真卿的字,信手寫來便是顏體(舊的潛意識),如果想改為趙孟頫體,只要經常不斷地練習,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趙體了。在佛法上講,藏識的內容,是可以改變的,佛法中的念佛、觀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糾正改變潛意識中的錯誤,顛倒的潛力。譬如執我、執常,原是我人藏識中根深蒂固的倒見,我人懂得了無我、無常的道理,卻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執,必須經常不斷下工夫去修持,猶如寫字那樣,工夫到了,才能寫出你所要的那種字體,修行也是這個道理。簡言之,作凡成聖的關鍵,就看明了意識能否改變藏識中的錯誤倒見。潛意識也是變動的,平時明了意識內所作所為、所見所聞,不知不覺陸續潛藏起來,同時不知不覺中改變了潛意識的內容。

 

由上述這些分析,可見宇宙之間,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由生住到異滅,不息地在變,不停地在動,找不到一成不變的東西,也絕無呆著不動的事物。變異是宇宙間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們也須正視此種變的特征,從而在這種變異——無常的觀點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尋求其真相,才能獲得正確知識。

 

反之,如果對於某些表面現象,執以為常,以為大地山河,歷久不變,日月星辰,周而復始,永恆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尋求真理,真理猶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煩惱無盡,執常而實在無常,執我而實在無我,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渦所轉,難免要受生死煩惱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說明

世事無常:為什麼無常?因為在變異,為什麼變異?用佛法來解釋,一切法是眾緣(即條件)所生,相對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無有自性(沒有獨立存在的不變的實有性)。生是幻生,滅是幻滅,是隨其因緣變異而有生滅,佛法中的緣生真理,是心物關系的因果法,是極為細密、繁復的心物間變動關系的法則。人人都受這種因緣法則的規限,設其中一緣有變,一一緣都隨之而變。依科學來說,一物體在影響其周圍之其它物體,同時亦被其它物體所影響,如此互依互攝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說眾緣所生的存在,在此種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變化無常極顯而易見。

 

事相變異的過程說明:任何事物都脫不出生、住、異、滅的法則,這個法則,也就是事相變異的過程,生和滅在現象上是突變,在性質上是質變;住和異,是漸變,是量的變異。突變大家可理會,漸變就容易為人所忽視。不過任何事物不停地在變,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為例說吧:

 

生:是眾緣和合的現象,也是一種“異熟果的開始”。何謂異熟果?依佛法說,過去世的行業,結成這世的果報的主體,新生命的開始,由生到長成(二十歲左右)這個階段的變化,甚為顯著,大家可以體會到的。

 

住:從長成到中年(五十歲左右)形態漸趨穩定,外表上似無激烈變動,實際上仍是不斷在變,不過不像幼年時期那麼快速顯著,以致往往被錯覺為常此不變,忽視了無常、變的真相。所以這期間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願意相信事物的無常性。

 

異:經過短時的穩定,慢慢從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現老態,齒發動搖,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認變異無常的現實,在這時期往往因自身的經驗,體會到無常的事相。

 

滅:量的變異,最後必然發展到質的變異,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結果——壞滅。對於人來說,就是死亡。

 

佛在《金剛經》裡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覺者對人的看法,提示變動快的事例,使人體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變動中。一般人以為人的一生,有的是綿長時間,如果站在歷史觀點上看,只是剎那之間的事,而好多人把這“剎那”誤認為永恆,就是對世事無常認識的不足。

 

不覺悟人生無常的後果:無常是一切有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誰都無法否認這個變異的真理,可是大多數人執著倒見,以無常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種種矛盾,常為煩惱、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這些都是不認識無常真理的必然後果。對於“我”和“我”的一切,強烈希望它能常住,特別是對生命的欲求,古往今來,除了覺者以外,雖功業如秦皇、漢武、富有四海,都無法求得不死之藥,脫出無常的法則,也就是免不了無常所引起的苦惱!

 

解除倒見,即見實相:人能不能跳出“無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與無常,相對而來,執常是顛倒事理的倒見,把倒見倒轉過來,就是真知。執常就不免於無常。能離常見,亦無無常。如果了解眾緣所生“本無自性”的道理,明白眾緣和合的“有”是幻有,時時不起常見,內對身心,外對一切事相,常作如是無常觀,體驗一切法只有幻相並無實體,久而久之,不期而然會體證無常的真相(實性),見到無生滅的本體而超脫生死煩惱的苦海,這就是佛法中的“無願三昧”,又稱“無願解脫門”——於一切生死法中,離願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脫——這可說是情意上的解脫。在理智上,亦可從諸法眾緣生無自性的認識而進入“空三昧”、“空解脫門”,詳細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時再講。

 

事相的無常感,因為認識體的執常而起,執常之見解除了,事相即是實相,實相中一切相對而統一。說常、說無常,皆屬多余,根本無所謂常與無常。但是對於執常的人說無常,對執無常(執斷滅見)的人也不妨說常,自在無礙,即是無生滅的涅槃境界。在講第三法印時,再詳細研究。

 

佛說法就是如此圓融無礙,從多方面啟發人們的深思,活潑生動,方便自在,並非死板的教條主義。於此可順便說一說,有些經內個別的措詞看來好似矛盾,實則皆是圓融無礙自然統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剛經》所說:“無我、人、眾生、壽者相”,與無常、無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與《彌陀經》內所說:“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祗劫”,似有矛盾,不能領悟。其實《彌陀經》所說,乃是覺者“果地境界”,即是說不執壽者相(常見),壽命即無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歸統一,正反相成,不一不異,所謂不二法門。

 

佛說無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示眾生執常的妄見。說無量壽,是對有些頑固執常的人,聽說諸法無常反過來執斷滅見,順應他們,循循善誘的方便說法。果地境界,自證自知,不生不滅,也就是超脫時空,而空間無邊,時間無邊,豈不是“無量壽”?究竟地說,無法可說,常與無常,皆為佛方便說法,均不可執,無執、無著,始可圓融無礙,自證實相。

 

茲錄唐代高僧善導和尚《勸念佛偈》,以結束本文。此偈以無常觀,導人求覺道,能發人深省。偈雲:

         漸漸雞皮鶴發, 看看行步龍鐘。

         假饒金玉滿堂, 難免衰殘老病。

         任汝千般快樂, 無常終要到來。

         唯有徑路修行, 但念阿彌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教講座

 

   三、相對的人生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今天我們繼續討論三法印中的第二無我法印。用本題“相對的人生觀”來方便說明。

 

無我法印與無常法印,雖同為說明人類倒見妄執的佛法哲理,可是兩者的含義及性質各有不同。上次所講的“變異的世間觀”(即無常法印),是從事相(現象)上觀察一事物的變易的道理,這是具體可見的,所以是比較容易領會的。

 

無我,是進一層去研求事相內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無形相的。在佛法中,雖然到末了是可以證知的,但是對初學者來說,這個抽象的而又與習慣想法相反的概念,顯然是不易於了解的。不過佛法中有種種善巧方便,只要我們能摒除成見,便可以從理智上去認識無我的真谛。

 

在說明“無我”原理以前,我們先檢討一下以“我”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種種矛盾煩惱等現實問題。

 

甲、生活、生死問題

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問題可說無量無邊,今但舉主要的大問題,不外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以及此二問題所引起的煩惱與苦悶,茲分述如下。

 

一、生活問題

人一生下來,即有謀求生存的本能與意欲。為這生的意欲所驅,不自主地必須活動謀營生活,因而發生生活問題。生存是有條件的。就人類來講,一生下來就需他人撫養,否則無法自存。在物質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無法生存。要解決此種需要,必須作種種謀生工作。及至長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種欲求,即產生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為基層,形成社會的組織,國家的組織,發生種種人我、物我的錯綜復雜關系。其原始的動力,是謀求個體生存。

 

但是一般人並不注意或追溯這些問題,只知向外地謀求生活所需的一切,並對所謀求的對象生起種種貪著,因而又產生對食、色、名利,權勢等等的愛著與追求,使生活問題更趨繁復。

 

本來講,無衣無食,會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惱。但是因向外追求欲無止境,有了衣食,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煩惱,得而復失,更生煩惱,所以盡管富有天下權傾四海,免不了恐懼失去的煩惱,即使一切鞏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卻不堅固,長生乏術,生死的威脅,無意識中無時或離,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實大致上是充滿了痛苦與煩惱的。

 

二、生死問題

有生必有死,這是必然規律。但是人與生俱來有“生”的欲求,除了覺者能徹了生死,人人對於死亡不免產生極大的恐懼。有人以為自殺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殺者並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過了死的恐懼,誤信“死”可以解決生的痛苦,才做出這愚蠢的行動,沒有生的勇氣,即是怯者,哪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樂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結果,把它看得淡些,但這種順其自然的人生態度,既不徹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種積極向上的價值,絕不是一種完滿的人生觀。

 

一般人在沒有掌握正確人生觀之前,所謂“生活”,其實即是“生死”。因為一生下來,即無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徹了相對人生觀的人,才能生動活潑地過生活。因此一般地講,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是分不開的。

 

由於人類生活問題引起的種種煩惱,對生死問題不明白所產生的苦悶,在思想上便產生了種種哲學、宗教、人生觀、宇宙觀,企圖诠釋人生宇宙之謎。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見“科學與佛法”詳候下一講“涅槃法印”時解釋),只能把時間與空間分開來觀察,所以一有對象(所知的概念),即成靜的、死的生滅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間的哲學、科學、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釋人生宇宙問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思想上不能思議四度空間的實相,這點在佛法內說得最明確清楚,在科學內亦已證明其確切(見“科學與佛法”)。如是說來,那麼人生宇宙問題豈不是永遠不能解答嗎?那也並不是。佛法內有善巧方便,雖然言說不能說,卻可用相對的方法解粘去縛,引導人們自證自知人生宇宙的實相。現在試把現實生活中生活與生死等問題,依佛法方便來講。

 

依佛法說,人生問題宇宙問題,表面看來似甚復雜,其實找到問題中心去觀察,甚為簡單!其關鍵在人們不能正確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體性與宇宙間事事物物“法”的體性。如能把“我”與“法”的性質弄清楚,其它枝節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意義

“我”的定義包含二種意義:

(一)有獨立存在的性質;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質。

如能證明一切有情於中並無此兩種性質,那麼“我見”即無所根據,也即是確立“無我原則”。

 

“法”,是被認識的客觀對象,所以說“法”有沒有“自在”與“主宰”並不確切,而只要能說明宇宙間一切事象理則都“無自性”都不能單獨存在,即可證成“法無我”原則。

 

確立了我、法的真義,即能正確地解釋和解決人生宇宙的根本問題。

 

順便一說,佛法對人生宇宙的解釋,不定說唯心,亦不定說唯物。一般總是心與物相對說。因是人生問題與宇宙問題在佛法內並不分開來說。有“有情”即有其所處的世界,離“有情”說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象它,仍是憑“有情”以往的生活經驗為認識基礎的。本題說“相對的人生觀”,其實已無法不提及與其關聯的宇宙觀。但是本題是偏重於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論的,處處著重現實,著重實踐,著重基於苦樂的價值觀點。因此,單獨說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內是不多見的,因其與實踐及苦樂均無直接關系。現在先討論“人無我”或“有情無我”。

 

一、“我”往哪裡找

一般最通常的見解是以我們的身體就是“我”。但如一經分析了解,則大成問題。

 

依常識我人的身體是由血肉、筋骨、毛發等組成。依科學此等組成物又由碳、氧、氮、鐵、磷等各種化學元素所組合。依生物學又可說由動物細胞復合而成。又人體時時需要空氣、食物等的營養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廢料,換言之即是人體與周圍環境息息相關。乃此均足以證成:我人身體實不能單獨存在;進一層說,我人對外吸收營養,如呼吸與飲食等動作,實是身不由己的,絕無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獨存,更無法主宰,即無“我”的性質。“我”只是“情有理無”的幻相。反之“無我”性方是“實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識方面的知、情、意,與潛意識裡面的本能、習性等,這些都可能是為一般執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雲“我思故我在”即認“知”為“我”。不知我人的知識、思想都是依外在環境而起而變的。沒有所知的對象,如何能證明有獨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與所知的對象互依相對而立,都不能獨存。又我人當外境現前,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由是可證我人對“知”實無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沒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緒起伏猶似波濤,推其動機,十之八九為外境所牽引,不是單獨生起的,更是難以自作主張的,所以“情”亦無“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實,內受內在欲求所左右,外為環境所左右而不自覺。所謂自由意志,在執“我”為中心的人說來,簡直是沒有的。我人的內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都十分劇烈,我人的意志多數受彼驅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無“我”性。

 

以上所說知、情、意三種作用,其實是互相牽連的,知可以影響情,意;情可以影響知、意;意也可以影響知、情,不可分割。更證明各無單獨存在性,即無“我”性。

 

潛意識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識與行為方面所得的經驗,一方面又形成潛勢力影響以後我人知、情、意的活動。此等活動的總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潛意識與明了意識互為因果作用,並不是單獨存在。又潛意識裡含藏著與生俱來的種種原始沖動與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潛意識亦無“我”性。

 

綜觀身心二方面,沒有獨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個“我”來,“我”只是情意上的錯覺和執見。所以說情有理無。

 

依佛法說,“我”只是我人物質作用與精神作用的假合體,集在一起的時候假名為“我”。我只是代名詞而已。例如眾木聚在一起稱之為林,“林”只是代表眾木的假名,除了眾木,別無有林。

 

佛經上有一段關於無我的寓言,頗發人深省,茲錄如下:“昔有一人,受使遠行,獨宿空捨。中夜有一鬼,擔死人來著其前。後有一鬼,逐來罵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擔來?’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問。是死人是誰擔來!’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實語,亦當死;若妄語,亦當死。二俱不免,何為妄語,語言:‘前鬼擔來’,後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補之即著。如是兩足頭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於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見二鬼食盡;今我此身,盡是他身肉。我今為有身耶?為無身耶?若是有者,盡是他身;若無者,今現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悶,譬如狂人。明日尋路而去,到前國者,見有佛塔眾僧,不可問余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事。諸比丘言:‘此人自知無我,易可得度’。而語之言:‘汝身從本以來,恆自無我,非適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計為我身’。即度為道,斷諸煩惱,即得羅漢道。是為能計無我,得道不遠’。”

 

上述寓言,以現代知識說,亦很合理。因我人身體中細胞新陳代謝,每十一個月全身細胞就統統換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覺地被“無常”鬼,偷了換了,竟不能由此體悟無我的至理。

 

二、法的體性

人生除了主觀認識以外,還有客觀的事物。以個體主觀方面說,客觀的事物即成為“環境”。在佛法內統稱為“法”。廣義說,“法”包括一切物質、精神、事理、概念等等,無所不包。所以有時稱為“諸法”,或“一切法”。現代名詞無以相當,勉強可說為“宇宙萬有”。

 

宇宙間物質精神種種事象,表面上好像各個獨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現在說“法無我”,即是要說明一切法都不是獨立存在的,所謂個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賴其它各法始能顯現的。換句話說,宇宙間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絕對地存在,而是相對地,在互依互含的狀態下存在。

 

佛法內說一切法都是眾緣所生,而無自性。緣,意思是條件。譬如說一座房屋,是水泥、磚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種技工按照建築的設計,眾多條件湊合起來才能完成。除了各種的條件,在適合之情況下(這情況也是條件之一)湊合起來,房屋即產生。而完成後這房屋的特性與功用,也是依組成它的各種材料而決定的。除此以外,沒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說房屋有遮避風雨的功用,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實假如我們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爛了,這功用即時就打了折扣,可見房屋沒有所謂“自性”,在眾緣和合的條件下,起一種暫時的性能或功用。說“暫時”,是因為組成它的各種“緣”若經進一層了解,亦是各各依其它條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存在,而是剎那剎那在變(見“變異的世間”一文),既然是在變,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義,因“自性”應有自己獨存的性能,有不可變異的含義。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用一首有名的偈,說明這諸法緣生無自性的精義。偈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從沒有自性方面說,稱之為“空”;在眾緣成就時,相對的相狀,作用非無,名之為“假名”。空對本體非有說,假名對相對的相用非無說。如偏執諸法定是空,則忽視了眾緣生的相,用不能起功用,成為斷滅邪見。如偏執假名的相、用為實有,則成我人通常的常識觀點,成為決然的人生宇宙觀,無法體會諸法無自性的實性。二邊不執,即是佛法中道第一義。能說明的以此為止。因為究竟中道實相,不是以言說可以說明的。唯能離言自證自知。一切言說(思想與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諸法的代名詞而已。諸法實相按科學說是四度空間的,而言說、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間的。諸法實相,好比一個活動的人,諸法假名,好比那個人的一幅照相。無論照相如何像真,決不能真正代表一個真人。

 

眾緣生無自性,是佛法說明“法無我”的方便。因為我人對內對外執諸法為實有,由來已久(與生俱來),絕不懷疑,所以每覺得“法無我”的道理,甚為深奧。此處順便說及,詳細待說“涅槃法印”時,再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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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現象,創立假設,須依實驗證明,使主觀成見無所滲入。

觀察

方向

內觀的(對認識的物件言)

向外的(對主觀認識言)

證成或發現

直證實相,非言說思議所及,但仍不妨相對地假立無量哲理及方法。

一切現象作用,都是相對地存在與發展。本體是不可思議的四度空間。

效用

徹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憂悲苦惱,解脫生死束縛。

物理、化學、工程、醫藥等方面的物質成就,由於物質的偏面發展。使人類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現代科學的發展,在物質方面取得的成就,無疑大過心理方面的。其心理方面的研究遠不及佛教對於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滅變化,又較色法(物質的)靈活而難於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學上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後心法(心理學)在科學上的發展,自有其廣闊的前途。我對於心理學素少研究,但我確信,科學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將有助於佛理的闡揚,一如科學在色法上的成就,對佛法所作的貢獻一樣。

 

上面是我對科學與佛法粗淺的看法。也是希望引發各位的興趣,作更深的研討,來發揚佛法的微妙精義,使現代人得益!多謝各位的惠臨。

 

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學講座

 

二、變異的世間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上次所講的“科學與佛法”中,曾講到近代科學上的發現,與佛教的理論非但不沖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證。換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學的方法來論釋。現代科學對於物質世界的構成,已可從數學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間的情況下存在。

 

這一科學的發現,在科學上自有其重大的意義,在哲學上,這是數千年來紛爭不休的本性問題,科學雖提供了肯定的資料,但進一步的實證,在現代科學范疇內,只能說是不可言說,不可思議的境界,以此為止。佛法中所謂涅槃,所謂實相,所謂一真法界,雖也是離言說思議的境界,卻是可以體證的;並且有方便的講法,有助於對這種境界的認識。現在把這個不可說的實相,試以方便的說法來說明,預定三次講完。今天先講變異的世間觀。

甲、略說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說本題之前,先約略說說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麼?三法印是區分佛法與外道的准繩。印,就是印證,就是以此三項准則印定某法是否真實的佛法。一切法與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謂:“若無此三法印,即是魔說,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義之綜合:所謂“佛法該攝而立三種之法印”。學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無法了解佛法精義。

 

三法印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阿含經》中所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涅槃寂靜,此是三法印”。諸佛菩薩皆通達三法印而證佛果!

 

從現實世界說,三法印所包涵的: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滅性,也是人生宇宙間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這種真理,而生倒見,進而執著倒見,才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成為一切苦的元本。佛說三法印,便是針對不明真相、執著倒見的人而說法,使他們明白真理,產生正見,脫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流轉!

 

用現代話來诠釋三法印:

a、無常性——變異的世界觀——‘無常’法印。

b、無我性——相對的人生觀——‘無我’法印。

c、無生滅性——人生宇宙的實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聯貫性

三法印的無常——無我——涅槃,是相互聯貫的、由淺入深的觀照法門,也是修持的一般層次。

 

從現象上觀察一切事物都不斷地在變,所謂:“世事無常”,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納的概念。無我的道理,就不易為大家了解接納了。因為大家從生出來到現在,一直執著了一個“我”,一旦聽到無我,不免引為驚奇,大多數人一定感到難於想像。但是如果對於世事無常的道理有了認識,再從無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沒有這個“我”。無我的道理,也就不難於理解了。懂得了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不難通達本來無生無滅的道理。

 

無常、無我、無生滅、三者間的相互關系,可列出來說明:“幻”知道它是幻而不執;“假”知道它是假而不執,即能證真。所以通達了無常性、無我性,也就自然通達無生滅性。因為“真”是“事”的實相,“理”的實性,明白了無常性的事相,滲透了無我性的理性,就顯現出無生滅性的本體——“真”。

 

證真時,幻事、假相,都成為本體之用。須附帶說明的,這裡所說的“真”,也只是對幻、假的對比而言,不可執著。如能不執著即證離思議言說,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執著事相、理性為常、我,因而產生世間一切苦惱。故《增一阿含經》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諸行是苦)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體證無常、無我,也即體證無生滅的實相。反之,如果能參悟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諸苦的根源!同時,因為不執我法(事相),一切現象事理本來寂靜,生死煩惱均歸息滅,自然而然進入四度空間無生滅境界,而體證人生宇宙實相。

 

佛說種種法,無非使眾生自求覺悟,自證自性。三法印是統攝人生宇宙諸法,最赅要、具體、淺顯的說法。

 

乙、變異的世間觀

變異,就是變動,因空間的變動,而產生時間的概念,故時間可代表空間的變動。宇宙雖大,可以“動”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間的任何事物,時時刻刻在動,剎那之間就變,一念之間,此世界即非舊世界!試想轉瞬之間,世界多少事物,移轉了原來崗位,宇宙之間的星球,已不知移轉幾千萬裡!宇宙雖大,卻找不出一樣不變不動的事物!各種事物只是變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們所能感覺到的變和動,只是些變得快或較快的,而變得慢或較慢的,有時不容易覺察罷了。

 

一、觀察現象——依常識說

從常識去了解無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異、滅的規律,世界上任何事物,決沒有生而不變,住而不動,變異變滅,亦復如是。試從物理、生理、心理各種現象上去證無常之理:

a、物理現象的變異——成、住、壞、空。

b、生理現象的變異——生、老、病、死。

c、心理現象的變異——生、住、異、滅。

 

現在先看物理現象的變異,現代科學進步最快的,是對物質的研究,因此人類對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質、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陽、星雲,直到整個宇宙,均為物理現象。在原子內部的小宇宙所包涵的核子和電子,就不停地在轉,不息地在動;推之於大宇宙,地球不停地轉,不斷在變,其它星球、星雲,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陽,在科學觀點上講,已非昨日之太陽,太陽已形成了三十萬萬年,據科學家估計,再經一千萬萬年,便會逐漸降低以至失去它的光輝和熱力,也即是說,太陽也在變動,太陽黑點周期性的出現,足以說明太陽不只在動,而且動得很顯著,只是人類感覺不易直接覺察而已。總之,整個宇宙,跳不出成、住、壞、空的法則,不論從科學或佛法來講,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變,息息在動,永無休止的變動;永無休止的流轉。

 

生理現象的變異,不出生、老、病、死的規律。從人生來說,從出生、長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過程,也就是說明生理上的變異。從科學眼光看,構成動物機體的細胞,時時刻刻在新陳代謝之中,生理學家說,人體全部細胞,約經十一個月的新陳代謝作用,就會全部更換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運行,吸收氧氣,排去碳酸氣;筋骨、皮肉、毛發等等,都不停地在變動。嚴格地說,今日的身體,已非昨日的身體,不變,只是錯覺而已。最近《覺世報刊》上有一篇詩《胡子》,可以借來說明變動、無常的道理:“幾天不刮,你就長長,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現在你黑,將來你白,再將來呢?無常無常”!

 

心理現象的變異,有生、住、異、滅。佛說:“念念生滅”,我們如能一念反觀,即能自己發現,心理現象時刻在變。以人類心理狀態來觀察,心理學家把人的心理轉化分為知、情、意三種狀態:

 

知——知識、知覺、認識作用,時時刻刻,對內對外,起分辨認識作用。

 

情——情緒、情操、由知覺、認識、感受而起,如喜樂、憂愁、悲傷、恐懼、憤怒、焦灼等等,剎那起伏,變化不息,有些由於生理而引起,出現周期性的變異。

 

意——意志。由欲求或願望的推動,不停地指揮身體的言行舉動,諸如男女、飲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動行動的基本欲求,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後,方可轉成比較固定的願望。

 

以上三種是明了意識,是自己可以覺知的心理活動。這些心理活動,不分晝夜,時時刻刻地活動,即使在睡眠時,亦是不息活動,不過稍朦胧而已。

 

潛意識——相當於佛學中的阿賴耶識,也即第八識。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能潛藏我人經歷中之各種復雜經驗,保持不失,成為一種潛在勢力,不自覺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動。表現最顯著的,就是潛意識中的執“我”的勢力,有生以後,無時不以我自居,從不懷疑,習慣成自然,潛意識中深深刻畫了不可磨滅的幻影的“我“!不自覺地頑強地執我為實有,成為一種極頑強的中心勢力,在有意無意之間表現出來,成為“我”的個性。換言之,性格受潛意識所支配,也是潛意識的反映,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因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覺地受潛意識的支配,而潛意識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執為中心,確乎很難於改變,但也不是不能改變,只是改變很難而已。

 

因為潛意識也是在變動的,經過長時期的教育,或是突然或強烈的刺激,都可能改變人的性格,依靠著一種經常的重復的行為,也可以逐漸代替或沖淡原有的潛在意識。例如寫字,原來學習顏真卿的字,信手寫來便是顏體(舊的潛意識),如果想改為趙孟頫體,只要經常不斷地練習,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趙體了。在佛法上講,藏識的內容,是可以改變的,佛法中的念佛、觀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糾正改變潛意識中的錯誤,顛倒的潛力。譬如執我、執常,原是我人藏識中根深蒂固的倒見,我人懂得了無我、無常的道理,卻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執,必須經常不斷下工夫去修持,猶如寫字那樣,工夫到了,才能寫出你所要的那種字體,修行也是這個道理。簡言之,作凡成聖的關鍵,就看明了意識能否改變藏識中的錯誤倒見。潛意識也是變動的,平時明了意識內所作所為、所見所聞,不知不覺陸續潛藏起來,同時不知不覺中改變了潛意識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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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這些分析,可見宇宙之間,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由生住到異滅,不息地在變,不停地在動,找不到一成不變的東西,也絕無呆著不動的事物。變異是宇宙間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們也須正視此種變的特征,從而在這種變異——無常的觀點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尋求其真相,才能獲得正確知識。

 

反之,如果對於某些表面現象,執以為常,以為大地山河,歷久不變,日月星辰,周而復始,永恆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尋求真理,真理猶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煩惱無盡,執常而實在無常,執我而實在無我,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渦所轉,難免要受生死煩惱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說明

世事無常:為什麼無常?因為在變異,為什麼變異?用佛法來解釋,一切法是眾緣(即條件)所生,相對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無有自性(沒有獨立存在的不變的實有性)。生是幻生,滅是幻滅,是隨其因緣變異而有生滅,佛法中的緣生真理,是心物關系的因果法,是極為細密、繁復的心物間變動關系的法則。人人都受這種因緣法則的規限,設其中一緣有變,一一緣都隨之而變。依科學來說,一物體在影響其周圍之其它物體,同時亦被其它物體所影響,如此互依互攝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說眾緣所生的存在,在此種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變化無常極顯而易見。

 

事相變異的過程說明:任何事物都脫不出生、住、異、滅的法則,這個法則,也就是事相變異的過程,生和滅在現象上是突變,在性質上是質變;住和異,是漸變,是量的變異。突變大家可理會,漸變就容易為人所忽視。不過任何事物不停地在變,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為例說吧:

 

生:是眾緣和合的現象,也是一種“異熟果的開始”。何謂異熟果?依佛法說,過去世的行業,結成這世的果報的主體,新生命的開始,由生到長成(二十歲左右)這個階段的變化,甚為顯著,大家可以體會到的。

 

住:從長成到中年(五十歲左右)形態漸趨穩定,外表上似無激烈變動,實際上仍是不斷在變,不過不像幼年時期那麼快速顯著,以致往往被錯覺為常此不變,忽視了無常、變的真相。所以這期間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願意相信事物的無常性。

 

異:經過短時的穩定,慢慢從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現老態,齒發動搖,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認變異無常的現實,在這時期往往因自身的經驗,體會到無常的事相。

 

滅:量的變異,最後必然發展到質的變異,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結果——壞滅。對於人來說,就是死亡。

 

佛在《金剛經》裡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覺者對人的看法,提示變動快的事例,使人體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變動中。一般人以為人的一生,有的是綿長時間,如果站在歷史觀點上看,只是剎那之間的事,而好多人把這“剎那”誤認為永恆,就是對世事無常認識的不足。

 

不覺悟人生無常的後果:無常是一切有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誰都無法否認這個變異的真理,可是大多數人執著倒見,以無常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種種矛盾,常為煩惱、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這些都是不認識無常真理的必然後果。對於“我”和“我”的一切,強烈希望它能常住,特別是對生命的欲求,古往今來,除了覺者以外,雖功業如秦皇、漢武、富有四海,都無法求得不死之藥,脫出無常的法則,也就是免不了無常所引起的苦惱!

 

解除倒見,即見實相:人能不能跳出“無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與無常,相對而來,執常是顛倒事理的倒見,把倒見倒轉過來,就是真知。執常就不免於無常。能離常見,亦無無常。如果了解眾緣所生“本無自性”的道理,明白眾緣和合的“有”是幻有,時時不起常見,內對身心,外對一切事相,常作如是無常觀,體驗一切法只有幻相並無實體,久而久之,不期而然會體證無常的真相(實性),見到無生滅的本體而超脫生死煩惱的苦海,這就是佛法中的“無願三昧”,又稱“無願解脫門”——於一切生死法中,離願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脫——這可說是情意上的解脫。在理智上,亦可從諸法眾緣生無自性的認識而進入“空三昧”、“空解脫門”,詳細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時再講。

 

事相的無常感,因為認識體的執常而起,執常之見解除了,事相即是實相,實相中一切相對而統一。說常、說無常,皆屬多余,根本無所謂常與無常。但是對於執常的人說無常,對執無常(執斷滅見)的人也不妨說常,自在無礙,即是無生滅的涅槃境界。在講第三法印時,再詳細研究。

 

佛說法就是如此圓融無礙,從多方面啟發人們的深思,活潑生動,方便自在,並非死板的教條主義。於此可順便說一說,有些經內個別的措詞看來好似矛盾,實則皆是圓融無礙自然統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剛經》所說:“無我、人、眾生、壽者相”,與無常、無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與《彌陀經》內所說:“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祗劫”,似有矛盾,不能領悟。其實《彌陀經》所說,乃是覺者“果地境界”,即是說不執壽者相(常見),壽命即無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歸統一,正反相成,不一不異,所謂不二法門。

 

佛說無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示眾生執常的妄見。說無量壽,是對有些頑固執常的人,聽說諸法無常反過來執斷滅見,順應他們,循循善誘的方便說法。果地境界,自證自知,不生不滅,也就是超脫時空,而空間無邊,時間無邊,豈不是“無量壽”?究竟地說,無法可說,常與無常,皆為佛方便說法,均不可執,無執、無著,始可圓融無礙,自證實相。

 

茲錄唐代高僧善導和尚《勸念佛偈》,以結束本文。此偈以無常觀,導人求覺道,能發人深省。偈雲:

         漸漸雞皮鶴發, 看看行步龍鐘。

         假饒金玉滿堂, 難免衰殘老病。

         任汝千般快樂, 無常終要到來。

         唯有徑路修行, 但念阿彌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教講座

 

   三、相對的人生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今天我們繼續討論三法印中的第二無我法印。用本題“相對的人生觀”來方便說明。

 

無我法印與無常法印,雖同為說明人類倒見妄執的佛法哲理,可是兩者的含義及性質各有不同。上次所講的“變異的世間觀”(即無常法印),是從事相(現象)上觀察一事物的變易的道理,這是具體可見的,所以是比較容易領會的。

 

無我,是進一層去研求事相內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無形相的。在佛法中,雖然到末了是可以證知的,但是對初學者來說,這個抽象的而又與習慣想法相反的概念,顯然是不易於了解的。不過佛法中有種種善巧方便,只要我們能摒除成見,便可以從理智上去認識無我的真谛。

 

在說明“無我”原理以前,我們先檢討一下以“我”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種種矛盾煩惱等現實問題。

 

甲、生活、生死問題

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問題可說無量無邊,今但舉主要的大問題,不外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以及此二問題所引起的煩惱與苦悶,茲分述如下。

 

一、生活問題

人一生下來,即有謀求生存的本能與意欲。為這生的意欲所驅,不自主地必須活動謀營生活,因而發生生活問題。生存是有條件的。就人類來講,一生下來就需他人撫養,否則無法自存。在物質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無法生存。要解決此種需要,必須作種種謀生工作。及至長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種欲求,即產生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為基層,形成社會的組織,國家的組織,發生種種人我、物我的錯綜復雜關系。其原始的動力,是謀求個體生存。

 

但是一般人並不注意或追溯這些問題,只知向外地謀求生活所需的一切,並對所謀求的對象生起種種貪著,因而又產生對食、色、名利,權勢等等的愛著與追求,使生活問題更趨繁復。

 

本來講,無衣無食,會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惱。但是因向外追求欲無止境,有了衣食,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煩惱,得而復失,更生煩惱,所以盡管富有天下權傾四海,免不了恐懼失去的煩惱,即使一切鞏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卻不堅固,長生乏術,生死的威脅,無意識中無時或離,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實大致上是充滿了痛苦與煩惱的。

 

二、生死問題

有生必有死,這是必然規律。但是人與生俱來有“生”的欲求,除了覺者能徹了生死,人人對於死亡不免產生極大的恐懼。有人以為自殺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殺者並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過了死的恐懼,誤信“死”可以解決生的痛苦,才做出這愚蠢的行動,沒有生的勇氣,即是怯者,哪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樂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結果,把它看得淡些,但這種順其自然的人生態度,既不徹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種積極向上的價值,絕不是一種完滿的人生觀。

 

一般人在沒有掌握正確人生觀之前,所謂“生活”,其實即是“生死”。因為一生下來,即無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徹了相對人生觀的人,才能生動活潑地過生活。因此一般地講,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是分不開的。

 

由於人類生活問題引起的種種煩惱,對生死問題不明白所產生的苦悶,在思想上便產生了種種哲學、宗教、人生觀、宇宙觀,企圖诠釋人生宇宙之謎。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見“科學與佛法”詳候下一講“涅槃法印”時解釋),只能把時間與空間分開來觀察,所以一有對象(所知的概念),即成靜的、死的生滅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間的哲學、科學、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釋人生宇宙問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思想上不能思議四度空間的實相,這點在佛法內說得最明確清楚,在科學內亦已證明其確切(見“科學與佛法”)。如是說來,那麼人生宇宙問題豈不是永遠不能解答嗎?那也並不是。佛法內有善巧方便,雖然言說不能說,卻可用相對的方法解粘去縛,引導人們自證自知人生宇宙的實相。現在試把現實生活中生活與生死等問題,依佛法方便來講。

 

依佛法說,人生問題宇宙問題,表面看來似甚復雜,其實找到問題中心去觀察,甚為簡單!其關鍵在人們不能正確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體性與宇宙間事事物物“法”的體性。如能把“我”與“法”的性質弄清楚,其它枝節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意義

“我”的定義包含二種意義:

(一)有獨立存在的性質;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質。

如能證明一切有情於中並無此兩種性質,那麼“我見”即無所根據,也即是確立“無我原則”。

 

“法”,是被認識的客觀對象,所以說“法”有沒有“自在”與“主宰”並不確切,而只要能說明宇宙間一切事象理則都“無自性”都不能單獨存在,即可證成“法無我”原則。

 

確立了我、法的真義,即能正確地解釋和解決人生宇宙的根本問題。

 

順便一說,佛法對人生宇宙的解釋,不定說唯心,亦不定說唯物。一般總是心與物相對說。因是人生問題與宇宙問題在佛法內並不分開來說。有“有情”即有其所處的世界,離“有情”說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象它,仍是憑“有情”以往的生活經驗為認識基礎的。本題說“相對的人生觀”,其實已無法不提及與其關聯的宇宙觀。但是本題是偏重於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論的,處處著重現實,著重實踐,著重基於苦樂的價值觀點。因此,單獨說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內是不多見的,因其與實踐及苦樂均無直接關系。現在先討論“人無我”或“有情無我”。

 

一、“我”往哪裡找

一般最通常的見解是以我們的身體就是“我”。但如一經分析了解,則大成問題。

 

依常識我人的身體是由血肉、筋骨、毛發等組成。依科學此等組成物又由碳、氧、氮、鐵、磷等各種化學元素所組合。依生物學又可說由動物細胞復合而成。又人體時時需要空氣、食物等的營養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廢料,換言之即是人體與周圍環境息息相關。乃此均足以證成:我人身體實不能單獨存在;進一層說,我人對外吸收營養,如呼吸與飲食等動作,實是身不由己的,絕無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獨存,更無法主宰,即無“我”的性質。“我”只是“情有理無”的幻相。反之“無我”性方是“實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識方面的知、情、意,與潛意識裡面的本能、習性等,這些都可能是為一般執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雲“我思故我在”即認“知”為“我”。不知我人的知識、思想都是依外在環境而起而變的。沒有所知的對象,如何能證明有獨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與所知的對象互依相對而立,都不能獨存。又我人當外境現前,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由是可證我人對“知”實無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沒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緒起伏猶似波濤,推其動機,十之八九為外境所牽引,不是單獨生起的,更是難以自作主張的,所以“情”亦無“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實,內受內在欲求所左右,外為環境所左右而不自覺。所謂自由意志,在執“我”為中心的人說來,簡直是沒有的。我人的內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都十分劇烈,我人的意志多數受彼驅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無“我”性。

 

以上所說知、情、意三種作用,其實是互相牽連的,知可以影響情,意;情可以影響知、意;意也可以影響知、情,不可分割。更證明各無單獨存在性,即無“我”性。

 

潛意識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識與行為方面所得的經驗,一方面又形成潛勢力影響以後我人知、情、意的活動。此等活動的總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潛意識與明了意識互為因果作用,並不是單獨存在。又潛意識裡含藏著與生俱來的種種原始沖動與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潛意識亦無“我”性。

 

綜觀身心二方面,沒有獨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個“我”來,“我”只是情意上的錯覺和執見。所以說情有理無。

 

依佛法說,“我”只是我人物質作用與精神作用的假合體,集在一起的時候假名為“我”。我只是代名詞而已。例如眾木聚在一起稱之為林,“林”只是代表眾木的假名,除了眾木,別無有林。

 

佛經上有一段關於無我的寓言,頗發人深省,茲錄如下:“昔有一人,受使遠行,獨宿空捨。中夜有一鬼,擔死人來著其前。後有一鬼,逐來罵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擔來?’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問。是死人是誰擔來!’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實語,亦當死;若妄語,亦當死。二俱不免,何為妄語,語言:‘前鬼擔來’,後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補之即著。如是兩足頭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於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見二鬼食盡;今我此身,盡是他身肉。我今為有身耶?為無身耶?若是有者,盡是他身;若無者,今現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悶,譬如狂人。明日尋路而去,到前國者,見有佛塔眾僧,不可問余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事。諸比丘言:‘此人自知無我,易可得度’。而語之言:‘汝身從本以來,恆自無我,非適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計為我身’。即度為道,斷諸煩惱,即得羅漢道。是為能計無我,得道不遠’。”

 

上述寓言,以現代知識說,亦很合理。因我人身體中細胞新陳代謝,每十一個月全身細胞就統統換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覺地被“無常”鬼,偷了換了,竟不能由此體悟無我的至理。

 

二、法的體性

人生除了主觀認識以外,還有客觀的事物。以個體主觀方面說,客觀的事物即成為“環境”。在佛法內統稱為“法”。廣義說,“法”包括一切物質、精神、事理、概念等等,無所不包。所以有時稱為“諸法”,或“一切法”。現代名詞無以相當,勉強可說為“宇宙萬有”。

 

宇宙間物質精神種種事象,表面上好像各個獨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現在說“法無我”,即是要說明一切法都不是獨立存在的,所謂個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賴其它各法始能顯現的。換句話說,宇宙間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絕對地存在,而是相對地,在互依互含的狀態下存在。

 

佛法內說一切法都是眾緣所生,而無自性。緣,意思是條件。譬如說一座房屋,是水泥、磚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種技工按照建築的設計,眾多條件湊合起來才能完成。除了各種的條件,在適合之情況下(這情況也是條件之一)湊合起來,房屋即產生。而完成後這房屋的特性與功用,也是依組成它的各種材料而決定的。除此以外,沒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說房屋有遮避風雨的功用,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實假如我們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爛了,這功用即時就打了折扣,可見房屋沒有所謂“自性”,在眾緣和合的條件下,起一種暫時的性能或功用。說“暫時”,是因為組成它的各種“緣”若經進一層了解,亦是各各依其它條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存在,而是剎那剎那在變(見“變異的世間”一文),既然是在變,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義,因“自性”應有自己獨存的性能,有不可變異的含義。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用一首有名的偈,說明這諸法緣生無自性的精義。偈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從沒有自性方面說,稱之為“空”;在眾緣成就時,相對的相狀,作用非無,名之為“假名”。空對本體非有說,假名對相對的相用非無說。如偏執諸法定是空,則忽視了眾緣生的相,用不能起功用,成為斷滅邪見。如偏執假名的相、用為實有,則成我人通常的常識觀點,成為決然的人生宇宙觀,無法體會諸法無自性的實性。二邊不執,即是佛法中道第一義。能說明的以此為止。因為究竟中道實相,不是以言說可以說明的。唯能離言自證自知。一切言說(思想與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諸法的代名詞而已。諸法實相按科學說是四度空間的,而言說、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間的。諸法實相,好比一個活動的人,諸法假名,好比那個人的一幅照相。無論照相如何像真,決不能真正代表一個真人。

 

眾緣生無自性,是佛法說明“法無我”的方便。因為我人對內對外執諸法為實有,由來已久(與生俱來),絕不懷疑,所以每覺得“法無我”的道理,甚為深奧。此處順便說及,詳細待說“涅槃法印”時,再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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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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