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於荊州]特別提示:本文轉自周國平的BLOG。
我念大學的時候就知道周老師。很年輕就是北大的哲學教授。在我的心中,周老師配得上是真正懂哲學的哲學家。他的睿智讓我一直想有機會拜訪請教。在我看來,真正的哲學不是簡單的邏輯和思辨,真正的哲學是對生命全部實相的注解。
今天無意在博客看到這篇文章,非常歡喜。希望更多人知道“哲”是什麼,怎麼做人。
論做人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還是做人,懂得自愛自尊,使自己有一顆坦蕩又充實的靈魂,足以承受得住命運的打擊,也配得上命運的賜予。倘能這樣,也就算得上做命運的主人了。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論幸福還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嚴。做人比事業和愛情都更重要,不管你在名利場和情場上多麼春風得意,如果做人失敗了,你的人生就在總體上失敗了。最重要的不是在世人心目中占據什麼位置,和誰一起過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做人要講道德,做事要講效率。講道德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講效率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生命。
做事有兩種境界。一是功利的境界,事情及相關的利益是唯一的目的,於是做事時必定會充滿焦慮和算計。另一是道德的境界,無論做什麼事,都把精神上的收獲看得更重要,做事只是靈魂修煉和完善的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做人。正因為如此,做事時反而有了一種從容的心態和博大的氣象。
從長遠看,做事的結果終將隨風飄散,做人的收獲卻能歷久彌新。如果有上帝,他看到的只是你如何做人,不會問你做成了什麼事,在他眼中,你在人世間做成的任何事都太渺小了。
做事即做人。人生在世,無論做什麼事,都注重做事的精神意義,通過做事來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始終走在自己的精神旅程上,只要這樣,無論做什麼事都是有意義的,而所做之事的成敗則變得不很重要了。
我們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對自己的職務,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個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惟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余一切責任心的根源。一個人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我不能想象,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實際情況往往是,這樣的人把盡責不是看作從外面加給他的負擔而勉強承受,便是看作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我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系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他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許多人對責任的關系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嘗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拼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為就必有所不為,而人與人之間的巨大區別就在於所為所不為的不同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