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士問關於法名的問題。
所謂法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修行名字。在佛陀時代,所有的佛弟子出家或者皈依後,大多仍繼續使用自己原來的名字。祖師們之所以出家後啟用法名,是為了令出家人能和在家人明顯的區別開來,到後來皈依弟子也開始逐漸沿用。
在佛教中沒有所謂輩分的說法,之所以禅宗祖師把法名排出字符,是為了表征法脈傳承,而不是家譜的概念。在佛教中身份的區別,是以所受戒律的不同來加以區別,如所說的“七眾弟子”、“四眾弟子”、“僧俗二眾”等等,現在人們經常提到的“師叔”、“師伯”、“師公”的稱呼,都不是佛教的稱謂,甚至還有違佛制。而“師兄”、“師弟”的稱呼卻是如法的,在《四分律》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祖師說:同一念佛無別道,通乎四海皆兄弟。大概就是如此吧。
出家眾在給在家居士傳授三皈依時,是代表佛法僧三寶為居士作個見證。絕不應有收私家徒弟的概念,取法名時如果願意按法脈傳承固然很好,就是另行選擇吉祥之字取法名也都是如法的。一次我在濟南為一個居士傳授三皈依,居士問我,我的法名也叫“清淨”可以嗎?我說可以。但為了方便,就給她取名“清靜”。也有在場的提出異議,我就告訴他,觀世音菩薩的師父就叫觀世音佛,妙音菩薩的師父就叫妙音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