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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權:當別人冤枉我們,要怎麼做
方海權:當別人冤枉我們,要怎麼做 摘自《地藏菩薩福報錄》之三十五 圓信問: 當別人冤枉我們,或者對我們不了解,我們要解釋嗎。 (四十三) 答曰:世間上的事,過眼雲煙。人與人之間,應以相互關懷,相互勉勵為根本。 不管人家冤枉或者誤會我們,我們還是以自我批評、 自我忏悔為妙。若是解釋太多反成為自我辯論。不一定就起到效果,或時對方反而更反感。 時間會印證真理的,當人家在時間的流逝後印證我們的好,就自然會對我們另眼相看。只要我們所做的事是為大眾,就不怕被誤會和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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