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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達真堪布:《自我教言》講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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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教言》講記(三)
達真堪布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我們繼續學修《自我教言》,今天學修第六頌:
恆需隱秘有三種:隱秘自己之功德, 隱秘他人之過失,隱秘未來之計劃。
作為修行人,作為佛門弟子,時時刻刻要隱藏、保密這三種;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不能宣說、洩露這三種。第一個,“隱秘自己之功德”。功德毀壞的原因有幾種,其中一個就是宣揚自己的功德。一定要隱秘、隱藏、保密自己的功德、福德和善根。我們這些凡夫,本來就沒有什麼功德,我們所認為的功德並不是什麼功德;就算稍微有一些所謂的功德,但是與佛菩薩、上師的功德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說沒有什麼可宣揚的。
其實我們凡夫的一些行為,包括每一個言談舉止、起心動念都是罪業,不是什麼功德;所以要看就看自己的過失,不能看自己的功德。這樣我們才能進步,才會有變化。很多教言裡也是這樣講的,看他人就要看功德,看自己就要看過失,這樣,我們能夠慢慢學到他人的功德,能將他人的功德納入到自己的相續中,最後,我們自己所有的過失都能消失殆盡。
所以,作為修行人,要多看自己的過失,多看他人的功德。然後自己有些所謂的功德、福德與善根,在沒有什麼特殊意義的情況下,一定要保密,一定要隱藏起來,這本身就是一種功德。如果自己有一點點的功德,就到處宣揚,到處宣說,這本身就是一種過失,別人也能看出來你內心的一些雜念,這都是不如法的。
“隱秘他人之過失”。如果你是善意的,為了讓他人改變,而說一些他人過失,這樣沒有什麼罪過;若不是這樣的情況,然後去說別人的過失,這是一種很大的罪過。這樣容易造很多、很嚴重的惡業,就像前幾天給大家講的一樣,佛菩薩無處不在,我們不知道佛菩薩在何處,會以什麼樣的面目出現,所以一定要注意,不能說別人的過失。
若是我們輕易宣說、宣揚別人的過失,也許會遇到一些佛菩薩,這樣會造很多的惡業。一般的凡夫,若是對那些佛、菩薩、成就者進行了誹謗,這個罪過遠遠超過了殺害三界一切眾生的罪過。我們殺害了一些眾生,甚至殺害了一千頭牦牛,也是造業,別人也肯定會說這個人太凶惡,他的罪業非常深重。但是對佛,對菩薩,對那些大德進行誹謗的這個罪過,要遠遠超過這些,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
在一般的情況下,要不贊不謗一切眾生。沒有必要說一些是非與長短。如果不是善意,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更不要說別人的過患與過失。現在很多人不管去哪裡,經常在背後,在暗中說這些。這本身就是一種過失,也是一種造業。所以,不說他人的過失,要隱藏、保密他人的過失。
“隱秘未來之計劃”。在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未來的一些計劃也是要隱藏、保密的。未來一些好的計劃、規劃,如果跟別人說了,很容易出現一些障礙與違緣。另外,若是所有的計劃都跟別人宣說,也屬於是發願。若是做不到,實現不了,完成不了,是一種妄語、欺騙,也是一種罪業。凡夫的思想復雜,起心動念,起伏波動非常大,肯定有好多計劃;但是不一定都是正確的,不一定都能實現,也不一定都能成功。
所以,在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最好不輕易宣講一些未來的弘法利生的計劃,有佛就有魔,那些惡魔能聽到,能知道,就會來干擾你,會給你造成違緣,這樣的話很難成功。
第七頌:
不可宣說有三種:不宣偶爾出離心, 不宣自己狡詐行,不宣自己之善行。
不可以宣說的有三種,其一是偶爾出離心。人的心態,尤其是我們這些凡夫的心態,非常不穩定,偶爾也會生起一些厭煩心、出離心,但是這些一點點都不穩定。所以這個也不可以宣說,也不可以輕信,這種狀況很普遍。
很多居士皈依佛門了,懂得了一些道理,就開始離家出走。家、工作都不要了,孩子也不管了,然後到廟裡做義工,做一些善事。沒有幾天又動心了,想家、想孩子,又回去了,回去以後又開始造業了。這叫什麼?這叫業際顛倒。這種人沒有暇滿的人身,所以沒有解脫的機會,千萬不能變成這樣的人。自己一定要考慮成熟,然後才可以下決心。供養布施也是,開始對輪回生起一些厭煩心、對上師生起信心的時候,就去布施供養;但是這個厭煩心、信心也都不穩定,自己也不仔細考慮,然後就把所有的東西、錢拿來供養布施,過後又後悔了。
為什麼說不可以宣說偶爾出離心?因為很容易造業。你拿所有的東西來上供下施是好事,但是,如果你心態不穩定,過後想來想去又後悔了,這樣就把所有的功德都摧毀了,甚至還造業了。所以,心態一定要穩定,思維一定要成熟,然後才可以做這些功德。
現在還有人,在家裡和愛人吵架了,或者孩子不聽話了,就開始想出家了。“人間太苦了,太煩了,我一定要出家。”這都是偶爾的出離心。過幾天,孩子乖了、聽話了,夫妻也和好了,對自己百依百順了,各方面都比較好的時候,哪有想出家的心啊!這種心態一點點都不穩定。
大家一定要仔細觀察,一定要深思熟慮,不要在沖動、激動的狀態下下決心,做決定,這都是不穩定的,大家一定要注意。現在這種情況非常普遍,非常多。很多人剛開始很好,後來又造業了;剛開始有點信心,後來又灰心退步了,不要這樣。所以我經常強調,一定要打好、打牢基礎,然後做什麼都會穩定,特別是在修行的過程中,更不能輕舉妄動,一定要思維成熟,讓自己的相續成熟,最後再做決定。
其二,“不宣自己狡詐行”。自己一些狡詐的行為,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不能宣說。自己偶爾有了一些狡詐、欺騙的行為,若是為了忏悔,或者為了改過還可以說,不是這樣的情況下不能宣說。
發露忏悔可以,但應該在上師三寶面前,不應該在大眾面前宣說自己狡詐的行為。現在也有這樣的,把這些惡業當作成就與功德到處宣說。比如自己通過一些欺騙的手段,做了一些喝酒、吃肉等惡事,這些並沒有什麼功德,但是自己不知道,自認為是功德。這些坑蒙拐騙、明爭暗斗等狡詐的行為,並不是什麼本事,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是凡夫愚癡顛倒,不明白這個道理,還到處宣說。這樣惡業、罪業就會增長,將來要感受果報,那時痛苦是無窮無盡的。
如果我們沒有把握好,或者沒有控制住,造了一些惡業,要在上師三寶面前發露忏悔,或者自己默默地忏悔,然後默默地發心發願,不要去宣揚、宣講這些,不要有夾雜心。
其三,“不宣自己之善行”。不能宣說自己做的一些善事,積的一些福德;若是宣說了,這些善事、福德很容易被毀壞、摧毀,所以沒有意義的情況下不要說這些,自己有一些善行、功德、福德的時候,一定要隱藏起來。
有的人有了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功德、福德,積了一點點善根,就到處宣說:我供養了上師,供養了多少;我布施眾生了,布施多少;我做了何種善事……實際上這都是毀壞、摧毀自己的善根與功德。
其實不可宣說的不僅僅是這三種,還有好多種,但這三個是最重要的,是作為一個修行人必須要做到的。
第八頌:
不可去處有三種:怨仇爭處不可去, 眾人聚處不可去,玩樂之處不可去。
我們作為修行人,這三個地方是不可以去的:怨仇爭斗的地方不能去,眾人聚積的地方不能去,玩樂的地方不能去。作為修行人,沒有特殊意義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去這些地方。也許是個騙局,也許是個危險的場所,沒有什麼可看的。但是人就這樣,有什麼熱鬧都愛去看,這樣很容易造業。
容易造業、容易起煩惱的地方——玩樂處,比如娛樂場所、歌舞廳、網吧、夜總會,沒有意義的情況下,作為一個修行人,是不可以去的。若是有意義,為了弘法利生,為了自己的修行,或者對修行有幫助的情況下可以;否則你經常到這些地方,心中很容易生起貪嗔癡慢疑等等煩惱,自己經常和這些人接觸,經常去這些場所,很容易造殺盜YIN妄酒這些惡業。所以,如果自己的修行沒有到一定的層次,特別是初學者,更不可以去這三個地方;尤其是在內地,有很多這樣的場所,這樣的環境,大家一定要注意。
第九頌:
不宜言說有三種:無信者前不說法, 未問不說自經歷,不說不符實際語。
作為修行人,不能輕易宣說的有三種。第一個,“無信者前不說法”。佛法是饒益眾生的方法,我們應該宣說佛法;但是,如果對方實在不是法器,沒有一點一滴的善根與信心——也有這樣的人,我們也能經常遇到這樣的人——就不能輕易給這樣的人講說佛法,弄清楚以後才可以跟他說法。否則,不但對他沒有好處,反而還有壞處;不但不能饒益他,反而還會傷害他。如果他沒有善根,沒有信心,你卻給他講這些;他也許會生起一些邪見,或者會進行一些毀謗。這樣,相當於你毀壞了他的相續,這個也是要注意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
第二個,“未問不說自經歷”,他人不問,不要說自己的一些經歷。有的人特別愛說閒話,別人根本沒有問這些,根本不想知道這些;但是自己滔滔不絕地說自己做過什麼,如何如何……若是他人問到了,你感覺對他人有一些利益,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說;否則說這些也是不如法的,也是一種過失,所以也要注意。
第三個,“不說不符實際語”。也有很多這樣的人,總是東說西說:有時候說高,有時候說低;有時候說長,有時候說短;一會兒說他人,一會兒說自己。這也是要注意的地方,作為修行人,說話得有威儀,得符合實際,說有道理、有意義的話;不符合實際的語言,不可以輕易說。這些都是華智仁波切給自己定的標准,實際上也是給我們定的標准,我們應該用這些標准來衡量自己,糾正自己,這都非常重要。
今天講的這些,恆需隱秘有三種,不可宣說有三種,不可去處有三種,不宜言說有三種,大家一定要記住,一定要反復地思維、修持。
今天就講到這裡。祝大家吉祥圓滿,扎西德勒!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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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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