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阿彌陀佛!
摘自《學佛答問》(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八十七),編號:21-422
問:若服從領導的安排做假帳,和領導同流合污,將來再以非法得來的錢,用於大眾福利事業,這樣背不背因果?會不會因為犯法而進監獄?
答:這個事情看你自己的發心。我們淨土宗第六代祖師永明延壽大師,他就做過示范,他在沒有出家之前是個小公務員,管出納的,在財政機關裡面工作管出納,他就盜用公家的錢,拿去干什麼?拿去放生。以後這個事情被發現了,發現之後法官也很同情他,為什麼?他沒有拿這個錢去享受,他拿去放生。所以把這個事情就上報,報到皇帝那裡去,皇帝看到也很好笑,按照國家的法律那殺頭死刑。所以皇帝就囑咐判死刑,囑咐監斬官,就是囑咐執刑的官員,在法場上執刑殺頭的時候看他有沒有恐怖,如果有恐怖就把他殺掉,就算了;如果他沒有恐怖,帶回來我要見他。結果他臨上法場,他一點恐怖都沒有,監斬官問他,你怎麼一點不害怕?我這一條命換了千千萬萬的命,值得!監斬官把這個事情就報告皇帝,皇帝就召見,他就跟皇帝講佛法。皇帝就問他,你有什麼願望?他希望出家,皇上跟他說你出家我護法。永明延壽大師真正是為眾生,沒有想到自己生死,自己判刑坐監獄,是死刑也不在乎這個心。這個故事可以值得你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