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
愛欲,是一種貪愛的俗念,也是生死輪回的源頭。眾生因無法徹悟生死本源而墮入愛欲之流,以致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世間人最貪愛的莫過於“色”。色,泛指一切的物質,它具有占一定空間、會毀壞這兩種特性。而世間男貪女愛之色,是其中的一種。
有了貪色之心,眼根就會被外境的色塵沾染而生起貪愛(心欲),三者(眼、色、心)會合之後,便有所行動。所以,色的引誘力很大。有人說“色膽包天”,外在“色相”的引誘力雖大,但是由內心所發出的欲念卻更強,所以說“其大無外”,沒有比色欲更大的力量了。
“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如果還有和色欲同樣大的誘引力,那麼就不需談什麼修行了。
世間男女經常在情愛中追逐不已。譬如有一方在不知不覺中動了心欲,做出追求的舉動,若是彼此情投意合倒還好,若一方無意,另一方仍窮追不捨,就可能由愛生恨,甚至會生起毀害心。
例如:過去在屏東有個濟助個案,案主是一位男士,他有一位女朋友。後來這位男士生起出世的心念、發心要出家修行,於是慢慢疏遠女友,但是女友仍戀戀不捨。後來,長久無法如願的女友起了瞋恨心,向他潑灑硫酸,結果這位男士不僅被毀容,眼睛也瞎了。由此可知,情欲之火,為害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