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有一位房愛親,他的妻子崔氏,是河北清河縣人。她有兩個兒子,老大名叫房景伯,老麼名叫房景光。崔氏親自教他們讀易經、書經、禮記、春秋、孝經、論語、孟子和周禮這九部經書。
後來,她的大兒子房景伯在清河做太守時,有一位貝丘(在今山東清平縣西南,與左傳所稱貝丘在博興縣南方不同)的婦女,來向官府控告她兒子不孝的行為,官府就要把婦人的兒子抓來辦罪。
崔氏知道這件事以後,就叫房景伯把那位婦人叫到衙門裡來,和自己住在一起,一齊吃飯。又叫那位婦女的兒子跟在房景伯的身邊。每當房景伯去問候崔氏起居時,那婦人的兒子就立在堂下觀看。
這樣不到十天的工夫,那位婦人的兒子果然說已經悔改,要求回家了。
崔氏說:「這時候,他還只是面子上的慚愧,並不是心中真正的慚愧。暫且不要理他!」
又過了二十多天,那位婦人的兒子叩著頭流出血來。他的母親也流著眼淚鼻涕,要求回去了。
於是,崔氏才叫他們母子回去。後來,那位婦人的兒子竟然以孝順出了名。
(評)許止淨說:「崔氏輔佐兒子從事政治,不強調刑罰,而在道德的感化。她教導人民,不在革面,而在洗心。嗚呼!在上者能如此親民,連堯舜三代盛世恐怕也不過如此。推求治安的根本原由,乃是出於母教。婦女的責任不是很重嗎?」(譯自《古八德全書》第五百五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