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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南教授:智顗的二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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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顗的二谛思想

  楊惠南
  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四期
  1999年七月出版
  頁43-68
  頁43
  提要
  天台宗智顗大師,在其《法華玄義》卷2-下,曾提出七種二谛的說法。這七種二谛分別是藏、通、別接通、圓接通、別、圓接別和圓等七教的二谛。從智顗對於通、別接通、圓接通、別、圓接別等四種二谛的批評,我們可以看出他背後所預設的理論基礎。它們的理論基礎建立在《大品般若經》的三句經文和《涅槃經》裡的思想。《大品般若經》的三句經文是:‘非漏,非無漏’、‘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涅槃經》裡的思想,則是“佛性”、“不空”的主張。智顗以《涅槃經》裡的“佛性”、“不空”的主張,诠釋《大品般若經》裡的這三句經文,並進而斷定通教的二谛是不含“佛性”、“不空”的二谛:因此是不究竟的二谛。而別教(含別接通)之二谛,雖含“佛性”、“不空”的內容,但卻只是空空洞洞的“但理”,不能本具一切法;因此,別教的二谛也是不究竟的二谛。只有圓教(含圓接通、圓接別)之二谛,才是究竟圓滿的二谛。由於智顗是以《涅槃經》裡的“佛性”、“不空”,來诠釋《大品般若經》的三句經文,因此,盡管智顗自認為是龍樹的嫡傳弟子,實際上卻超出龍樹、提婆的《三論》,以及他們所宗重之《大品般若經》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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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satya),是真理的意思。佛典中,有說真、俗二谛的,也有說真、俗、中(道)三谛的,也有只說中(道)谛的。天台宗對這種谛理思想,則有不同於一般佛典和其他宗派的說法。本文試圖透過隋代天台宗高僧-智顗(538-596)的谛理思想,做一初步的探究。
  一、七種判教與七種二谛
  智顗,《妙法蓮華經玄義》(下文簡稱《法華玄義》),卷2-上,曾說到“門十妙” 注1,其中第一妙是“境(界)妙”;而“境妙”的具體內容之中,即列有三谛、二谛和一谛:‘雲何境妙?謂...三谛、二谛、一谛等,是諸佛所師,故稱境妙。’ 注2盡管《法華玄義》等佛典當中,有一、二、三谛的不同說法,然而,基本上,這都是真、俗二谛的開展(三谛)或化約(一谛);真、俗二谛才是佛典中所有谛理思想的根本。
  俗谛,又名世谛,乃世俗谛(sajvrti-satya)的略稱,指的是世俗所共認的常識。通常,這是指“有”的見解;因為常識告訴我們,世間的事物都是真實存“有”的。真谛,又譯為勝義谛或第一義谛,都是梵文paramartha-satya 的翻譯,乃指最深遠、最究竟的真理而言;通常,這是指“空”(無)的見解。原來,佛典中說到了兩種人:未解脫的凡夫,以及已解脫的聖者。凡夫所知即是俗谛,那是山河大地等一切事物都是實“有”的素樸實在論(naive realism)的常識性見解;而聖者所見則為真谛,那是山河大地等一切事物皆“空”(無)的道理。
  然而,二谛的理論,似乎預設兩種世界的存在;有了未解脫的凡夫“世間”,以及已解脫之聖者的“出世間”或“涅槃”,才有真、俗兩種真理的存在。前者是“有”,後者是“空”(無);二者互不相融。要體悟“空”(無)而達到解脫的“出世間”,就必須拋棄“世間”、改變“有”的錯誤見解。像這樣兩種世間、兩種真理的說法,對於智顗這種強調絕對、唯一或圓融的大乘一元論者來說,顯然無法接受。《法華玄義》中,三谛和一谛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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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的就是要彌補二谛、二世間所可能帶來的二元論傾向。
  三谛中的“中(道谛)”(madhyamapratipad),以為真實的世界既非“有”亦非“空”(無),既是“有”亦是“空”(無)。更有甚者,在“有”的俗谛當中,就涵蘊著「空”(無)的真谛;而在“空”(無)的真谛當中,也同樣涵蘊著「有”的俗谛。這一折衷的說法,目的即在說明真、俗二谛都是偏頗的“邊見”(極端的想法),只有折衷的說法才合乎世界的真象-“諸法實相”。
  智顗為了說明這種意義的二谛論,曾依照他特有的判教思想,提出了“七種二谛”的說法。他在《法華玄義》卷2-下,提綱挈領地說到了這七種二谛:
  正明二谛者,取意存略,但點法性為真谛,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谛,於義即足。但人心淺,不覺其深妙,更須開拓,則論七種二谛。....所謂七種二谛者,一者、實有為俗,實有滅為真。二者、幻有為俗,即幻有空為真。三者、幻有為俗,即幻有空、不空共為真。四者、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五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六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七者、幻有、幻有即空,皆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 注3
  按照唐?湛然的注釋,這七種二谛,是依照智顗的七種教判,而做出的區分。這七種教判是: (1)(三)藏教; (2)通教; (3)別接通; (4)圓接通; (5)別教; (6)圓接別; (7)圓教。 注4其中,第(1)、(2)、(5)、(7)等四教,乃智顗有名的“化法四教”。而第(3)“別接通”和第(4)的“圓接通”,指的是修習“別”教或“圓”教的菩薩,進入通教當中,“接”引“通”教中,適合學習別教或圓教教理的眾生。原來,通教中有兩種人,一種人是真正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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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人,只適合學習通教教理;這是通教的“當機眾(生)”。另外還有一種通教人,雖然身在通教當中,學習通教教理,但實際上郤是別教或圓教根器的眾生。這種人,一聽到別教或圓教的教理,就會被別教或圓教的菩薩,接引到別教或圓教當中,繼續修習別教或圓教的教理。這即是“別接通”或“圓接通”。(接,是進入通教當中,接引眾生的意思。)相同的情形,別教也有當機眾和非當機眾兩種人。當機眾只能修習別教教理;而非當機眾則具有圓教根器,只要圓教菩薩進來接引,即可進入圓教當中,進一步修習圓教教理。這即是第(6)的“圓接別”。這樣一來,藏、通、別、圓等四教之外,又加上別接通、圓接通和圓接別等三教,即成七教。這七教各依不同的二谛來教導眾生,因此就有七種二谛;它們是: (1)藏(教)二谛; (2)通(教)二谛; (3)別接通二谛; (4)圓接通二谛; (5)別(教)二谛; (6)圓接別二教; (7)圓(教)二谛。
  這七種二谛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 依照上面的引文看來,它們是這樣的:
  (1)藏教二谛: “實有”是俗谛,“實有滅”是真谛。
  (2)通教二谛: “幻有”是俗谛,“(即)幻有空”是真谛。
  (3)別接通二谛:“幻有”是俗谛,“(即)幻有空、不空共”是真谛。
  (4)圓接通二谛:“幻有”是俗谛,“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真谛。
  (5)別教二谛: “幻有”、“幻有即空”都是俗谛,“(幻有)不有、不空”是真谛。
  (6)圓接別二谛:“幻有”、“幻有即空”都是俗谛,“(幻有)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
  是真谛。
  (7) 圓教二谛: “幻有”、“幻有即空”都是俗谛,“一切法趣有、趣空、趣 不有不空”是真谛。
  七種二谛當中,第(1)藏教二谛是:藏教人(小乘人)把世間視為實有,這是俗谛。而把實有的世俗世間滅除,達到“空”(無)的境界,即是解脫、涅槃;這是真谛。所以說,實有是俗谛,實有滅是真谛。
  其次,第(2)通教,指的是偏空的《般若經》。《般若經》的當機眾-通教人,不再執著世間的事物實有,而以為它們是“幻有”,亦即因緣和合而生起的“假名”(假有);這即是俗谛。另一方面,通教人還以為:體悟這些世間幻有的事物為“空”(無),即是出世間的涅槃解脫;這是真谛。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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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教的二谛是:幻有是俗谛,(即)幻有空是真谛。 注5
  而第(3)別接通二谛是:世間的事物是因緣所生起的“幻有”,這是俗谛。體悟幻有的世間事物本身,既是“空”(無)又是“不空”(非空無);這是真谛。就如前文所說,“別接通”是別教的佛菩薩,進入通教當中,接引原本屬於別教根機的通教眾生。因此,對這些眾生所宣說的二谛,一方面含有通教的道理在內,另一方面則含有別教的道理在內。通教的二谛是偏空的; 而現在,多了別教的二谛,那是合於中道,不偏於空的“不空”。因此,別接通二谛中的俗谛,盡管和通教的俗谛一樣,也把世間的事物視為“幻有”; 但它的真谛,則不再像通教的真谛那樣,只是偏空的“(即)幻有空”,而是含有“不空”的中道之理,亦即“(即)幻有空、不空共”。 注6
  其次,第(4)圓接通二谛是:“幻有”是俗谛,“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真谛。圓接通,是指圓教佛菩薩,進入通教當中,接引原本屬於圓教的通教眾生。因此,圓接通二谛,既有通教的內容,又有圓教的意涵。盡管圓接通二谛的俗谛,和通教的俗谛一樣,都把世間事物視為“幻有”;但它的真谛則不同於通教的偏空,而是“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在此,“幻有即空、不空”,和別接通的真谛-“即幻有空、不空共”的意思相同。但圓接通的真谛,郤在“幻有即空、不空”(亦即“即幻有空、不空共”)之外,加了“一切法趣空、不空”一詞。
  原來,智顗以為:別教的中道(不空),僅僅是名義上或理論上的中道,並沒有實質的內涵。也就是說,智顗以為:別教雖然也說到“不空”的中道,但只是說到而已,中道的道理當中,空洞洞的,不含任何事物。這樣的中道,是“但中”(只是名義上的中道);這樣的中道之理,只是“但理”(只是理論上的中道之理)。相反地,圓教的中道,則本具一切事物;也就是說,一切事物都歸趣於圓教的中道之中。這即是“一切法趣空、不空”(一切事物歸趣於中道之中)的意思。
  第(5)別教二谛是:世間一切“幻有”的事物,以及這些事物的“空”幻不實,二者都是俗谛。而這些“幻有”的事物,原本是“不有、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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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真谛。這和通教真谛的偏空不同,別教在“(幻)有”和“(偏)空”之外,還有“不有、不空”的中道之理。
  其次,第(6)圓接別二谛則是:世間一切“幻有”的事物,以及這些事物的空幻不實-“幻有即空”,二者都是俗谛; 這些“幻有”的事物“不有、不空”,而且“一切法趣不有、不空”,才是真谛。
  圓接別,是圓教佛菩薩,進入別教當中,接引那些原本屬於圓教根機的眾生。因此,圓接別的二谛,一方面含有別教的二谛道理,另一方面也含有圓教的二谛道理。這樣一來,圓接別二谛,相同於別二谛的是:“(幻)有”和“(即幻有)空”都是俗谛,“不有、不空”的中道為真谛。而不同於別教二谛的地方則是:加入了圓教本具一切法的中道。別教的中道,只是“不有、不空”的“但理”、“但中”;圓教的中道,則本具一切法,所謂“一切法趣不有、不空”。在此,“一切法趣不有、不空”一句,智顗將它展開為“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這不過是詳略的不同而已,並無實質上差異。
  最後,第(7)圓教二谛則是:“(幻)有”和“(幻有即)空”都是俗谛,“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是真谛。
  “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不僅是上面所說的,只是“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的展開。而是進一步顯示:圓教的二谛,不但在“不有、不空”的中道之中,本具一切法;而且,俗谛的“(幻)有”和真谛的“(幻有即)空”當中,也同樣本具一切法。也就是說,“一切法趣有”一句,意味著俗谛當中本具一切法;“一切法趣空”一句,意味著真谛當中本具一切法;而“一切法趣不有、不空”一句,則意味著「不有、不空”的中道當中,同樣本具一切法。因此,圓教的俗、真、中三谛,或一般所謂的空(真)、假(俗)、中三谛當中,都本具一切法。這即是“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一句的意思。
  從以上的說明,我們看到智顗對於藏、通、別等三教之二谛的批判。其中,尤其是對通、別二教的批判,可以看出他的基本思想及這一思想背後的理論預設。下面,我們要進一步詳細討論這些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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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智顗對通、別二教的批判
  筆者曾在拙作—〈智顗的“五時八教”判〉 注7當中,說到智顗對於通、別二教的批評。在那裡,筆者說到:智顗認為,真正的“空”(圓教的“空”),應該含具萬法,亦即所謂的“不空”或“一切法趣空”。但是通教的“空”,郤是‘但見偏空,不見不空’,因此是不究竟的‘偏真(空)之理’。其次,智顗還認為,即使宣說了“不空”的中道之理,仍然可能像別教那樣,掉入“但理”,而沒有實質的內容。因此,智顗在他的《法華玄義》卷2-下,就曾這樣批評別教的“不空”:‘別人謂不空,但理而已。欲顯此理,須緣修方便。’ 注8
  智顗對通、別二教的這些批評,我們在七種二谛的別接通、圓接通和圓接別等三教的二谛論當中,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然而,智顗在《法華玄義》卷2-下,對通(含別接通、圓接通)、別(含圓接別)等教的二谛,做了更加詳細的說明和批判。這些說明和批判,有助於我們了解智顗的二谛思想及其背後的理論預設。因此,下面我們將逐段引出,然後加以適當的诠釋和討論。首先是他對於通教、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二谛的簡略敘述:
  幻有、幻有空不空二谛者,俗不異前,真則三種不同。一俗隨三真,即成三種二谛。 注9
  引文一開頭的“幻有、幻有空不空二谛”,事實上包含三種二谛,亦即包含通、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二谛。 注10這三種二谛的俗谛,都和通教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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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相同,這是引文所謂“俗不異前”一句的意思。 注11但是由於這三種人,對真谛-“幻有空、不空”的了解不同,因而真谛開展成為三種;這樣,“一俗隨三真”,就成了通、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二谛。這意味著通、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修行人,盡管在俗谛(亦即“有”)的見解上相同,但對真谛(亦即“空”)的體悟,郤有差異。這種差異,也是通、別、圓等三教的差異。
  三種二谛的第一種是通教二谛,《法華玄義》卷2-下,這樣描述它:?
  如《大品》明‘非漏、非無漏’,初人謂非漏是非俗,非無漏是遣著。何者?行人緣無漏生著,如緣滅生使。破其著心,還入無漏。此是一番二谛也。
  引文中的“初人”,即是通教人。通教人讀到《大品般若經》 注12‘非漏、非無漏’這句經文時, 注13把“漏”(煩惱)這個字,理解為世俗的世間法;把“無漏”一詞,理解為解脫的出世間法。而經文裡的“非漏”,通教人則理解為世俗世間法的否定與超越-“非俗”;“非無漏”則理解為解脫或出世間的否定與超越。
  把“非漏”理解為世俗世間法的否定與超越,固然沒有問題;但是,把“非無漏”理解為解脫或出世間的否定與超越,在智顗看來,是有問題的。智顗以為,單單否定、超越“無漏”,那只是消極的“遣著”(遣除對於“無漏”的執著);當消極的遣著之後,還是墮入偏空的無漏之中。這即是“非漏是遣著”、“破其著心,還入無漏”等句的意思。 注14
  智顗顯然不能滿足於通教人對於“無漏”的消極理解。佛典中,無漏法包括佛所證得的涅槃,乃至佛的真身-法身等。在智顗的眼裡,這些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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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不僅僅是消極的“遣著”,而且有其積極內涵,充滿無量功德。筆者曾在拙作—〈智顗的“五時八教”判〉當中,引智顗《四教義》(卷1),說明“通教”一詞,有教通、理通,乃至果通等八種意義。其中,教通的意思是:‘同禀因緣即空之教’。而理通的意思則是:‘同見偏真之理’。也就是說,通教中的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人,都因聽聞“(因緣即)空”的教法,而證入“偏真(空)”的道理之中。而在《法華玄義》卷2-下,則有大同小異的說法:‘諸法實相,三人共得…同見但空…。’ 注15
  其次,《法華玄義》卷2-下,對於別接通二谛的說明,是這樣的:
  次人聞‘非漏、非無漏’,謂非二邊,別顯中理。中理為真。又是一番二谛也。
  引文開頭的“次人”,指的是別接通的修行人,亦即通教當中的別教根機。這種修行人,聽到《大品般若經》裡‘非漏、非無漏’的經句,郤有不同於通教人的理解。這種不同的理解是:否定有漏和無漏這“二邊”(兩種極端的看法-“邊見”)的同時,還能“別顯中理”。也就是說,別接通的修行人,雖然身在通教當中,但由於本身具有別教的根機,因此,對於“空”(非漏、非無漏)的理解,不再是消極的否定(二邊),而是能夠進一步體悟:否定中蘊含著積極的中道之理。這也是智顗之所以贊美別接通二谛,‘能見不空,是則為妙教’ 注16的原因。
  然而,別接通這種“不空”的“中(道之)理”,並不是沒有缺點。智顗批評它‘譚理不融,是故為’。 注17為什麼“譚理不融”呢?因為它只是“但中”之理。《法華玄義釋簽》卷6,即曾這樣批評別接通的“中(道之)理”:‘次人聞“趣”,知此但中。須緣修地前一切諸行,來趣向後,以發初地中道之理。即別(接通)人也。’ 注18依照湛然的理解,所謂“趣”,指的是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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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薩位以前,所逐漸累積(緣修)的功德,必須歸“趣”到初地菩薩位,以便證入初地菩薩位所要體悟的“但中”之理。在此,“緣修”一詞是關鍵所在。緣修,除了可以理解為“依各種因緣條件而修習(但中之理)”之外,還可以理解為“攀緣(但中之理)而修(行)”。這意味著這種修行,是不究竟的。拙作—〈智顗的“五時八教”判〉當中,曾引智顗的《四教義》(卷1),說明別教之所以稱為“別”,是因為它有教別、理別,乃至果別等八個原因。其中,第五“行別”的意思是:‘歷塵沙劫,修諸波羅蜜,自行化他之行別也。’而第六“位別”的意思則是:‘三十心伏無明是賢位、十地發真斷無明是聖位之別也。’也就是說,別教菩薩,在時間上,必須歷經“塵沙劫”,修習各種波羅蜜,而在菩薩的果位上,則必須歷經“三十心”、“十地”等四十個階位,最後才能“發真,斷無明”,達到究竟成佛的第四十一個階位—“聖位”。也就是說,別教人無法像圓教人那樣,‘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注19
  事實上,智顗在《法華玄義》卷8-下,也曾分析兩種不同的“見不空者”:
  見不空者,復有多種:一、見不空,次第斷結,從淺至深。此乃相似之實,非正實也。二、見不空,具一切法;初阿字門,則解一切義,即中、即假、即空,不一不異,無三無一。 注20
  引文說到兩種不同的“見不空者”:其一是別教的‘次第斷結,從淺至深’;另一則是圓教的‘具一切法,初阿字門, 注21則解一切義,即中、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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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空,不一不異,無三無一’。別教和圓教雖然都是“見不空者”,但別教郤必須“從淺至深”地“次第斷結(煩惱)”;圓教則在初聞佛法(阿字門)時,即能了解“即中、即假、即空”的“一切義”。這是別、圓二教不同的地方。
  最後,《法華玄義》卷2-下,對於圓接通二谛的說明如下:
  又人聞‘非有漏、非無漏’,即知雙非,正顯中道。中道法界,力用廣大,與虛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
  引文中的“又人”,指的是圓接通的修行人。這種修行人,在聽聞《大品般若經》‘非(有)漏、非無漏’經句的當下,就能體悟“非有漏、非無漏”的雙重否定(雙非),正顯示著中道。這種中道的力用,廣大猶如虛空,不再像別教的中道,只是名義上或理論上的“但中”、“但理”;相反地,宇宙(法界)中的一切事物(一切法),都歸趣(含攝)在圓接通的中道之中。
  智顗介紹二了通、別接通、圓接通這三種二谛之後,緊接著有一段說明。這段說明,可以讓我們更加清楚地看出他的立場:
  是故說此一俗,隨三真轉:或對單真,或對復真,或對不思議真。…智證偏真,即成通二谛。智證不空真,即成別入通二谛。智證一切趣不空真,即成圓入通二谛。
  引文中,智顗再次說到通、別入通和圓入通等三教,雖然具有相同的俗谛;但真谛郤各不相同。他把這三教的真谛,分別稱為“單真”、“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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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不思議真”。單真,意味著通教的真谛,孤伶伶地,其中沒有中道可言。復真,則意味別接通的真谛之中,含有中道之理。它比起通教的真谛,要禮富得多,所以稱為“復”;但比起圓接通的真谛,則仍有不足。而圓接通的真谛,之所以稱為“不思議真”,顯然是因為它奇妙地含攝法界一切法的緣故。
  引文緊接著說到了重要的結論:如果“智證偏真”,就變成通教二谛(真谛);如果“智證不空真”,就變成別接通二谛(真谛);如果“智證一切趣不空真”,即成圓接通二谛(真谛)。在這裡,智顗明白告訴我們:通教的“真(谛)”(空),是“偏真(空)”的; 別(接通)教的“真谛(空)”,是(名義上或理論上)“不空(的)真(谛)”;而圓(接通)教的“真(谛)”(空),則是“一切”法都歸“趣”於它的“不空真(谛)”。後二教的真谛,都是“不空真(谛)”;然而,是否一切法都歸趣於它,則是它們之間的分野。
  智顗對通、別二教的批判,除了前面所說之外,還可以從他對於別教二谛和圓接別(圓入別)二谛的批判,看出來。他在《法華玄義》卷2-下,曾這樣介紹別教二谛:
  幻有無為俗、不有不無為真者,有、無二故,為俗;中道不有、不無,不二為真。二乘聞此真、俗,俱皆不解,故如如聾。《大經》雲:‘我與彌勒共論世谛,五百聲聞謂說真谛。’即此意也。
  引文一開頭的“幻有無為俗,不有不無為真”,即是別教二谛。別教把世間“幻有”的事物,以及體悟它們都是“幻無”的偏空,都視為俗谛;它們是相互對待的兩個概念-“二”。而含有中道之理在內的真谛,則是超越“有”和“無”的對待,亦即是“不有、不無”的“不二”。這種合乎中道的“不有、不無”,超越相待之“二”的真谛,聲聞、緣覺等小乘人,郤把它理解為偏空的真谛,以致就像啞巴和聾子一樣,完全無法體悟。所以《大(般涅槃)經》才會說:小乘人把低一個層次的世俗谛,誤以為是高層次的真谛。 注22這意味著二谛有不同的層次,小乘二谛是低層次的二谛,它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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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在別教看來,只不過是俗谛而已。
  別教二谛比起小乘二谛,既然高一個層次,依此類推,別教二谛比起圓教二谛,則低一個層次;這是因為別教二谛中的真谛,雖有中道之理,然而只是“但理”、“但中”而已。有關這點,《法華玄義》卷2-下,在介紹“圓入別二谛”(圓接別二谛)時,曾有說明:
  圓入別二谛者,俗與別同,真谛則異。別人謂不空,但理而已。欲顯此理,須緣修方便。故言:‘一切法趣不空。’圓人聞不空理,即知具一切佛法,無有缺減。故言:‘一切趣不空也。’
  引文明白說到,由於加入圓教道理的緣故,圓接別的真谛,不再和別教“但理”的真谛(中道)相同。別教人,為了在初地的菩薩修習階位時,證得中道之理,必須“緣修方便”,歷經初地以前的十信、十行、十回向等三十個菩薩階位,累劫修習佛法,聚積功德,然後才能將空空洞洞的中道之理,充實起來,成為具足一切佛法的中道。相反地,圓教人郤在聽聞《大品般若經》‘一切法趣不空’的經句時,就能當下體悟不空的中道之理,‘具一切佛法,無有缺減’。
  總之,智顗認為,通教的二谛“偏真(空)”、“智證偏真”;因為通教二谛當中,沒有中道。而別教二谛,雖有中道之理,但只是空空洞洞的“但理”、“但中”,其中不含一切(佛)法。‘唯圓二谛,正直無上道,是故為妙’。 注23
  為了讓讀者更清楚了解智顗七種二谛的說法,讓我們把前面兩小項的內容,歸納成為下面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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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智顗二谛論所預設的理論基礎
  智顗之所以把通、別二谛,視為不究竟、有缺陷的二谛,有其背後所預設的理論基礎。對於這些理論基礎的探索,有助於了解智顗二谛論的思想。因此,現在我們要進一步檢討這些理論基礎。
  智顗《四教義》卷2,曾有這樣的一段話: 注24
  二谛有二種:一者、理外二谛; 二者、理內二谛。若真谛非佛性,即是理外之二谛。真谛即是佛性,即是理內之二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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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文明白說到,二谛有“理外”和“理內”的區別;而其關鍵乃在真谛是否為佛性。如果真谛就是佛性,那麼它就是“理內二谛”;相反地,如果真谛不是佛性,它就不是理內二谛,而是“理外二谛”。在此,“理”指的是佛性之理。理內,意味著合乎佛性之理; 而理外,則意味著違背佛性之理。因此,佛性之理,乃是做為判定二谛是否為理內的終極原則。而這一佛性之理,盡管智顗並沒有明說,但推測出自《涅槃經》,應該離事實不遠。
  智顗在《四教義》卷2,依照“佛性”的判准,把二谛區分為“理內”和“理外”兩大類之後,緊接著又把這兩大類二谛,各個細分為兩小類,而成四種二谛:?
  一、理外二谛有二種:一者、不相即之二谛,生滅二谛也。二者、相即之二谛,無生二谛也。故《大品經》雲:‘即色是空,非色滅空。’色滅方空,是不即之二谛。即色是空,相即之二谛也。二、明理內之二谛,亦有二種:一、不即之二谛; 二、相即之二谛。一、不即之二谛,是無量二谛也。故《涅槃經》雲:‘分別世谛,有無量相。第一義谛,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之所知也。’二、相即之二谛,無作之二谛也。無作苦、集、滅、道,名為世谛。即一實谛,故名第一義谛。若三藏教,诠於理外不即之二谛。若通教,诠於理外相即之二谛。別教诠於理內不即之二谛。圓教诠於理內相即之二谛也。
  引文說到了四種二谛,分別對應藏、通、別、圓等四教。這四種二谛是:(1)生滅二谛; (2)無生二谛; (3)無量二谛; (4)無作二谛。前二為理外二谛,因為二者都不談“佛性”(中道)之理; 後二則為理內二谛,因為二者都內含“佛性”(中道)之理。而這兩組二谛的區分,關鍵則在“相即”、“不相即”之上。
  “即”是“即是”,也是“相同”的意思;二物相即,表示二物同體。就第一組(前兩種)二谛來說,所謂“相即”,指的是俗谛(以“色”法為代表)和真谛(以“空”為代表)的一體性。合乎《大品般若經》‘色即是空,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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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色’ 注25這種說法的,就是相即;反之,不合乎這種說法的,就是“不相即”。不相即的二谛,是“生滅二谛”,那是藏教二谛。藏教以為,像“色”法(物質)這樣的世俗事物,都是無常生滅;必須滅除無常生滅的世俗事物,才能徹底解脫。因此,世間和解脫的出世間,是不相同的兩個世界;分別描述這兩個世界的俗谛和真谛,也因而是“不相即”的二谛。
  相反地,通教二谛是相即的二谛;因為它合乎《大品般若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經句。這種二谛即是“無生二谛”。無生,是無生無滅的略稱;而無生無滅,則是藏教無常生滅的否定和超越。通教在“色”等世間法當中,體悟它們都是空;而“色”等世間法的無常生滅也是空。這就是無生無滅(不生不滅)。這種“空”,是在世間生滅無常的事物(色法)當中,體悟其無生無滅,不必滅除生滅無常的世間法; 解脫是即世間而解脫,並不離開世間,因此稱為“相即”。
  其次,就後兩種二谛來說,“相即”意味著即一切法,“不相即”則意味著不即一切法;前者是別教的無量二谛,後者則是圓教的無作二谛。別教的真谛,雖然含有中道之理,但郤只是空空洞洞的“但中”、“但理”,和一切法不相即(不同體),必須歷無量劫、修無量行,才能體悟相即於一切法的真正中道,因此稱為“無量二谛”。相反地,圓教的真谛(中道),從初發心,就相即於一切法,本來具足;因此稱為“無作”(無所造作)。
  智顗不但把四種二谛,和四教相匹配,而且也拿來和各種佛經相匹配; 他在《四教義》卷2,這樣說:
  《華嚴經》诠理內二種二谛,三藏教诠理外不相即之二谛,方等大乘诠理外四種二谛,《摩诃般若》诠理外相即二谛、理內二種二谛,《法華經》但诠理內相即之二谛,《涅槃經》通诠理內、理外四種二谛。
  引文第二句有關三藏教所诠二谛,是容易理解的。但其他各句,則必須對照拙作—〈智顗的“五時八教”判〉,才能理解。在那裡,筆者說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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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經》裡,雖然主要是別教的道理,但郤也有圓教的道理。所以引文說‘《華嚴經》诠理內二種二谛’。其次,方等大乘經相當五時教判中的方等時。方等時所說道理,藏、通、別、圓四教都有;所以引文說:‘方等大乘诠理(內、理)外四種二谛’。 注26而《摩诃般若波羅蜜經》當中,既有屬於通教的“共般若”,又有屬於別、圓二教的“不共般若” 注27;因此引文說:‘诠理外相即二谛(通二谛)、理內二種二谛(別、圓二谛)’。而《大般涅槃經》,由於追說藏、通、別、圓四教,又追泯這四教,因此,既有理外兩種二谛(藏、通二谛),又有理內兩種二谛(別、圓二谛)。
  總結以上所說,可以歸納成下面兩個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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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五時教與四種二谛)
  華嚴時     別 教 二 谛 圓 教 二 谛
  鹿苑時 藏 教 二 谛      
  方等時 藏 教 二 谛 通 教 二 谛 別 教 二 谛 圓 教 二 谛
  般若時   通 教 二 谛 別 教 二 谛 圓 教 二 谛
  法華時       圓 教 二 谛
  涅槃時 藏 教 二 谛 通 教 二 谛 別 教 二 谛 圓 教 二 谛
  值得再次提醒讀者的是,智顗將二谛和七教相匹配,而成七種二谛,其背後所依據的佛典共有三種:?首先是《大品般若經》裡的經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對於這一經句的解釋不同,而有藏、通、別(含別接通)、圓(含圓接通、圓接別)的不同。也就是說,不合乎這句經文的,即是藏教和別教(含別接通)的“不相即二谛”。合乎這句經文的,則是通教和圓教(含圓接通、圓接別)的“相即二谛”。
  其次是《大品般若經》裡的‘非有漏、非無漏’一句。這句經文,把藏教排除在外,只對藏教之外的其他各教做匹配。也就是說,通教以為:所謂‘非有漏、非無漏’,只是“但空”,只是雙遣(雙重否定漏與無漏);在“空”或雙遣之後,並沒有“不空”(中道)之理存在。而別(含別接通)、圓(含圓接通、圓接別)各教,則以為:所謂‘非有漏、非無漏’,在“空”或雙遣之後(之時),還肯定了“不空”(中道)之理。也就是說,別教人了解,在雙遣之時,還“別顯中道”; 而圓教人則了解,在雙遣之時,“正顯中道”。
  最後是‘一切法趣不空’這個句子。這是一個不忠實於《大品般若經》的句子,該經雖然有‘一切法趣空’的經句,但郤沒有‘一切法趣不空’的相似句子。 注28智顗顯然是綜合《大品般若經》‘一切法趣空’等經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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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大般涅槃經》裡“佛性”的思想,而創造出來。
  ‘一切法趣不空’這個句子,進一步把通教排除在外,成為區分別、圓(含圓接別)二谛的判准。也就是說,如果把這句經文,理解為必須歷劫“緣修方便”,一切法才能歸趣於“不空”(中道),那麼,這即是別教二谛。在這種意義之下,一切法並不和“不空”的中道“相即”;這也是為什麼前文會把別教二谛,視為“不相即二谛”的原因。反之,如果把這句經文理解為不須歷劫“緣修方便”,一切法原本(初發心)就具足(歸趣)於“不空”的中道之中,則為圓(含圓接別)教二谛。這種二谛是“相即二谛”,因為一切法即是“不空”的中道。
  要了解別教和圓教(含圓接別)二谛的不同,單憑分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乃至‘一切法趣不空’這三個句子還不夠。前面已經說過,《大般涅槃經》裡的“佛性”觀念,恐怕才是分判這兩種二谛的關鍵性依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卷25,曾說:
  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者,名為智慧。所言空者,不見空與不空。智者見空及與不空。…見一切空,不見不空,不名中道。…中道者,名為佛性。 注29
  從這段引文,我們看到了智顗之所以把“佛性”視為中道的經據;也看到了“不空”之所以被視為中道的原因。這也是:‘一切法趣不空’一句,除了含有《大品般若經》‘一切法趣空’的內容之外,還含有《涅槃經》“佛性”思想在內的原因。因此,與其說智顗是依據《大品般若經》來闡述二谛的理論,不如說是以《大般涅槃經》做為二谛論的最終依據。
  事實上,智顗《法華玄義》卷2-下,在說明‘一切法趣…’這樣的句子時,所引經典竟然不是《大品般若經》,而是《大般涅槃經》;他甚至還把《大般涅槃經》裡的“佛性”、“不空”,解釋為“如來藏”。他說:
  《大經》雲:‘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即是此意。二乘謂著此空,破著空故,故言不空。空著若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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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見空,不見不空也。利人謂不空是妙有,故言不空。利利人聞不空,謂如來藏,一切法趣如來藏。 注30
  引文中的“二乘”,其實還應包含通教鈍根。 注31其次的“利人”,指的是別教之人;別教之人,視“不空”為“妙有”。而“利利人”則指圓教之人; 圓教之人把“不空”理解為原本就含藏一切法的“如來藏”。從這段引文,我們清楚地看到:智顗把“不空”、“如來藏”,做為最高判准;合乎這一思想的,才是究竟的圓教二谛,否則即是不究竟的別教二谛。
  智顗一向被視為《大品般若經》的忠實诠釋者。但他郤只肯定經中“不空”的“不共般若”,將它看成是圓教的究竟道理;相反地,則把經中的“共般若”視為“偏真(空)”的通教不究竟之理。他的二谛論,顯然含有濃厚的佛性、如來藏思想。
  四、結語
  智顗稍前的南北朝(385-580),是一個《(大品)般若(經)》“空”與《(大般)涅槃(經)》“有”,相互發明的時代。然而,《般若》“空”顯然沒有獲得當時中國人無條件的認同,相反地,《涅槃》“有”郤廣受當時佛門的喜好。
  天竺僧昙無谶(昙摩谶),於北涼玄始10年(西元421年),在河西王—沮渠蒙遜的禮請下,於首都姑臧,譯出《大般涅槃經》四十卷,史稱“北本”《涅槃經》。 注32劉宋文帝元嘉初年, 注33北本《涅槃經》傳至南朝,慧嚴、慧觀、謝靈運等人,依照晉義熙13年(西元417年),由法顯所譯出的六卷本《泥洹經》,將四十卷本重新編輯、修改,而成三十六卷本,史稱“南本”《涅槃經》。 注34從此,中國佛教界,進入了熱烈研究《大般涅槃經》的大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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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南本《涅槃經》,也因為地緣關系(天台宗主要教區-浙江,位在南方),成為智顗以來,天台宗高僧所延用的版本。
  《涅槃經》的譯出,對中國佛教界,有著極為重大的影響。該經譯出不久,慧觀(約365-435)即提出有名的“五時教判”,把該經視為五時教中最究竟的“常住教”,而把《(大品)般若經》判為不究竟的“三乘通教”。 注35慧觀的這一判教思想,普遍受到當時佛教界的認同, 注36《涅槃經》的崇高地位,從此也受到中國佛教界的肯定。《涅槃經》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也成了其後中國佛教界不可懷疑的命題。另一方面,竺道生(355-434)由於‘推佛性通於有心’,因而大唱‘阿闡提(一闡提)人皆得成佛’的主張,並著《佛性當有論》, 注37開“何謂正因佛性?”之大辯論的先河。其後,有關“何謂正因佛性?”的不同主張,至少有十一家之多,竺道生是其中的“當果論”者。 注38這些環繞在《大般涅槃經》的研究風潮,直接或間接影響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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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顗的思想。例如,智顗的“五時八教判”,盡管做了某些修改,但大體仍然因襲慧觀的五時教判。而上引《四教義》卷2的文字當中,智顗把“佛性”視為二谛(真谛)是否究竟圓融(理內)的最終判准,想必也和這一時代風潮,有密不可分的關連。
  智顗號稱直承龍樹、提婆所撰寫之《三論》的嫡傳弟子, 注39然而,他郤將龍樹、提婆所撰寫的《三論》,以及他們所最宗重的《(大品)般若經》,判為不究竟的“通教”。 注40而他以《涅槃》經的“佛性”思想,來诠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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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般若經》裡的“空”,也並非經文的原意。
  前文已經討論過了,智顗對於《大品般若經》的诠釋,主要有三句:第一句是‘非漏,非無漏’;第二句是‘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而第三句則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智顗透過第一句經文,來區分通教和別、圓二教的不同。然後又透過第二和第三這兩句經文,來進一步區分別教和圓教之間的差異。
  就第一句經文來說,智顗以為:通教對這句經文的理解是“雙遣”、“但空”;別、圓二教則是將它理解為“別顯中道”或“正顯中道”。而所謂“中道”,則是“不空”的道理。這樣,智顗把通教和別、圓二教區分開來。就《大品般若經》的原義看來,‘非漏,非無漏’這句經文,確實是“雙遣”或“但空”的意思。龍樹和提婆的《三論》,大體也是遵循這一思路,而注解《大品般若經》。現在的問題是:“雙遣”或“但空”,是低層次的通教思想; 而“別顯”“不空”的中道,或“正顯”“不空”的中道,才是正確理解這句經文?答案恐怕必須分兩頭說:首先,《大品般若經》或《三論》的“空”,如果說是“顯中道”(“別顯”或“正顯”),那是可以接受的說法。龍樹,《中論(卷4)?觀四谛品》,即把空、假名和中道三者,當做同義詞。 注41但如果把中道的意思,定義為“不空”,那就不是《大品般若經》或《三論》的本義了。
  而就第二句經文來說,智顗以為:別教將它理解為“但理”,而圓教則將它理解為“具足一切佛法”。智顗的這一斷言,乃建立在下面的假設之上:不但‘一切法趣空’,而且‘一切法趣不空’。‘一切法趣空’,確實是《大品般若經》所明白說到的;但‘一切法趣不空’,郤是該經所不曾說到。筆者已在前文指出,這樣理解這句經文,乃是智顗受到《涅槃經》“佛性”、“不空”之思想的影響。
  最後,再來看看《大品般若經》裡的第三句經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智顗以為,這句經文可以分判藏教和通教的不同,乃至可以分判別教和圓教的不同。藏、別二教都是“不相即”,通、圓二教則都是“相即”(詳前文)。智顗以為,藏教之所以“不相即”,是因為藏教的真、俗二谛不能同體(詳前文)。這也許是可以被接受的說法。然而,智顗將這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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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來分判別、圓二教—別教“不相即”、圓教“相即”(詳前文),則有待商榷。經文的原意只是:色等一切法都是空。其中並沒有“空”中具足色等一切法的意思。每一個事物都是空幻不實,這是《大品般若經》的原意;每一個事物都具足於“空”理之中,則是智顗對這句經文的理解。二者顯然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這樣看來,號稱直承《大品般若經》之思想的智顗,實際上遠超出該經的內涵。唐?道宣,《續高僧傳(卷17)?釋慧思傳》,曾說:智顗的師父—慧思(515-577),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華》’,並命智顗‘代講金經,至“一心具萬行”處,顗有疑焉,思為釋曰:“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是《法華》圓頓之旨。…’ 注42足見智顗把《法華經》視為圓教經典,而把《大品般若經》視為不究竟的通教經典,含有“次第意”在內, 注43乃是繼承他的師父—慧思的看法。在慧思的影響下,智顗把《大品般若經》視為含有通教不究竟義(共般若)的經典,並試圖以《涅槃經》的“佛性”、“不空”,來解釋《大品般若經》的“不共般若”義,也就可以理解了。
  智顗的偏離《大品般若經》,有人以為是“空”之“中國化”的必然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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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鹽入良道即曾指出: 注44智顗透過《中論?觀四谛品》中“三谛偈” 注45的理解,把印度中觀學派的“空”,導向唯心的思想進路。 注46他認為這是“空”的中國化。張曼濤在評介入良道的觀點時,曾批評入氏未曾說明“空”之中國化的後世影響。 注47然而,另一個入氏未曾說,郤繞富興趣的問題是:除了所謂“中國人民族性”、“中國固有文化”(儒、道二家)的影響之外,智顗到底依據什麼經論,把“空”中國化了?
  智顗把“空”中國化,除了受到《涅槃經》的影響(如前文)之外,顯然還受到一些唯心經論的影響。這些唯心經論,主要是印度瑜伽行派(Yogacara-vada),亦即唯識宗所重視的作品,包括《勝鬘(獅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攝(大乘)論》(無著造,陳?真谛譯)、《(十)地(經)論》(天親造,後魏?菩提流支等譯)、《法華論》(即婆薮盤豆造,後魏?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譯之《妙法蓮華經優婆提捨》)等。這些經論,說到了萬法的根源在阿梨耶識(阿賴耶識),在如來藏。而阿梨耶識和如來藏,可以是生起萬法的形上實體(如一般唯識經論所說),也可以是萬法所依托的最高原理(如《勝鬘經》等如來藏系的經論所說)。 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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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這些唯識經論的影響,入氏所謂“空”的中國化或唯心(唯識)化,若不是意味“空”能生起萬法(如華嚴宗),就是意味“空”具足一切法(如天台宗)。印順法師即曾區分“中觀者”與“唯識家”,乃至中觀者與天台、賢首(華嚴)二宗的差異。中觀者與唯識家的差異,在於是否一切歸趣於“空”,亦即是否把‘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注49一句,視為最高原則。而中觀者與天台、賢首的差異,則在“空”是否為形而上的實體,或是否為諸法所依托的原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即是天台、賢首;反之則為中觀者的主張。印順說:
  中觀者於性空與緣起的抉擇,與唯識家不同:即在‘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與天台、賢首不同處:即一切為緣起法,由因緣生,非由空性生起一切或具足一切。然這裡要鄭重指出的,性空即緣起本相,不應作形而上的實體看,也不應作原理而為諸法的依托看…。 注50
  正如引文中所說的,中觀的“空”,並不是“生起一切”的形上實體,也不是“具足一切”,作為一切法之依托的理體。“空”的中國化或唯心化,也許應該從這一觀點切入,才有更加深刻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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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法華玄義》中,作者智顗,將《法華經》分判為“本門”和“門”;然後各以十種妙,來說明該經之所以稱為“妙(法蓮華經)”的原因。(詳見《大正藏》卷33,頁697,中-下。)
  注2詳見隋?智顗,《法華玄義》卷1-上;《大正藏》卷33,頁697,下。
  注3智顗,《法華玄義》卷2-下;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2,下。
  注4湛然,《法華玄義釋簽》卷6,在注釋上面這段引文時,曾說:‘次、正明二谛者….先列,
  次釋。初意者,一、藏;二、通;三、別接通;四、圓接通;五、別;六、圓接別;七、圓。’(引見《大正藏》卷33,頁854,中。)可見,智顗的七種二谛,是依照七教而說。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別接通”、“圓接通”和“圓接別”的“接”字,有時也寫做“入”,而成為“別入通”乃至“圓入別”。
  注5在此,“即幻有空”一句,可以理解為:就在世間幻有的事物當中,體悟其因緣和合而
  生起的空性。因此,“即幻有”一詞的意思是:就是幻有本身、就在幻有當中。
  注6在此,“空、不空共”是共有“空”與“不空”的意思;亦即,既是“空”又是“不空”
  的意思。
  注7刊於:《正觀雜志》,3期,南投縣:正觀雜志社,1997年12月,頁7-93。
  注8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3,中。
  注9下面引自《法華玄義》卷2-下的文字,皆見《大正藏》卷33,頁702,下-703,下。
  注10《法華玄義》並沒有明說這是通、別接通、圓接通等三種二谛,但是唐˙湛然的《法玄義釋簽》卷6,在注釋《法華玄義》這段文字時,則明說這是通、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二谛。湛然說:‘又通教菩薩,由根利、鈍,發習不同。故鈍同一乘,直至《法華》,方乃被會。利者爾前接入中道。故使同觀幻有之俗,而契真各異。所以別、圓機發,對鈍住空,致成三別。是以釋後二接,須對通鈍,共成三人。’(引見《大正藏》卷33,頁855,中-下。)
  注11 引文中的“俗不異前”,意思是:俗谛和前面所說通教俗谛相同。而通教的俗谛則幻有。
  注12 亦即鸠摩羅什所譯的《摩诃般若波羅蜜經》。
  注13“非有漏、非無漏”的類似經文,散見於《大品般若經》各品當中。例如,卷14,〈問相品〉,即說:‘空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生滅、無垢、無淨、無所有法無相、無依止虛空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是相非人所作,非非人所作,非世間,非出世間,非有漏,非無漏,非有為,非無為。’(引見《大正藏》卷8,頁325,中-下。)
  注14引文中,“行人緣無漏生著,如緣滅生使”一句的意思是:修行人在理解涅槃、佛身 等無漏法時,產生了執著;就像在理解四聖谛中的滅谛(即涅槃)時,產生煩惱-“使”一樣。
  注15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3,下。
  注16《法華玄義》卷2-下;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3,下。
  注17同前引。
  注18引見《大正藏》卷33,頁855,中-下。引文中的“趣”,指的是前引《法華玄義》‘中
  道法界,力用廣大,與虛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一句中的‘趣非有漏、非無漏’。
  注19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8)?梵行品》;引見《大正藏》卷9,頁449,下。
  注20引見《大正藏》卷33,頁781,上。
  注21阿字,乃梵文四十二(或五十)個字母當中的第一個,一切文字語言以它為根本,因此而有一切教法之根本,甚至一切陀羅尼(密咒),乃至宇宙一切事物之根本的神秘說法。而阿字門,則是許多大乘經典所提到的法門。例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5)˙廣乘品》,即說:‘菩薩摩诃薩摩诃衍,所謂字等、語等,諸字入門。何等為字等、語等,諸字入門?阿字門,一切法初不生故。….’(引見《大正藏》卷8,頁256,上。)又說:‘是陀羅尼門、字門、阿字門等,是名菩薩摩诃摩薩摩诃衍。’(引見前書,頁256,中。)另外,同經卷24,〈四攝品〉,則說:‘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教化眾生。善男子!當善學分別諸字,亦當善知一字乃至四十二字。一切語言皆入初字門,一切語言亦入第二字門,乃至第四十二字。四十二字亦入一字。是眾生應如是善學四十二字。善學四十二字已,能善說字法。善說字法已,善說無字法。….為無字法故,說字法。何以故?須菩提!過一切名字法故,名為佛法。’(引見前書,頁396,中-下。)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阿字門,一切法初不生故’一句。龍樹,《大智度論》卷48,曾注釋說:‘諸陀羅尼,皆從分別字語生。四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因字有語,因語有名,因名有義。菩薩若聞字,因字乃至能了其義。是字初阿,後荼,中有四十,得是字陀羅尼。菩薩若一切語中,聞阿字,即時隨義,所謂一切法從初本不生相。阿提,秦言初;阿耨波陀,秦言不生。….’(引見《大正藏》卷25,頁408,中。)這樣看來,一些梵文字,例如阿提(ati)、阿耨波陀(anutpada)等語,都含有“阿”(a或a)字母,而它們的意思則是起初、不生的意思,因而聯想到“阿”字母代表“本來不生”的意思。另外,經中所謂一切語言皆入四十二字門,四十二字門皆入一切語言的這種說法,也是值得注意的。這種‘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說法,深深影響智顗的真理觀。
  注22 南本《大般涅槃經》卷15,曾說:‘如來有時演說世谛,眾生謂佛說第一義谛;有時演說第一義谛,眾生謂佛說於世谛。是則諸佛甚深境界,非是聲聞、緣覺所知。’(引見《大正藏》卷12,頁708,上。)同經卷32又說:‘我往一時在耆阇崛山,與彌勒菩薩共論世谛,捨利弗等五百聲聞,於是事中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谛!’(引見前書,頁821,下。)
  注23《法華玄義》卷2-下;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3,下。
  注24下面各段有關《四教義》的引文,請見《大正藏》卷46,頁728,上-中。
  注25《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3)˙集散品》說:‘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 世尊!色空,不名為色;離空亦無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識空,不名為識;離空亦無識。識即是空,空即是識。’(引見《大正藏》卷8,頁235,上。)
  注26 原文是“理外四種二谛”,這是不通的;因為理外只有相即和不相即兩種二谛。因此,“理外四種二谛”一詞,應該是“理內、理外四種二谛”之誤。
  注27 智顗把般若分為“共般若”和“不共般若”,是依據龍樹《大智度論》卷72和卷100 說法。卷72說:‘有人言,般若有二種:一者、唯與大菩薩說;二者、三乘共說。…此《(大品般若)經》共二乘說。’(引見《大正藏》卷25,頁564,上。)而卷100也有類似的說法:‘般若有二種:一者、共聲聞說;二者、但為十方住十地大菩薩說,非九住所聞,何況新發意者。後有九地所聞,乃至初地所聞,各各不同。’(引見前書,頁754,中。)在這裡,龍樹顯然沒有說到“不共般若”之名,更沒有說到“不共般若”是“不空”。這兩個名詞和這種說法,應該出自智顗個人的理解。
  注28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15)˙知識品》,說到了‘色趣空’,‘受、想、行、識趣空’乃至‘一切法趣空’、‘一切法趣(真)如’等四十幾個相似的句子,但郤沒有‘一切法趣不空’的句子。(參見《大正藏》卷8,頁332,下-333,下。)而龍樹,《大智度論》,在注解這段經文時,也沒有提到類似‘一切法趣不空’這樣的句子。(參見《大正藏》卷25,頁559,中-561,上。)因此,可以確定智顗的這句話,是他自己綜合《大品般若經》和《大般涅槃經》裡的思想,而創造的出來的。
  注29 引見《大正藏》卷12,頁767,下。
  注30 引見《大正藏》卷33,頁703,上。
  注31 本段引文原本是在說明通教鈍根、別接通和圓接通等三種二谛的差別。
  注32參見後秦˙釋道朗,〈大般涅槃經序〉,收錄於: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8;《大正
  藏》卷55,頁59,中-下。
  注33 隋˙碩法師(碛法師),《三論游意義》,曾明說:‘宋元嘉七年,《涅槃》至揚州。’(引 見《大正藏》卷45,頁122,中。)元嘉七年,即西元430年。
  注34 參見:梁˙慧皎,《高僧傳(卷7)˙釋慧嚴傳》;《大正藏》卷50,頁368,上。又見唐 ˙ 道宣,《大唐內典錄》卷4;《大正藏》卷55,頁258,上-中。
  注35 所謂“五時教判”,隋˙吉藏,《三論玄義》,曾有簡要的介紹:‘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宋˙道場寺沙門慧觀,仍制〈經序〉,略判佛教,凡有二科:一者、頓教, 即 《華嚴》之流,但為菩薩,具足顯理。二者、始從鹿苑,終竟鹄林,自淺至深,謂之漸教。於漸教內,開為五時:一者、三乘別教,為聲聞人說於四谛,為辟支佛演說十二因緣,為大乘人明於六度。行因各別,得果不同,謂三乘別教。二者、《般若》通化三機,謂三乘通教。三者、《淨名》、《思益》贊揚菩薩,抑挫聲聞,謂抑揚教。四者、《法華》會彼三乘,同歸一極,謂同歸教。五者、《涅槃》名常住教。自五時已後,雖復改易,屬在其間。’(引見《大正藏》卷45,頁5,中。)因此,所謂“五時”,乃在漸教當中所開出;它們是: (三乘)別教(指《阿含經》)、(三乘)通教(指《般若經》)、抑揚教(指《淨名經》、《思益經》)、同歸教(指《法華經》)和常住教(指《涅槃經》)。
  注36 比智顗小四歲的吉藏(549-623),在他的《三論玄義》當中,曾說:‘大乘博奧,不可具明。統其樞鍵,略標二意:一者、辨教莫出五時;二者、隔凡宗歸二谛。(引見《大正藏》卷45,頁5,中。)從‘辨教莫出五時’一句,可以看出慧觀所提出來的“五時教判”,是當時廣受認同的主張。
  注37 詳見: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4;《大正藏》卷55,頁261,下。又見: 梁˙慧皎,《高僧傳(卷7)˙竺道生傳》;《大正藏》卷50,頁366,下。
  注38 依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台北:鼎文書局,1976(再版)],第17章的考 證,十一家佛性論及其主張的代表人物,分別是:(1)河西道朗、莊嚴僧旻、招提白琰公的“眾生為正因佛性”;(2)定林寺僧柔的“六法為正因佛性”;(3)開善智藏的“心為正因佛性”;(4)中寺小安法師的“冥傳不朽為正因佛性”;(5)光宅法雲的“避苦求樂為正因佛性”;(6)梁武帝、靈味寶亮的“真神為正因佛性”;(7)地論師的“阿梨耶識為正因佛性”;(8)竺道生、白馬寺愛法師的“當果為正因佛性”;(9)瑤法師(望法師)、靈根寺慧令僧正(零根僧正)的“得佛之理為正因佛性”;(10)和法師、小亮(靈味寶亮)法師的“真谛為正因佛性”;(11)攝論師(北地摩诃衍師)的“第一義空為正因佛性”。這十一家正因佛性論中,可以大分為兩類: 一類把正因佛性(成佛的真正因子),視為內存於我人身心中的實體(或其功用);此如(1)-(7)。另一類則把正因佛性,視為外在於我人身心的客觀真理或實體;此如(8)-(11)。
  注39 龍樹被天台宗人視為“西土二十四祖”中的第十三代祖師。(詳見宋˙志磐,《佛祖統 紀》卷5;《大正藏》卷49,頁169,上。)而,宋˙士衡,《天台九祖傳》,也將龍樹視為第一代—“高祖”。(詳見《大正藏》卷51,頁97,上-98,中。)另外,智顗,《觀心論》,在稽首十方佛、法、僧等三寶,以深觀慈、悲、喜等三心之後,又說:‘稽首龍樹師,願加觀心者,令速得開曉,亦加捨三心。’(引見《大正藏》卷46,頁585,下。)智顗說,門人灌頂記錄的《摩诃止觀》卷1-上,並據此因而斷言:‘智者(即智顗)《觀心論》雲:“師命龍樹師。”驗知龍樹是高祖也。’(引見《大正藏》卷46,中。)由此可見智顗自認為是直承龍樹的嫡傳弟子。
  注40智顗以為,像《大品般若經》這類的《般若經》,或是闡述它們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三論》,雖有屬於最究竟之圓教的“不共般若”之內容,但主要的內容則是共三乘的“共般若”。因此,和《法華經》比較起來,這些《般若經》和《三論》,顯然並非究竟了義的經論。智顗,《法華玄義》卷1-上,在說明五時教判的“般若時”(熟酥味)時,即說:‘次教(指般若時)俱建立,令小根寄融,向不融;令大根從不融,向於融。雖種種建立,施設眾生,但隨他意語,非佛本懷….。’(引見《大正藏》卷33,頁682,中。)其中,“俱建立”一詞,指的是:在宣說《般若經》的般若時,藏、通、別、圓等大乘、小乘四教,佛陀全都宣說(建立)。因此,智顗緊接著說:‘般若帶。’意思是:《般若經》中雖然含有圓教的道理,但郤也帶有小乘的藏教,乃至大乘的通、別二教的內容。這也是為什麼《般若經》不是究竟了義之經的緣故。
  注41《中論˙觀四谛品》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引見《大正藏》卷30,頁33,中。)
  注42 詳見《大正藏》卷50,頁563,中。
  注43所謂“次第意”的意義並不清楚,筆者猜想是指道種智(慧)、一切智和一切種智等三 智,並非一心得,而是先得道種智(慧),再得一切智,最後得一切種智。三智次第得的說法,出自《大品般若經(卷1)˙序品》:‘欲以道種慧具足一切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當習行般若波羅蜜。’(引見《大正藏》卷8,頁219,上。)龍樹《大智度論》卷27(舊本30卷),郤在注釋這段經文時,以自問自答的方式,解釋說:‘問曰:“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今雲何言:以一切智具足得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答曰:“實一切一時得。此中為令人信般若波羅蜜故,次第差品說。欲令眾生得清淨心,是故如是說。…”’(引見《大正藏》卷25,頁260,中。)龍樹顯然以為三智是“一心中得”,而智顗的師公—慧文,由於閱讀《大智度論》的這一說法,因而建立起“一心三觀”、“一心三智”的修行法門。宋˙志磐,《佛祖統紀》卷6,即說:‘師(指慧文)依此文(指上引《大智度論》文),以修觀心。《(大智度)論》中三智實在一心中得…故此觀成時,證一心三智。’(引見《大正藏》卷49,頁178,下。)慧文建立起“一心三觀”、“一心三智”的修行法門之後,‘以心觀口授南岳(指慧思)’(同前引),而南岳慧思再將這一法門,傳給智顗。
  注44參見:張曼濤,〈“空”之中國的理解與天台之空觀〉;收錄於:張曼濤主編,《現代佛 學術叢刊(57)˙天台思想論集》,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79,頁341-352。該文乃對入良道之觀點的評介。
  注45 亦即:‘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引見《大正藏》卷30,頁33,中。)原注:‘無=空,Wunyata。’
  注46入良道指的是,智顗《四教義》卷1當中的一段話:‘問曰:“觀、教復因何而起?” 曰:“觀、教皆從‘因緣所生’四句而起。”問曰:‘“因緣所生”四句,因何而起?’答曰:‘“因緣所生”四句,即是心。…’(引見《大正藏》卷46,頁724,上。)其中,“因緣所生”四句,指的是注45所引《中論˙觀四谛品》裡的四句頌文。在注45裡,“因緣所生”作“眾因緣生”。‘“因緣所生”四句,即是心’一句,顯然偏離《中論》的思想,並進而把非心非物,純從“緣起”來討論“空”的立場,導向唯心的進路。這即是入良道所指出來的證據。
  注47參見:張曼濤,〈“空”之中國的理解與天台之空觀〉;收錄於:張曼濤主編,《現代佛 教學術叢刊(57)˙天台思想論集》,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79,頁341-352。
  注48《勝鬘經》說:‘生死者,依如來藏。’(引見《大正藏》卷12,頁222,中。)可見生 等世間法,都以如來藏為最後的依托。又說:‘若無如來藏,不得厭苦,樂求涅槃。’(同前引)可見涅槃也是以如來藏做為依托。
  注49這兩句乃《中論(卷4)˙觀四谛品》的頌文。(詳見《大正藏》卷3,頁33,上。)
  注50引見:印順,《中觀今論》,台北:正聞出版社,1987,頁1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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