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佛教興衰,教徒有責”
——弘揚當代高僧圓瑛法師的愛國愛教精神
方立天
圓瑛法師(1878—1953)在1942年給北平佛教學院師生贈言說:“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佛教興衰,教徒有責。”又在抗日戰爭時期賦詩雲:“出世猶垂憂國淚,居山恆作感時詩。”愛國愛教的激情溢於言表。圓瑛法師是中國當代的高僧,是中國佛教界愛國愛教的楷模。在當前弘揚圓瑛法師的愛國愛教精神,對推動佛教的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愛國愛教不是抽象的空洞口號,而是有著具體的、豐富的內涵。愛國就是要熱愛國人、熱愛國土、熱愛國語、熱愛國學(其中的優秀文化),以及維護國家主權等等。愛教就是熱愛佛、熱愛法、熱愛僧。愛國與愛教是統一的,對中國佛教徒來說,往往是為了自覺覺他而信教、愛教,愛教也因利他而富有愛國內容。圓瑛法師是善於把愛國與愛教、護國與護教、利國與利教結合起來的典范,值得後繼者學習。
愛國是圓瑛法師畢生堅持的崇高原則,他把愛國視為佛教徒的神聖職責。法師的愛國情懷在歷史的嚴峻時刻和轉折關頭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如1931年
“九·一八”事變時,圓瑛法師以中國佛教界領袖的身份,曾致書日本佛教界人士,嚴厲揭露日本軍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罪行。1937年7月7日,爆發了蘆溝橋事變,在此國難當頭之際,法師立即組織“中國佛教會災區救護團”和上海僧侶救護隊,支援抗日戰爭。日本侵略者對此惱羞成怒,竟然逮捕了手無寸鐵的圓瑛法師並加嚴刑拷打,甚至用槍頂著法師的胸膛,以死相威逼。在生死考驗面前,法師堅韌不屈,從容面對,並以絕食相抗爭。最終日本憲兵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釋放法師,並改變手法,邀請法師出任“中日佛教會會長”職務,圓瑛法師予以斷然拒絕,表現了中華民族可歌可泣的凜然正氣。再如,解放前夕,圓瑛法師在東南亞的弟子紛紛電函催促他離滬去南洋,說:“不要捨不得‘圓明講堂’,到了南洋我們會給你造兩三個比這還要大的圓明講堂。”法師對弟子的好意勸告不為所動,聲稱:“我是中國人,生在中國,死在中國,決不他往。”堅持留在國內。解放後,圓瑛法師又團結全國佛教徒,號召佛教徒擁護新中國,為祖國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圓瑛法師團結佛教界獻身三寶事業的貢獻,為國內外教友所公認。法師早在辛亥革命期間就深感佛教界的散漫和落後,他著力組織佛教徒對寺廟進行整頓,同時又率領佛教徒與侵奪寺產、毀像逐僧的現象作斗爭,保護了佛教的正當利益。法師一貫主張創辦僧才教育,認為提高僧伽的素質是振興佛教的前提和關鍵。遠在1909年他就在寧波創辦了佛教學習所,後又在馬來西亞創辦槟城佛教研究會,在上海創辦圓明講堂,設立楞嚴專宗學院和—上海圓明佛學院,培養了不少大德高賢,佛門龍象。法師還深感佛教界團結的重要,一生積極致力於佛教的組織工作,先後出任七屆中國佛教會的主席和理事長,還被選為中國佛教協會的首任會長。法師聲名遠揚,曾有海內外十座道場爭相恭請,在他住持下,這些道場面貌煥然一新,清規整肅,海眾安和。“利生為事業,弘法是家務”。法師學識淵博,宗說兼通,理事圓融,辯才無礙,一生隨機演說,深入淺出,法席遍於海內外,內容涉及楞嚴、法華、般若、彌陀、大乘起信、百法明門等諸經論。圓瑛法師對維護和發展當代佛教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
1952年9月25日,在北京廣濟寺召開的佛教界人士座談會上,圓瑛法師作了《愛教必須愛國》的講話。講話中有兩個重要論點:一是他把中國佛教與國家聯系起來,認為佛教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佛教徒是中國人民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西藏等地區更是主體部分。這是從國家歷史與現狀的整體角度觀察佛教,強調佛教與國家不可分割的關系。二是他從新舊中國政權性質的對比與宗教政策的對比中,認定在政權屬於人民的新中國大家庭裡,獲得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國佛教徒,應當也必須更加熱愛祖國。他認為佛教徒參加愛國主義的學習和運動本身就是弘法利生的一種方式,因為這既不違背佛教教義,也符合中國人民利益。法師還認為生產與弘法都是佛教的任務,維護和平是佛教徒的願望,也是佛教徒的義務。法師本人是善於把愛教與愛國結合起來的典范。如1937年法師遠赴海外籌集資金,支援抗戰時,他就藉講經弘法的機會提倡“一元錢救國運動”,激發了廣大僑胞的愛國熱忱,僑胞們踴躍捐獻,集腋成裘,募得款項,充實了佛教救濟經費。又如,法師被日本憲兵逮捕,身陷囹圄,卻連續打了三個“淨七”,定力宏深,功行超勝。這是他把對敵人的蔑視、民族氣節的堅持和佛教修持結合、統一起來的生動表現。
圓瑛法師的一生,是愛國愛教的一生,他的嘉言懿行在中國當代佛教史上留下了美好的篇章。我們認為,從個人素質的角度考察,圓瑛法師之所以會成為愛國愛教的典范,除了他自身深厚的佛法素養外,還有如下的因素:一是法師原是秀才出身,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如儒家的關心國家興亡,自強不息,兼濟天下的理念,早就積澱在法師的心靈深處並與佛學相融合。二是在1949年5月,法師對他的弟子說,佛教徒應適應時代的需要,與時代並進。這表明法師具有與時俱進的創新思維,也表明法師深切體會到佛教與時代、與國家、與社會相適應的重要性。三是法師善於作歷史的對比,從歷史比較中,更加體悟到“愛教必須愛國”的真理。
附記:本文系參照明旸主編:《圓瑛法師年譜》(宗教文化版社1996年8月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