萦繞心頭千年的孝思
一、目連救母報親恩,佛說蘭盆垂後世
兩千五百年前的古印度,佛典中記載了一個孝子救母的感人故事。千年之後,這個故事開始在中國流傳。又過去了一千多年,這個故事在中國佛教徒中仍被廣為傳誦,長久感動和激勵著善良的人們效學先賢。這就是《佛說盂蘭盆經》中記載的目犍連尊者救母的故事。
“盂蘭”是梵語的音譯,意思是倒懸。就是親人處在苦難之中,就像人被倒掛在高處,飽受痛苦,急待解救。為了幫助解救父母親人倒懸之苦,佛說了盂蘭盆供的方法。故事的經過如下:
【經文】聞如是:一時,佛在捨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大目犍連始得六通,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即以道眼觀視世間,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這個故事是由多聞第一、憶持不忘的阿難尊者在佛示寂後,給大家講述的。所以說“聞如是”,意思是“我所聽聞、了解的就是這樣”,如所聽聞,如實講說。
“一時”意思是“某個時候”。佛經中常說“一時”,很少說具體日期和時間,因為日期瑣碎,與主旨無關。古印度人重視哲理、智慧,而不關注具體時日,因為哲理、智慧是超越時空的。
“佛”就是指在這個世間覺悟成佛的釋迦牟尼佛。“捨衛國”是古印度的一個國家。“祇樹給孤獨園”是捨衛國的信眾供養給佛和僧眾居住講法的園林。
“大目犍連”是故事的主角,有時經中稱目犍連或簡稱目連。他出生於古印度最高種姓的婆羅門家庭,後來出家修道,值遇佛陀,證得阿羅漢果,在佛陀十大弟子中以神通第一著稱。
“始得六通,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意思是目犍連尊者剛證得阿羅漢果位,得到六種神通(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之後,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濟度父母,以報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可以從這個“始”字體會其殷重和急切的心情!也可以推想他出家修道之時就有度親報恩之心,只是自己還沒有度父母的能力,一旦自己解脫了,同時有了神通,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濟度父母、報父母恩。明朝蕅益大師《佛說盂蘭盆經新疏》(以下簡稱《新疏》)說:“父生母鞠,恩重無量,取要而言,且雲乳哺。不念報恩,便非人類。不令度脫,非真報恩。然始雖念念知恩,欲報無力;今已得道,必須先度其親。”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就是即刻以修道得到的天眼觀察、巡視世間。這裡暗含的背景是目犍連尊者的父母已經去世了。但人去世不是斷滅,還會在世間六道——天、阿修羅、人、畜生、餓鬼、地獄中投生。人的肉眼看不到投生的過程,也看不到投生的地方,而天眼則能看到。這讓人想起孔子的弟子子路,父母在世時,因為家境貧寒,為了能讓父母吃上米飯,他從百裡之外背米回來奉養,自己只吃藜藿(粗劣的飯菜)充饑。子路後來到楚國做官,受用“從車百乘、積粟萬鐘”的福祿,而雙親均已辭世,不免發出“雖欲食藜藿,為親負米,不可得也”的感歎。孔子還因此評價子路:“由也事親,可謂生事盡力,死事盡思者也。”(《孔子家語·致思》)成為古代二十四孝的典范之一。古人感歎“子欲養而親不待”,勉勵人們在父母在世時就要好好孝養。而在父母去世之後,要能像子路一樣孝思父母,依著父母的教導和期望而立身行道來間接報父母恩。但對佛教徒來說,因為觀見或信知六道輪回的存在,所以對父母的孝,無論是生前還是死後,都能夠直接有所作為。如果佛法在孔子的時代就傳入中國,以子路在父母死後仍然懷念奉養的孝思之心,那他很可能也會像目犍連尊者一樣學佛、修行,以實現孝養父母的心願。
現在目犍連尊者通過修行證得聖果,意味著自己已經有能力跳脫生死輪回的痛苦。然而父母沒有修行,肯定還在世間的生死輪回中,真不知道父母現在身在何處?為了直接利濟父母,尊者便用道眼來觀察世間,希望能找到父母。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即是說尊者見到死去的母親生在餓鬼中,因為找不到飲食,瘦得只剩皮包骨頭。尊者的父親應該是在人天善道之中,沒有急迫的苦難,所以文中沒提。唐朝宗密禅師《佛說盂蘭盆經疏》(以下簡稱《疏》)說:“本觀世間俱尋父母。父生樂處,不假施勞。既非經宗,故此不述。母生鬼道,已屬三塗,復在餓中,是鬼之極苦。……生餓鬼中是異熟果,酬引業故。不見飲食是等流果,酬滿業故。是悭貪業之果也。皮骨連立,是增上果。……諸鬼皆繇自心因行所招,果報必應,譬如影響繇於形聲,雖父母至親,不相替代。故諸智者宜各勵心,傥遇善緣,不應空過。一朝去世,誰為修崇?縱托子孫,七分獲一。況無孝子,悔恨何追?且濁世凡流鮮懷仁孝,唯憂妻子,豈念幽靈?貧賤者迫以饑寒,富貴者荒於財色。設能追福,厭課(謂事不得已而為之)者多,竭力罄心,萬中無一。世途目擊,豈不昭然?”(卷下)
【經文】目連悲哀,即以缽盛飯,往饷其母。母得缽飯,便以左手障缽,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叫,悲號啼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目連悲哀”,尊者看到母親這樣,非常悲痛哀傷。設身處地來想,如果父母、親人因為長久沒有任何食物可吃,饑渴難忍,瘦得皮包骨頭,有孝心的人該多麼痛心難忍啊!自然要急切救濟。如《疏》說:“生育恩重,如上所陳。死別隔生,忽然再見,縱使顏容仍舊,亦可啼泣悲傷。況睹鬼形,皮骨連立,喉中煙焰,腹裡空虛,苦似倒懸,命唯喘息,豈不能碎身擗踴、竭氣號啕?恨罪逆之偷安,痛慈親之受苦!經標總意,但曰悲哀,細察當時,何疑不爾?”(卷下)
“即以缽盛飯,往饷其母。”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母親的溫飽,以便讓她遠離饑餓的痛苦。於是尊者便用缽(出家人吃飯的碗具)盛滿飯食,以神通力到達餓鬼道,給母親送飯。
“母得缽飯,便以左手障缽,右手揣食。”饑餓難忍的母親,拿到缽飯,就用左手障缽,右手抓飯,准備吃了。這一個“障”的動作很特別。為什麼要“障”呢?顯然是怕別人搶去自己到手的美食。其實,當時尊者在旁邊,不會有人搶她的食物,即使有跟她一樣饑渴的餓鬼想要分食,那分給他們一點不也很好嗎?造一份善業,肯定會有善報。尊者肯定還會給她送食,所以沒有必要障缽,也不應該障。尊者母親的行為正顯示出她悭貪的習氣和善行習慣的缺乏。
“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食物還沒送進嘴裡,就變成了火炭。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由悭貪的業而墮入餓鬼道,很難找到飲食,即使找到飲食,也往往有種種障礙,其中一種就是水流變干枯、食物成火炭,這是由強猛的業力所感發。只有惡業的苦報受盡,或者依靠對惡習的痛切忏悔以及強大的布施善業,對治強猛的悭貪惡業,才有可能受用飲食,乃至脫離鬼道。《疏》說:“境隨心變,果藉業成,餓因未除,飽緣寧致?鬼是炬口,食近口而熾然;水作堅冰,冰近湯而確耳(水喻宿因,冰喻今果,近湯確爾,喻聖力不能救)。即知神力不禁業力,除饑要且除悭。”(卷下)《新疏》說:“本以悭貪,墮茲劇苦,習性難革,終不回心。障缽,恐余鬼之侵奪;揣食,圖一身之飽足。誰知萬法惟心,業力甚大,美食頓成火炭。倘其時能發慈悲平等之心,念同類苦,不忍獨餐,必當甘露充溢,自他俱脫苦輪。”
“目連大叫,悲號啼泣”,母親墮在餓鬼道,皮骨連立,本來就令人痛心,而現在尊者親自送來的食物卻變成了火炭!看到母親這樣受苦受罪,孝順的尊者雖然辛苦修得神通,卻也愛莫能助,內心是多麼失望和悲痛!於是“大叫,悲號啼泣”。如《疏》說:“弟子勤觀四谛(苦、集、滅、道),已證三明(宿命智證明、生死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可以反復山河、回轉日月。豈料母萦極苦、命若倒懸,竭其孝誠,盡其神變,而竟不能令除惡報、暫濟饑腸,所以叫泣奔還,備申哀懇。”(卷下)宋朝普觀法師《蘭盆經疏會古通今記》說:“《西域記》雲:‘出家僧眾,制無號哭。父母亡喪,念誦酬恩,追遠慎終,實資冥福。’……何故目連悲號大叫?答:此由尊者孝心深重,不省自身,忘犯號哭。……故雙林唱滅(釋迦牟尼佛在娑羅雙樹之間唱告並示現寂滅),四眾悉皆椎胸大叫。”(卷上)
“馳還白佛,具陳如此。”尊者急馳奔回祇樹給孤獨園,向佛告白,將前述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佛陀。就像小孩碰到挫折、苦難,無力解決時,就會跑回家找父母。佛是所有佛弟子的法身父母,佛弟子遇到困難,福德、智慧等法力不足時,還有佛陀可以歸投依靠,祈求佛的加持和啟發,憶持和奉行佛的教授教誡,就能增長法力,幫助化解困難。尊者既孝順生身父母,也信任、敬重法身父母,對象雖殊,孝心一如。
【經文】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神、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非汝一人力所奈何。’”看到尊者救母心切,佛陀慈悲開示救母之法。佛陀首先告訴尊者:你的母親罪根很深,結集的惡業很重,只是靠你一個人的力量,還是沒有辦法幫助她的。這就像地上扎根很深的樹樁,不是一個小孩的力量可以拔出的。尊者母親的罪根深結,從她“以手障飯”的行為中就可略窺一二。如《新疏》說:“身口所起惡業名罪,意地造業之本名根,長時積集名深,習性堅固、未易改革名結。如左手障缽、右手揣食,即其征也。”《疏》說:“有經中說: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羅卜欲行,囑其母曰:‘若有客來,娘當具膳。’去後,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詐為設食之筵。兒歸,問曰:‘昨日客來,若為備擬?’母曰:‘汝豈不見設食處耶?’從爾已來,五百生中悭悭相續,故雲罪根深結。罪謂身口之業,根謂悭貪之心,多生相續為深,交固難解為結。從悭所起皆是罪業,非唯彼時一度妄語。謂悭貪是苦根,所作是苦業,餓鬼是苦果。……問:‘目連自定光佛世已來,所生之母不一,如何偏救彼之青提?’答:‘青提與目連緣深,今生復為其母,但救此身所生之母,非謂救彼遠世青提。’”(卷下)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神、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盡管尊者非常孝順,哭聲感動天地,但即使是天神、地神、邪魔,還有外道的道士以及四天王神來幫助,也都沒有辦法。他們雖然數量很多,但各自的力量都不及目犍連尊者,就像一群幼兒協助一個小孩,還是拔不出地上的樹樁。
當重業感果時,神通力也是無可奈何,故常有神通抵不過業力之說。如目犍連尊者被打至死的事例,特別示現了神通不抵業力的事實。即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中敘述:
緣在王捨城,具壽捨利子及大目連……二人相隨,共入城內。便於中路逢諸外道,並是執杖推髻之流。外道議曰:“我欲打彼沙門釋子!”一人報曰:“今正是時!然有過方打,不損勿聽。我且先問,稱我意者善。若不遂心,打之未晚。”捨利子在前而至。(外道)問言:“苾刍!正命眾(露形外道自雲正命)中有沙門不?”捨利子作是思惟:“何心見問?”觀知欲打,即說頌言:“正命眾中無沙門,釋迦眾內沙門有,若阿羅漢有貪愛,即無凡小愚癡人。”時彼外道不閒頌義,報尊者曰:“汝贊歎我,當隨意去。”尊者即便順路而行。尊者目連前業將熟,緩步而來。外道即見,問言:“苾刍!正命眾中有沙門不?”若不豫觀,雖阿羅漢,智亦不行。(尊者目連)答言:“汝等眾內寧有沙門?……”諸人聞已,便生忿怒,作如是語:“諸人當知,此禿頭沙門非但於我強論過失,並我大師亦被誹謗。今欲如何?”一人報曰:“直須熟打,余更何言!豈不平章有過方打,今既謗我大師,斯為巨過,打便合理。”眾即以杖打尊者身,遍體爛熟,猶如捶葦,即便四散。
時捨利子怪其在後遲晚不來,遂即往看。見其形體碎如捶葦而布於地,問言:“具壽何意如此?”答言:“捨利子!此是業熟,知欲如何!”捨利子言:“具壽!豈非大師聲聞眾中稱說神通最為第一?何乃至斯?”答曰:“業力持故,我於神字尚不能憶,況發通耶?”時捨利子以七條衣裹幞其身猶若嬰兒,抱持至寺。諸人驚集,問捨利子:“尊者何緣身至如此?”答曰:“執杖外道打令爛熟。”遂緩下衣,徐置於地。時諸苾刍問捨利子曰:“豈非大師聲聞眾中,說尊者目連神通第一?”答言:“實說。仁等當知:業力最大。然大目連有大氣力,以足右指蹴天帝釋戰勝之宮,能令搖動,幾欲崩倒。於聲聞中,如來贊說有大威力,神通第一。然由前世業力所持,於神字尚不能憶,況發於通?”是時目連作如是念:“我以不淨無用之身,親於佛邊而為給侍,奉行教命,隨力隨能,無有違犯,於佛教主少酬恩惠。誰於德海盡能報謝?我於此身不能荷負,無邊苦器深生厭離,當求寂靜,無宜久停。”即留命行,捨其壽行。
……王既聞已,深生痛惜,便與內宮、太子、宰相、城內諸人,悉皆雲集,詣竹園中。諸人見王,即便開路。至尊者所,涕淚橫流,猶如大樹崩倒於地,執足號啼,悲哽言曰:“聖者何因忽至於此?”答言:“大王!此是前身自作業熟,知欲如何?”王極瞋怒,告大臣曰:“卿等即宜奔馳四散,覓彼外道。若捉獲者,置於空室,以火焚燒!”尊者報曰:“大王!不應作如是事。我先作業,猶如瀑流,注在於身,非余代受。”王報臣曰:“若如是者,上命難違。若捉得時,應令出國。”王又白言:“我之所有,皆奉聖者隨意受用。”王言:“聖者豈非大師聲聞眾中稱說尊者神通第一?何不飛騰(而)遭斯苦痛?”答言:“大王!是大師說。然業力持,我於神字尚不能憶,況發通耶?如來大師不為二語,親說伽陀曰: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我今受報,知更何言?”時未生怨王以衣掩淚,命諸醫曰:“於七日中,不令聖者遍身支節平復如故者,我當奪汝現在封祿!”復令大臣躬為瞻養,殷勤致敬,禮尊者足,奉辭而去。
時大目連告捨利子曰:“具壽當知:願垂恩恕!願垂恩恕!我當涅槃!”捨利子聞而告曰:“我等二人俱求善法,同時出家,同證甘露,同歸圓寂。”捨利子言:“當如是作!”尊者馬勝聞大目連身遭苦楚,來至其所而申慰問,告言:“具壽當知:非山非海中,無有地方所,亦不在空裡,能避於先業。如影隨人去,無有安住者,善惡業不亡,無上尊所說。”時大目連及捨利子,即禮尊者馬勝足已,右繞三匝白言:“阿遮利耶(注:軌范師、教授師)!所作我已辦,今是最後辭,當入無余依,清涼涅槃界。”是時尊者馬勝告捨利子曰:“汝所作事已成辦,能隨善逝轉*輪,今者樂欲入涅槃,世間法將燈明滅。”
彼醫人等既奉王命,共相議曰:“王出嚴敕,我欲如何?”一人告曰:“知何所為?聖者年尊,被杖熟打,猶如捶葦,如何可治?然此尊者有大悲力,我等歸命,彼自垂恩。”諸人曰:“斯為善計。”即便共去,詣尊者所,禮足而白:“大王有教,總命醫人:於七日中不令聖者遍身支節平復如故者,我當奪汝現在封祿。然聖者年尊,加斯苦害,難可平復。唯願慈悲,賜方便力,令我封祿不至削除。”時尊者報醫人曰:“若如是者,汝去白王:聖者目連滿七日已,入王捨城,次行乞食。”諸人喜辭,共詣王所而白王曰:“聖者目連滿七日已,入王捨城,次行乞食。”王聞歡喜:“若實如是,斯曰善哉!”(目連尊者)滿七日已,以神通力息除苦痛,入王捨城,次行乞食,至大王宮門。門人見已,入報王曰:“尊者大目連今在門首,欲見大王。”王聞語已,不勝喜躍,疾起敷座,出至門首,見尊者,五輪著地,殷勤禮已,請尊者入,就座而坐,白言:“聖者!尊體起居得平和不?”尊者答曰:“大王應聽!我今何用膿血身,荷負眾苦無休息,今已除盡蚖蛇毒,安隱當趣涅槃城。涅槃城中絕諸患,緣生眾苦悉皆無,佛及聖眾在中居,輪轉愚夫不能入。大王當知!是我宿業,必須受報,身如捶葦,無可療治。假使古大醫王,不能痊復。所有醫人,願皆釋放。”王曰:“皆放醫人。”王聞是已,涕淚交流,起禮尊足。尊者告曰:“王勿放逸!”略說法已,即辭而去。
……爾時大目乾連於日初分,執持衣缽,以神通力支持身體,入王捨城,次第乞食,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禮雙足已,白世尊言:“此身皆是膿血聚,無堅危脆常動搖,猶如毒餅我捨除,唯願大師哀愍恕!”又說頌曰:“我今無有債,意將為滿足,生死海無邊,離怖升彼岸。我伴捨利子,大智已圓寂,我今隨後去,唯願大雄知。”佛告目連:“汝欲涅槃?”白佛言:“世尊!我欲涅槃!”又問:“汝欲涅槃?”白佛言:“善逝!我欲涅槃!”又問:“若汝欲得入涅槃者,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隨汝所欲,我更何言!”時大目連最後禮佛,合掌恭敬,右繞三匝,奉辭而去。時大目連往林園村,為諸親族說法要已,廣如前說,為受歸戒,發心獲果者其數無量。尊者遂於晡時入般涅槃。所有弟子七萬七千阿羅漢同時皆悉入於涅槃。時二聖者涅槃之後,所有親屬婆羅門、居士等,取其身骨造窣睹波,營造諸人皆作生天解脫勝妙之業。
……時諸苾刍鹹皆有疑,請世尊曰:“聖者目連曾作何業?被諸外道粉碎其身。”世尊告曰:“汝等苾刍!大目乾連自所作業,無人代受,乃至廣說。乃往古昔,於一城處,有一婆羅門妻誕一男,年既長大,為其娶婦。兒於婦處極生愛戀,母瞋新婦,兒懷忿心,於其母處不為敬重。母責子曰:‘汝愛其婦,與我相違!’婦聞是語,遂生惡念:‘此之老母,年過容華,於己婿邊未能暫離,而更於我夫主強說過非!’從是已後,常求母過。後於異時婦見姑嫜作私隱事,遂告其夫,共生瞋忿。子告婦曰:‘愚癡老耄,尚不息心於我少年,強生言責!’遂起惡心,作碜害語:‘如何得有勇力之人,打彼身形,碎如捶葦!’汝等苾刍勿生異念。往時婆羅門子即大目連,由於父母發生惡念,作無義言,於五百生中,身常被打,碎如捶葦,乃至今日最後生身,於我弟子聲聞眾中神通第一,尚受斯報。是故汝等當知:先所作業,必須自受,無人代當,乃至廣說。如是應學!”諸苾刍眾聞已奉行。(卷第十八)
神通抵不過業力,惡業力還需忏悔、行善、發願、回向等相反的業力來消解和超越。
雖然佛陀慈悲、智慧、神通、加持的力量無與倫比,但如果眾生跟佛沒有相應的業緣以及一定的善根福德,佛也不能直接將眾生從惡業苦海裡面救拔出來。但佛知道眾生應該怎樣順應因緣果報的法則,從苦海裡面出來的方法。那麼救拔目犍連尊者母親的方法是什麼呢?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也就是說:目犍連啊!你需要憑借十方眾僧的威德神力,方能使你的母親解脫惡趣之苦。當然,這不是說目犍連尊者一人的神通力抵不過母親的業力,請十方眾僧顯神通力就可以了。這一句話是粗略地指示一個方向,具體的做法,下面解說。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佛現在就要講說救濟的方法,這個方法不只是用來幫助尊者的母親一人的,而是能令一切受難者都能脫離憂愁、痛苦。《疏》說:“令一切等者,千鈞之弩不獨為鼷鼠發機,三界之尊豈偏令汝母離苦?”(卷下)《新疏》說:“一切者,約人,則遍利塵沙,不獨目連之母;約法,則永拔二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不但餓鬼之殃。憂苦者,意受名憂,身受名苦;懼於後果名憂,嬰於現報名苦;濟拔無術名憂,痛若切膚名苦。法門一唱,當使皆得遠離。”佛陀平等慈悲,普及一切,念念不離,隨緣度化,於此可見一斑。那救濟的方法是怎樣的呢?
【經文】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佛告訴目犍連尊者具體救濟母親的方法,而這個方法施行的時間特別選在七月十五日僧眾進行自恣的時候。為什麼選這個時候呢?按佛教的傳統,出家僧人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要選定一個道場安住下來,沒有特別事不應外出,三個月內精進用功,稱為“夏安居”。安居結束後,大家可以自由離開道場。而這三個月當中,各人身、語、意上可能有過失,戒律上可能有違犯,自己卻不知道,或者知道了而沒有發露、忏悔,因此佛規定在安居的最後一天所有僧眾集合在一起,每個人都接受大眾僧的審察、批評和揭發,也就是將自己恣由他人舉罪,有罪即應忏悔,因此稱為“自恣”。通過三個月的精進用功,大家的道業一般會有很大增進,而在最後還作一次“自恣”,洗除所有罪垢,使個人更加清淨圓滿,僧團也更加清淨和合,龍天護佑,諸佛歡喜,因此這一天又稱為“佛歡喜日”。此時間、此人眾,比平常更加殊勝。如《新疏》說:“今此日中,乃大眾和合、互相勉勵、遵崇道業、改過遷善之日,故名勝時。”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也就是應當為自己過去七世的父母以及今生還處在厄難中的的父母,供設米飯飲食、百味菜肴、種種瓜果、洗浴器具、香油燈燭、床椅被褥等等,特別是應盡自己所能把得到的甘美飲食放在碗缽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疏》說:“厄難中者,通於存、殁(生、死)。殁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皆名厄難。……百者大數,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三、殼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卷下)《新疏》說:“言盡世者,富則羅天下之珍奇,貧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誠惟懇,無惜無悭。”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在自恣日這一天,一切聖眾,有的在山間入禅定,有的示現證得四種道果(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有的在樹下經行,有的示現六種神通自在教化,這些聲聞、緣覺聖者,或者是有些位登十地的菩薩大士權巧示現為比丘,來到僧團大眾之中,都和合一心,受缽和羅飯(缽和羅飯即指自恣食)。《疏》說:“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聖、德有優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雲同也。”(卷下)《新疏》說:“憐愍施主,無著無貪,美食惡食,不生增減,故名一心。”他們都具備清淨戒行和聖眾的解脫之道,其功德如同汪洋大海一樣深廣。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這即是說:如果有人供養這些自恣的僧眾,回向給今生已經去世而墮入惡道的父母和六親眷屬(六親:父、母、兄、弟、夫、妻,或指父、母、兄、弟、妻、子;眷屬:父族、母族的一切姻戚),能促使他們得以出離三惡道的苦難,即時從惡道解脫而升天,在天界享受衣服和飲食自然而得的福樂;如果回向給現在還活著的父母,能促進他們享受人間福樂乃至壽命百歲;如果回向給七世父母,能促使他們升天,在天界自在化生,進入天上妙華光明。《疏》說:“天華光者,天上妙華光明也,略指快樂之相矣。”(卷下)《新疏》說:“據此一文,不惟度於父母,並及六親眷屬;不惟拔濟餓鬼,悉使永離三塗;不惟薦度亡人,亦能利益現在。功德宏深,不可思議。故曰‘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做進一步的思考。第一個是關於七世父母的問題。尊者本來向佛陀求救,是為救這一生的母親,但佛陀告訴他“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那麼為什麼只是兼濟到七世父母呢?不是六世或八世,或者百千萬億世呢?對於廣大心胸來說,應該存心利濟無量世的父母,也即是利濟所有眾生,因為無始以來所有的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母,如《梵網經菩薩戒本》中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佛的本意也是想利益一切眾生的,如前面說“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但說為一切眾生,一般人聽了沒感覺,發不起真切的心,乃至退縮,所以就隨順古印度常用的數字“七”而說七世父母,至少比只為今生父母擴展了很多。尊者先前心裡所想所念的,無不是在餓鬼道裡受苦的這一世的母親。其孝心之至誠,足以讓人感佩。但若僅想到一人,其心量無論如何也不能算是廣大。由此,我們也更能真切地感受到只利益一部分眾生的悲心與利益一切有情的大悲心的差別所在。也正是因為看到這一點,佛陀就善巧引導尊者發心更廣大一點,如果再向前一步,那就是涵蓋一切眾生了,就成了大悲心,也就容易發起菩提心了。這與佛陀在《法華經》中所講的“三乘是權,一乘是實”的主旨是完全契合的。
第二個是關於因緣果報的問題。尊者直接將食物給母親,她卻吃不到,但如果將食物供養給三寶,母親就能得到很好的利益。這對於崇尚理性思維的現代人來說,並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甚至顯得有些玄妙。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人間業報福德雖然千差萬別,但只是量上的差別,而跟惡鬼道業報福德的差別則是質上的。一般人局限在肉眼能見的經驗中,對因緣果報的感受和認識是比較局限的。因緣果報原理甚深、作用復雜,必須廣閱佛經、如法修行才能有完整認識和深切體認。就目犍連尊者的母親來說,因為粗重悭貪的煩惱惡業所障蔽而不能享用尊者救濟她的食物。但如果尊者在殊勝的僧眾福田中誠敬布施,即是造了強大的殊勝善業。供僧的福德甚至超過供佛的福德,因為佛在僧數。如《雜寶藏經》說:“昔佛在世,大愛道為佛作金縷織成衣,赍來上佛,佛即語言:‘用施眾僧。’大愛道言:‘我以乳哺長養世尊,自作此衣,故來奉佛,必望如來為我受之。雲何方言與眾僧也?’佛言:‘欲使姨母得大功德。所以者何?眾僧福田,廣大無邊,是故勸爾。若隨我語,已供養佛。’”(卷第四)唐朝道宣律師《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說:“僧田福大,不同佛法。如《成論》中:諸人以衣奉佛,佛令施僧:‘我在僧中。由僧隨我語,名供養佛。為解脫故,名供養法。眾僧受用,名供養僧。供養僧者,具足三歸。’故知僧德大也。”(卷下)另外,供養十方僧,施緣廣大,正好對治悭吝惡業,而且母子相互間有近切、深厚的業因緣,尊者所做一切的心業力又懇切投向母親,於是母親就能得到此善業的利濟而超脫惡業的困擾。如宋朝元照律師《盂蘭盆經疏新記》說:“盆供為除悭習,悭即鬼業,業盡果亡。是以目連奉教以追嚴慈,母應時而解脫。”(卷下)
可能有人心裡疑問:經中講的受供僧眾都是聖僧,乃至有十地菩薩,現今末法時代聖僧難得,作盂蘭盆供還有效果嗎?效果主要觀待三個方面的因緣:一是供養的對象,二是供養者的心行,三是供養物。就供養的對象來說,現今時代不及佛世殊勝,效果可能會差一些,但依經論所說,四個清淨和合的凡夫僧就構成僧寶,就是殊勝福田。《新疏》說:“僧者梵語,具雲僧伽,此翻和合眾。和合有二義:一者理合,謂同證擇滅無為;二者事和,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四人乃至無數,名之為僧。今言眾僧,即是華梵合舉,亦是以眾表數、以僧表德也。具理、事二和,名真實僧;但具事和,名清淨僧。真實僧寶能令勝義正法久住不滅;清淨僧寶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故律藏雲:下至有五人持律者和合同住在世間,是名正法不滅。當知佛滅度後,佛法命脈全寄於僧,供僧即為普供三寶,所以威神特尊也。又略由四義,當須眾僧:一者佛法聖眾,舉世樂聞故;二者依戒修持,堪為福田,生物善故;三者正治餓鬼悭業,普供十方,轉惡習故;四者佛法由僧建立,最可顯於一體三寶,又十方同聚,凡聖交參,最可顯於同體法性故。”
即使僧眾非清淨和合,供養出家人也有大功德,如《大方廣十輪經》說:“破戒非法、作惡威儀,見如是人,當共軟語乃至禮足,以是因緣,此人後世生尊貴家,有大勢力,常為一切之所瞻視,乃至當得入涅槃城。……惡行比丘雖犯禁戒,其戒勢力猶能利益無量天人。……譬如燒香,香體雖壞,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復如是,自墮惡道,能令眾生增長善根。惡行比丘為不信所燒,身壞命終,墮三惡道,能使他人得大利益,示涅槃道。以是因緣,一切白衣不應侵毀輕蔑破戒比丘,皆當守護、尊重供養。”(卷第三)
另外一些大菩薩可能會在末法時代示現為僧人,和光同塵,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如《新疏》說:“十地菩薩大人者,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分證法身,破無明,得中道,應本同流九界,廣度眾生,雖六道四生,無不示現。以比丘是住持僧寶,關系佛法,每權現之。如地藏菩薩,以聲聞像,入大集會,世尊廣歎功德勝利超過一切諸大菩薩,不可稱計。既贊歎已,說《十輪經》,遺誡末世,不得於出家人輕賤毀辱。以剃發染衣即是聖賢幢相,雖破戒乃至無戒,捨身決墮地獄,猶為人天福田,況復具戒?況復證果?故菩薩大人為護正法,往往示作比丘,混入庸侶,逆順縱橫,隨機設化。俾增上慢人及無信之輩了知聖凡難測,不敢以牛羊眼觀視出家弟子而取重愆。以此方便,令僧寶種性不斷,佛法賴以久存也。”
就供養者的心行來說,末法時代物欲橫流,邪見熾盛,聖僧難見,如果能隨順戒律,以誠敬心、清淨心而作供養,也是大善業、大功德,甚至超過在淨土中對無量清淨聖眾的供養,因為難行能行,心力強盛。正如《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導俗化方篇》說:“今末法中,善根淺薄,不感聖人示導。僅知有寺而已,不體法意,都無敬重佛法、超生因緣、供養福田而來入寺也(如此者多,非謂全無敬信者)。……若有智之人終不行此。敬重寺法,准而行之,護惜三寶,咨請法訓,自招大益。……當知衰利由心。”(卷下一)《佛說無量壽經》說:“汝等於是廣殖德本,布恩施慧,勿犯道禁,忍辱精進,一心智慧,轉相教化,為德立善,正心正意,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無為自然,皆積眾善,無毛發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為善者多,為惡者少,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間多惡,無有自然,勤苦求欲,轉相欺殆,心勞形困,飲苦食毒,如是匆務,未嘗寧息。吾哀汝等天人之類,苦心誨喻,教令修善,隨器開導,授與經法,莫不承用,在意所願,皆令得道。”(卷下)。
【經文】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對盂蘭盆供的做法,佛陀教敕十方眾僧先為施主家誦咒祝願,願七世父母離苦得樂,然後攝心一念,方受飲食。《新疏》說:“咒願者,願其父母離苦得樂,今文略也。”在受飲食時,先要安奉在佛前,或供奉在塔寺的佛像前。眾僧咒願結束之後,便開始進食。尊者以及眾比丘和大菩薩眾,都大為歡喜。尊者悲痛哭泣聲也豁然煙消雲散。當時尊者的母親還沒有得救,為什麼尊者能止住悲痛,並轉悲為喜呢?這是一種信解的力量,對佛的教導信解無疑,知道母親決定被救,自然歡喜無憂。結果已在預料之中,尊者的母親當天即從餓鬼道一劫的長久痛苦中被解脫出來。
【經文】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否?”
目連的母親終於獲救,但故事並沒有到此結束。尊者向佛陀表達了自己的感激之情,他認為自己的母親獲救,是因為三寶功德力和眾僧威神力加被的緣故。其實,這些都是外緣,盡管很重要,卻不是全部的因素。除此之外,還與尊者自己至誠救度母親的心,以及對三寶的信心分不開。除了表達這份感激之情,尊者想得更廣,也更長遠。他想到了未來世所有的佛弟子們,為了救度自己現生的父母和七世的父母,也應該像他這樣去做,因此請示佛陀這樣做可不可以。尊者這份推己及人的心,成就了一樁大事因緣,七月十五的盂蘭盆會由此成了佛教最重要的傳統節日法會之一,自古至今不知利益了多少有情。僅此一點,我想後來的佛弟子們都應該由衷地感恩目犍連尊者。
【經文】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惡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佛陀總是因機點撥,因緣施教。因此當聽到弟子這樣的請求時,佛陀便給予了很大的贊賞:“你能這樣問,實在是太好了!其實我也剛好要說這一點,這麼巧你現在就問了。”看到弟子能拓展發心,成就利益眾生的因緣,作為平等慈悲的老師,那真是再高興不過了。隨後,佛陀將奉盂蘭盆供僧的功德和做法,又不厭其煩地講了一遍。《新疏》說:“無論出家、在家、富貴、貧賤,各有生身重恩,安得不修孝慈之行?不修孝慈,不但非佛弟子,亦復非人類也!皆應先為者,不必父母去世,然後為之。……一切行門,願為前導,既修勝供,須以勝願期之,自得存亡均利。充七世以及塵劫,是在修願行者自拓其心量也。念念常憶父母等,正是教修孝慈。孝慈之道,正是觀心。若不以心觀為法供者,徒存空想,縱令晝夜悲號,究竟何益?若漠然忘念,則非佛弟子,忤逆不孝。進退推之,必須約觀心釋此文義也。……年年七月十五等,教修事供,不得執理而廢事。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後,遂謂父母已度,不復更修。須知父母恩重無極,須是念念觀理,年年舉事。未度脫者,令得度脫;已度脫者,令增勝樂。方名孝子,始是報恩。信受名奉,專念名持,即是雙勸,修於事、理二供也。”尊者及僧俗男女佛弟子聽了,都歡喜奉行。
這個故事到此就結束了,而對於後世長遠的影響來說,這只是一個開始。
二、盂蘭盆會暢孝思,千年流傳度有情
《佛說盂蘭盆經》是在公元3世紀的西晉時期,被竺法護法師傳入中國的。經中所提倡的孝心、孝行與中國本土儒家的孝道思想非常吻合,尤其能暢抒孝思之心,正如明朝元賢法師《禅林疏語考證·完報母齋》說:“切念身非我有,形藉親生,即捐我肢體發膚,似大海難酬一滴,雖竭吾精神志慮,豈寸草可答三春?!惟我佛啟方便之門,乃人子竭孝思之路。”(卷第一)因此盂蘭盆會得到中國眾多帝王大臣的崇奉。如宋朝志磐法師撰述的《佛祖統紀》說:“目連托救母以興緣,如來示奉盆以垂法,所以教人道以報重恩也。自大教東流,古今帝王所以奉盆供者為多矣。”(卷第三十三)南北朝時期的梁朝大同四年(538),梁武帝到同泰寺設盂蘭盆齋(《佛祖統紀》卷第三十七),率先興起供設盂蘭盆會的風氣。到唐朝時期,皇室供奉盂蘭盆會尤其隆重。唐太宗時道世法師撰述的《法苑珠林》記載:“若是國家大寺,如似長安西明、慈恩等寺,除口分地外,別有敕賜田莊,所有供給並是國家供養,所以每年送盆獻供種種雜物,及輿盆音樂人等,並有送盆官人,來者非一。”(卷第六十二)《舊唐書·文苑·楊炯傳》記載:“(武則天)如意元年(692)七月望日,宮中出盂蘭盆,分送佛寺,則天御洛南門,與百僚觀之。炯(楊炯)獻《盂蘭盆賦》,詞甚雅麗。”(卷一百九十)《(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匯考》載錄:“按《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765)……七月望日,宮中造盂蘭盆,綴飾镠琲,設高祖以下七聖位,幡節衣冠皆具,各以帝號識其幡。自禁內分詣道佛祠,铙吹鼓舞,奔走相屬。是日,立仗百官班光順門奉迎導從。歲以為常,群臣承風。……按《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十五年(821)正月丙午,帝即位。七月乙卯,上幸安國寺觀盂蘭盆。”(卷第二)
唐朝以後的朝代,仍有皇帝和大臣建奉盂蘭盆會,如《(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匯考》載錄:“(宋太宗)至道元年(995),诏諸州僧三百人歲度一人,尼百人度一人。又诏進盂蘭盆儀。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佛祖統紀》:至道元年,中天竺沙門迦羅扇帝來朝,進佛頂捨利、貝葉梵經。诏度僧尼誦經百紙,讀經五百紙為合格。又诏兩街僧錄省才進盂蘭盆儀。”(卷第三)《佛祖統紀》記載:“(宋神宗熙寧)八年(1076)七月,公卿朝士建盂蘭盆會於開寶寺,自月五日始,至十五日畢。主客楊傑為之記。”(卷第四十五)清朝《懶石聆禅師(聆說禅師)語錄》記載:“平西親王吳福晉夫人張氏,建盂蘭勝會,請上堂。”(卷第一)清朝《華巖還初佛禅師語錄》記載:“總府王建盂蘭會,請上堂。”(卷上)
盂蘭盆供在中國民間更是廣泛普及,如南北朝梁朝宗懔撰寫的《荊楚歲時記》記載:“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仙。”北齊顏之推撰寫的《顏氏家訓》說:“四時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親,不忘孝道也。求諸內典,(此)則無益焉。殺生為之,翻增罪累。若報罔極之德、霜露之悲,有時齋供,及七月半盂蘭盆,望於汝也。”(卷第七)日本圓仁法師《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記載:“(會昌四年,長安)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供養,作花蠟、花餅、假花、果樹等各競奇妙,常例皆於佛殿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盛會。”(卷第四)宋朝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印賣《尊勝》、《目連經》,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掛搭衣服、冥錢在上,焚之。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倍增。”(卷第八)陸游《老學庵筆記》記載:“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馔享先,織竹作盆盎狀,貯紙錢,承以一竹……謂之盂蘭盆。”(卷第七)元朝《高峰龍泉院因師集賢語錄·題盂蘭盆會疏》說:“幸遇此般時節,何妨結個因緣。爰鸠花縣吉人共建蘭盆勝會,不特新千萬年之公案,又將追五百劫之幽魂。”(卷之十四)明朝《憨山老人夢游集》記載:“時值饑疠,死傷蔽野……至七月朔……與柯孝廉復元率諸父老掩胔骼(死人腐肉、枯骨),至四千頭有奇。建盂蘭會,說幽冥戒,普濟之。時天乃雨,而疠隨止。遂令蔑戾車地大生歡喜心。”(卷第二十三)明末清初《為霖禅師還山錄》記載:“福城善男子鄭子迪、伯琴子、梁太馨、孟熙等滿忏,蘭盆普度,請上堂。”(卷第一)清朝《洗心水禅師(照水禅師)語錄》記載:“康熙甲戌年七月十五日,鎮靖堡檀護(施主、信眾)等請住寶慶寺,建盂蘭道場。”(卷第一)
漢傳佛教的寺院逐漸將每年七月十五的盂蘭盆會作為例行的重要活動,如元朝德輝法師重編的《敕修百丈清規·節臘章第八·月分須知》規定:“七月:初旬,堂司預出盂蘭盆會諸寮看誦經單,預率眾財,辦斛食供養。十三日散楞嚴會。十五日解制,當晚設盂蘭盆會,諷經施食。”(卷第七)清朝儀潤法師注記的《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節臘章第八·蘭盆儀軌摘要》說:“七月十五日,設蘭盆供。預日於山門貼匾雲‘蘭盆勝會’。即打掃大殿並內外丹墀,及辦供器、莊嚴諸什物等,一一齊備。……世人誤以施鬼神食為盂蘭盆齋,此訛也。《雲棲正訛集》雲:‘蘭盆緣起目連,謂七月十五日眾僧解夏自恣,九旬參學,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緣起阿難,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國斛,亦非蘭盆。蓋一則上奉聖賢,一則下濟餓鬼,悲、敬異田,惡可等混?’今清規有中元施食之條,則是日獻蘭盆,奉敬三寶,夜施斛食,普濟鬼神,乃兩全之法也。”(卷第八)
《佛說盂蘭盆經》也有歷代多位大德法師注解,在藏經中留傳下來的有唐朝慧淨法師《盂蘭盆經贊述》一卷、唐朝宗密禅師《佛說盂蘭盆經疏》兩卷、宋朝元照律師《盂蘭盆經疏新記》兩卷、宋朝普觀法師《蘭盆經疏會古通今記》兩卷、宋朝遇榮法師《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兩卷、宋朝日新法師《盂蘭盆經疏鈔余義》一卷、明朝蕅益大師《佛說盂蘭盆經新疏》一卷、清朝靈耀法師《盂蘭盆經折中疏》一卷、清朝元奇法師《佛說盂蘭盆經略疏》一卷等。提倡盂蘭盆會、宣講《盂蘭盆經》的法師則更多。明朝蓮池大師《楞嚴摸象記·附諸經·盂蘭盆經》說:“凡夫年長,唯貪妻愛,頓忘母恩。曲盡人情,懇切苦到,孝子讀之,當哽咽不能為情,其忤逆輩亦恻然激發其久蔽之良心矣。講者須力為開導,毋謂此經文淺而忽之也。”目連救母的故事在唐朝還被改編為通俗文學化的變文,如敦煌藏書中有《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並圖》一卷、《大目犍連變文》一卷等。後來的朝代中還被編為雜劇、寶卷、彈詞等,在民間廣為傳唱。
隨著佛教的傳播,盂蘭盆供的風俗也逐漸傳到朝鮮半島、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國家。
作為佛教徒,應該知恩、念恩、報恩。其中,報恩首先是報父母之恩。作為整體佛教,應該繼承和發揚千年的善法傳統,使之亘古常新、廣度眾生。每年的盂蘭盆會是一個值得繼承和發揚的傳統,對僧眾策勵學修,對居士成就報恩,對社會宣揚孝道。清朝儀潤法師《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蘭盆儀軌摘要》說:“世俗之孝在順其情,此則兼順其性。世俗之孝唯資其形,此則兼資其神。世人不知不信,辄曰釋氏無君親,亦未之深考也。夫順性資神之道固所難明,而形情之間亦豈遠於人哉?如釋尊谒母於忉利、送父而負棺等,其孝為何如也?《梵網經》以孝為戒曰:‘孝順至道之法。’《四十二章經》雲:‘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二親。二親,最神也。’……藏中勸孝之語,層見迭出,豈不以孝為首務哉?特其教兼於順性資神,固非世法可及耳。今此儀軌全遵佛敕,誦經猷供、修忏設斛,俾七世親靈超冥漠之界,出思議之表,冥罰有所不能制,業苦有所不能拘,其法利殊常,豈但五鼎之豐、三猷之勤之孝而已!故知教孝之旨,唯佛教為獨深也。”(卷第八)宋朝《續刊古尊宿語要·此庵淨禅師(守淨禅師)語》說:“孝慈之道,儒釋通宗。不思存殁親,孰報劬勞德?故先聖道,大慈無不愛,大孝無不親。愛我之愛,不愛彼之愛,非大慈也。愛今之親,而不愛昔之親,非大孝也。佛說盂蘭盆教,廣親其親,以奉累世之父母;博愛其愛,以濟三塗之眾生。其於孝慈,可謂大矣!若是山僧,又且不然。何故?有形終不大,無相乃名真。”(卷第五)
作為一種對人生有著終極關懷的宗教信仰,佛教是以引導人們走向徹底圓滿的解脫為目標的。就其廣,足以涵蓋無量眾生;就其深,足以成就一切智智。然凡夫所為者,常親其親,而疏其疏;常憂其近,而忽其遠。諸佛深知眾生秉性,故借由尊者救母因緣,開示方便培福植慧法門,眾生也就因此多了一條趣入佛智的途徑。懷著這樣一種心情誦讀《佛說盂蘭盆經》,就不難體會到:其中不僅包含了一個兒子對母親至深的情感,以及一個學生對老師至純的信賴,更包含了一個聖者對眾生至真至善的悲憫與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