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十重唯識觀略述
董群
閩南佛學
本文以華嚴宗的唯識觀為研究對象,簡要敘述了在唯識宗五重唯識觀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華嚴十重唯識觀,以此揭示佛教宗派之間的內在聯系。窺基的五重唯識觀對識的觀想由淺而至深、由寬而至狹、由粗而至細的層層分析從空與有、心與境、體與用、王與所、性與相五個方面揭示了識的特征;華嚴宗法藏進一步將其發展為十重唯識,並以華嚴宗特有的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方法對其加以分析,又使其帶有判教的特征;經過澄觀的發展,至宗密時,唯識觀被改為唯心觀,從而使中國佛教對這一思想的建構達到了最高水平。
作者董群,哲學博士,一九九三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現為東南大學哲學系,與科學系副教授、東南大學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長,近期的工作重心是三論宗研究及佛教倫理研究。
唐代佛教宗派中,唯識宗講識,萬法唯識,華嚴宗講理,也講心,宗密曾把理歸結為心。華嚴宗的觀法中,有一種是唯識觀。華嚴宗對唯識觀的分析吸取了唯識宗的觀點,又以華嚴方法論加以演繹.唯識宗講五重唯識,在華嚴宗則為十重唯識,兩者有著內在的聯系,由此可以看出不同宗派間的影響。所以,在對佛教宗派進行研究時,不僅要看到其異,更應看到其同。就華嚴十重唯識觀而言,始自法藏,澄觀加以進一步發揮,由宗密最後完成,是宗密在中國佛教史上將識的研究推向了最高峰。
一 窺基的五重唯識觀
在論述華嚴宗的十重唯識觀前,首先必須來分析一下唯識宗窺基大師的五重唯識觀,這是華嚴唯識觀的基礎。
唯識宗對於萬法唯識的觀點提出了五個層次的觀想方法,窺基在其《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唯識章》中集中討論了這些觀法,從中可以了知什麼是唯識宗所講的“識”。
第一,遣虛存實唯識。這層觀法是說,對於識的觀想,首先應該否定眾生周遍計度、普遍執著為實法的虛幻之法,肯定緣生萬法的本原的存在。這是唯識宗對世界的基本觀點,法空而識有。“遣”是否定之意;“虛”是虛幻、假相,指眾生所執著的事法的性質。萬法由識緣起,本性虛無,必須加以否定。這是空觀,是破的一面,破斥眾生的法執。“存”為肯定,“實”是緣起萬法的唯識本體。萬法依他而起,即依識而起,這是唯識宗所說的依他起性。在體悟萬法依他而起的真理之後,能遠離、否定遍計所執的虛妄而達到圓滿成就的實體,為圓成實性。這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都是真實存在的,這是有觀,是肯定的一面。這五重唯識觀的第一層次否定萬法為實有,以識體為有,是空有相對。 .
第二,捨濫留純唯識。這層觀法是說,對於上一層觀法所肯定的識體又應作相分和見分的分析,否定識的相分而保留識的見分。見分指識體自身,相當於主體這一概念;相分指外境,相當於客體這一概念。識的相分不是指外在的事法,這種事法在第一層次就已被否定掉了,在此是指見分生起的條件。這種相分容易同心識之外的外境相混同而成為“濫”;同時,一般的眾生又往往迷執於這種相分而忽略對見分主體的認識,從而生起煩惱,輪回生死,這也是“濫”。因此,必須拋棄這種粗陋的相分之濫境而只將注意力集中於純正的能見之心、主體之識。這是五重觀法的第二層次,捨境存心,捨相存見,是心境相對。
第三,攝末歸本唯識。見分和相分,從本末角度來看,其實都是識的末的方面,是識的自性之用,只有識的自性之體的方面才是識的本體。這一本體就是識的證自證分,見分和相分都是證自證分這一本體所緣起的現象,必須攝末歸本,稱為攝末歸本唯識。難陀提出見分和相分說,陳那認為,這兩者都是依識而起的,因而是末,能夠成為兩者之體的是證自證分,即自己能夠證知自身有認識活·動的自體,攝末歸本,是五重觀法的第三層次,是觀識之本體,這是本末相對。
第四,隱劣顯勝唯識。這層觀法是說?隱去劣位的心所,顯現勝位的心王。唯識宗把心識又分析成心王和心所,心王是心識的識體,是精神活動的主體,心所則是相應於心王而起的種種精神現象和心理活動。心王與心所都能變現世界,都有自身的見分和相分之區分,因為心王為勝,為優,心所為劣,劣的心所依勝的心王而起,所以要顯勝法的心壬而隱劣法的心所。這是五重觀法的第四層次,是王所相對。
第五,遣相證性唯識。心王雖然勝手心所,但心王本身又有理事之分:事為心王之相的部分、用的部分,理為心王之性的部分、體的部分。相與用指依他起性,性與體指圓成實性,否定相的方面而證得識性為遣相證性唯識。這是五重觀法的第五層次,是性相相對。
窺基的這五重唯識觀對識的觀想由淺而至深、由寬而至狹、由粗而至細,層層分析,從空與有、心與境、體與用、王與所、性與相五個方面揭示了識的特征,。第一層觀法還較為粗疏,只要求去除遍計所執的虛妄之法而肯定圓成實性的存在,第二層觀法則就識本身而論,去掉心識的相分,只存其見分,第三重觀法,見分和相分都只是識體所起的現象之法,在它們的背後還有一個自證分作為主體,見分和相分都攝’歸於自證分中,第四層觀法,觀想心所和心王,心所部分必須隱去,而只顯現心王,最後一重觀法;心壬本身又可以作性相的分析,心之相的方面必須除遣,而只肯定性的部分。
二 法藏的十重識觀
窺基的這種分析已經相當璃細,可是華嚴宗法藏認為它並不完’善。手是,法藏又結合華嚴宗的理事觀而將窺基的五重唯識觀發展為華嚴的十重唯識觀。法藏在其《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中提出了他的十重唯識觀,第一,相見俱存唯識(相分和見分都是心識所有,都存於一心之中);第二,攝相歸見唯識(作為客體的相分依賴於作為主體的見分,含攝於見分之中。這兩重是講相分和見分相對);第三,攝數歸王唯識(含攝相分的見分之心又可以分析為心王和心數,心數依於心王,是由心王變現而成,沒有獨立的自體,攝歸於心王。這是心王、心數相對),第四,以末歸本唯識(這裡的本末與窺基攝末歸本中的解釋有所不同,法藏在這裡明確把唯識宗所講的八識作本末之分,以前七識為末,第八識為本,末識都由本識所生起,末識沒有自體,因此都可攝歸於本識之中。這是講本、末相對),第五,攝相歸性唯識(這裡,法藏依《大乘起信論)的方法論認為,唯識宗所講的八識都是如來藏識所平等顯現的識相,與如來藏相比,如來藏為性,八識為相。按照《起信論》,由不生不滅的真性之體與生滅心相和合而成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又有覺和不覺兩種特征,由不覺而有三細六粗諸種心相產生。這是講的性相相對);第六,轉真成事唯識(從如采藏識或真如的角度而言,真如隨緣而成萬法,顯現八識及其心王、心所、見分、相分等事相。這是理事相對),第七,理事俱融唯識(以如來藏識為理,由如來藏識所緣起的萬法為事,理在事中。這種理事無礙關系是對《起信論》中一心二門關系的進一步闡發。一心二門,心真如門為理,為真谛,為淨,心生滅門為事,為俗谛,為染。法藏認為,這兩門圓融無礙,“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恆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恆真”(一));第八,融事相入唯識(以四法界事事無礙法界的相入關系而論唯識,事法依理而起,都以同一的本體之理為基礎,沒有自性,因而事法之間都可以相入圓融,“事亦熔融,互不相礙,或一入一切,或一切入一,無所障礙”(二)。窺基的觀法一開始就否定了遍計所執的事法的存在而專講層層心識,而法藏在強調了理的本體地位的前提下又討論了理所緣起的事法之間的融合性,從這可以看出兩宗的一些不同特點);第九,全事相即唯識(從事事無礙法界的相即關系而論唯識。前一門講相入唯識,是從事法的作用角度而言的,這一門講相即唯識,則是從事法所依的本體角度而言的,“依理之事,事無別事,理既無此彼之理,今事亦一即一切”(三)。事法依賴於理體而存在,不是離開理體之外另有一事存在,而理體本身則是唯一的,不變的,沒有這一事相之理和那一事相之理之別。既然如此,由理所緣起的事相之間也就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一事也就是一切事,一切事也就是一事;一事離不開一切事,一切事也離不開一事);第十,帝網無礙唯識(法藏在講事事無礙的十玄門中,有一門是因陀羅網境界門,這裡所用,即是此意。法藏以因陀羅網(四)為喻,說明事相之間的關系就象那因陀羅網上的珠子,互相映現,重重無盡,一事含攝一切事,一切事中之每一事又含一切事,無窮無盡)。
這十重唯識,實際上只有二重(第二攝相歸見唯識和第三攝數歸王唯識)是采納了窺基的觀點,另有兩重(第一相見俱存唯識和第四以末歸本唯識)則采納了窺基的基本思想,其余諸重唯識其實足在闡釋其理事無礙法界和事事無礙法界的觀點,用圓融無礙的觀點來分析心識,使唯識思想帶上了華嚴宗的特色。從判教的角度看,法藏的十重唯識觀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的判教觀。他認為,前三重唯識是大乘始教的觀點,次四重是大乘終教和頓教的觀點,後三重是圓教中別教一乘的觀點,而總具十門的則是圓教中同教(即華嚴宗)的觀點。這一層分析更使其唯識觀法的內容趨子豐富。
三 澄觀對法藏的修改
法藏的十重唯識觀法是以真性為識如來藏為識,而真性、如來藏都是理體,因這種識在性質上和窺基所論的識有所不同。用哲學的語言來說,窺基的識足主觀精神,而法藏的真性、如來藏或理則是客觀精神。世界究竟歸潦子窯觀的精神主還是眾生內在的自心,在法藏的體系中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
澄觀對法藏十重唯識觀的修改,不僅解決了這一點,而且還把理法界理解為眾生的本心。其修改的結果就是:第一,假說一心唯識,第二,相見俱存唯識,第三,攝祖歸見唯識;第四,攝數歸王唯識,第五,以末歸本雎識;第六,攝相歸性唯識,第七,性相俱融唯識;第八,融事相入唯識,第九,全事相即唯識,第十,帝網無礙唯識.(五)
與法藏的十重唯識觀相比,澄觀的十重觀法去掉了法藏的第六轉真成事唯識而增加了假說一心唯識作為第一重唯識,首先明確了心的性質。澄觀的第七性相俱融唯識,在法藏則為第七理事俱融唯識,名稱不同,內容一樣。從判教的角度看,澄觀加入了小乘教的觀點,這就是第一重的假說一心唯識,“假說一心,謂實有外法,但由心變動故”(六)。小乘教執萬法為實有而不了解萬法足由自己的一心所變現,不懂萬法唯心,因而澄觀規定為“假說一心”,其余九重觀法則是“實”說一心,使人了解一心的真實作用,這就補充了法藏觀法中所缺的小乘教。至於澄觀將法藏的理事俱融唯識改為性相俱融唯識,這更符合《大乘起信論》的原意。法藏以《起信論》的一心二門為基礎講理事無礙,而這二門原意為性相關系,澄觀回歸到《起信論》的原意,但實際上又是以華嚴宗理事無礙的方法融合性相。之所以取消法藏的轉真成事唯識,是因為這一層意義在其第四以末歸本唯識、第七理事俱融唯識中都有所闡述。經過澄觀的發展,華嚴宗的十重唯識觀更加完善了。
四 宗密對唯識觀的發展
圭峰宗密的十重唯識觀一方面繼承了澄觀的觀點,而另一方面,宗密的唯識觀又都與法藏、澄觀有所不同。宗密直接從五教判攝的角度論唯識觀,並取消了華嚴十重觀法中的“唯識”的概念,而將其改成了“唯心”,更體現出宗密心學的特征,從而將其完全華嚴化了。
宗密十重觀法的內容(七)是:(一)愚法聲聞教,假說一心。(第一重)(二)大乘權教,以阿賴耶識為一心。於中分為三種:
①相見俱存,故說一心。(第二重)
②攝相歸見,故說一心。(第三重)
③攝所歸王,故說一心。(第四重)(三)大乘實教,以如來藏識為一心。於中分為二種:①攝前七識歸於藏識,故說重)②總攝染淨歸如來藏,故說重)心。(第五心。(第六(四)大乘頓教,泯絕無寄,故說一心。(第七重)(五)一乘圓教,總眩萬有,即是一心。於中分為三種:
①融事相入,故說一心。(第八重)
②融事相即,故說一心。(第九重) .
③帝網無盡,故說一心。(第十重)
與法藏的觀法相比,宗密的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這八重觀法分別與法藏的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這八重完全一致,也與澄觀在這八重上一致,只是表述上有些差異。不同的是,宗密取消了澄觀的第七性相俱融唯識,加了一重泯絕無寄唯心(識)。這一重觀法的意義是,眾生清淨心本來就沒有染淨之分,只是針對眾生的妄情而假說有一個清淨心,從本質上看,妄念是空,染淨皆空,只有本覺真心。本覺真心不寄於染,也不寄於淨,而是泯絕無寄。這種觀點,宗密認為是大乘頓教所持的,明確加入了大乘頓教的內容,這一小、權(始)、實(終)、頓、圓的次序是華嚴宗的一般判攝模式。
宗密的十重觀法在華嚴十重唯識觀中顯得最為完滿,實際上也達到了中國佛教唯識觀法的最高層次,後世之中國佛教,直沒有在這一方面有什麼進一步的發展。
注釋:(一)(二)(三)《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三(《大正藏》第三十五卷第三四七頁)
(四)佛教所指的帝釋天宮中懸掛的以無數寶珠結成的網
(五)(六)《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四十(《大正藏》第三十五卷第八零六頁)
(七)《圓覺經大疏》卷上之四(《續藏經》第一編第一四套第二冊第一三八頁),{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二(《續藏經》第一編第七套第五冊第四二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