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唯識與三性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識。所以者何?頌曰:
論頌
由彼彼計 計種種物
此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前性
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注 釋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如果一切並沒有外境,唯有內識,則應唯有一性
亦即:只有唯識性;而為何世尊在處處經中都說有三性呢?三性是:依他起性、計所執性、圓成實性。
應知三性亦不離識:須知所說的三性亦不是離識而別有:並非經上說有三種性而非只有一性,就表示此三性不是唯識所生。
由彼彼計:彼彼,即彼等,眾多之意。計,周計度,或周計著。因為計心的品類,或二或三,眾多不一,故稱為彼彼。又,以計的性質來分析諸識,則諸識共有四類:
1.而非計── 例如聖人的無漏識以及有漏善識,皆而非計,因此這類識便不是計性。
2.計而非── 如有漏的第七末那識,即是計而非,因此末那識也不是計性。
3.非非計── 如前五識及第八識都是非也非計,故前五識與第八識也不是計性。
4.亦亦計── 唯有有漏染污的第六識,才是既周、又計度,故稱第六識之性為計性。
由於第六識有計性,故能虛妄分別。故成唯識論雲:謂能計虛妄分別。
計種種物:種種物,即虛妄計執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我、法的自性差別。成唯識論雲:即由第六識的彼彼眾多虛妄分別,而周計度種種其所計之物;謂對於其所妄執的蘊處界等法,都有若法若我的自性差別。此種純由第六識所妄執的自性之差別,總名為計所執自性簡稱為計性。
此計所執,自性無所有:這由第六識計所執的法、我之自性,都如龜毛兔角,實一無所有。為何得知為如是?因為以正理之教推征之,彼我、法之自性皆不可得。故成唯識論雲:如是自性,都無所有。若以理教去推征彼等計之性,皆不可得故不能找到有那些性。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起,即是生;依他起,即依眾緣所生。此謂依他起性之法,即包含了一切由虛妄分別的眾緣所生之法,如心、心所法及其相見二分、及其有漏及無漏法,皆是依他起性。故成唯識論雲:由於斯這個理趣,便可知:一切從眾緣和合所生的心法、心所法之體以及相見二分,及其有漏、及無漏法,皆是依他起性。分別緣所生,是指染分的依他起,而非淨分;因為淨分的依他起性,也通於圓成實性的緣故。成唯識論雲: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何謂圓成實性?成唯識論雲:二空所顯的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二空指人空智與法空智。此謂依人、法二空所顯的真如,具有圓滿圓、成就成、諸法實性實三義,故稱為圓成實性。為何真如有圓、成、實三義呢?因為:
一、圓──真如體一切處有,故顯示真如圓滿境界。
二、成──真如體常,非生滅法,故一切皆悉成就。
三、實──真如體實,並非虛謬,故是諸法實性。
又,成唯識論雲:顯此、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這普遍、真常、非虛謬的真如性體,又顯示了什麼?其所顯示為:
1.──這是簡別真如之性與諸法的自相不同;因為諸法的自相,系局限於它自己的法體,不能通於他法;唯有真如的體性是通於他法的,故說真如體。
2.常──這是簡別真如之性與諸法的共相不同;因為諸法的共相是無常遷變的;唯有真如的體性,常無改易,故說真如體常。
3.非虛謬──這是簡別真如之性與虛空、神我等不同。因為小乘所執的虛空、及外道所執的常我、神我等,都是虛謬之性,非是法之實性;唯有真如之性非是虛謬,而是諸法實性。又,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計所執性之間的關系如何?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不即不離,故頌文說:圓成實於彼。而圓成實性與計性則是常相遠離的,故頌文曰:常遠離前性。成唯識論雲:說於彼這個言詞,是要顯示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為不即不離之意。而常遠離這言詞,則是為了顯示虛妄所執的能取與所取之性,於理上恆非實有。又雲:前言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性故。此謂:頌文中的前這個字,顯示空並非依他起亦即,依他起性,其性非空,以依他起性乃從緣而有,以有故非空。真正是空的,是前面的計所執性,以計故,其性非有,非有故是空。而性這個字,則顯示:圓成實雖是二空所顯的真如,但二空並非就是圓成實。因為空性是無,而真如是離於有無之性。如果說二空就是圓成實,則真如雖是離於有,卻尚未離於無,以尚未離於二空故。因此不可說:真如等於二空,或圓成實等於二空。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此,即圓成實。謂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非異非不異。為什麼呢?
1.非異──因為真如是依他起的實性究竟之性,如果說兩者相異,則真如就不應是依他起之實性。故成唯識論雲:若兩者相異,應真如非彼依他起之實性。
2.非不異──既言真如與依他起非異,為何又說兩者是非不異呢?因為真如性是常,而依他起之性則是無常,故是不同,所以說非不異。如果在這點上,說真如與依他起是不異,則真如就應與依他起一樣,同屬無常,然而事實不然,故說二者非不異。故成唯識論雲:若兩者不異,則此圓成實之性應是無常。再者,圓成實性是清淨的根本智之境界,而依他起性則是通於淨與非淨的後得智之境界;假使圓成實與依他起之體,兩者是一,則圓成實與依他起應該都是通於淨與非淨,如此一來,則根本智與後得智之照用,便應沒有差別了;而事實不然,根本智與後得智是有差別的,因此,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雖非是一體,亦非不異。
*附注:根本智:又稱根本無分別智,或如理智、實智、真智。為無分別智之一;系相對於後得智。此智乃諸智之根本,以其能令人契證真如之妙理,平等如實,無有差別,故亦稱無分別智。此智乃智之正體,當十般羅蜜之般若波羅蜜。
*附注二:後得智:又稱後得無分別智,亦為無分別智之一,與根本無分別智相對。前面的根本無分別智又稱為根本智。此後得智之所以稱為後得,因為此智系於根本智發起之後所得的,故稱為後得。又此智乃﹁根本智所引發者,能令人了達依他如幻之境,故
又稱為如量智、權智、俗智;以依此智故,菩薩乃能通達一切世間、攝化一切有情,是故於十波羅蜜中,與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相配合,而令菩薩能於世間,起無量智慧方便,度脫眾生。據無性菩薩攝大乘論釋所說,後得智可分為五種:
一、通達思擇
二、隨念思擇
三、安立思擇
四、和合思擇
五、如意思擇
又據瑜伽師地論雲:以後得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根本智所修斷者,更不復起。又前智根本智能進趣修道位中之出世斷道,而第二智後得智,則能進趣世與出世斷道亦即:世出世皆悉通達,無復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煩惱。
附及,隨眠:依俱捨論等,即煩惱之異名,然依唯識宗言,隨眠並非只是與通稱的煩惱完全相同,而是指煩惱之習氣,或煩惱種子;以此煩惱種子隨逐有情,眠伏潛藏於阿賴耶識中,其體相幽微難知,故稱為隨眠。隨眠有多種:
1.六隨眠──即六根本煩惱種子:貪、瞋、無明、慢、疑、惡見之種子。
2.七隨眠──即上之六隨眠中,將貪隨眠再開為:欲貪與有貪,成為七隨眠七____煩惱種子。
3.十隨眠──再就七隨眠中之惡見隨眠開為五見,成為十隨眠十煩惱種子。五見為:
①身見、
②邊執見亦即二邊之見,也就是趨於兩端的極端之見,例如斷見─常見、有見─無見、一見─異見等,都叫作邊執見或邊見、
③邪見、
④見取見第一個見字是指邪見或妄見。此義為:對於種種邪見而認為是正確的見解,稱為見取見、
⑤戒禁取見戒指佛戒;禁指禁止或禁制。取,采取或實行之義。此義為:對於佛戒中所禁止的事,佛弟子若加以實行,且認為是對的,這種見解便稱為戒禁取見。
4.九十八隨眠──又稱九十八使,即俱捨宗所立三界見、思二惑之總數。其中見所斷惑有八十八隨眠八十八使,修所斷惑有十隨眠十使,共九十八使。這九十八使為以十隨眠貪、瞋、癡、慢、疑、身、邊、邪、見、戒配於三界五部而成。
五部之義為:初果修四谛觀行時,於欲界及色無色界之見苦所斷惑、見集所斷惑、見滅所斷惑、見道所斷惑以上為見所斷四部,以及修所斷惑修所斷一部,合稱五部;換言之,亦即初果五部之修斷。詳見俱捨論、發智論、大毘婆娑論。
如無常等性:這是繼續發揮前說:為何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非異非不異呢?在此更舉例而證:例如無常、無我等性與行等諸法一樣,非一非異:
1.非異──若說無常、無我等性與行等諸法是異,則行等諸法就不應是無常性;然而行等諸法實是生滅無常,故行等諸法與無常等性並非異。
2.非一──若說無常等性與行等諸法是一,則無常就不應是彼行等諸法的共相。然而無常等性卻是行等諸法的共相,而與諸法各別的自相不同,所以說無常性與行等諸法非一。
故成唯識論雲:雲何圓成實與依他起二性非異非一?譬如彼無常、無我等性:若無常等性與行等法異,則應彼行等法非為無常等性;若言二者不異,則此無常性應非為彼行等諸法之共相。由斯譬喻而顯示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一非異。諸法與法性,於道理上必應然,以勝義谛與世俗谛是相待而有的緣故─俗谛待真谛而有其體,真谛待俗谛而顯其用。
非不見此彼:此,指圓成實。彼,指依他起。此意謂:並非沒有證得圓成實性,而能真正證見依他起性。這是在說明證見依他起性的次第是:必須先以無漏聖慧證見了圓成實性,然後才能了達依他起性。然而,在此之前,若尚未了達計所執性空,也還不能如實知見依他起性。所以綜而言之,要證見依他起性,第一,即須先了達計所執性空,然後才能證圓成實性之根本智。最後再以此真如的根本智,起後得智,而了達依他起性。此為入地以上大菩薩所行境界。故成唯識論雲:非不證見此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且若未了達計所執性空,即不能如實知一切法乃依他有之性故。故五地以上菩薩以根本無分別智證得真如已,其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乃如幻事等,離於有無:幻非有體,托緣妄現。
義 貫
若一切法唯有識,以何緣故世尊於處處在經中說有三性呢?答:應知所說的三性亦不是離而能有,所以者何為什麼呢?以頌答曰:由彼彼種種虛妄分別、周計著之心,去計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種種物為有為無、為有邊為無邊、為一元為二元等,然此周計著所執之性,其自性實一無所有。至於一切依他起法之自性,其范圍乃包含由虛妄分別的眾緣所生之心心所自體及其相見二分、有漏無漏等,凡此皆是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對於彼依他起性而言,是不即不離的,但圓成實性卻常遠離於前面所說的計所執性。故此圓成實與依他起,二者之體、性雖非異不能說完全不一樣,然亦非不異但也不能說兩者完全一樣,正如無常、無我等法之性與諸行等法一樣,是非異、非不異的。而且,瑜伽行者並非不先證見此圓成實性,而得如實證見彼依他起性亦即:欲證依他起性,須先證得圓成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