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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金玉教授:能海法師戒律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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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法師戒律思想研究

溫金玉

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國佛教協會成立大會在北京舉行。來自西北、西南、東北、華東、中南、內蒙以及西藏和雲南邊境地區,包括漢、藏、蒙、滿、苗、維吾爾等七個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師、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會議。會上由趙樸初居士作《中國佛教協會發起經過和籌備工作的報告》;大會通過了《中國佛教協會章程》和有關決議:推舉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虛雲、查干葛根為名譽會長;選舉圓瑛為會長,喜饒嘉措、公德林、晉美吉村、能海、趙樸初、葛喇藏、祜巴、阿旺嘉措為副會長,趙樸初兼任秘書長,巨贊、周叔迦、郭朋為副秘書長。從此,中國佛教協會作為全國各地區、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參加的全國性佛教愛國團體和教務組織誕生了,實現了全國三大語系佛教界的空前大團結。中國佛教協會的成立是由虛雲、喜饒嘉措、圓瑛、趙樸初等二十位全國佛教界著名人士發起的。1952年11月4日至5日曾在北京舉行發起人會議,會議通過了《中國佛教協會發起書》。

歲月驚鴻,中國佛教協會雖歷經風雨,但也取得了輝煌成就,如今更迎來了空前的發展機遇。今年是中國佛教協會五十華誕,我們更為懷念那些為中國佛教事業作出貢獻的大德,更為感念他們給今日的中國佛教留下的無盡寶藏。此文的撰寫就是為緬懷中國佛教協會發起人之一能海法師的懿行碩德,以期為今日中國佛教的發展提供些許參照。

一、生平略述

能海法師,俗姓龔,名學光,字緝熙,四川省綿竹縣漢旺場人。生於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臘月二十二日。年幼時,父母先後去世,依靠姐姐生活。14歲時,入成都恆升通商號學徒。敏慧好學,閒暇發奮讀書,漸通史籍。當時清朝腐敗,外侮頻仍,遂棄商從戎,矢志報國,於1905年考入陸軍學校,刻苦攻讀,兩年畢業,成績優異,擔任康定張蓬山鎮守使部偵探大隊長、營長等職。1909年調任雲南講武堂教官,當時朱德總司令也在該校學習。講武堂結束後,返成都,升任團長兼川北清鄉司令。不久辭職。袁世凱任大總統後,為羁縻異己,專擅軍權,於1914年設將軍府,被調入府,但無定職。國事日非,更不滿袁世凱竊國專權,便日涉佛經以自遣。後又想改習園藝,以實業富民。故東渡日本,考察實業,半年後返北京。此行對日本佛教之興盛頗多感觸,始萌學佛之念。

1915年,得知四川廣漢人張克誠在北平大學講授佛學,乃不辭辛苦,前往聽講。張氏贈以所著《佛教的成唯識論》、《法相宗彌勒學提要》,細讀深研,如獲至寶,漸漸萌發出家之念。其姐以無後不許。1916年被重慶居士請去講述《百法明門論》,好評如潮。由此促動他發心在成都創辦佛經流通處。其時為便於聽聞佛法,多居寺中,曾對人言:“每聞鐘聲,辄動出家之念。”[1]1924年,其妻生子,剛滿40天,便毅然出家於四川涪陵天寶寺,禮住持佛源和尚為師,賜法名能海。

1925年春,在四川新都寶光寺從貫一和尚受比丘戒,自此無一日不沉浸於法海。曾至北京雍和宮浏覽藏經目錄,知有密乘多部,擬東渡日本求法。後聞大勇法師以東密不如藏密,已由日返國赴藏求法,他便決心入藏求法。1925年10月,與同學數人入康定跑馬山,並與大勇法師會合,初擬明春入藏。1928年5月,與同學永光、慈青等20余人相偕入藏,9月始達拉薩,依止康薩格西學法,為入室弟子,盡得其傳。當時康薩與頗章喀齊名,號為西藏日月二輪。

1932年能海法師自拉薩取道印度返回內地。初達上海,在班禅辦事處講經,聽講者常達數千人。並四處設壇,廣作佛事。1934年,能海赴五台山廣濟茅蓬作安居,講《基本三學》、《盂蘭盆經》後,閉關靜修,並譯集經論。是年應上海佛教淨業社之請,赴滬弘法。1935年返五台山,安居中講《菩提道次第科表》,五台山學法比丘日眾。1936年,能海再應邀赴滬舉行丙子息災法會,結束後再返五台山,住廣濟茅蓬。是年農歷四月初四日文殊聖誕,應請接任茅蓬住持。其時來山學法者40余人,能海法師擇行持有素者,組成金剛院,每日下午講經二小時。其時多得胡子笏居士[2]之護持。

在五台山,能海法師深感藏密法派與內地僧團共居一寺,多有不便,非獨建道場不可。遂於1937年春,經菩薩頂扎薩喇嘛(為五台山黃廟總領)同意,將本尊像及眾弟子遷至善財洞住。並應山西佛教會會長力空和尚、省主席趙戴文之請至太原海子邊講經,先後講《文殊五字真言》、《金剛經》等。法會圓滿,四眾挽留,即在太原安居。

七七事變後,能海法師說“回山已不可能,國難當頭,非少數人力量所能回轉,必須要辦大法會,集眾人之力”。於是率弟子40余人回四川。成都文殊院住持法光和尚請能海住南郊近慈寺。寺為文殊院下院,法師慘淡經營,新建威德殿、宗喀巴大師殿、藏經殿、譯經院、沙彌堂等處,閣樓崇麗,蔚為名剎。

1939年3月,赴峨嵋山禮普賢,接毗盧殿住持。1940年應請接任新都寶光寺法主。聞康薩格西願來內地弘法,能海法師再度赴藏迎請。康薩格西因病無法成行,將法器、衣缽盡授能海,囑其於內地弘傳其法。近慈寺道場成為溝通漢藏佛教文化的中心。藏地僧人來成都,必朝近慈寺,對道場風范贊歎不已。能海法師建譯經院,致力於藏文佛典的翻譯,以利漢藏文化之交流,自題門聯:“通聖言而遍寰宇,導世界以趨大同。”

1942年至1948年,安居近慈寺、太平寺等處傳戒講經,研究佛法,先後翻譯藏經《大時輪上師相應法》、《毗盧儀規》等十幾種,弟子遍於國內外。美國總統羅斯福曾親筆致函,邀請他赴美弘法。先後曾有美國、瑞典、比利時等國學人來華聽其講經。

1950年,能海法師參與接待入藏解放軍代表,對和平解放西藏多有貢獻,並派弟子隆果等人隨軍入藏,擔任翻譯。

1951年10月,能海法師以特邀代表身份參加全國政治協商會議。

1952年初,能海法師赴五台山廣濟茅蓬安居,講《基本三學》。清涼橋能悟師請法師往住。此地原屬律寺,能海法師赴此視察,深感環境清淨,可建道場。秋赴上海金剛道場講經。10月,赴京出席中國佛教協會籌備會,會後返滬。12月,應邀參加以宋慶齡為團長的和平代表團,出席維也納世界人民和平會議。會後取道莫斯科回京,返上海金剛道場。

1953年,能海法師在上海舉行大威德灌頂二壇,極為殊勝。法會圓滿,率部分弟子上五台山,開辦道場,選定清涼橋吉祥律院,傳戒弘法,進修定慧,一遵近慈寺規。同年,在京參加中國佛教協會成立大會,當選為副會長。會後率弟子返山。

1954年春,能海法師到廣濟茅蓬,為大殿毗盧佛裝藏。講經後返清涼橋安居,修葺殿宇,開辦道場。中國佛教協會每月給其生活費500元,他感謝說:“賴組織照顧,我等盡快創造條件,自力更生。”他以古稀之年,親自參加各項勞動,開荒種田,植樹造林,發展畜牧。從1953年至1965年,能海法師率弟子們為國家植樹27萬株,400余畝。[3]住持所在,成績顯著,多次被評為植樹造林先進單位。法師率領大眾上山種樹,並刻有造林碑,以資鼓勵,把植樹造林作為長期的計劃。每年寺院還賣出牛馬騾10余頭(匹),以寺養寺。清涼橋僧人,在能海法師領導下,勤苦勞動,積極生產,早晚課誦,農禅並舉,道風蔚然。

本年5月初,能海法師參加山西省政協會議,8月由四川省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9月初赴京出席會議,參加國慶觀禮。10月底回清涼橋,續講《四分律根本阿含》。

1955年春,於清涼橋舉行傳法。不久赴滬,開講《菩薩戒集頌》,中間應邀赴京,參加以郭沫若為團長的代表團,出席印度新德裡召開的亞洲和平會議,會後朝禮聖跡,取道仰光回滬。5月赴京出席全國人大一屆二次會議,會後返清涼橋,開講《現證莊嚴論義疏附講》。

1956年8月,法師在京與趙樸初居士接待日本佛教徒,9月在首都機場迎接國際佛教代表團。9月28日,參加中國佛學院開學典禮,五台山僧常浩、通一等六人進入該院學習。於參加國慶典禮後,即回山西太原,並至交城玄中寺,禮淨土祖師道場。

1957年初講論圓滿後,赴京出席全國佛教代表會議。會後於居士林講經,並安排弟子照通、仁敬等將龍藏運至五台山。4月回清涼橋安居。冬與五台山部分僧人赴京參加“反右”學習。

其時五台山各寺約有僧人500余人,為加強寺院管理,保證僧眾的學修與生活,五台山成立佛教協會,能海法師被推舉擔任五台山佛教協會第一任會長。

1958年初返回清涼橋,3月至廣濟寺安居,參加五台山“反右”學習,期間再次當選為全國人大第二屆代表。

1959年西藏叛亂事件後,能海法師發表談話,載於4月13日《人民日報》。表明擁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立場。5月在五台山接待喜饒嘉錯大師及趙樸初居士朝台。從1960年至“文化大革命”前,能海法師在五台山繼續講經,從事譯述,教授弟子。

1962年,五台山佛教協會第一次改選,能海法師再次當選為會長。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能海法師亦遭批斗。1967年元旦圓寂,享壽81,僧臘43。

1979年3月,五台山佛教協會在顯通寺為能海法師召開了追悼會,國務院宗教事務局、中國佛教協會均發了唁電,各地佛教協會及諸山長老紛紛來人來電,表示悼念。1981年,在台懷鎮對面的寶塔山腰,為能海法師建起一座磚塔,有趙樸初會長撰寫的塔銘:

能海法師塔銘:

承文殊教   振錫清涼   顯密雙弘   遙遵法王

律履冰潔   智刃金剛   作和平使   為釋宗光

五頂巍巍   三峨蒼蒼   閟塔崇岳   德音無疆

佛歷二千五百二十五年八月趙樸初敬撰並書。

1994年其弟子將磚塔改建為漢白玉塔。1999年,一位弟子獻出家中供奉的一粒法師的捨利子,於是在紀念塔旁又建起一座捨利塔。

二、弘戒歷程

能海法師一生,廣建三寶,住持正法,常轉*輪,紹隆佛種。自出家、學法、弘法,四十余年間其主要功勳在於:譯述經典,闡教扶律,即契理契機譯傳聖典,依戒依法建樹法幢。從其弘法歷程來看,對戒律之匯集與弘傳貫穿始終,這不僅表露於法師自身在在處處的威儀示現,也體現於法師數十年如一日的弘戒實踐中。

能海法師十分注重戒律的弘傳,1935年到五台山安居,在安居中為大眾講授《比丘日誦》、《比丘戒本》、《菩提道次第科表》。應請赴太原講經時,再講《比丘戒》。在太原安居期間,一切依律而行,托缽受食,由居士供養。1936年在上海覺園班禅大師紀念堂講經,每天皆是先說戒,後講經。“七七”事變,能海法師返川途經漢口,除舉辦法會,講《仁王護國經》外,仍不忘弘戒,為當地萬廣寺比丘尼講授《比丘尼戒》。1939年春,舉行首次傳戒,得文殊院引禮師鼎力相助。後又於佛學社、文殊院、昭覺寺講戒。

1940年應請接任新都寶光寺法主,講《大彌陀經》,並舉行傳戒。

1945年春,偕同部分上座至彭縣太平寺安居,除講《法蘊足論》大意及《大威德圓成次第》,並譯成《律海心要》,秋季講於近慈寺。

1946年,能海法師在德陽雲居寺傳戒,至金堂縣看望老友,回來途中因滑竿折斷毀傷一臂。自歎說:“比丘探望在家老友,傳比丘尼戒,傳戒後又不能教誡弟子,有違佛制,護法不容。”因此1948年為鐵像寺傳比丘尼戒事,與貫一老和尚商定,授隆蓮法師為尼和尚,以建立二部僧傳戒。1948年9月至北京北海菩提學會講《律海心要》。

在新中國成立前,能海法師的弘法根本道場主要是成都近慈寺。近慈寺又名護國金剛道場,內分學戒堂,五年學戒;學戒之前,先學威儀事相等,名學事堂;學成以後,進修加行,名加行堂,外來僧眾曾學戒者亦可入此;最上金剛院,由台山來川諸上座所居,專修金剛乘法;未滿廿歲之沙彌,則另設沙彌堂,學戒學法,作為比丘之基。每年結夏安居,傳授大戒,半月一次誦戒,上半月燒護摩十五天,經常講經、灌頂、傳法,每日念誦修定,如法熏修。觀堂持缽,三衣不離,一切悉尊佛制。最盛時常住比丘近二百人,沙彌七、八十人,講經傳戒期間七眾約五六百人,黃密道風,名聞中外。能海法師曾親為大雄寶殿撰聯:發菩提心由定生慧,趣解脫道以戒為師。這也可以說是體現了法師最根本的佛學思想。所以法師創建道場,總是首先講授戒律(戒學),其次講《定道資糧》(定學),然後再講《菩提道次第科頌》(慧學)。

近慈寺定有嚴格規矩,寺僧專心務道,不得應赴經忏,每日誦經四座,寒暑無間。女眾入寺,上午必在8點之後,下午離寺,須在4時之前。若逢法會節日,女眾雖可隨眾念誦聽經,但不得串寮。女居士或比丘尼要入寺見上師或其他法師,須是二人以上方可會見,會見時師身旁還要有侍者。會見其他法師時,女居士或比丘尼不得入房,其師須出門外會見,談話不宜過長,送物不得手接。寺內縫紉洗濯,皆是比丘自己動手,不得假女眾之手。女眾住處,必離寺五裡之外。寺僧無事不得往白衣家,如確有事須往,亦應有二人以上同行,非必要即在門外立談數語,不宜入門。非寺內常住事務,不入街市,如此宗風高峻,僧眾嚴憚。這已成為四眾弟子共同遵守的宗風。四眾弟子都能自覺遵守佛制,互尊互敬,組成了上座愛護下座,下座尊敬上座,相互敬重,六和相親的僧團。能海法師講戒時反復強調:“僧團依戒如法和合,即是正法住世;僧團不合,即是法滅的象征。”[4]

為力挽叢林盲修瞎煉之流弊,能海法師竭力提倡講學;為糾正僧眾崇尚玄談之舊習,法師主張僧眾三學,必依叢林,始能付諸實踐。修必依學,不可盲人瞎馬;學必有修,不能說食數寶。這是法師一生治學的精神,也是教授弟子的指南。能海法師這一思想被當前佛教界所繼承發展,學修一體化,叢林學院化,這已成為現代叢林修學生活的趨勢。

據弟子回憶,能海法師在近慈寺的日課和戒行,是非常謹嚴的。不僅絕對素食,而且還實行過午不食。每天早晨3點鐘便到大殿上座講經,約兩小時講畢,下座後進早餐。上午9時至11 時又上座講經,12時前進午餐。午後是會客時間,下午有時也講經兩個鐘頭;不講經時便靜坐或譯經。前半夜靜坐,後半夜若有倦意,也只是盤腿靠靠,絕不倒頭大睡。多年如此,沒有毅力的人,是不可能辦到的。能海法師帶頭這樣做,也要求全寺僧眾都謹嚴地完成這樣的日課。

法師對弟子要求很嚴,一次率弟子至新修的慈聖庵安居,為普賢銅像裝藏,安居圓滿後,法師先回成都,兩位上座比丘後搭乘某軍官夫人的車回到成都。為此事,他們受到法師嚴厲的批評與處分。其中一人被遣送至綿竹縣西山雲霧寺靜坐反省,不准出山。另一位留寺,並取消了他們當年傳戒師承的資格。法師就是這樣嚴格要求他的弟子,認為這是佛制。[5]他注重僧眾外在形像,即使在一些細微處也十分留意。他曾一再對弟子說:“僧要像僧樣,穿著要整齊。”並謂著袈裟功德大,三衣不離身,守戒功德之最。法師一生自受具至圓寂,無論何時何地,即使是出席國內外重要會議,均著僧衣,威儀俨然,見者敬重。

1950年10月應上海金剛道場之請赴滬,開講《比丘戒》、《律海心要》。後又至蘇州、寶華山講經、講戒十余天。次年,又應上海信眾之請到上海金剛道場講經,並舉行五方佛菩薩戒灌頂儀式。

1951年,實行土改,近慈寺也涉及此類問題,法師告誡弟子一切依工作組與農民來處理決定。1953年春,能海法師在成都近慈寺所有翻譯刻印工作,均基本結束。想起五台山是文殊本尊之根本道場,必須樹立法幢,自己晚年應即在五台安身,因即率親信上座弟子一、二十人登上冰雪鋪地的五台山,從此其弘法基地也轉至這裡。能海法師選擇了中台下五裡之清涼橋吉祥律院作為弘戒道場。地為明末三昧律師道場故址,乃寶華山戒壇祖庭。師見遺碑,決就故址重建律宗道場,仿近慈寺道場規模,定名為吉祥律院。當時隨行上山者,僅上座若干人,嗣後近慈寺弟子聞訊來學者,絡繹不絕,10月於清涼橋開講《四分律根本阿含》。1954年,決定開期傳戒,各地來求戒合格者,又二三十人,師則專心致力於撰著《根本阿含集頌》。從1954年夏開始,每年依佛制舉行夏三月安居,講經講戒。

1955年,為正法久住,紹隆佛種故,以投票方式,選十夏以上比丘先學、照通、請佛、成佛、通一、常浩、貞意等7人,分別為新戒傳授師。能海法師親給法卷,並自退為戒源和尚,戒壇名慧燈堂。傳戒中由新戒自願選擇戒和尚,實行師弟法,分別教授。是年春,第一期傳戒,其後南北諸地前來求戒者,及近慈比丘上山學法者,絡繹不絕,吉祥律院極盛時,僧眾將近一百人,且以持律精嚴,學法勇猛,聞名全國。

此後能海法師即常住清涼橋,雖地處高寒,年屆70,譯經講律,老而彌笃。法師大力宏傳《四分律》,除令幾位和尚為每期新戒比丘講述戒學外,並躬自登座講演《辯識阿含》、《根本阿含集頌》多次,對照四分律藏原文,廣為解說,指令弟子隨座筆記,書成定名為《四分律講記》,師詳審批閱印可,並於卷末,以丹筆書以“可資傳抄”等字樣。

法師晚年息心於《阿含》,認為《阿含經》是佛陀的根本教義,信眾的入門要道。1960年開始精研《增一阿含》,並撰寫《增一阿含學記》。1961年開講《辯識阿含》與《慧行刻意》。1962年在清涼橋對照《辯識阿含集頌》,講《四分律藏》。1963年再為僧眾講授《辯識阿含》與《四分律藏》。1964年續講《四分律藏》、《增一阿含入道品》、《金剛經》,並經常教修《三皈依觀》。1965年回善財洞安居,集中精力閱讀《雜阿含》,整理《學記》。1966年繼續研讀《阿含》,寫《學記》,直至逝世。

縱觀能海法師弘法歷程,除專心於翻釋經典外,尤致力於律藏的诠釋,特別是為了接引學人,本著善巧方便的原則,曾撰寫《四分律藏》60卷攝頌4冊,約相當於原書的1/5。又特別開講《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闡明戒定相通之理。法師對此解釋說:“今此於根本諸犍度依律藏文集成頌文竟,比丘誦習,全律在中,文簡意全,不太辛勞而能憶持律藏,有難通處,更觀律藏不難了義。”[6]弟子隆蓮法師也贊歎說:“師教弟子,多以偈頌,便於記憶。如60卷《四分律藏》巨著,亦集為頌文,使比丘弟子誦習。提要鉤玄,取精用闳,以少文攝多義。”[7]律藏卷帙浩繁,向稱難治,能海法師這一工作真正是為律法的普及與僧眾對戒律的可接受性作了有益的探索。

三、戒學思想

能海法師的律學遺著主要存有《四分律藏講記》、《大小持戒犍度筆記》、《律海十門》、《律海心要》、《比丘日誦》、《沙彌戒集頌》、《辯識阿含集頌》《根本阿含集頌》、《正宗阿含集頌》、《菩提宗道菩薩戒集頌》等。在這些著述中真切地反映了法師闡戒扶律的悲心切願以及對律法實踐的真實見地。

1、以戒為師的再倡導

佛法總綱是戒定慧三學,三學之中,戒學為首。戒律乃三乘之基,為佛法之生命。能海法師在弘法過程中,始終將弘戒作為頭等大事來看待。他認為,戒定慧三,圓具不缺,由戒生定,因定發慧,戒中有定慧,定慧中有戒,功德相互增上。平日告誡僧俗弟子說:“如來住世,以佛為師;如來滅後,以戒為師。”一生住持僧團,悉遵戒制,身教在先,人無閒言。講經之前,必先講戒。發揮戒義,淋漓盡致。弟子智敏回憶說:“師數十年宏法,一貫主張三學應平等學修,而尤重須依次第。如建高樓,必先平整地層,深植樁基,三學亦復如是,欲求定慧成就,首應具足淨戒也。爰發願依四分律制,如法傳授大戒,並規定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俾造就合格比丘,成立和合僧團,繼承如來家業也。”[8]隆蓮法師也說:“師教徒眾,戒、定、慧三學並進。特嚴於戒學。”[9]

戒為無上菩提本,凡佛弟子皆應以戒為師,一心持受。但針對當時僧界現狀,能海法師不得不再次倡導這一根本精神,並身體力行。隆蓮法師回憶說“當時佛教學風,日趨衰微,在家講學者多偏學廢修;叢林則禅講罕興,僧律廢馳。馴至多有在家信徒,自稱但皈二寶,不皈僧寶。師乃銳意以振興佛教為己任。”[10]我們粗檢中國近現代佛教史,不難發現自民國以來,由於佛教的衰弱,在教界確實彌漫著一股排斥僧伽的風氣,盡管這種現象不是佛教界的主流思潮,但其對佛教的危害卻是極大的。最為典型的即是所謂“二寶”的提法。太虛大師時就在《告徒眾書》中指出,當時佛教的重大危機是“俗之僧奪”與“僧之俗變”[11]。也就是居士面對僧團之無能不足禮敬,而代其主持佛法。其時著名佛教學者歐陽竟無就持此論。佛教歷來有佛法僧“三寶”之說,而其中僧寶乃主持正法者,是荷擔如來家業者。而“二寶”之論明確否認僧人的作用,從根本上取消了出家眾的地位。能海法師認為欲振興佛教,必須提高僧眾的素質,涵濡德行,陶鑄英才,宣揚佛法,化導社會。僧團是憑藉自身的道德力、人格力,來擁有信眾的敬信。扭轉社會人群對僧眾由信仰而懷疑、由尊敬而輕視的局面,根本途徑在於以戒為師,加強僧團自身建設。

能海法師住持近慈寺,不僅繼承叢林規制,而且吸收黃教寺廟家風。“每年開期傳戒,結夏安居,半月誦戒,律宗四大羯磨,如法建立,”[12]五分法身香,以戒為依托;三無漏學,以戒為首。無一如來不具戒體,無一菩薩不修戒度,無一經典不贊戒法,無一聖賢不嚴持戒律。持戒猶如大地,萬善由此而生。當時能海法師以此精神設沙彌堂培養青年,既學佛學,也學文化課和藏語。年滿20方可受具足戒。新戒先入學戒堂,學滿5年,才給戒牒。如當時漢僧多衣青,而近慈寺的僧人卻都著黃,人多以為是黃教之標識。“實則近慈寺僧衣不同於眾,所至之處,稍不如律,即易為人覺察。故近慈寺與其稱為密宗,毋寧稱為律宗。”[13]

能海法師對戒律的弘傳不僅是反映在他對律藏的匯集與诠釋上,其對弟子之教育,對僧團之影響更多的是身教甚於言教,並不止於其著述。其平生不趨利譽,不事權貴;所得檀施,悉奉三寶;食無兼味,笥無長衣,瓶缽蕭然,如雲水僧。常自謂:“我不過是一個膽小的出家人。”“但愛戒之心,可質之諸佛而無愧。”[14]這體現了法師對戒律神聖性的敬畏感和守戒護戒的虔誠心。能海法師在藏區學習約十年,康薩喇嘛對他的學習成績非常滿意,尤其是對他的戒行精進,更為贊賞。當時西藏僧眾,無論地位如何,對於肉食都很隨便;而能海法師卻堅持絕不食肉。當地僧眾都驚歎說:“能海對肉一點不吃,簡直是一個活佛了。”[15]他曾自書座右銘:“厚福受享,德性墮落;名譽光榮,我慢加等;養生優厚,病難更多;順境安適,般若無緣。”弟子的回憶文章說他常過堂,與眾一味,遇事自食,亦極簡單,若菜稍佳,即感非分,勸令惜福。若有來客,則須上好。衣多補衲,僅足替換。赴外寺講經,所得香敬,悉供該寺。自奉甚儉,待人厚道。

佛教的根本精神,即在於戒律的尊嚴,要振興佛教,令正法久住,必須高樹律幢,嚴持戒法。他數度對弟子說:“吾額魯巴教派(格魯派)過去在藏地所以特盛者,皆由嚴持別解脫戒及如法羯磨故,蓋此為正法久住之本。”[16]又說:“定道由戒律入手,乃額魯巴之家風。”定道不由戒入,即非正定,與解脫道不相應故。結合自身修持特色,諄諄告誡弟子說:“密法本來在戒律中,戒律即是密傳,故應結合而修也。”[17]可見密乘戒必以大乘戒為基礎,大乘戒必以別解脫戒為基礎,此戒律方面顯密大小之次第也。這是能海法師對律法的獨到見地。

能海法師一生注重戒律的弘揚,愈至晚年,其志愈堅。據清定法師回憶,1954年,他從上海至五台山吉祥律院依止學修,能海法師曾教誡說:“時至今日,要使正法久住,必須注重戒律,要能遵律依法,建立僧團,定期傳戒,每半月半月誦戒不斷,每年夏三月安居,經常講經講戒,領導學人依戒修定,依定發慧,方能真正做到現法樂住、殊勝知見、勝分別慧、諸漏永盡、疾空煩惱、頓破無明、自我解脫、解脫眾生、利他自利、共趨菩提、同圓種智。”[18]並表示,今後在吉祥寺的弘法著重譯講律教,引導同學法隨法行。

2、注重僧團共修

振興佛教,關鍵在於以戒為師;而以戒為師的落實,就在於依法攝僧,建立依律而住的和樂清淨的僧團。我們可以看到能海法師不論是在成都近慈寺,還是在五台山吉祥律院,都是緊緊圍繞這一理念來建立如法如律的僧伽組織。

如近慈道場,生活艱苦,條件困難,但此三學道場,建立了以戒為師、顯密雙修、大小乘兼學的僧團,攝受沙彌、比丘二百余人。來自十方的僧眾,有耆舊老僧,亦有年少沙彌,年齡差距大,根性亦不齊,有初信佛法者,亦有久學他宗者,有大學教授,亦有小學文化或略識文字者。為了樹立正法僧團楷模,近慈寺對講律守戒,特別重視,依佛制每半月集體誦戒(每一僧人都必須背熟戒本),每年夏三月集體安居,嚴持過午不食。共住僧眾既須嚴守戒律,同時亦須恪守僧規,一有違犯,當主動忏悔,否則被揭發處分。總之,一切循依釋迦世尊及宗大師法教,建立正法幢。為了培養僧眾,依照修學次第的需要,法師在近慈寺組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修學系統。寺僧廣讀六十卷《四分律藏》(近慈寺有刻本),幾乎人手一部。他以建一道場,樹百年規模的宏願,實現陶鑄僧才,達正法久住、廣利人天的大理想。

在弘戒的過程中,能海法師敏銳地抓住了“戒和同行”的關鍵所在,即在僧團中陶鑄,在叢林中薰習。如出家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的規定,旨在令學人一面修學戒律以自度,一面熟悉僧團中的一切僧事。由此出家弟子們安住於律儀僧團中,完成僧格之養成。其實在原始僧團中,佛陀所指示弟子修學的方法與程序,就是要弟子們依止師長,精勤修學,在大眾和樂、身心自在的和諧氣氛中,自求解脫或外行教化。戒律的內容不只是道德的、生活的規范,也包括大眾共住的制度。當代佛學大德印順長老也認為依團體的力量來規范身心更為容易,“因佛教的集團生活有三項特色:互相教授教誡,互相慰勉,互相警策。”[19]僧伽“六和”原則是佛教集團生活的真精神,淨化身心,提升僧格,弘揚正法、利樂社會,一切都從此中實現出來。

近慈寺的組織制度完全依此原則安排實施。道場重在學修,培育僧才,故一般不趕經忏,不作佛事,不置緣簿,不設簽筒,唯依三學,精進學修,感得信眾清淨供養,維持道場。為落實這一學修方針,寺院故有五堂口及譯經院的創設。(1)沙彌堂:七歲以上沙彌可入沙彌堂,由堂主主管,下設五位管堂,分三班管理。甲班大沙彌、乙班小沙彌,丙班新進尚未受戒者。專學沙彌戒及佛教基礎知識,旁及古文、算術、常識等。(2)學事堂:接待外來比丘,熟悉叢林規矩,出坡培福。如能將比丘戒本熟讀成誦,便可入學戒堂。(3)學戒堂: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詳學《比丘戒本》、《比丘日用》、《四分律藏》、《律海十門》、《律海心要》、《比丘戒廣頌》等。(4)加行堂:學戒合格,入此堂進修。念誦大儀軌及五大金剛,學《生起次第》、《秘密伽陀》等,應能通講三學。(5)金剛院:為最高一級,應是僧眾表率。初期修《十三尊大威德》,聽《圓成次第》,自學《現證》、《中觀》等。全寺每日四座儀軌、列為定課。(6)譯經院:專為培養漢藏譯經人才而特設。這樣健全的設施,“實則已將寺院辦成僧團大學,既有三大寺之教理,又有二居巴之修持。”[20]

在僧團組成管理方面,能海法師一依如來所制律法,據《能海上師傳》記載,主要有以下幾種:(1)羯磨制度:羯磨即集眾協商,如法辦事。此制度有一根本精神,即一切寺務均由與會僧眾共同商討,作出結論,所謂僧事僧斷。(2)班首執事:沿用叢林制度設立四大班首,八十執事。執事一般於年底羯磨會中商議推選,由金剛院主持,經上師同意後就任。執事在師座下,均有戒律觀念,故能帶動大眾,依戒修持。(3)忏罪制度:此制度本亦為羯磨之一類,另立只為挽救罪墮、令清淨故。凡有違犯,應誠意忏悔,於忏悔羯磨上,得僧眾默許後,即獲還淨。(4)處罰制度:一般過失由其剃度師、管堂、堂主或糾察師進行勸戒,屢教不改者,即行遷單。嚴重違犯者,立即遷單。(5)半月誦戒:每半月集眾抽簽,一主二付,背誦戒本,大眾對照檢查,若於學處有不足者,依律向佛及眾僧忏悔,大眾默許後,即得清淨。此制度於增德除罪有大作用。(6)結夏安居:每年四月半至七月半,結夏安居,精進辦道。(7)傳戒制度:為令佛種傳續,自1939年起,每春舉行傳戒,至1947年為最後一期,前後共約四百人。(8)讀賬制度:每年二至三次,集都監、監院、副寺等,公開讀賬。重大賬目每筆皆審,使僧團財務清楚,公開透明。

在日常生活管理中能海法師對弟子要求甚嚴,一不合戒即行處置,勇健有力,不留情面。一次,某上座未經請示,因病住居士家數日,師知後,令赴重慶天寶寺深山中自修,直至灌頂方許回寺。一次,門頭師設攤售物,住於一邊,另一邊住一女人。師見後,立遷其單。責門頭說:“這點事分不清,一邊男,一邊女,像持戒道場否?”譯經院將落成,修圍牆,監修師對女居士院落,留一後門。師見後,呵斥說:“監修糊塗,心懷不正,留一後門,聽壞人進女眾院,罪有多大。”立令封實,監修遷單。一日,聞有上座師另設小灶,即令全收,以杜此患。可見調服弟子,斷然有勇,不稍姑息。

凡近慈寺僧人,出外住其他寺院者,必須遵守其寺規矩,不得別眾特殊,不得自以為是,多看別人的功德,不准說別人的過失。法師對弟子說:“哪有自己稱頌自己的,別人怎麼說,我們無法干涉,但絕不能自贊毀他。”在講比丘戒時也常說“戒是對自己的,不能用戒律去看別人的過失。”告誡外出弟子說:“寺廟叢林規矩乃祖師制定,經久則成一寺之宗風,若破壞他規,必損其寺,使他無章接引後學。按別解脫戒,一是重罪制戒,一是避免譏嫌,不損他人利益。”[21]

僧團生活極有規律,晨聞威德殿報鐘起床,一依《毗尼日用》持咒攝心。沙彌規矩也十分嚴格,一日點名兩次,見比丘合掌讓道,不得頑皮放逸,不准穿寮閒走,不得隨意上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由人陪同。比丘、沙彌均不准觀戲、看電影,不得看小說、下棋。平日衣著整齊,威儀具足,上殿過堂,列隊而行。

能海法師雖不講享受,但也不講苦行,主張中道。僧眾過午不食,每日二餐,但注重伙食,令僧安樂。近慈寺住僧近三百,濟濟一堂,依戒薰修,不爭名利,不搞派系,難調者調,慚愧者安,一心為法,精進向上。這都是寺院注重弘戒的功效。

3、主張戒律應有的靈活變通性

在對待戒律的態度上,能海法師既肯定戒法純潔性與神聖性的一面,同時也看到戒法所具有的變通性與方便性的一面。所以在其弘戒歷程中,既不違背佛陀制戒本懷,又能結合當前現實,契合大眾根性。

1957年赴北京參加全國佛代會,時有一居士提出要修改戒律,能海法師當即反對,“謂戒乃佛親自制定,不得隨便改動,居士猶未學戒,如何改戒?故改戒議被否決。”[22]我們知道,戒律攸關僧團之和樂清淨、僧尼品格之如法端正,又是正法得以久住世間的必要條件,其創立與演化有著特定的時節因緣與文化背景。雖然不能把戒律視為萬古不變的教條,但也不是漫無章法的隨意作為。所以在戒律的修正問題上,歷代大德祖師皆持有極為慎重的態度。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佛教協會剛剛建立之際,面對百廢待興的中國佛教現狀,真切需要的是建設與養護,是統一全國各族佛教徒的思想,集中精力,投身於思索在新的時代、新的環境中如何更好地弘揚佛教弘法利生的優良傳統的工作上,而不是急於求成地打出改革戒律的旗號,致教團內部紛爭四起,削弱佛教自身所擁有的凝聚力。佛法是契理契機,而不是逆緣逆勢的。我們以為這是能海法師當時反對修改戒律的初衷,而不應簡單看作是保守派的教條主義。

其實,檢視能海法師戒律實踐中的點點滴滴,不難發現其思想中對戒律因時因地變通性的認可與實施。首先,戒體問題歷來是中國律師們爭辯不休的話題,而能海法師則一針見血地界定其含義:“由大慈悲心,利樂盡有情,時空等無盡,受諸菩薩行,從他受如律,護持謹無犯,雖犯速還淨,是名為戒體。”[23]這是典型的中國大乘佛教“心為戒體”說的直白版。其次,制戒自有其時節因緣,佛陀概括為“制戒十利”。戒律的開遮持犯之原則其實俱在其中。如佛陀涅槃後,僧團舉行著名的“第一次結集”,當阿難據實言佛陀曾有“小小戒可捨”的遺言時,主持結集的大迦葉以無法判定何為“小小戒”為由,而宣布“率由舊章,不得增刪”,從邊地趕來的富樓那告知,佛世時於邊地弘法的比丘已依據“隨方毗尼”的精神,在部分戒律上依據實際需要而有所開緣。對富樓那所問開緣八事,大迦葉回答說:“是佛所不制,今則不應制,是佛先所制,今亦不應卻。”對此能海法師明確評論說:“此中重在依法決定後世不改不動原則,隨事變通應用之法俱在律文。更不可依相似法句遮法毗尼。”[24]再次,從法師弘戒方式上看,亦是充分運用戒律的變通性,而非忽視時空之適應,只知固守繁瑣儀制。如法師授戒依昙無德部,羯磨卻據一切有部,左右逢源,不拘門戶。又如在藏地學法,雖極困難,仍堅持素食,蓋因素食為漢地佛教傳統,僧制重於佛制故。他主張出家必素食,在家則許漸斷肉食,以為攝引等。在這一方面最有說服力的無過於法師在五台山的“農禅並舉”。新中國建立初期,國家經濟雖然困難,但仍然撥專款維護寺院建設及補貼僧人生活。能海法師為減輕國家負擔,大膽提出生產自養,農禅並舉。他讓全寺僧眾參加勞動,自己帶頭出坡,開荒種地,植樹造林,並利用寺院周圍廣闊的牧坡飼養大牲畜。至1966年“文革”開始之前,吉祥寺的僧人開墾荒地100余畝,每年的收成除滿足本寺僧眾生活外,還向國家交售不少義務糧。在寺院周圍植樹70余畝,計有8萬余株。飼養牲畜最多時達120多頭。在每年五台山六月的騾馬大會上,吉祥律院僅此一項便為常住收入數萬元。隨著寺院經濟的好轉,能海法師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管理體制。以1962年為例,寺內絕大多數僧人憑勞動便能收入300元以上。至1966年上半年,僅生產一項就為寺院經濟積累近30萬元的資金。能海法師這樣的措施曾引起五台山一些寺院的非議,1959年還為此進行了一場辯論。爭論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一方認為,出家人應安心於道,不事生產。掘地墾荒,斬草伐木是有違戒律的行為,非正業之行。能海法師答辯說早在唐代百丈禅師時就對僧團生活作了契理契機的修正,確立“普請”制度,並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祖訓,這在《敕修百丈清規》中有詳細的記載。所以僧眾在念佛修行,完成功課之余,參加一定的勞動,應該說是合理的。此外,修行與生活是統一的,修持應體現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行住坐臥、運水挑柴都應看作是修行,在新時代要確立“勞動光榮”的觀念。第二、戒律中規定出家眾不得從事販賣走私等“邪命”之業,吉祥寺如今既賣糧食,又賣牲畜,這合乎佛制嗎?能海法師認為,出家人也是社會的人,我雖出家未忘世。當我們出家人靜坐寺中吃著國家的供應糧時,不要忘記許多貧困地區依然有很多吃不飽的群眾。現在我們實行勞動自養,不僅可為國家節省糧食,還能把多余的糧食交售國家,以發放給那些貧困的人群,這是功德之事。同樣牲畜的飼養出售也是為支持百姓發展生產,並不是為圖財謀利而為。況且所得資金又用於寺院的修繕與僧團的日常生活,節約了政府的投入,為什麼偏要說成是邪命外道所為呢?第三,戒律規定,出家人除必要的三衣一缽即所謂常隨十八物外,不得私蓄財物。如今吉祥寺僧眾勞動都拿報酬,收入可觀,還有人在銀行存款,這是否是私蓄財物?能海法師明確回答,吉祥寺的僧人在銀行是有存款,這是事實,但也要說明,吉祥寺自實行勞動自養以來,僧眾不再領取國家生活補助金。僧眾將錢存起來,一方面是購買一些生活與學習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他們也經常赈災濟困、捐資助學。只要存款不是為了貪圖享受,這與“私蓄財物”根本是兩碼事。事實上,五台山所有寺院的僧眾每月都能領到國家配發的補助金,難道這也算是“私蓄財物”?

能海法師攝受弟子,本著發揚毗尼的真精神,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文化高者,即協助譯述弘法;能工藝者,即委以建築與造像。僧衣法服,供品糕餅,皆為寺眾自制。耕種園藝,植樹造林,禅誦之余,人執一業。能海法師因出家略晚,涉世較深,於世間資生諸務,多所熟谙。近慈寺專設學事堂,入寺必先學事。法師常開示說:“人不會做事,必不會修行,如何能成佛?”這可看作是對“人成即佛成”的人間佛教思想的最好诠釋。

從法師傳記中也反映出法師對不同程度的僧人和居士,有不同的教化方便,對初信佛的居士和學事堂的僧人,特別慈愛,方便攝受,對久信佛法信心堅定的老居士與僧尼要求則很嚴,對金剛院的比丘就更加嚴格,稍有與戒不和之處,必加嚴斥。有弟子不理解這一做法,能海法師解釋說:“對初學佛法,不知法義,信根未堅固者,若要求過嚴,必壞他信心,而信心堅定,又能接受嚴教者,不嚴則不能使其斷煩惱。”這確為對佛陀“制戒十利”本懷最恰當的發揚,以佛法之善巧方便,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

縱觀能海法師一生,悲心弘願,為眾生故,入藏求法,備受艱辛,並發“此世不成,二世再來”之願,故能通過種種障礙,成迎法東來之盛舉,創內地學密之先例。生平除譯事外,帶領僧團先後創建近慈寺、吉祥寺、雲霧寺、慈聖庵,以及重慶、上海金剛道場等,親自領眾,薰修戒定,講經傳法,功德無量,其弘法歷程留給後人無盡的思索與感恩。今天,時代已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佛教協會也走過風雨五十年,當前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的多元與信息的發達,使佛教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世俗化挑戰,僧團如何在堅持自身獨立品格的同時能更為有效地去化世導俗,也被越來越多的人士所討論。佛教承受如此沖擊,以及面臨這樣的境地,如何去尋求與制定一種能夠護法安僧的僧伽制度,這已成為關注佛教前途的人們沉思的焦點。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裡,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應有不忍聖教衰的憂患感和強烈的反省意識,但願能海法師闡戒扶律的思想與實踐能給我們帶來一些啟發與思索。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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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12-13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 胡子笏(1876—1943),近代居士,字瑞霖,法名妙觀。原籍湖北,寄居江陵。曾留學日本,辛亥革命後,歷任軍政部理財部長、湖南省內務司長兼湘江道尹、福建省省長。1919年於北京聽太虛大師講經,遂皈依三寶。1922年,太虛創辦武昌佛學院,為發起人之一。1924年又資助大勇法師在北京建立藏文學院。1930年組織華北居士林。1933年舉家遷往五台山,於碧山寺東側建蓮花精捨。1939年於五台山顯通寺設立漢藏學院、藏文研究班,1943年秋籌辦佛教補習班,專弘戒律,未幾病逝。

[3] 根通《山西佛教界卅年見聞錄》,載《山西文史資料》第57輯,1988年5月。

[4] 任傑《海公上師德塵親聞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64頁,上海佛學書局。

[5] 仁傑《回憶能海法師》,載《名僧錄》,第190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6] 能海《四分律藏四阿含集頌》,第740頁,上海佛學書局。

[7]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4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8] 智敏《海公上師耆年思行實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43頁,上海佛學書局。

[9]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0]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4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1] 印順《太虛大師年譜》,第135頁。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10月。

[12]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3]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4] 隆蓮《能海法師事跡簡介》,載《名僧錄》,第187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5] 張繼寅《從軍官到佛門弟子》,載《名僧錄》,第19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6] 智敏《海公上師耆年思行實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44頁,上海佛學書局。

[17]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74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18] 清定《無上大寶恩師能海老法師德行實紀》,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13頁,上海佛學書局。

[19] 印順《人間佛教要略》,載《佛在人間》,第119頁。

[20]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103-104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1] 任傑《海公上師德塵親聞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65頁,上海佛學書局。

[22]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59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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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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