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僧叡的佛學貢獻
內容提要 長期以來,學界予“關中四子”中僧肇、道生等學者以充分重視,但對僧叡則缺乏必要關注。本文認為,僧叡的佛學素養在羅什門下首屈一指,他精確把握佛教思想史的發展脈絡,指出各個歷史時期佛教思想的特色,在充分肯定羅什中觀學的同時,不失時宜地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對佛教思想的發展方向予以展望。僧叡以其強烈的問題意識和批判精神,使他成為個性鮮明的佛教思想史評論家。
關鍵詞 中道實相 涅槃佛性 中觀四論
作者潘桂明,1944年生,蘇州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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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叡(約354—約420),魏郡長樂(今河南安陽)人,少有出塵之志,十八歲時落發,拜僧賢為師。他“謙虛內敏,學與時競“,年二十二即博通經論。嘗從僧朗聽《放光般若經》,並“屢有譏難”,為僧朗所推崇,謂僧賢曰:“叡比格難,吾累思不能通,可謂賢賢弟子也。”(《高僧傳》卷六《僧叡傳》)可見僧叡在學佛早期就已培養起強烈的懷疑和批判精神。
至年二十四,僧叡游歷各地,隨處講說,聽者成群。他曾師事道安,十分贊歎道安在佛學上的嚴謹態度。道安去世後,正值鸠摩羅什入關,僧叡即往長安,請羅什譯出《禅法要解》。其後他依此“日夜修習,遂精煉五門,善入六淨”。後成為羅什譯場的主要助手,擔任筆受等職。羅什譯經過程中,僧叡均予以參正。據《高僧傳》載,當羅什譯《法華經》至《五百弟子授記品》時,見原竺法護譯本有“天見人,人見天”一語,認為語意雖明但表達不雅,僧叡便建議改譯為“人天交接,兩得相見”,得羅什贊同。後羅什譯出《成實論》,即令僧叡宣講,並指出論中有七處破《毗昙》,“若能不問而解,可謂英才”,僧叡乃“啟發幽微,果不谘什,而契然懸會”。羅什感歎道:“吾傳譯經論,得與子相值,真無所恨矣。”(《高僧傳·僧叡傳》)秦主姚興也曾稱贊他是“邺衛之松柏”,“四海標領”。
據吉藏所說,羅什弟子“入室唯八,叡為首領”,可見僧叡在羅什門下的特殊地位。僧叡除了為羅什譯籍(如《大品般若經》、《小品般若經》、《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思益經》、《維摩經》、《法華經》、《自在王經》、《禅經》等)所寫序文之外,晚年還著有《喻疑》一文,這些文字成為我們研究僧叡佛教思想的基本資料。分析考察這些資料,不難看出,僧叡的佛學素養在羅什弟子中首屈一指,他精確把握佛教思想史的發展脈絡,指出各個歷史時期佛教思想的特色,在充分肯定羅什中觀學的同時,不失時宜地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對佛教思想的發展方向予以展望。僧叡是位個性鮮明的佛教思想史評論家。
僧叡與並稱“關中四子”的其他三人道融、道生、僧肇有所不同,他站在思想史家的立場上,以思想批判的眼光,對佛教思想史展開全面評論,通過評論表達自己的佛教思想。羅什譯場人才濟濟,聰明悟達者眾多,但最具問題意識者當數僧叡。道融以善於論辯、破斥婆羅門外道而聞名,羅什以“佛法之興,融其人也”評價他。羅什去世後,道融於彭城講論佛法,“問道至者千有余人,依隨門徒數盈三百”(《高僧傳》卷六《道融傳》),在弘傳佛法方面確實頗有成就。道生、僧肇則擅長思辨,多所發明,如道生“孤明先發”,創立“闡提皆得成佛”、“頓悟成佛”等論;僧肇“解空第一”,著《肇論》五篇,影響深遠。學術史上人們對道生和僧肇關注較多,而對僧叡的了解不夠,其實這多少出於某種誤解。
一
僧叡既任譯場筆受,羅什譯經幾乎都有他的參與,因此他對羅什的佛教思想十分了解,這是他評論羅什佛學的基本條件。
僧叡作為關中般若學的重鎮,對羅什所介紹的中觀派大乘思想相當熟悉,同時也多半表示認同。在《大品經序》中,僧叡推崇羅什弘揚佛法的精神雲:“鸠摩羅什法師慧心夙悟,超拔特詣,天魔干而不能回,淵識難而不能屈。扇龍樹之遺風,振慧響於此世。秦王感其來儀,時運開其凝滯。”(《出三藏記集》卷八)序文表達了與羅什相似的般若學認識,雲:
摩诃般若波羅蜜者,出八地之由路,登十階之龍津也。夫淵府不足以盡其深美,故寄大以目之;水鏡未可以喻其澄朗,故假慧以稱之;造盡不足以得其崖極,故借度以明之。然則功托有無,度名所以立;照本靜末,慧目以之生;曠兼無外,大稱由以起。斯三名者,雖義涉有流,而詣得非心;跡寄有用,而功實非待。非心故以不住為宗,非待故以無照為本。本以無照,則凝知於化始;宗以非心,則忘功於行地。故啟章玄門,以不住為始;妙歸三慧,以無得為終。假號照其真,應行顯其明,無生沖其用,功德旌其深。大明要終以驗始,漚和即始以悟終。蕩蕩焉,真可謂大業者之通塗,畢佛乘者之要軌也。
通過對經題(“摩诃般若波羅蜜”意譯即“大智度”)的解釋,僧叡充分肯定般若智慧的的意義,那就是“大”以“盡其深美”,“慧”以“喻其澄朗”,“度”以“得其崖極”;或者說是“大”表“曠兼無外”,“慧”表“照本靜末”,“度”表“功托有無”。僧叡認為,般若學貫徹的是中道思維原則,它要排除內外、本末、有無等的對待,也就是說“義涉有流,而詣得非心”,“跡寄有用,而功實非待”;雖然面對的是現象世界,但是應以無所得為歸宿。“非心”則無所用心,“不住”①則無所執著,“非待”則無分別認識,“無照”②則獲取最高智慧,這些都歸結為般若智慧的意義。在般若智慧的高度,認識到一切事物只是“假號”,其本質是“無生”。
在《中論序》中,僧叡從中道實相的角度指出,所謂“中”,揭示的是世界的本質“實”,世界的本質並非一般智慧所能認識,但可以借助於玄論獲得體悟。他說:“實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釋不盡,故假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這種看法,帶有“指月”論的色彩,意思是說,《中論》要通過“假論”以“寄中”,由“名”而入“實”。《中論》的核心,就是要闡明宇宙人生真相之“實”,這一真相就是諸法實相。他接著說:
夫滯惑生於倒見,三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覺在乎曠照。小智纏乎隘心。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無,一道俗;知之不盡,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折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賓,喪咨詢於朝徹。(《出三藏記集》卷一一)
對於宇宙人生的一切執著,都因錯誤的認識而起,而這些錯誤認識又源於世俗智慧。對中道實相的認識只有通過般若智慧,般若智慧不同於世俗“小智”,它能“夷有無”、“一道俗”,“涉中途”、“泯二際”,泯除一切對待和執著,達到菩薩之“曠照”(超越世俗的認識,即對世界本質空性的體悟)。《中論》通過“八不緣起”、“中道實相”等論述,使人們生起般若智慧,獲得宇宙真理的認識。僧叡認為,只有意識到這一點,“而今而後,談道之賢,始可與論實矣”。可見他對《中論》確實有很高的評價。他又認為,以《中論》為代表的中觀派“四論”,在佛教思想史上有其重要地位,一旦把握了它們的精神實質,便“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這反映了他對中觀派學說的基本態度。
僧叡對《十二門論》同樣有很高的評價。他認為,《十二門論》與《中論》性質相似,乃“實相之折中,道場之要軌”。龍樹之所以立十二門,是要以此“窮其源盡其理”,使趨於中道實相之路“開通無滯”。由於世俗之人取錯誤認識,所以有各種執著(“眾異紛然,有惑趣之乖”;“眾塗扶疏,有殊致之跡”),十二門之設就是要使人們“夷殊致”、“泯乖趣”(《十二門論序》,《出三藏記集》卷一一)。
僧叡《十二門論序》又說,龍樹著《十二門論》,以十二門“窮其源盡其理”,使趨於中道實相之路“開通無滯”。論中以“兼暢有無”為主要內容,通過“事盡”、“理極”等不執兩邊的徹底否定,達到對真理的把握,獲得精神上的解脫,“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筌我兼忘”、“虛實兩冥”、“得失無際”是對中道實相的體悟(佛地境界)。
僧叡《十二門論序》中附有他對十二品目的簡注,名“目品義”,它們表達的是僧叡對《十二門論》的基本觀點。其中“觀因緣門”注雲:“萬法所因,似各有性,推而會之,實無自性,通達無滯。”意思是說,萬物看似客觀存在,各有自性,但它們都出自因緣,所以推究起來,均無自性、無永恆實體,既不相礙,則通達無滯。以因緣和合萬物無自性為起點,僧叡對十二門作出以下推論:“無性之法,為先有而生,為先無而生,有無無生。”(“觀有果無果門”注)無自性之物既非先有而生,又非先無而生,所以最終歸於“無生”。“有相無相,為在一法,為在異法,不一不異。”(“觀一異門”注)事物之現象和本質,從中道實相的角度看,其實不一不異。依據“八不”中道原則,生住異滅等現象均“從緣而有,則非性也” (“觀性門”注),也都應作否定的辯證認識。
《十二門論》以“觀因緣門”始,而以“觀生門”終,僧叡“觀生門”注雲:“作為有造,生為有起,時中既無,誰為生者?”這是說,萬物既無“有造”(造物主),只是因緣而起、無自性,所以它們的本質是無生無滅。
大乘中觀學認為,無生無滅是萬物的本來面目,即世界一切事物的本質,包括人生在內。這相當於羅什所論的“諸法實相”或“性空”、“畢竟空”。僧叡《大智釋論序》說,羅什對《大智度論》十分重視,“常杖茲論焉淵鏡,憑高致以明宗”,即把該論的精神作為考察其他佛經的標准,以此保證中觀學的理論純潔性。序文對世界本質的“無生”作進一步闡述,雲:
夫萬有本於生生,而生生者無生;變化兆於物始,而始始者無始。然則無生無始,物之性也。生始不動於性,而萬有陳於外,悔吝生於內者,其唯邪思乎!正覺有以見邪思之自起,故《阿含》為之作;知滯有之由惑,故般若為之照。然而照本希夷,津涯浩汗,理超文表,趣絕思境。以言求之,則乖其深;以智測之,則失其旨。(《出三藏記集》卷一○)
現象世界雖表現為萬有“生生”、變化“物始”,但其本質歸於無生、無始。萬物的本質是“實相”、“性空”,世界的本質是“空”、“畢竟空”,它超越生滅、始終等對待,所以說“無生無始,物之性也”(生滅與始終相聯,無生無始也就是無生無滅)。由於人們認識的錯誤(“邪思”、“惑”的作用),故有“萬有陳於外,悔吝生於內”的顛倒之想。《大智度論》的意義,在於發揚般若智慧的寂照功能,向人們揭示世界“無生”的真實相,消除人們萬有生生、變化物始之惑。般若智慧非世俗智慧所比擬,也非文字語言所能表述。
《大智度論》為龍樹晚年所著,它與《中論》相比,更注意從正面闡述“諸法實相”。僧叡《大智釋論序》中對此也有所涉及,雲:“其開夷路也,則令大乘之駕,方軌而直入;其辨實相也,則使妄見之惑,不遠而自復。”他對該論給予特殊的評價,認為該論實現了自己提出的“盡善盡美”要求,雲:“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
從《中論序》所說“《百論》治外以閒邪,斯文祛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看,僧叡將中觀學“四論”作為一個整體認識,並指出四論各有特色,但相對而言,他似乎更傾向於《大智度論》,因為它內容“淵博”,盡善盡美。這與僧叡自身對佛學的廣博知識必然有著內在的聯系。《大智度論》淵博豐富的內容,使人對中觀學的理論能有更全面的把握,其他三論則相對篇幅單薄,無法得以了解中觀學的全貌。僧叡認為,一旦把握了《大智度論》的精神,即可“歸途直達,無復惑趣之疑”。即使在“三論”成為學派研究對象之後,《大智度論》仍然具有廣泛的影響力,並與《維摩诘經》一起,在佛教思辨學者和上層知識分子中受到重視。
二
僧叡是羅什弟子(關中般若學系統)中最富批判精神的。他一方面吸取羅什的般若思想,另一方面又對羅什譯籍有所批評,可以說具備了獨立思想和自由精神。
在羅什的眾多弟子中,僧叡自始至終參與了譯場的事務,對羅什譯經精神和中觀思想最為熟悉。後秦弘始三年(401),羅什初入長安,僧叡即請譯出《禅法要解》。弘始三年(402),羅什譯《思益梵天所問經》,僧叡、道恆傳寫,僧叡作序;③同年至弘始七年(405),羅什譯《大智度論》,譯成後僧叡作序。弘始五年(403),羅什譯《大品般若經》,“法師手執胡本,口宣秦言”,僧叡則“屬當譯任”,於“執筆之際”,待參譯者“詳其義旨,審其文中,然後書之”(《大品經序》)。弘始八年(406),羅什譯《法華經》,僧叡作後序;同年又譯《維摩诘經》,僧叡作《毗摩羅诘提經義疏序》,以為“其指微而婉,其辭博而晦,自非筆受,胡可勝哉”(《出三藏記集》卷八)。弘始九年(407),羅什譯《自在王菩薩經》,僧叡作後序。弘始十年(408),羅什譯《小品般若經》、《十二門論》,僧叡分別為之作序。弘始十一年(409),羅什譯《中論》,僧叡又作序。
有資格為羅什譯籍作序的並不多,而僧叡是其中作序最多的一位。分析研究僧叡序文,我們看到他對羅什譯籍的准確性始終存在疑慮。在僧叡看來,語言的障礙是其根本原因。
早在寫《大品經序》時僧叡就已發現,由於佛典多以梵文或西域文書寫,其名詞概念有固定的確切含義,漢語言文字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其概念的定義相對比較模糊,所以在由梵轉漢的過程中必然遭遇文化上的困境。前引《出三藏記集·鸠摩羅什傳》雲,“沙門慧叡,才識高朗,常隨什傳寫。什每為叡論西方辭體,商略同異”。這意味著,在僧叡進入羅什譯場之初,兩人就為“改梵為秦”的語言文字問題展開討論。羅什還為譯經的困難作出解釋,以為“天竺國俗,甚重文藻,其宮商體韻,以入弦為善。凡觐國王,必有贊德;見佛之儀,以歌歎為尊。經中偈頌,皆其式也”。所以“改梵為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這種解釋其實是很勉強的,沒有切中問題的實質。
以梵語書寫的佛經多用偈頌,偈頌的特點是重文藻體韻,這是事實。但是漢語言文字也很重視文藻體韻,魏晉時期詩詞、骈文盛行,與偈頌文體相當,不致“失其藻蔚”、“殊隔文體”。真正使改梵為秦而僅“得大意”的,是文化背景、思想理念和思維方式上的差異。正如僧叡指出的:“經來茲土,乃以秦言譯之,典谟乖於殊制,名實喪於不謹。致使求之彌至,而失之彌遠;頓辔重關,而窮路轉廣。”(《大品經序》)所謂“典谟乖於殊制”,是指因中印兩國文化的經典系統有別,故形成學術傳統的差異,中國以儒家經典和思想為主導,④逐漸演化為穩定的民族文化,培養起獨特的心理特征和思維方式。所謂“名實喪於不謹”,是針對概念分析而言的。大小乘佛教的名詞概念都有其具體內容,並可以給出嚴格的定義,不相混淆,名實相符。在把這些名詞概念翻譯為漢語時,由於文化思想上的距離,通常沒有相對應的語匯,所以只能配之以相似的名詞,這就必然造成名實的不符。僧叡指出,若意識不到這種民族文化的差異,“致使求之彌至,而失之彌遠;頓辔重關,而窮路轉廣”(《大品經序》)。在這一點上,僧叡的認識比以往任何學者都要深刻。
事實上,在協助羅什譯經過程中,僧叡自謂“敢竭微誠,屬當譯任”(《大品經序》),並隨處有所“參正”(《高僧傳·僧叡傳》)。如關於《大智度論》的翻譯,僧叡在揭示“胡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的客觀困難之後,對譯本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雲:
胡文委曲,皆如《初品》。法師以秦人好簡,故裁而略之。若備譯其文,將近千有余卷。法師於秦語大格,唯譯一法,方言殊好,猶隔而未通。苟言不相喻,則情無由比。不比之情,則不可以托悟懷於文表;不喻之言,亦何得委殊塗於一致。理固然矣。進欲停筆爭是,則校競終日,卒無所成。退欲簡而便之,則負傷手穿鑿之譏。(《大智釋論序》)
《大智度論》是中觀學“四論”中僧叡特別看重的論著,所以他對該論翻譯的不足也深表遺憾。在僧叡看來,羅什雖然於譯經盡了力,為照顧漢人習慣,不得不對原著刪繁就簡。但由於他“於秦語大格”(格作抵牾解),“隔而未通”,不能完整地傳達原本思想。沒有對應的名詞概念,則無法真實理解中觀學的精神;缺乏文化方面的比較研究,難以使譯文整齊劃一。從序文語氣獲悉,在《大智度論》翻譯過程中,僧叡與羅什有過爭論,但因羅什的堅持,都無功而返。僧叡批評羅什的實質,集中在由梵漢語言不同而反映的文化差異上,即暗示羅什缺乏對漢文化思想的確切認識。
羅什以龍樹中觀思想為其佛學根本,體現在思想方法上的徹底批判的精神,故對二乘學說持有相當激烈的態度。僧叡則本自對傳統文化的認識,並不一概否定二乘之學,認為即使如《阿含經》之類的原始經典也都有相對意義。他說:“正覺有以見邪思之自起,故《阿含》為之作;知滯有之由惑,故《般若》為之照。”(《大智譯論序》)《阿含經》作為早期的佛教經典,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它的思想可以有效防止人們的“邪思”,即對“我”的執著。般若智慧則洞察萬物性空、諸法實相,引導人們超越空有對待,破除一切執著。
在《思益經序》中,僧叡還舉例批評說,“思益”之譯當系“特心”之誤,“詳聽什公傳譯其名,翻覆展轉,意似未盡。良由未備秦言,名實之變故也。察其語意,會其名旨,當是持(特)意,非思益也。……舊名持(特)心,最得其實”(《出三藏記集》卷八)。並指出,羅什之所以有此誤解,是因為他“未備秦言,名實之變”,即對漢語言文字不甚熟悉,對傳統文化中的哲學概念缺乏把握。據《高僧傳·僧叡傳》記載,羅什重譯《法華經》,見原竺法護譯本有“天見人,人見天”句,以為“此語與西域義同,但在言過質”,僧叡建議雲:“將非人天交接,兩得相見?”羅什答曰:“實然。”僧叡的批評和建議意味著,由於文化背景和思維方式的差異,羅什譯經必須更多依賴於漢僧。⑤
事實表明,漢僧在羅什譯場中曾經起過重要作用。參與羅什譯場的絕大部分是漢僧,其中多數已在內地佛教界頗有名望,且於儒家之學、老莊之道都有很高造詣,他們在接受羅什中思想的同時,多少會保留自己的佛學觀點。據僧叡所言,譯《大品般若經》時,僧叡“與諸宿舊義業沙門釋慧恭、僧略、僧遷……等五百余人,詳其義旨,審其文中,然後書之”(《大品經序》)。譯《法華經》時,凡“聽受領悟之僧八百余人,皆是諸方英秀,一時之傑”(《法華經後序》)。譯《思益梵天所問經》時,“咨悟之僧二千余人,大齊法集之眾”(《思益經序》),僧叡與道恆同時任傳寫之職。譯《大智度論》時,“集京師義業沙門,命公卿賞契之士,五百余人”,通過一番“考正名於胡本”的過程,“乃出此《釋論》”(《大智釋論序》)。
參譯漢僧的佛學素養和思維方式必然通過各種途徑予以表達,所以羅什的譯經也明顯滲透著漢僧的思想,當經中以"非有非無"說明事物"空性",並分析批判各種有無對待認識時,我們似乎回到熟悉的玄學思維。《百論》雲:"物物非物,物互不生。物不生物,物物不生非物,非物不生物。若物生物,如母生子者,是則不然。"(《百論》卷下,《大正藏》卷三○)這種表述方式,顯然帶有先秦莊學和魏晉玄學的烙印,進入漢僧十分熟悉的思想領域。⑥羅什譯場集合和培養了大批佛教學者,以羅什名義翻譯的典籍實際上綜合了集體的智慧。
僧叡還就具體翻譯問題提出批評意見,如他對羅什譯《中論》時采用青目注表示不解。他認為,注釋《中論》的有多家,青目“其人雖信解深法,而辭不雅中”,注文多“乖阙煩重”。經羅什翻譯後,雖然“經通之理盡”,但是畢竟“文或左右,未盡善也”(《中論序》)。類似的直率批評,在以往譯經史上尚未見到。
此外,僧叡還就羅什的禅學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羅什重智慧而輕禅定,但僧叡主張定慧並重。據《高僧傳·僧叡傳》記載,僧叡早年游歷名邦,“常歎曰:‘經法雖少,足識因果,禅法未傳,厝心無地。’”佛教因果之說與傳統思想有一定聯系,所以容易接受和理解,但是所知禅法太少,則無法制止心念的攀緣活動,落實自心的由染而淨。值羅什入關,隨即請出《禅法要解》三卷,“叡既獲之,日夜修習,遂精煉五門,善入六淨”。禅定和持律均非羅什長項,禅經翻譯和講授在羅什本非所願,而出自僧叡等漢僧的迫切要求。僧叡此前所受,當屬安世高系統的“大小《十二門》,大小《安般》”小乘禅法,“雖是其事,既不根悉”(《關中出禅經序》),因此希望能進一步修習大乘禅法。而在從受羅什禅法之後,“乃知學有成准”,修習有了理論的指導,就可以逐步深入。
僧叡對禅法有自己的認識,以為“禅法者,向道之初門,泥洹之津徑”,視禅法為學佛的基本方式,獲得解脫的根本道路。在《關中出禅經序》中,僧叡詳細論述了禅定修習的意義,說:
夫馳心縱想,則情愈滯而惑愈深;系意念明,則澄鑒朗照而造極彌密。心如水火,擁之聚之,則其用彌全;決之散之,則其勢彌薄。故論雲:“質微則勢重,質重則勢微。”如地質重故勢不如水,水性重故力不如火,火不如風,風不如心。心無形故力無上,神通變化,八不思議,心之力也。心力既全,乃能轉昏入明,明雖愈於不明,而明未全也。明全在於忘照,照忘然後無明、非明,無明、非明,爾乃幾乎息矣。幾乎息矣,慧之功也。故經雲:“無禅不智,無智不禅。”然則禅非智不照,照非禅不成。大哉禅智之業,可不務乎!(《出三藏記集》卷第九)
意思是說,由於心的外向馳求活動,使人們的世俗情欲日益加深;只有在般若智慧的作用下,才能消除一切虛妄的認識,而般若智慧則必須通過禅定獲得。所以,能否解脫的關鍵就在於人心。人心如水火,“滯惑生於倒見,三界以之而淪溺”(《中論序》),世間萬物和煩惱邪見均因處於馳求狀態的妄心而起。
在僧叡看來,禅定的根本意義在於對心念活動的控制,並由此而引發般若智慧,獲得對宇宙真理的徹底覺悟。人們一旦制止了馳求之心,便可“轉昏入明”,這就是般若智慧起了作用。僧叡引經所說“無禅不智,無智不禅”,是要強調禅定與智慧的聯系,指出禅定修習是獲得般若智慧的前提,而般若智慧又是覺悟真理的根本原因。所以,禅智雙修(“禅智之業“)是僧叡對待禅法的根本立場,所謂“禅非智不照,照非禅不成”就是這一立場的注腳。
基於“雙遣雙非”、“不執兩邊”的“中道”思維方法,僧叡又以為,明與無明是對待的,這就是所謂“明雖愈於不明,而明未全也”。通過禅定而獲得的般若智慧,能使主觀精神達到絕對超越境界,而在獲得這一境界之時,就應當放棄對般若功用的執著,“明全在於忘照,照忘然後無明、非明”,在放棄對般若功用執著之時,就無所謂明與非明的對待,所以說,明與無明對待“幾乎息矣,慧之功也”。這反映了僧叡對般若思想的深刻認識,其中的哲學思辨原則對天台智顗的止觀學說有過啟發意義。
雖然僧叡精通般若之學,重視般若智慧的意義,但是他確認智慧出自禅定,主張禅智雙修,並身體力行。羅什除了受僧叡之請,編寫過相關禅法著作,但沒有他禅定實修方面的記載。僧叡的禅智雙修與羅什的偏重智慧,這是他們在禅法方面的重大區別。
僧叡早年追隨道安,在道安去世後才轉入羅什門下,他受道安教誨前後八年之久(377—385)。在現有的僧叡著述中,多處提到亡師道安,情真意切,感懷倍至。如在所著《喻疑》中僧叡認為,在道安之前,漢地佛教雖有相續不斷的經典翻譯和義理闡述,但直到道安才達到較高水平:“附文求旨,義不遠宗,言不乖實,起之於亡師。”(《出三藏記集》卷五)意思是說,羅什雖然在譯經事業上有更多作為,但那是基於“大法後興之盛”的客觀環境,而且還建立在道安等漢地學者提供的基礎上。這不僅是對道安佛學的高度評價,同時也是對漢地佛教學者的勉勵。
在《大品經序》中,僧叡一方面贊揚羅什譯經的貢獻,另一方面又時時回憶道安的教誨。他寫道:“亡師安和上鑿荒途以開轍,標玄指於性空,落乖蹤而直達,殆不以謬文為閡也。亹亹之功,思過其半,邁之遠矣。”意思是說,道安佛學是在荒漠之中開辟的道路,並對般若性空之學已有所涉及,應肯定其特殊的功績。僧叡又寫道:“執筆之際,三惟亡師‘五失’及‘三不易’之誨,則憂懼交懷,惕焉若厲。雖復履薄臨深,未足喻也。”在羅什譯場執筆之際,他首先想到的是道安對譯經的經驗總結,即“五失本”和“三不易”。⑦很顯然,僧叡在個人感情方面更傾向於道安。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可以認為,僧叡對亡師道安的懷念,包含著對他的佛學素養、譯經貢獻、道德人格、如實修行的充分肯定(與此同時,在事實上不遷就於羅什的個人品格和佛教修行),除此之外也意味著他對漢民族文化的認同。
在僧叡之前,尚未見到有漢地僧徒就佛教義理對天竺或西域高僧提出異議的,僧叡則是以漢僧身份向西域高僧表達不同佛學觀點的第一人。從僧叡的佛教思想表述中,我們看到的是漢地佛教長足的進步,這種進步足以使學者們表現出充分的自信。毫無疑問,僧叡的自信建立在他對佛教思想深刻把握的基礎上,是他對佛教思想史分析和推演的結果。僧叡時代,經歷了以道安“本無宗”為代表的般若學六家七宗討論,在意識到玄學化的般若學理論上缺陷的同時,思想方法和思維習慣得到了歷史性的改造,保存下了一筆極其豐富的精神遺產。通過六家七宗的激烈思想論爭,漢僧的佛教思想獨立研究能力迅速增強,認識水平也有大的提高,在思想准備和實際能力方面,他們已經具備開展民族性獨立研究的條件。正因為如此,在僧叡同時代,羅什門下慧觀、僧肇、道生等漢地高僧並時而出,展開全新的創造性佛學研究,揭開中國佛教思想史上極其輝煌的一頁。
以僧叡的佛教思想自覺為契機,漢地高僧轉入契而不捨、孜孜不倦的持久努力,試圖擺脫以天竺或西域高僧為師的佛學傳統。通過譯經和義解,他們看到民族文化的差異,從知識階層的民族感情出發,有必要確立本民族的佛教思想體系,用以取代與民族文化有別的印度文化影響。有意思的是,這種思想的醞釀和成熟,居然源自般若學。般若學為中國佛教學者提供了批判性、否定性的思維方式,它啟發了漢地義學高僧的反傳統激進思想。僧叡佛教思想的演進、道生“頓悟”學說的提出,都與此有關;推而論之,南北朝佛教學派的對話、惠能佛教思想的形成也根植於般若學。
三
僧叡佛教思想並非前後一貫,而有一個明顯的演進過程,考察這一過程,可以使我們認識那個時代漢地高僧的思想特征,了解這一時期中國佛學的基本趨向。僧叡的佛教思想不是孤立現象,它表達的是整個時代義學高僧們的思想狀況。
《喻疑》是僧叡現存唯一的佛學論文,實際上是一篇高水平的佛教思想史專題論文。⑧在這篇論文中,僧叡表達了對此前佛教思想的基本評價,展望了此後佛教思想的發展前景,實際上反映了晉宋之際內地佛教思想的重大變化。
僧叡認為,他對般若學的正確理解是從《大品般若經》開始的。道安雖有“鑿荒途以開轍,標玄指於性空”(《大品經序》)的開創性功績,但畢竟因客觀條件所限,“爐冶之功,微恨不盡”,其般若學存在著某些缺陷。而在羅什譯出《維摩诘經》後,僧叡更明確地指出,這“微恨不盡”的原因在於“無法可尋”;並說,“此土先出諸經,於識神性空,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毗摩羅诘提經義疏序》)。所以在僧叡看來,道安和慧遠般若學的缺陷,根本原因並非他們的能力,而在於當時缺乏進一步的經典依據,尤其是中觀學的“三論”尚未譯出,這也是道安“辍章於遐慨,思決言於彌勒”的本願。
此後,羅什譯出《百論》和《大智度論》,僧叡加深了對般若思想的認識,感受到中觀學各論內部也有細微的差別,如“《百論》治外以閒邪”,“《大智釋論》之淵博”。這些細微的差別也許促使他深入思考。所以在看到新譯《維摩诘經》之後,僧叡的佛教思想產生微妙的變化,他明確指出,“予始發心,啟蒙於此(指《維摩诘經》),諷詠研求,以為喉襟”(《毗摩羅诘提經義疏序》)。僧叡對《維摩诘經》如此重視,顯示他的般若學已有偏離羅什的傾向。
羅什之學以龍樹中觀思想為始終,強調中道實相、諸法性空,以“畢竟空”為歸宿,其批判意識和否定精神十分強烈。《維摩诘經》雖也以般若為背景,運用中道思維原則,闡述諸法實相原理,但它借維摩诘居士之名,推行居士佛學中的智慧解脫、不二法門,旨在融通世間與出世間的界限,預示了該經在內地廣泛流傳的前景。僧叡承認“始發心”並受“啟蒙”於《維摩诘經》,意味著內地佛教學者對印度經典所作的選擇,並使該經在南北朝學佛人士(特別是義學高僧、上層知識分子)中得到廣泛呼應。
在僧叡看來,《法華經》的重譯也有類似意義。《法華經》也談諸法實相,但它更強調圓融統一,即通過“開權顯實”的方法,達到會三歸一,使三乘統一。呂澂先生認為,“《維摩》的中心思想是‘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是從破小的看法上建立自己的觀點的。所以它在‘破’的方面多些,《法華》則在‘立’的方面多些”(《印度佛學淵源略講》,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3頁)。也就是說,《法華經》力主“會三歸一”,其目的是要有所建立;既要有所建立,也就不再以“畢竟空”為旨歸。就思想文化角度上說,這當然也容易為漢僧接受。此外《法華經》還主張教理與實踐並重、理論與信仰相資,這也足以引起內地佛教學者的興趣。
《維摩诘經》、《法華經》與《般若經》雖然不屬同類經典,但是它們都是大乘佛教早期經典,相互之間有著一定聯系。⑨僧叡在羅什重譯《法華經》後,對該經予以高度評價,甚至認為它是“諸佛之秘藏,眾經之實體”,因為“諸華之中,蓮華最勝”,故而“榮曜獨足,以喻斯典”。
為了突出該經的特殊地位,僧叡還將它與《般若經》進行比較,說:
既蒙什公入關,開托真照,《般若》之明,復得輝光末俗,朗茲實化。尋出《法華》,開方便門,令一實究竟,廣其津途。欣樂之家,景仰沐浴,真復不知老之將至。(《喻疑》,《出三藏記集》卷五)
至如《般若》諸經,深無不極,故道者以之而歸;大無不該,故乘者以之而濟。然其大略,皆以適化為本。應務之門,不得不以善權為用。權之為化,悟物雖弘,於實體不足。皆屬《法華》,固其宜矣。(《法華經後序》)
《般若》類經典雖然“深無不極”、“大無不該”,但是它只是以“適化為本”、“善權為用”,即適宜於應機化眾,更重要的是它“悟物雖弘,於實體不足”,所以還不是至高、至極的經典。《法華經》要高於《般若》類經典,因為彌補了“實體不足”的缺陷,並且它本身就是“諸佛之秘藏,眾經之實體”,乃至“大明覺理,囊括古今”。
僧叡所說的“實體”是指什麼?《法華經後序》提供了若干信息,說:
尋其幽旨,恢廓宏邃,所該甚遠。豈徒說實歸本,畢定殊途而已耶?乃實大明覺理,囊括古今。雲佛壽無量,永劫未足以明其久也;分身無數,萬形不足以異其體也。……夫邁玄古以期今,則萬世同一日;即百化以悟玄,則千途無異轍。夫如是者,則生生未足以言其在,永寂亦未可言其滅矣。
他隱約地意識到,在“佛壽無量”的背後,應該有一永恆的精神存在,這可以用“實體”來表示,但“實體”的概念在《般若經》和“四論”中是破除的對象,所以不宜明白揭示出來。不過,從“生生未足以言其在,永寂亦未可言其滅”的表述來看,他對“實體”概念還是有所定義的。
僧叡寫作《喻疑》,當是在法顯和佛馱跋陀羅等譯出六卷本《大般泥洹經》之後。作為僧叡晚年的著作,《喻疑》以《大般泥洹經》的“泥洹不滅,佛有真我”為標准,繼承般若學的懷疑和批判精神,展開對羅什及其中觀“四論”的懷疑和批判。
《喻疑》的核心思想,是確認《大般泥洹經》的真實性,轉入對涅槃佛性論的肯定,雲:
今此世界以雜為名,則知本自離薄,本自離薄,則易為風波。風波易以動,不淳易為離,易動易離,故大聖隨宜而進,進之不以一途,三乘雜化由之而起。《三藏》祛其染滯,《般若》除其虛妄,《法華》開一究竟,《泥洹》闡其實化。此三津開照,照無遺矣。
雖說《三藏》(小乘經典)、《般若》、《法華》、《泥洹》都是佛說,隨根機而悟入不同,所謂“優劣存乎人,深淺在其悟”,但根據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四類佛教經典之間不是並列關系,而是有著由“權化”到“實化”的遞進關系。這一遞進關系的實質是以《大般泥洹經》為歸宿。
接著,《喻疑》更清楚地表達對《大般泥洹經》的推崇,說:
今《大般泥洹經》,法顯道人遠尋真本,於天竺得之,持至揚都,大集京師義學之僧百有余人,禅師執本,參而譯之,詳而出之。此經雲:“泥洹不滅,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有佛性,學得成佛。”佛有真我,故聖鏡特宗,而為眾聖中王。泥洹永存,為應照之本。大化不泯,真本存焉。而復致疑,安於漸照,而排跋真誨,任其偏執,而自幽不救,其可如乎?此正是《法華》開佛知見。開佛知見,今始可悟,金以瑩明,顯發可知。而復非之,大化之由,而有此心,經言闡提,真不虛也。
“喻疑”的意思就是消除對《大般泥洹經》的懷疑,因為該經說了“泥洹不滅,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有佛性,學得成佛”。這是從未聽說的教義。
僧叡本人深信《大般泥洹經》與《法華經》一樣,是出自印度的“真本”。但時有“人情小惑”者“嫌其文不便者,而更改之”。對此,僧叡舉朱士行當年出流沙求《大品》(《放光般若經》)真本經過為例,說明對經典“真本”的懷疑是不必要的;《法華經》也是這樣,出自西域於阗。僧叡說,《般若經》、《法華經》、《大般泥洹經》是“大法三門,皆有成證”,“大化三門,無極真體”(《喻疑》),其經義不可懷疑,只是在前後、高下、深淺方面有所不同。
據僧叡所說,在羅什譯經過程中,對中觀學的“性空”學說也時有疑慮,所以曾一再提出這樣的問題:“佛之真主,亦復虛妄,積功累德,誰為不惑之本?”“佛若虛妄,誰為真者?若是虛妄,積功累德,誰為其主?”(《喻疑》)意思是說,若真佛也屬虛妄,那麼還有什麼是真實的呢?積功累德又有什麼意義?但羅什畢竟深信龍樹之學,明一切皆空、畢竟空,故其思想未能步入新的階段。僧叡認為,從《法華經》的“開佛知見”發展出《大般泥洹經》的“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是必然的過程。他曾問羅什:“此土先有經言,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此當雲何?”羅什答道:“《法華》開佛知見,亦可皆有為佛性。若有佛性,復何為不得皆作佛耶?但此《法華》所明,明其唯有佛乘,無二無三,不明一切眾生皆當作佛。皆當作佛,我未見之,亦不抑言無也。”(《喻疑》)羅什雖然承認《法華經》“開佛知見”中包含“皆有為佛性”,但是他以含混其詞的“亦可”限定;同時他又以《法華經》明“唯有佛乘”的概念游戲否定“一切眾生皆當作佛”,這顯示了他在佛性論上的基本立場。
僧叡指出,“什公時雖未有《大般泥洹》文,已有《法身經》,明佛法身,即是泥洹,與今所出,若合符契。此公若得聞此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便當應如白日朗其胸襟,甘露潤其四體,無所疑也”(《喻疑》)。這是說,早在《大般泥洹經》之前,已有“明佛法身,即是泥洹”的《法身經》存在,若通過《法身經》再來理解《大般泥洹經》,於“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涅槃佛性論就容易接受了。可惜的是,羅什未曾聽說《法身經》,更未能見到《大般泥洹經》的譯出。這當然只是僧叡的推測而已,其中含有對疑慮《大般泥洹經》者的訓誡。
在《喻疑》中,僧叡把《法華經後序》中提出的尚屬模糊的“實體”概念清楚地予以揭示。
今疑《大般泥洹》者,遠而求之,正當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為不通真照。真照自可照其虛妄,真復何須其照?一切眾生既有偽矣,別有真性為不變之本。所以陶練既精,真性乃發,恆以大慧之明,除其虛妄。虛妄既盡,法身獨存,為應化之本。……若於真性法身而復致疑者,恐此邪心無處不惑。佛之真我尚復生疑,亦可不信佛有正覺之照,而為一切種智也。般若之明,自是照虛妄之神器,復何與佛之真我?法身常存,一切皆有佛之真性。真性存焉,學不越涯,成不乖本乎!而欲以真照無虛言,言而亦無佛我亦無,泥洹是邪見也。但知執此照惑之明,不知無惑之性,非其照也。
僧叡認為,所謂“實體”,就是“不變之本”的“真性”,又是“應化之本”的“法身”,是佛的“真我”。概括地說,“實體”就是“真性”、“法身”,是涅槃佛性。《大般泥洹經》所說“泥洹不滅,佛有真我”,指的就是實體,此實體是“永存”的“應照之本”。基於這一永存不滅的“真我”,才能推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有佛性,學得成佛”的結論。以傳統的思維方式,這一永恆不變的“真我”或“真性”,也就是慧遠所堅持的不滅之“神”。
而這一佛性實體正是《大般泥洹經》疑惑者攻擊的對象,以為它“不通真照”(沒有般若那種破斥虛妄的功用)。僧叡認為,指責《大般泥洹經》“不通真照”,是從般若學諸法實相、中道涅槃角度作出的,而般若空觀與涅槃佛性是兩個不同領域,要說明和解決的對象並不相同,所以不能以《般若經》來反對《大般泥洹經》。般若的主要功能是“真照”(對諸法性空的領悟),“照惑之明”相當於認識領域的問題。般若真照以“大慧之明”揭示一切事物的虛妄,但未能說明在“虛妄既盡”那“不變之本”的“真性”。一切現象可以致疑,真性卻不能致疑,因為若連“佛之真我”也遭懷疑,那麼學佛也就失去其意義。涅槃佛性系“無惑之性”,主要說明成佛原因、如何成佛,相當於宇宙本質論。所以說,“般若之明,自是照虛妄之神器,復何與佛之真我?”承認“切皆有佛之真性”,才能“學不越涯,成不乖本”,佛教的信仰和實踐有堅實的基礎。
至此,我們可以看出僧叡佛教思想發展的基本線索,即早期以羅什所授般若學中觀思想為興趣所在,闡明諸法性空、中道實相諸義;在《法華經》新譯之後,轉向對“實體”建立的肯定;晚年因見到《大般泥洹經》,展開對涅槃佛性的辯護。僧叡的這一思想變化,既標志著魏晉般若學時代行將結束,也意味著晉宋涅槃學的新時代即將開始。僧佑在《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中指出,僧叡以涅槃佛性為歸宿,是對佛學的歷史性總結,符合佛陀說法的本意,故不容置疑。他認為,佛的五時說法,是應契而化,其原則是“沿粗以至妙,因小以及大”,“最後涅槃,顯明佛性”(《出三藏記集》卷五)。⑩
《大般泥洹經》譯出前後,思想界對佛學的興趣有增無減,有關佛學概念、命題的討論空前熱烈,佛學研究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喻疑》是對佛教思想史的概括性評論,通過評論,展望新形勢下佛教思想的發展方向。這一發展方向,就是如何擺脫龍樹中觀學的徹底批判、否定的思維,重新評估傳統思維的價值,適應民族文化和民族思維。
四
受般若學熏陶的內地佛教學者,不僅在“六家七宗”論辯中保存了老莊的名詞概念乃至思維方式,即使在羅什介紹龍樹中觀學的時代,也無法始終貫徹徹底批判和否定的精神,這在當時佛教著名學者如僧叡、僧肇、道生的思想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
盡管僧叡曾批評道安,說他的般若學因時代原因(其中重要的一點是“《中》《百》二論,文未及此”)而未能達到更高的水平,但又語氣肯定地指出,在六家之中,道安的“性空之宗”“最得其實”。表面看來這似乎是一個純粹的學術問題,其實包含著僧叡對傳統文化思想和民族思維方式的認同。所以當僧叡晚年對羅什所傳龍樹中觀學說表達懷疑之時,很自然地涉及到“四論”的地位和評價問題;又當他最終以涅槃佛性學說為所歸時,也就不難理解對“真我”、“識神”的回顧,當年被他批評的“識神性空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毗摩羅诘堤經義疏序》),晚年又激發他促成對涅槃佛性的認同。歷史似乎開了一個玩笑,但起點已經發生了變化。
道安的般若學與其他各家一樣,在論證世界萬物本質“空”的時候,沒有脫離中國學者十分熟悉的老莊之學和魏晉玄學的“有無”之辨。僧叡的“四論”中觀學同樣未能真正徹底擺脫老莊的概念和方法,這使他最終回歸傳統的表述方式。
僧叡在《十二門論序》中是這樣闡述龍樹的般若學中道實相說的:
是以龍樹菩薩,開出者之由路,作十二門以正之。正之以十二,則有無兼暢,事無不盡。事盡於有無,則忘功於造化;理極於虛位,則喪我於二際。然則喪我在乎落筌,筌忘存乎遺寄,筌我兼忘,始可以幾乎實矣。幾乎實矣,則虛實兩冥,得失無際。冥而無際,則能忘造次於兩玄,泯顛沛於一致,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恢恢焉,真可謂運虛刃於無間,奏希聲於宇內,濟溺喪於玄津,出有無於域外者矣。
《十二門論》是“實相之折中,道場之要軌”,之所以開十二門,是要使所有概念、范疇、命題乃至現實與理想、世俗與佛界“開通無滯”。開通無滯也就是超越而無所對待,其中最重要的是超越有無“二際”的對待。有無二際既得兼暢,則可以事理同盡、虛實兩冥、得失無際。文中所謂“忘筌遺寄”、“筌我兼忘”,相當於莊子“無待”的“逍遙”境界。?就超越有無對待的思維方法而言,自然也與玄學各家相似,甚至還與東晉同時代張湛《列子注》相近。?在《中論序》中,僧叡同樣強調“夷有無”、“泯二際”的重要性,以為只有這樣才能與般若相應,進入中道實相的體悟,雲:“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無,一道俗;知之不盡,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
對於內地佛教學者而言,傳統的表述方式出自習慣的思維,這與民族的文化特征相聯系。而一旦以傳統表述來揭示大乘中觀學概念時,就必然會因文化差異而造成偏差和誤解,某種意義上說,當僧叡堅持用有無等概念解釋世界本質的時候,仍然帶有“格義”的若干痕跡。這一點,我們在僧叡“窮理盡性”之說中也能窺見。
僧叡《小品經序》雲:
《般若波羅蜜經》者,窮理盡性之格言,菩薩成佛之弘軌也。軌不弘則不足以冥群異、一指歸;性不盡則物何以登道場、成正覺?正覺之所以成,群異之所以一,何莫由斯道也!
他把《般若波羅蜜經》說成是“窮理盡性”的經典,並認為“窮理盡性”為“登道場、成正覺”的先決條件。那麼,他所說的“窮理盡性”意思是什麼呢?《小品經序》通過對比《法華經》與《般若經》的同異予以說明,雲:
《法華》鏡本以凝照,《般若》冥末以解懸。解懸理趣,菩薩道也;凝照鏡本,告其終也。終而不泯,則歸途扶疏,有三實之跡;權應不夷,則亂緒紛綸,有惑趣之異。是以《法華》、《般若》,相待以期終;方便實化,冥一以俟盡。論其窮理盡性,夷明萬行,則實不如照;取其大明真化,解本無三,則照不如實。是故歎深則《般若》之功重,美實則《法華》之用微。
總體上說,兩種經典都是佛說,可以“相待以期終”,“冥一以俟盡”。只是《般若經》的特點在“解懸理趣”,以高度的抽象思辨,運用般若智慧破除一切執著,屬於方便之說;《法華經》的特點在“凝照鏡本”,明會三歸一,建立實體,屬於實化之教,所以各有所長。《般若經》所長在“窮理盡性,夷明萬行”,《法華經》所長在“大明真化,解本無三”。就此可以看出,僧叡所謂“窮理盡性”,是說《般若經》的意義,指般若智慧的功用。具體地說,通過般若智慧對世間一切現象的破除,顯示宇宙的本質、人生的真谛,那就是諸法實相、中道涅槃。
沿著這一思路,僧叡在《十二門論序》中也曾用“窮源盡理”來表述“窮理盡性”,雲:
門者,開通無滯之稱也;論之者,欲以窮其源盡其理也。若理之不盡,則眾異紛然,有惑趣之乖;一源之不窮,則眾塗扶疏,有殊致之跡。殊致之不夷,乖趣之不泯,大士之憂也。
雖然用詞不同,但是意思相似,都強調了般若的作用。般若智慧引導人們拋棄世俗分別認識,進入對宇宙人生本質的真實體悟。按照僧叡的表述,宇宙人生的終極真理是什麼?它既可以用“理”(相當於本體),也可以用“性”(相當於本質),還可以用“源”(相當於本原)等來說明。這樣的說明不很符合大乘中觀學的規范,而與我國傳統哲學思維較為相似。
“窮理盡性”出自《易·說卦》,雲:“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這裡的“理”指天道和地道,“性”指人道。意思是說,聖人作《周易》,是要探究宇宙人生的奧秘,揭示天地之本質的“理”和人類之本質的“性”,使人極盡人類的本性,以體驗生命的意義。
“盡性”概念早在孟子學說中已有所表述,《孟子·盡心上》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他以“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認為,天地與人相通,人之性受之於天,即同於天之本質,故認識到自己的性便可以知天。因此,通過存心、養性,盡心、盡性等途徑,能夠達到“上下與天地同流”。《孟子·離婁上》又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把“誠”看作自然世界和人類社會的最高道德范疇,“天道”與“人道”的相通就在“誠”上。
在《易傳》論“窮理盡性”之後,《中庸》再次予以闡述,並開宗明義指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意思是說,人性的本原源於天命,能率性而行者符合天道,不能者則通過教化使之修道。又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同參矣。”只要做到“盡性”、“至誠”,便可實現天人合一。
自《孟子》起,經歷《易傳》而至《中庸》,都貫徹著以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說明人道與天道相通的道理,確信人性與天道的必然聯系。這一理論的意義,在於指導人們致力於道德修養,即通過“修道而教”的“自明誠”,以與超越的天道冥合。“窮理盡性”的討論需要落實到人性論,它歸根結底是一個道德論和修養論問題,正是這種討論決定了後來中國哲學的基本走向。所以它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形而上的理論色彩,但是因立足於道德問題而無法有所突破。
僧叡以“窮理盡性”或“窮源盡理”解釋般若智慧的功用,其實包含著許多誤解。天道、人性、性命或窮理、窮源、盡性是傳統哲學概念,“窮理盡性”或“窮源盡理”是漢語文化系統的表達方式。大乘中觀學從“二谛”論入手,說“八不中道”,采取遮诠(非有非無)、多重否定的方法,揭示世界的本質“中道實相”。它要通過形而上的哲學思辨,貫徹破斥一切、徹底批判的精神,獲得對宇宙人生本真的覺悟。在中觀學原理中,既沒有人性理論和修養方法,更沒有人性與天道的關系問題。
僧叡在般若智慧的闡述中納入“窮理盡性”討論,這是一個十分值得重視的傾向。他由《般若》而《法華》,最終轉向《涅槃》,表明他不斷偏離羅什之學,而與傳統文化中的哲學傳統、思維習慣、表述方式靠攏。以此為起點,內地佛學逐漸轉向心性問題,涅槃佛性的討論興起高潮,並導致梁武帝蕭衍“神明成佛”說和“心統性用”說的建立。
五
羅什出生於龜茲,祖籍天竺,兼有西域和印度的文化背景,且與龍樹、提婆相去僅百年,對中觀學說的了解應該十分真切。從現存羅什譯經考察,大乘中觀學說的思想內容、理論特點、思維方式已經比較清楚。但由於大批內地高僧參與譯經,並擔任重要譯職,羅什的思想和意願在現存譯經中是否完全體現,尚值得考慮。?僧叡既希望能聽聞羅什對中觀學的如實傳授,又並不以中觀學為佛學旨歸,很能反映該時代佛教學者的矛盾心理。
從羅什主要弟子僧叡、僧肇、道生等的佛教思想看,他們都有與其師背離的跡象。雖然他們早期都對羅什中觀學的形上思辨和遮诠思維表示誠服,對羅什的抽象哲理水平心生欽佩,但是這種熱情並沒有維持到最後,當談論涅槃佛性的《大般泥洹經》譯出之後,不約而同地由般若性空轉向涅槃妙有。雖然羅什把般若學發展並推至極端,但付出了漢僧對性空之學漸趨失望的沉重代價;他們無法在純思辨領域找到希望,從而也就難以把對“真實”的追求堅持到底。傳統儒家思想具有實用理性的特征,重視世俗認識及其經驗,對於世界本質的真理性問題興味索然,所以直到宋代理學形成之前,儒學始終是形而下的道德實踐體系。老莊之學雖有對宇宙人生“真實”的追問,但以人生哲學為核心展開,其抽象思辨未能達到般若學高度。這些,都會深刻地影響羅什弟子們的思考范圍和研究方法。
中觀學體現的是純粹哲學理論思辨,試圖以這種抽象思辨推論出宇宙人生終極的本質、最高的真實,這種“灰色”的理論雖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曾風靡一時,但注定要走向衰微。般若性空之學是東晉佛學的核心議題,它與該時期王權的分裂和衰落相聯系,又與處於發展中的士族貴族文化相適應,還與玄學思潮影響下的知識階層普遍興趣相呼應。與此同時,北方後秦之主姚興在復興儒學的同時,迎請羅什入關,組織龐大譯場,吸引佛教學者,試圖通過發展佛教義學而與南方士族貴族政權抗衡。東晉之後,南北方王權力量開始逐漸統一而強大,經歷長期動亂以後的士族貴族對“識神性空”的般若學趨於淡漠,代之而起的是人們熟悉的“識神不滅”的討論。進入南北朝以後,南方佛教思想的主題是形神之辯、心性討論,神不滅論和涅槃佛性論盛行,佛教學者放棄對宇宙實相的思考,現實地面對當下人生;北方佛教隨著羅什去世,關中般若學消歇,抽象思辨衰退,宗教熱情高漲。隨著般若學的衰落,部分義學僧侶缺乏對佛學整體的駕馭能力,轉向對某部經典或論著的研讀。
羅什介紹的般若學,圍繞中觀學核心命題“中道實相”展開,以哲學思辨的理論方式推導世界的“真實”相(畢竟空),這與早期般若學(包括六家七宗)有所不同,它在早期般若學否定現象世界和世俗認識的基礎上,將般若的意義集中到宇宙“真理”問題上。?從羅什譯場的嚴肅性可以感覺到,般若學者通常以極大的熱誠,展開對“真實”、“真理”的思考和探索,認為這種“真實”或“真理”非世俗認識所及,更非人們的道德修養所能獲得,所以說“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傳統儒家等主張貫通天人,通過主體內在的道德自覺,經“擇善而固執之”的工夫符合“天道”,至於對世俗經驗、人生體驗之外的“真實”,並未得到充分重視,乃至斥之為“虛妄”之論、“浮偽”之談。
與羅什般若學命運相似的還有後來的唯識學。羅什般若學忠實地介紹了印度大乘中觀派思想,唯識學同樣如實地復制了印度瑜伽行派理論,他們在學術性“求真”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地前行,但都沒有取得圓滿的結果。誠然,般若智慧在惠能建立禅宗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具有重新確立民族自信的意義,但是那已是充分主觀化的“智慧”,即經歷了《大乘起信論》“本覺”化了的“智慧”。也就是說,惠能的般若思想不再使用於對世界“真理”性的追問,而已改造成為主體意識的自覺。羅什及其弟子時代的般若學是士族貴族的學術研究,惠能的般若思想則是平民信徒對貴族佛教反省的武器,並以對知識和學問的排斥為起點,以對形而上哲學思考的背離為前提。從時代的變遷中,我們看到佛教思想史的軌跡。
民族的獨立的佛教思想的形成,需要民族文化的不斷成長和鞏固,以僧叡為代表的羅什弟子們在由般若學向涅槃學轉化的過程中,似乎開始意識到民族文化的自覺。在僧叡所作經序中,我們感覺到他對亡師道安的感情要深於羅什。在羅什去世之後,長安譯場合的內地高僧紛紛向江淮轉移,這也是很值得尋味的。
如被羅什寄於厚望的道融,汲郡林慮(今河南汲縣)人,後來去了彭城(今江蘇徐州)“常講說相續,問道至者千有余人,依隨門徒數盈三百。性不狎喧,常登樓披玩,殷勤善誘,畢命弘法”(《高僧傳》卷六《道融傳》)。道生钜鹿人,寓居彭城,先師事摁汰,後入廬山幽棲七年,離開長安後去建康(今江蘇南京),立“善不受報”、“闡提成佛”、“頓悟成佛”等論(《高僧傳》卷七《道生傳》)。慧叡為冀州(今屬河北)人,曾入廬山修學,離開長安後也去了建康,“講說眾經,皆思徹言表,理契環中”(《高僧傳》卷七《慧叡傳》)。慧嚴系豫州(今屬河南)人,離開長安後也去建康,頗為劉宋高祖所知重,文帝在位時,“情好尤密”,常以佛法請教。慧嚴曾與慧觀、謝靈運等合譯《大本涅槃經》(即南本涅槃),推進南方涅槃學的討論(見《高僧傳》卷七《慧嚴傳》)。慧觀乃清河(今屬河北)人,曾入廬山“咨禀慧遠”(《高僧傳》卷七《慧觀傳》),離開長安後,先是南適荊州,後又止於建康道場寺,著有《辯宗論》、論頓悟漸悟義》等。
上述高僧的南下均與他們的文化背景相關,即既與他們對文化正統的認同相聯系,又與他們的老莊思想的興趣一致。他們之中,或以廬山為幽棲之地,即與慧遠的佛教精神達成默契;或為劉宋王朝所用,與帝王及上層貴族研討佛理。以慧觀為例,他曾入廬山“咨禀慧遠” ,羅什在看了他所著《法華宗要序》後,似有所不滿,乃勸誡他“南游江漢之間,善以弘通為務”(《高僧傳》卷七《慧觀傳》)。羅什的意思,是說慧觀的思想適合南方學問環境,而在關中不宜展開,實際上已透露兩人在般若學觀點上的分歧。?故於佛馱跋陀羅被迫離開長安時,慧觀等也隨之投止廬山,歸依慧遠。慧觀“既妙善佛理,探究《老》、《莊》,又精通《十誦》,博采諸部”,他在劉宋京師道場寺宣講的佛理,既是玄學化的,又是博雜的。
從僧叡等高僧的思想演變看出,由於傳統文化及其思維方式的規定,內地學者在對印度佛學的接受和吸收過程中,無法達到“虛心以待”,予以無條件的全體完整接納。積極方面看,它體現了傳統文化的強大和佛學基礎的鞏固;消極方面看,則暴露出這一文化系統仍然缺乏徹底的開放性。文化交流是民族進步的必要條件,對外來文化理應取“虛心以待”態度,注意吸收本民族所缺乏的東西,若以本民族固有文化和習慣思維對待,則難以達到交流的真正意義。中觀學的批判精神和哲學思辨,正是漢民族傳統文化所不足的部分。
① “不住”相當於“無住”,出自《維摩诘經》,經曰:“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維摩诘經》卷中,《大正藏》卷一四)此“無住”思想後來為惠能禅所吸收,成為《壇經》“三無”說的重要內容。敦博本《壇經》雲:“善知識!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何名為相無相?於相而離相。無念者,於念而不念。無住者,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前念念念,後念念念,相續無有斷絕;若一念斷絕,法身即離色身。念念時中,於一切法上無住。一念若住,念念即住,名系縛。於一切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以無住為本。”無住,既指世間萬物的生滅無常,更指人的本性的念念不住。所謂“為人本性,念念不住”,這裡的“本性”雖有世俗本性和真如佛性二義,但重點是指世俗本性。人們若順應心念的前後相續本性,就可由無住而達無縛。無住為本,是要以無住作為修行的根本。
② 無照之“照”,意為真如本體之妙用,即通過真如妙用獲得對世界本質的覺悟;無照則指在對世界本質覺悟的前提下,進一步放棄對真如之用的執著。這些都是在般若智慧的基礎上實現的,若無般若智慧,不能達到排除一切對待的認識,也不能獲取“凝知”、“忘功”、“無所得”的境界。
③ 其序雲:“又蒙披釋玄旨,曉大歸於句下。於時谘悟之僧二千余人,大齋法集之眾,欣豫難遭之慶。近是講肄之來,未有其比。於時予與道恆謬當傳寫之任,辄復疏其言,記其事,以贻後來之賢。豈期必勝其辭,必盡其意耶!庶以所錄之言,粗可彷佛其心耳。”(《出三藏記集》卷八)可見此時僧叡已是羅什譯場的重要人物。
④ 典谟,具體指古代儒家經典《尚書》中的《堯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泛指則可指古代一切儒家典籍。《後漢書》卷三九《周磐傳》雲:“磐少游京師,學《古文尚書》、《洪范五行》、《左氏傳》,好禮有行,非典谟不言,諸儒宗之。”儒家經典崇尚禮儀道德,其思想學說以社會政治、倫理規范為特色,缺乏概念分析、哲學思辨、邏輯推理,與古印度思想大異其趣。
⑤ 羅什重譯《法華經》、《維摩經》等,也有這方面明顯跡象。慧觀《法華宗要序》說,《法華經》重譯時,“什自手執胡經,口譯秦語”,四方義學沙門二千余人“與眾詳究”,羅什乃“曲從方言,而趣不乖本”;譯畢,大眾鹹覺滿意,唯羅什“猶謂語現而理沉,事近而旨遠”(《出三藏記集》卷八)。羅什的意思是說,譯文雖然滿足了漢僧的需求,符合漢文表達方式,但其中一些概念所包含的哲理未能顯示出來。僧肇《維摩诘經序》認為,《維摩诘經》的重譯,集義學沙門千二百人,“道俗虔虔,一言三復,陶冶精求,務存聖意”,終使該經“微遠之言,於茲顯然”(《出三藏記集》卷八)。這些經序給人的印象,漢僧雖然十分敬重羅什的學問,但是在“轉梵為秦”過程中,積極參與了自己的意見,而羅什又往往不得不予以接受。
⑥ 如莊子認為,世界的根源是絕對虛空,它沒有任何物質性,只是精神實體。但是,世界萬物正是由這一精神實體所派生。《莊子·知北游》說:“有先天地生者,物耶?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猶其有物也,猶其有物也,無已。”意為產生物的東西(“物物者”),應當是物的否定(“非物”),即“道”,它先於天地萬物而存在。
⑦ 道安在長期譯經過程中,總結歷史經驗,提出“五失本”和“三不易”原則。所謂“五失本”,是指在佛經翻譯中,允許有五種失去或改變胡語佛經原本的情況,即:語法要適應中文結構;文字要作適當的修飾;頌文的重復句子要刪略;連篇累牍的重頌要刪節;反復重述的內容要略去。所謂“三不易”,是指三種不易翻譯的情況,即:古代特有的習俗不易譯得適合於時代;佛說的微言深義不易譯得凡愚都能理解;譯者境界不高,不易譯得很好。後人對此十分贊賞,以為對佛經翻譯頗具價值。
⑧ 僧佑《出三藏記集》卷五將《喻疑》歸入慧叡名下,認為,“昔慧叡法師久歎愚迷,制此《喻疑》,防於今日”。這是一個誤會,任繼愈主編《中國佛教史》已經指出(見《中國佛教史》第2卷第452頁)。
⑨ 大乘佛教在印度的發展變化大約經歷了三個時期。公元1世紀至5世紀為初期,是大乘經典出現和中觀學派形成時期,這一時期形成的重要經典有《般若經》類、《華嚴經》類、《法華經》類、《寶積經》類以及《維摩诘經》、淨土類經。公元5世紀至7世紀為中期,是瑜伽行派產生並發展的時期,這一時期出現了《涅槃經》、《勝鬘經》、《菩薩藏經》、《解深密經》、《楞伽經》等經典。公元7世紀至13世紀為後期,是大乘佛教密教化並逐漸走向衰落的時期,密教的根本經典是《大日經》、《金剛頂經》。一般認為,最早的大乘佛經當是講述般若的,即《般若經》類。中觀學派繼承《般若經》的主要思想,並吸收和借鑒其他早期大乘經典(如《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等)中的般若思想,對般若精神作了系統的提煉和發展。因為中觀學派的創始人龍樹和提婆重視對《般若》思想的闡揚和發揮,所以也可以把以他們為代表的學說稱為“中觀派般若思想”或“般若中觀學說”。
⑩ 佛教判教思想產生於僧叡時代對《涅槃經》的重視。其同學慧觀受《大涅槃經》“牛乳五味”說以及當時“頓”“漸”之爭的啟發,創立“二教五時” 的教判原則,影響極其深遠。慧觀把全部佛經分為“頓教”和“漸教”兩大類,判《華嚴經》為頓教,又將漸教作次第五時的分別。漸教五時是:一,三乘別教,指小乘《阿含經》;二,三乘通教,指《般若經》;三,抑揚教,指《維摩經》;四,同歸教,指《法華經》;五,常住教,指《涅槃經》。慧觀判《般若》為“三乘通教”,地位高於小乘三藏;而以《涅槃經》為最高,判為“常住教”。這種判教,意在抬高《涅槃經》的地位而貶低《般若經》的地位,反映出羅什去世後般若學的衰落和涅槃佛性學的興起。
? 莊子認為,人生最高境界應該是超越物我的、絕對自由的精神生活,所以說“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逍遙游》)。無己即“喪我”,無功即放棄分別思維,無名即排除各類欲望。又認為,“無待”還必須從“體道”的角度去展開,認識到宇宙的本真是超越的“道”,通過泯滅、遺忘物我的對待,使個體意識與宇宙精神交往,這好比水中之魚逍遙自在:“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大宗師》)
? 《列子注》的有無之辨,以玄學思想理論對《列子》作繼承、改造和發展,既吸收王弼“以無為本”的貴無論,又吸收郭象“萬物獨化”的獨化論,建立起以“群有以至虛為宗”命題為核心的玄學貴虛論體系。他認為,不能把王弼的“有以無為本”理解為“無能生有”,《天瑞篇注》說:“有何由而生?忽爾自生。忽爾自生,而不知其所以生。不知其所以生,生則本同於無。本同於無,而非無也。”(四部叢刊本)在《序》中,他以“至虛”范疇概括《列子》全書的宗旨。所謂“至虛”,是超越的精神世界,但又是現實世界存在的依據;同時,“至虛”又是聖人的最高境界,這一境界要求人們“順天理而無心”。張湛認為,群有的現實世界是暫時的、相對的、生滅變化的,唯有“至虛”的精神世界才是永恆的、絕對的、無生無滅的(見《天瑞篇注》)。聖人因為認識到這一點,並能保持心的“虛靜”狀態,所以能達到“至虛”,《湯問篇注》說:“聖人順天地之道,因萬物之性,任其所適,通其逆順,使群異各得其方,壽夭鹹盡其分也。”聖人超俗無累,不滯一方,泯滅是非,遺忘生死,無為而無所不為。在超越的“至虛”境界中,聖人不僅可以“俯仰同俗,升降隨物”,而且還應“官天地而俯萬物,贍群生而不遺”(《天瑞篇注》)。
? 試以昙影對羅什的影響為例說明。昙影在見羅什前,即已“能講《正法華經》及《光贊波若》,每*輪一轉,辄道俗千數”。因此,他對自己的佛學素養頗為自信。入關中時,受到姚興的隆重歡迎。至羅什來長安,昙影往而從之,羅什對姚興說:“昨見影公,亦是此國風流標望之僧也。”姚興敕住逍遙園,助羅什譯經。在助譯佛經過程中,昙影經常與羅什因觀點分歧而發生爭執,如“初出《成實論》,凡爭論問答,皆次第往反。影恨其支離,乃結為五番,竟以呈什”。又如“什後出《妙法華經》,影既舊所命宗,特加深思,乃著《法華義疏》四卷,並注《中論》”(《高僧傳》卷六《昙影傳》)。昙影《中論序》用“至人以無心之妙慧,而契彼無相之虛宗”理解中道實相,說:“夫萬化非無宗,而宗之者無相;虛宗非無契,而契之者無心。”“至人”之“無心”使人很容易聯想到莊學和早期般若學。他還用“廢魚守筌”、“存指忘月”之說批評對實相的誤解。
? 早期般若學“著重點放在般若的本身上,即如何才能獲得空觀的智慧。到了羅什,這種情況有了顯著的變化,般若的重點被放到了智慧的對象方面,即如何把握諸法的實相。換句話,空觀的側重點已由主體方面移到了客體方面”(任繼愈主編《中國佛教史》第2卷,第397頁)。與諸法實相相應的般若智慧,實現於對世俗認識的否定上。在羅什般若思想看來,世俗認識並不可靠,它無法達到對世界本質的體悟。
? 與僧叡相似,慧觀《法華宗要序》對《法華經》作了高於《般若經》的評價,同時加入了傳統神靈的觀念。雲:“夫本際冥湛,則神根凝一;涉動離淳,則精粗異陳。”他把湛然的真如(本際)說成是極其精微的“神根”,此“神根”乃統一萬法之主。又說,此神“妙不可明”,而“擬之有像”,故“滅景澄神,乘之終也”。《法華經》之所以高於其他經典,就因為它闡發了“佛法之奧區,窮神之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