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文物保護意識 弘揚佛教文化
——“文物天地”專欄寄語
陳星橋
大家知道,佛教文化早已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之一,即是遍布中華大地的地上或地下的佛教文物,諸如建築、雕塑、經籍字畫、法器用具等等,種類、數量之多,涉及面之廣,罕有其匹!
據初步統計,建國以來,國家文物部門先後確認公布了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第一批是1961年3月公布的,共180處,佛教占62處;第二批公布於1982年2月,共62處,佛教占20處;第三批公布於1988年1月,共258處,佛教占55處;第四批公布於1996年11月,共250處,佛教占41處。以上四批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總計750處,佛教文物保護單位多達178處,占23.7%。至於省市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佛教文物保護單位就更多了。這些佛教文物不僅是社會變遷、佛教興衰的見證,而且凝聚著佛教高僧大德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成為了中華民族乃至全人類的寶貴財富,這是值得我們引為自豪的。對於佛教界來說,它們不僅是我們學習、認同祖國悠久、燦爛的傳統文化,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緬懷大德先賢的不朽人格與業績,激發愛教熱忱的良好教材,而且是我們從事佛學研究、弘揚佛教文化、開展對外友好交流以及旅游服務事業的寶貴資源。科技進步了,社會發展了,不是削弱了這些文物的價值,而是更凸顯了它們不可替代的價值,這是為各發達國家所證實,也日益為我國各界人士所認識了的。我們的許多名山大寺和佛教事業得以保存至今或劫後重興,一部分即緣於佛教文物所具有的特殊價值。過去我們僅僅從信仰的角度來看待身邊的建築、雕塑、法物等,然而在今天日益開放的社會,實有必要了解文物知識,增強文物保護意識,以更好地維護佛教界的權益、弘揚佛教文化,利國利民。
要增強文物保護意識,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文物。所謂文物,即遺存在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化遺物。一般包括:
1。與重大歷史事件、重要人物有關的、具有紀念意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遺址、紀念物等;
2。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等;
3。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4。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舊圖書資料;
5。反映各時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由於佛教具有群眾性、民族性和國際性以及寺院在歷史上具有的特殊地位,使它成為各種文物荟萃的場所。因此上述各類文物都可能存在於寺院之中。這也是佛教文物特別多的重要原因。
既然我們身邊的佛教文物如此眾多,無論從愛國和愛教的角度來說,廣大佛教徒都應當盡可能多地了解一些文物知識,掌握必要的文物鑒賞能力,以盡到文物保護之責。記得《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中即有管理、保護好文物這一條。基於上述認識,《法音》特新辟“文物天地”專欄。刊載內容包括:1。重大佛教文物考古發現介紹;2。佛教文物的基本知識;3。佛教文物賞析;4。佛教文物保護知識等等。歡迎有關專家學者和文物工作者、愛好者熱心惠稿。
(原載《法音》199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