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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平教授:佛教的和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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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和平特征 

李向平

佛教的和平特征

或許,佛教就是這樣一種宗教。

寒山與拾得,是中國歷史上唐朝時候兩位著名的和尚。一天,寒山問拾得:“世人穢我、欺我、輕我、辱我、賤我、惡我、騙我,我應該怎麼辦呢?”

拾得回答道:“那只有忍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過些日子,你且看他!”

這種忍耐,絕非懦弱的表示,而是一種大智慧,一種力量,也是對於人間矛盾的一種化解,更是佛教的一種慈悲。在這個境界之中,沒有矛盾,沒有沖突,更不會有暴力和戰爭。這是一種理解之後的包容,也是一種超越了你我對立關系的和平,是一種接近了或者就是人生自在的精神境界——事事無礙的和平。人生如此,社會又何嘗不是如此?!

佛教的和平教義,既著重於出世,亦注重於入世,更強調世出世入的相互圓融,所以,關於和平的理論,實際上就可分為三個理論層面,這就是台灣印順法師曾經說過的佛教的“三和原則”:即重於事緣的人間和平,重於心因的心地和平,事理兼容的究竟和平。

論到事緣的人間和平,以現代的情勢說,國家為重而漸趨於世界合同。我們從佛教的“三和原則”來論列,可分為國家現狀的人與人之間的和平以及國際傾向的人與人之間的和平。

依佛法說:內有不和(不平)的心因,外有不平(不和)的事緣,彼此相互影響,推波助瀾,這才會形成種種沖突、暴力、戰爭的局面。內因與外緣的交織,世間是一直在動亂中、斗爭中,想望和平而始終不能實現真正的和平。

佛經上曾經記載有一個關於釋迦牟尼的傳說。

印度蘇拉一個富裕商人的女兒,名叫基薩。一天,她的可愛兒子突然死去,促使她每日以淚洗面,悲不欲生。她抱著死去的孩子到處徘徊,一碰到人就向他們乞討藥品,想救活她的小孩。人們都在嘲笑她:“哪裡有給死人吃的藥啊!”也有人同情近乎瘋狂的她,勸說她去找偶爾回來這裡的釋迦牟尼。

後來,她找到了慈悲的佛陀,以為佛陀可以救活她的孩子。婦人見到了佛陀,滿懷希望地對佛陀說:

“佛陀,聽說您是人間神通廣大的慈父,能夠幫助眾生解決生活中的一切困難。我有一個可愛的孩子,卻不幸死去了。我請求您把他救活好嗎?”這個婦人還說:“如果您救活了我的孩子,我就信仰佛教,成為您的弟子,護持佛法;如果您救不活我的孩子,那麼,我就不會信仰佛教,成為您的弟子。”

對於這個婦人的無理要求,釋迦牟尼不但不以為怪,反而是慈祥地對她說:“世上有一種藥草,名字叫吉祥草。如果你能夠找到一棵,給你的孩子吃了,就能夠起死回生,救活你的孩子。”

婦人知道之後,非常地開心。世界上還有這種奇異的靈草,可以起死回生,就迫不及待地問釋迦牟尼:“請問佛陀,哪裡會有吉祥草呢?”

“這種吉祥草,生長在沒有死過人的人家之中,你趕快去找吧!”釋迦牟尼給他指示道。

於是,基薩開始四處尋找家裡沒有死過人的家庭,挨家挨戶地尋找吉祥草。可是,她怎麼尋找,世界上就是沒有沒死過人的家庭。這個女人陷入了絕望的境地之中。漸漸地,她自然而然地體會出一個道理,那就是,神靈也無法避免世事無常這個世間的定律。死亡是人人都必須經歷的過程,害怕死亡,並不能夠避免死亡。我們面對死亡,最重要的是如何從無常的事相之中悟出人生的真理,積極的去把握現在的每一時刻,追求永恆的生命。

她又回到了釋迦牟尼的住處,並准備出家修行。她的想法得到了釋迦牟尼的允許。從此,她出家潛心修行。終於在不久之後,她獲得了徹底的解脫而成為聖人。

顯然,釋迦牟尼並沒有創造什麼人間的奇跡。他的教義並非排他性格,更不可能具有暴力傾向。他只是平平靜靜地把事物的本質指點給世人們觀看,促使世人去體會,然後,耐心地等待著人們,自然而然、心情平靜地去領悟這些促人覺悟的真理。

關於苦,釋迦牟尼教給我們四條真理,即苦的現象、苦的原因、苦的消亡以及通向苦的消亡之路這四條真理。釋迦牟尼所說的苦,指的是出生、衰老、病痛以及死亡四苦再加上碰到所憎所恨的人的苦惱、與愛人分開的苦惱、無法得到想要的東西的苦惱,以及凡是身心的要素都是苦惱這四條,總共八條,以生老病死、憂悲苦愁惱的形式而加以概括。

確實,人類的苦惱,具有各種各樣的類型。

戰爭、暴力、沖突、愛不得、求不可等等苦惱以及社會、家庭問題等等。但是,比起這些形形色色的苦的表象,釋迦牟尼更關注的是這些苦的本質。他告知我們,身強力壯的青少年中也有老態與病態,出生的過程之中已經發生了死亡。要問為什麼?就是因為擁有身心的人類,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苦。

對釋迦牟尼而言,人類存在本身的苦,根基在於我們內在根本的無知與愛欲。他認為無知與愛欲就是苦的兩大原因。而且,所謂苦的消亡即真正的和平只有這樣一個狀態,那就是要靠正確的修行來滅絕類似四苦、八苦等等我們被告知的一般性人間疾苦。換句話說,斷絕以無知與愛欲為代表的人類煩惱的狀態,就是絕對的安定、寂靜、超度及和平。

相對於宗教體系所提倡的和平原則而言,世界上現存的大部分文明體系及其文化系統,均不具備徹底的和平意義,和平的原則也是難以貫徹於社會生活的價值底線。因為,和平哲學以及和平文化的諸項特征:可以誰,既非純主觀,又非純客觀。它是諸項社會關系的整合,是多元的、多層次的、無止境的、永不完結的存在,始終都處於實現的過程之中。

所以,和平必須有一種內在的宗教實質,否則就不是和平。宇宙的和諧,只有依賴於每一個人的內在和平,這就促使和平必須有一種內在的宗教的實質,否則就不是和平。而真正的宗教和平,就是一種精神的和平,靈魂的和平。那種政治的和平,則僅僅是作為現狀來予以接受的,它在人類精神和平的層面之前,往往顯示出它常有的短視和缺陷。因此,以至於有學者倡言——沒有宗教的和平,就沒有人類的和平。

和平成為一種關系,一種內在的精神和態度,一種個人的內心平靜,一種道德的力量,一種靈魂的狀態。實言之,這就是宗教的和平,而非其他什麼什麼的和平可以實現的價值目標。這是宇宙——神——人之間相互和諧的秩序和結果。只有它,才能夠使人在整個實在中臻達圓滿。

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宗教這一概念也必須實行淨化。因為,宗教僅僅是指一種原則、象征、理念、手段和活動,人類通過它們,相信自己獲得了生活的至善。它是人類與超越者之間的聯系(政治則被理解為人與人之間的聯結)與和平共處。宗教的終極性功能,促使政治相對化。因為,世界的和平並不在於某一種意識形態的勝利而是一個人類的問題、存在的問題。為此,如果要把這種聯系與和平,處理成為一種終極的關懷,那麼,它就是任何一個宗教體系的份內事。

人們相信並將繼續相信,宗教是和平的,是精神的,也是靈魂的。和平的終極性不僅是個體的,而且也是社會的,是宇宙、神、人的相互和諧。不和平的宗教,肯定不能實現宗教的和平。這就給當今時代的人們及其宗教領袖們提出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什麼才是和平的宗教?

不同的宗教,具有不同的神靈范式:它們可以是惟我獨尊型,實行宗教排他主義、原教旨主義或基要主義,敵視其他任何價值體系的存在;也可以是兼容並包型,以己為拯救或解脫的源頭,但不否定其他宗教;當然,也有理性多元型,讓不同的宗教以它自己的方式回應實體,實現自己獨特的要求;還有混合競爭型,互相吸收,雙方競爭,產生新的教派等等;至於靈性多元型,則是猶如八仙過海,各現神通,不一而足,價值多元而共生共存。

東方的佛教思想,作為世界性宗教之一,自然是一個和平的宗教。自其創立的那一天開始,它就主張並努力實踐著人世間的和平宗旨。它的和平觀,正好是為我們展現了其作為世界宗教的和平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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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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