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佛典導論
陳士強
我國的西藏,古稱“吐蕃”,它的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是從公元七世紀開始的。七世紀前半葉,以松贊干布(約617—650)為贊普(首領)的雅隆(今西藏山南地區)農牧部落聯盟,兼並了蘇毗、羊同等部,定都邏些(今拉薩),從而在青藏高原建立了吐蕃國。相傳,在松贊干布以前,藏族部落的文化十分落後,靠結繩齒木(在木頭上劃記號)記事。立國以後,為適應制定法律、建立官制和軍制,以及對外交往等需要,松贊干布派吞米桑布扎(又譯“圖彌桑布扎”)等十七人,到天竺學習“聲明學”(語言文字學),並參照迦濕彌羅(今克什米爾一帶)流行的文字,創立了三十個輔音字母、四個元音符號,並制定了相應的語法。從此,西藏地區有了統一的文字——藏文。
一、佛典藏譯的開展
印度佛教是隨著吞米桑布扎等人入印求學歸來,而傳入西藏的。另外,松贊干布又先後娶尼泊爾國王盎輸伐摩(又譯“光胄”)的女兒尺尊(又譯“墀尊”、“赤准”、“泊姆赤准”)公主和唐宗室文成公主為妃。兩位公主都是佛教信仰者,她們在入藏時,也帶去了一批佛像、法物、經典,以及贊她們供佛的若干名僧人,各自建造了大昭寺和小昭寺,這樣,尼泊爾佛軟和我國內地佛教也相繼傳人西藏。在這兩位公主的影響下,松贊干布本人也在拉薩周圍建造了十二所寺廟,用來供奉佛像。不過,它們的規模都很小,而且由於那時藏地還沒有本地的出家人,因而也沒有形成僧伽組織。在社會思想形態中,占據主導地位的仍然是藏地的原始宗教——苯教(又譯“本教”、“笨教”)。
佛典的傳譯,相傳也是從松贊干布時代開始的。當時參加譯經的,有印度僧人古薩惹、婆羅門香嘎惹(又譯“商羯羅”)、尼泊爾僧人西那曼殊(又譯“屍羅曼殊”)、漢地僧人大壽(又稱“大天壽和尚”),以及藏人吞米桑布扎和他的助手達摩廓霞(又譯“達摩閣俠”)、拉隆多傑(又譯“拉攏金剛祥”)。譯出的經典有:《寶箧莊嚴經》、《百拜忏悔經》、《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诃哥羅法》、《吉祥天女法》、《集寶頂經》、《觀音經續》、《白蓮華經》、《月燈經》等(見元代布頓《佛教史大寶藏論》、明代索南堅贊《西藏王統紀》、郭·循努的《青史》等)。然而,由於這些佛經無一傳世,而且有關的記載也是在相隔了數百年以後才出現的。故近世,也有一些學者對當時是否譯過這些佛教經典持審慎態度。
西藏佛教以公元841年藏王朗達瑪(838—842在位)滅佛為界,分為前後兩個階段。
(一)前弘期(松贊干布時代至熱巴巾時代)
在這一時期,對佛教的初興和盛弘起著極大的推動作用的,是松贊干布、赤松德贊(又譯“墀松德贊”,742—797在位)、熱巴巾(又譯“赤熱巴巾”、“墀惹巴僅”、“惹巴瑾”,815—838在位)三位藏王,特別是赤松德贊和熱巴巾,西藏佛教的基礎,就是在他們在位時奠定的。
赤松德贊的弘法事跡主要表現在:派巴賽囊到尼泊爾迎請印度高僧寂護(又譯“靜命”)、蓮花生入藏傳教·,請印度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十二位律師為西藏第一批自願出家的巴賽囊等七人(後世稱之為“七覺士”)剃度授戒:依仿摩揭陀國的歐丹達菩黎寺(又譯“飛行寺”)的式樣,在拉薩的東南建造了西藏第一所供僧眾集居修道的寺院——桑耶寺:派人到印度學法等等。當時,有印度僧人寂護、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師子、西藏僧人意希旺波(巴賽囊出家後的法名)、貝揚、逼照護(又譯“吡盧遮那”)、仁欽喬、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人從事譯經,譯出了大批顯密經典,並編纂了最早的綜合性的佛經目錄。
熱巴巾更是把佛教推向前弘期的頂峰。鑒於前代所譯出的佛經,有根據梵文翻譯的,也有根據漢文、於阗文等翻譯的,對同一個名詞術語及人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譯法,從而給學人閱讀理解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於是,他命勝友、戒帝覺、施戒、天帝覺(又譯“天王菩提:等對這些經典重新進行潤色修訂,使譯名達到統一。並為此編纂了著名的《翻譯名義大集》以及它的略釋《聲明總義》。規定:如今後要設立新的譯名,須將該譯名的本義以及定名的理由,呈報譯經院、講經院,由藏王批准後,方可編入譯名目錄之中。今存的西藏文《大藏經》中的顯教經典,大半是在熱巴巾時代譯出的。在譯出的顯密經典中,凡屬律典,卷首均題有“敬禮一切智”的禮敬文:凡屬契經,均題有“敬禮一切佛菩薩÷,凡屬論典,均題有“敬禮曼殊室利童子”,以示區別。對於戒律,只允許弘傳說一切有部的律典,以免多種部派律典同時流傳而容易引發的爭端。並規定,凡是先前已經翻譯過的佛經,原則上不再翻譯:密乘中屬於無上瑜伽部的典籍,須報藏王同意方可翻譯,不經許可,不得擅自翻譯(參見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中國佛教協會《中國佛教》第一輯)。
(二)後弘期(額達赤巴時代至清代)
前弘期的末葉,熱巴巾在藏地全面實施佛教化。他化費巨資整修了前代王臣建立的一千零八所寺廟,並興建了扎喜格培寺:下令每七戶屬民供養一個僧人。凡以手指指點僧人的,斷指。以惡意睥睨僧人的,剜目;每逢齋僧法會,把自己用來系頭發的絲帶鋪在地上,讓僧眾踐踏,然後戴在頭上,以示尊重:大小朝政皆委托僧人班第欽波貝吉雲丹掌管:政令法制,均以佛教經律為准則:連社會上使用的度量衡器,也依照經論上所說的印度古制而加以更改。這就在臣民中造成了一種逆反心理。因此,在他三十六歲那一年,反對佛教的親近大臣趁熱巴巾酒醉的時候,將他扼死,然後立他的弟弟朗達瑪(本名“達磨二為藏王。
朗達瑪即位以後,全面實施禁毀佛教的運動。他下令毀壞譯經院,停止佛經的翻譯:斷絕對僧人的供養,迫使他們還俗:對不肯還俗的僧人發給弓箭,強迫他們去打獵殺生,違者殺戮無赦;封閉寺廟,並在牆上畫僧人飲酒作樂的圖像,加以诋毀:沙埋佛像,毀棄經書。朗達瑪的毀佛活動,激起了僧人的憤恨。次年(842),一個名叫伯季多傑的僧人從耶巴的拉領波山,潛往拉薩,在《唐蕃會盟碑主則用弓箭射死了正在閱讀碑文的朗達瑪,然後換裝逃走(詳見布頓《佛教史大寶藏論》)。
朗達瑪死後,吐蕃王室圍繞誰來繼承贊普的位子,分裂成兩大派。一派擁立長妃的養子永丹,一派擁立次妃的兒子歐松(又譯“干松”),互相混戰。一直到十世紀中葉,永丹的後裔才逐漸確立了在衛藏二剛藏和後藏)地區的統治,歐松的後裔則在阿裡地區建立了古格王朝。從朗達瑪毀佛開始,有一百三十七年的時間,衛藏地區全無佛法(此據明代循努白《青史》)。
公元978年,受衛藏統治者額達赤巴的父親意希堅贊的派遺,從多康地區丹底(今西寧循化縣以北)的佛教大師喇欽·貢巴饒賽(又譯“穆蘇賽拔”)出家學法的盧梅·楚臣喜饒等十人,回到藏地,宣告了佛教由此從多康傳回衛藏:同期,古格王朝的柯熱(又譯“柯日”,後出家改名為“意希沃”)派仁欽桑布(985—1055)、瑪·雷必喜饒等人到迦濕彌羅學法歸來,佛教又在阿裡地區得到了恢復,並傳人衛藏。前者稱為“下路傳法”,後者稱為“上路傳法”。這樣,因朗達瑪滅佛和戰亂而被破壞殆盡的藏地佛教,又重新發展起來,並且逐漸形成了各種教派,傳譯了大量的印度佛教經典,其影響與規模遠遠超出前弘期。
特別是信奉伊斯蘭教的阿富汗突厥系伽色尼王朝,在馬默德即位期間,從1001年至1027年,前後十七次遠征北印度,破壞寺廟,殘殺僧尼;繼之興起的廓爾王朝,又由王弟西哈布·烏德·丁·穆罕默德率領軍隊,自1175年後幾次出征印度的旁遮普、古吉拉特,擊敗了印軍,在北印度確立了穆斯林的統治,1202年又將勢力擴展到孟加拉灣;1206年,西哈布·烏德·丁死後,他的部將庫特布·烏德·丁·艾伯克,自立為王,建都於普裡拉吡拉辛(即“德裡”,相對以後建立的“新德裡一,又稱“舊德裡”),印度從一個佛教國家變為穆斯林國家以後,大批印度僧侶攜帶經書(包括超巖寺珍藏本)逃往西藏,密教的中心也隨之從印度轉移到西藏。
西藏後弘期佛教的佛經翻譯極為興盛,保存在藏文《大藏經》中的顯教類經典主要是在前弘期譯出的,而密教類經典則主要是在後弘期譯出的。而後一類經典的數量遠遠超出前一類,構成了藏文《大藏經》的主體。後弘期參加譯經的人很多。布頓在《佛教史大寶藏論》中曾列舉了到他撰書時為止的一百九十二位譯師的名字,其中,屬於前弘期的,有五十五人,始吞米桑布扎(又譯“圖彌桑布扎”),終朗喀回(又譯“南喀回”):屬於後弘期的有一百三十七人,始仁欽桑布(意譯“寶賢二,終勒比洛卓。翻譯所依據的原本以梵文為主,也有漢文和西域文字的。
後弘期的最著名的譯師,有:仁欽桑布(958—1055)、釋迦洛卓(又譯“卓彌釋迦智”,994——1078)、瑪巴(1012——1097)、廓枯巴拉則,合稱“四大譯師”。特別是仁欽桑布,他翻譯了十七種顯教經、三十七種顯教論和一百零八種密典,對於般若學和無上瑜伽部密法在藏地的流傳,起了極大的推進作用。藏傳佛教史上,將他以前翻譯的密典,稱為“舊密咒”,而將自他開始而翻譯的密典,稱為“新密咒”。
二、目錄和版本
藏文佛典的目錄,始編於前弘期赤松德贊(熱巴巾之父)在位之時。當時,柱德積(又譯“嘎哇貝寨”)等人根據頗章東塘登迦(又譯““登噶爾瑪”、“教嘎”、“丹噶”)寺(一說一宮”)收藏的佛經,編成了《登迦目錄》。以後又根據桑耶(又譯“桑野”)欽浦(又譯“欽樸”、“青樸”)寺(一說一宮”)收藏的佛經,編成了《欽浦目錄》:根據旁塘(又譯“龐塘”、“澎塘”)無柱寺(又譯“嘎麥寺”)收藏的佛經,編成了《旁塘目錄》。熱巴巾在位時,又對這三部佛經目錄加以增修,續入了一批新譯。元末以後,《欽浦目錄》、《旁塘目錄》湮沒不傳,唯有《登迦目錄》被編在藏文《大藏經》之中,流傳至今。
《登迦目錄》共分為十九大類:(一)大乘經(下分六小類);(二)小乘經:(三)秘密怛特羅(又譯“密咒續”,收事部和行部密典):(四)陀羅尼:(五)名號:(六)贊頌:(七)願文:(八)吉祥頌:(九)律藏(收說一切有部律典及注釋):(十)大乘經注釋:(十一)中觀論:(十二)禅修書(又名“禅定書”):(十三)唯識論;(十四)大乘論集(又名“大乘論”):(十五)小乘論:(十六)因明論:(十七)藏土撰述(收藏王等人的撰述):(十八)已譯未校的典籍:(十九)未譯完的典籍。總計收典六百九十一種(此據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的統計。呂澄《西藏佛學原論》將第三類和第四類合為一類,名“秘密咀特羅”:將第十八類和第十九類合為一類,名“待考”,故他認為《登迦目錄》是“依三藏次第,分十七類,羅列群書”的)。
後弘期的佛經目錄,有盧梅·楚臣喜饒等編的《顯密經典分類和並列目錄》:元初,回丹熱赤(又譯“世尊劍二等人根據奈塘(又譯“那塘”、“納塘”)寺藏經編的《奈塘目錄》(又名《甘珠爾丹珠爾目錄詳指》;蔡巴·貢噶多傑根據貢塘(又譯一恭塘”)寺藏經編的《蔡巴目錄》(又名《甘珠爾目錄》):布頓在《奈塘目錄》、《蔡巴目錄》等基礎之上,校訂增補而編成的《布頓目錄》(又名《西藏所譯出的佛經和論典目錄》、《佛教法典分類目錄》。)
其中,收典齊全、分類細致、影響深遠的是《布頓目錄》。它見載於布頓的《佛教史大寶藏論》。作者自己介紹說:“本著作是以顯密經典及其釋論為根據:是以印度、克什米爾、金洲、楞伽洲、部仗那、薩霍爾、尼泊爾、黎域、漢地、西藏等地的大善巧人士們所作的各種論著和所譯的諸經論為根據:是以《頗章東塘教嘎目錄》和其後出的《桑野青樸目錄》、《澎塘嘎麥目錄》、後期出的《納塘丹珠爾譯本目錄》、大譯師所譯和著作的目錄為根據:是以魯麥(即“盧梅·楚臣喜饒”)等人所著的《顯密經典分類和並列目錄》為根據,並在此基礎上,再補充後期出的譯本,又增補各寺院所見典籍中凡未被列入目錄,而又符合正量的諸教典,最後編成本書的目錄。”
《布頓目錄》的內容是:將全部藏文佛典分為顯軟和密教兩大類。顯軟和密教中又各按經藏和論藏分類。經藏,在藏語中稱為“甘珠爾”、意為“教說翻譯”,又稱“正藏”、“佛部”、“教說部”,專收契經和律典:論藏在藏語中稱為“丹珠爾”,意為“論著翻譯”,又稱“副藏”、“祖部”、“論疏部”,專收翻譯的論典和藏土撰述。
顯教“經”即“甘珠爾:分為:1、初轉四谛*輪類經典(《律本事》等四種律典和《正法念處經》等小乘經);2、中轉無相*輪類經典(《般若經》);3、末轉抉擇勝義*輪類經典(《華嚴》、《寶積》、《賢劫》、《解深密》、《法華》、《涅槃》等經);4、其他(回向、發願、吉祥頌贊類經典)。
顯教“論”(即“丹珠爾”)分為:1、佛經個別密意的論典。下分:(l)初轉四谛*輪類經釋;(2)中轉無相*輪類經釋(包括般若類經釋、現觀莊嚴類論著、中觀類論著、入菩薩行類論著);(3)末轉抉擇勝義*輪類經釋(包括唯識類論著、入菩提道類論著、雜撰、書翰、修習次第及禅定書、佛本生類著述、因緣雜記類著述、贊頌、願文、吉祥頌等)。2、佛經總密意的論典(收陳那、法稱、月官以及其他阿阇黎撰述的內明類、聲明類、詩歌類著作)。3、其他(收醫方明、工巧明、星算占卜、其他術數類著作)。
密教“經”(即“甘珠爾”)分為:一、事續部:二、行續部:三、瑜伽續部:四、無上瑜伽續部(又名“大埔伽續部”)。各類之下又立子目。
密教“論”(即“丹珠爾”)分為:一、各種密經的釋論:二、共通密經的釋論(收曼荼羅儀軌等)。各類之下又立子目。
及至清代,則有乾隆二十三年(1757)敕編的《如來大藏經總目錄》(又名《蕃藏目錄》),它是甘珠爾的總目錄。
藏文佛典在最初的六、七百年間,都是以手抄的單本的形式流傳於世的。元仁宗(1312—1320在位)時,奈塘寺(位於日喀則西南)上師回丹熱赤在其弟子恰格巴撥希(又譯“軟語隱福”),於內地募得巨款的資助下,將前、後藏和阿裡地區流傳的藏文佛典全部搜集起來,置於奈塘寺,校刊、分類、編目,從而完成了藏文佛典的編集工作,形成了最早的藏文《大藏經》。與此同時,回丹熱赤還將這些經籍刊版流通,木刻的藏文《大藏經》也以此為始,世稱“奈塘古版”。奈塘古版在流傳過程中遭到損壞,今已不存。此後問世的藏文《大藏經》刻本,主要有:
(一)永樂版。明成祖永樂八年(1410),命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得銀協巴,根據奈塘古版復刻。刻出了全部的甘珠爾(經藏),又翻刻了丹珠爾中的六部論典(《般若論》、《中論》、《律論》、《對論》、二種《比量論》)作為附錄,一並流行,共一百零八帙。每一帙均有明成祖作的《大明皇帝御制藏經贊》和《御制後序》。今存兩部:一部藏於布達拉宮,一百零六帙,為明成祖賜給薩迦派祖師貢噶扎西之物:一部藏於色拉寺,一百零三帙,為明成祖賜給黃教祖師宗喀巴的弟子釋迦冶矢之物。印本用朱砂或雲砂印刷,故又稱“赤字版一。
(二)萬歷版。明神宗萬歷十三年(1605),根據永樂版翻刻,以黑字印行。今存少量殘本。
(三)理塘版。明萬歷三十七年(1609),噶瑪噶舉紅帽系第六世活佛曲吉旺秋(又譯“釋迦也贊”)應雲南麗江府土司木增(納西族)之請,於麗江刻成。僅有甘珠爾。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被蒙古和碩特部首領達爾傑搬運到四川理塘寺存放。光緒三十四年(1908)毀於兵火。
(四)北京版。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根據西藏色拉寺(一說“夏魯寺”)藏本,於北京嵩祝寺刊刻。先刻出甘珠爾,至雍正二年(1724),續刻了丹珠爾。甘珠爾分為一百零七函,收典一千零五十五部:丹珠爾分為二百二十四函,收典三千五百二十二部。經版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被入侵的八國聯軍所毀。印本僅存兩部:一部藏於法國國家圖書館,一部藏於日本京都大谷大學。1955年至1961年,日本將大谷大學藏本編為一百五十冊,影印流通。其中,甘珠爾四十三冊,丹珠爾一百零七冊,另有目錄一冊,索引十七冊。大谷大學圖書館還將北京版中的甘珠爾部分,與現存的梵本、漢譯本對勘,編成了《西藏大藏經甘珠爾勘同目錄》四卷,內分秘密、般若、寶積、華嚴、諸經、戒律六大部。
(五)卓尼版。清康熙六十年(1721)至雍正九年(1731),由甘肅臨潭縣卓尼寺第十一世土司莫索貢保刻出甘珠爾:乾隆十八年(1753)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第十四世土司丹尚材讓刻出丹珠爾。經版於1928年被河州馬仲英所毀。
(六)德格版。清雍正八年(1730)至乾隆九年(1744),由四川德格縣德格寺第四十二世土司卻吉·登巴澤仁創刻(所刻為甘珠爾全部和丹珠爾中的七函),其子貢噶·次乃嘉措續完(所刻為丹珠爾中的一百零六函)。其中,甘珠爾是據理塘版刊刻,分為一百函,收典七百余部:丹珠爾是據色拉寺(一說“夏魯寺”)藏本井增補《布頓目錄》中所收典籍刊刻,分為二百十三函,收典三千四百余部。其經版至今完好。1934年夏,日本學者宇井伯壽等將日本東北大學圖書館收藏的德格版藏文《大藏經》,與漢文《大藏經》對勘,編成《西藏大藏經總目錄》二冊。全書分為佛說部(“甘珠爾”)和論疏部(“丹珠爾”)兩大部類。佛說部,下分:律部、般若部、華嚴部、寶積部、經部、但特羅部(包括十萬怛特羅、古怛特羅、時輪經疏、陀羅尼集:八部:論疏部下分:禮贊部、怛特羅部、般若部、中觀部、經疏部、唯識部、阿吡達磨部、律部、本生部、書翰部、因明部、聲明部、醫明部、工巧明部、修身部、雜部、阿底沙(即“阿底峽”)小集部、目錄部十八部。總計收典四千五百六十九部。另外,日本金倉圓照等還編纂了《西藏撰述佛典目錄》一冊。全書分為二百三十帙,共收錄西藏地區佛教撰述二千零八十三部,有各祖師的全書、叢書、文集、論著、傳記、詩論、歷書、戲劇等。
(七)奈塘新版。第七世達賴喇嘛格桑嘉措(1708-1757)命頗羅乃·索南多傑主持刊刻。以奈塘古版為底本,參考《蔡巴目錄》和《布頓目錄》加以增補。清雍正九年(1731)至十年(1732),刻出甘珠爾,分為一百函,收典八百部:乾隆六年(1741)至七年(1742),刻出丹珠爾,分為二百二十四函,收典三干三百七十五部。經版原藏於奈塘寺,“文革”中被毀。日本大正大學、大谷大學等圖書館藏有它的印本。
(八)拉加版。清嘉慶十九年(1814),由青海瑪沁縣拉加寺第一世住持羅桑達傑刊刻,為德格版甘珠爾的復刻本。
(九)拉薩版。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土登嘉措(1876-1933)命喜饒嘉措刊刻。以奈塘新版為底本,同時參校了德格版等版本。僅有甘珠爾,經版街存,藏於拉薩布達拉宮印經院。
藏文《大藏經》除了上述九種版本以外,街有塔爾寺(青海境內)版、昌都寺(西藏境內)版、拉卜楞寺(甘肅境內)版、傑昆彭寺(甘肅境內)版、卻姆陀寺(下詳)版等。所刻的均為甘珠爾。
藏文《大藏經》的國外版,有:1908年於蒙古烏蘭巴托刻的庫倫版和近代於不丹普那卡(又譯“布那卡”)刻的普那卡版。前者是以永樂版甘珠爾為底本刊刻的,凡一百零五帙;後者也僅有甘珠爾,其經版至今仍存。
在所有的藏文《大藏經》各版中,流傳較廣、影響較大的是上面介紹過的北京版、德格版和奈塘新版。
三、藏文佛典的特色
由於佛教傳入漢地之時,正是印度大乘佛教興起之時,佛教傳人藏地之時,恰當印度密教興起之時。因此,隨之而傳入的佛典也各有側重。總的說來,在藏文《大藏經》中,顯教經典不如漢文譯本來得齊全:而在漢文《大藏經》中,密教經典(特別是無上瑜伽部密典)不如藏文譯本來得周備。
但藏文《大藏經》中,也有相當數量的顯教經典(主要是中晚期大乘經典)是沒有漢譯本的。以奈塘新版為例,在甘珠爾中,無漢譯本的戒律類典籍有十二部,經集類典籍有一百零九部,咒乘類典籍有三百三十一部:在丹珠爾中,無漢譯本的般若類典籍有三十六部,中觀類典籍有一百三十一部,經疏類典籍有三十六部,瑜伽類典籍有三十九部,小乘類典籍有五十二部,本生類典籍有五部,雜撰類典籍有四十部,因明類典籍有六十三部,聲明、醫明類典籍有三十五部,工巧明類典籍有二十四部,世論類典籍有十二部,補遺(其他)類典籍有一百二十二部。總計有五百九十五部(見呂澄《西藏佛學原論》)。
呂激先生曾對漢藏佛典的譯本作過比較研究,得出以下結論:在甘珠爾中,密部經典“漢譯零落殊甚”。“以四部本典言,作密四根本咒經:《一切曼荼羅秘密咒經》(漢譯缺)、《蘇悉地經》(唐輸迦頗羅譯本同)、《蘇婆呼童子經》(唐善無畏譯本,又宋法天譯本均同)、《禅定外編秘經》(漢譯缺),漢譯僅得其半:修密三根本咒經:《大日經》(唐善無畏譯本同),又《外編》及《金剛手灌頂咒經》(漢譯均缺);瑜伽密根本咒經:《攝真實性秘經》(宋施護譯本同),又《外篇》(漢譯缺):無上瑜伽父部三類:《密集》(宋施護譯本同),《赤黑夜摩金剛怖畏》及《金剛大阿羅梨咒經》(漢譯均缺)。母部三類:《勝樂》(漢譯缺)、《喜金剛》(宋法護譯本同)、《時輪》(漢譯缺)。總計漢譯才得三之一耳。蓋密乘之學降至晚宋始見完備,其無漢譯者,率皆時代限之也。一在丹珠爾中,“西藏之顯教大乘推崇龍樹、無著二家,龍樹本論《七十空性》和《中觀》並重,漢譯僅存《中論》,而其注疏佛護、月稱之作,漢均不傳。無著所宗慈氏五部,漢譯亦缺其二:陳那紹世親之業,法稱益推衍之,而於漢譯一無聞焉。”“其顯乘論典作者約有二百家,漢土所傳僅二十七人而已。”
這些研究結論,都向人們提出了要重視藏文佛典的真知灼見。
因此,研究中後期大乘,不使用藏文資料是不行的。可惜的是,這些藏文佛典絕大多數沒有譯成漢文。而且,即使是在迄今為止翻譯出版的少量的藏文佛典的漢譯本中,譯名五花八門,同一個藏文名詞(如人名、地名、寺名、宗派名、書名、術語等等)有五、六種漢文譯法,使讀者如墜雲霧之中,莫知適從。有關敘述藏傳佛教歷史的書籍也是如此。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藏文佛典的普及和使用。這些需在藏譯漢的翻譯實踐中,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摘自《內明》第2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