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僧傳》新證
陳士強
《唐高僧傳》,又名《續高僧傳》,唐西名寺沙門道宣撰。載於麗藏“左”至“明”函、宋藏“內”至“承”函、元藏“內”至“承”函、明南藏“毂”至“世”函、明北藏“佐”至“衡”函、清藏“鄉”至“八”函、頻伽藏“致”帙,收入《大正藏》第五十卷。麗藏、大正藏、頻帙藏作“三十卷”,宋、元藏作“三十一卷”,明、清藏作“四十卷”。道宣在《大唐內典錄)卷五自錄此書,雲二部三十卷”,故知原書為三十卷。
道宣(596-667),俗姓錢,丹徒(今屬江蘇)人,一說長城(治所在今浙江長安)人。十五歲依智滪律師受業,誦習諸經,次年於日嚴道場一隋炀帝時稱“寺”為“道場二正式落發出家。隋大業(605-671)中,從智首律師受具足戒,唐武德(618—626)中,又依智首學習戒律。初居終南山白泉寺,後遷崇義寺、豐德寺,與處士孫思邈結林下之交。及西明寺建成,應诏充任上座。玄奘從西域取經回國後,又隨從參與譯經。著作見存的尚有…《釋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論衡》、《廣弘明集》、《集神州三寶感通錄》、《釋迦氏譜》、《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及《疏》、《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比丘尼鈔》、《四分律拾毗尼義鈔》、《捨衛國只洹寺圖經》、《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律相感通傳》、盒裡處輕重儀》、《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等。已佚的有:《聖跡見在圖贊》、《佛化東漸圖贊》、《法門文記》等。宋贊寧《宋高僧傳》卷十四有傳。
《唐高僧傳》書首有道宣自序,說:
“昔梁金陵釋寶唱撰《名僧傳》,會稽釋惠皎撰《高僧
傳》,創發異部,品藻恆流,詳核可觀,華質有據。而緝裒
吳越,敘略魏燕,良以博觀未周,故得隨聞成采。加以有梁
之盛,明德雲繁,薄傳三五,數非通敏,斯則同世相侮,事
積由來。中原隱括,未傳簡錄。時無雅瞻,誰為譜之?致使
歷代高風,飒焉終古。……今余所撰,恐墜接前緒,故不獲
己而陳之。或博咨先達,或取訊行人,或即日舒之,或討隹
誰集傳。南北國史,附見徽昔,郊郭碑碣,旌其懿德。皆撮
其志行,舉其器略,言約繁簡,事通野素,足以紹胤前頁,
允許後聽。始距梁之初運,終唐貞觀十有九年,一百四十四
載。包括岳渎,歷訪華夷,正傳三百四十人(宋元明本作“三
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年。”《大正藏》第五十卷,第
425頁中)
然而,今傳各種版本的《唐高僧傳》所收人物的截止年限及人數,與上面所述有很大的出入。以《大正藏》本(底本為麗藏本)為例,卷四《玄奘傳》有“今上嗣籐,素所珍敬,追人優問,禮殊恆秩。永微三年,請造梵本經台,蒙敕賜物,尋得成就。”(第457頁上)這裡的“今上”,顯然是指唐高宗,“永徽”是他的年號。傳中敘述的玄奘在顯慶、龍朔年間的活動,辚德元年玄奘卒時的情形,也發生在高宗朝。此外,同卷的那提卒於龍朔三年;卷十三的慧壁(又作“璧”)於貞觀之末猶在;卷十五的道洪卒於貞觀末,義褒卒於龍朔元年;卷二十的智碇卒於貞觀二十二年;卷二十九的智通卒於貞觀二十三年,都是貞觀十九年以後的事。
以《明藏》本為例,卷二十五的道唯卒於永徽四年,支爽卒於永徽三年,惠仙卒於永徽六年,惠寬卒於永徽四年,僧倫卒於貞觀二十三年,靜之卒於顯慶五年,智巖卒於永徽五年;卷二十六的善伏卒於顯慶五年,法融卒於顯慶二年,惠方卒於貞觀二十一年,道信卒於永徽二年:卷二十八的明導在麟德元年仍在世,《昙光傳》中有“今麟德二年,東都講說,師資導達,稱所善焉”之語。
所有這一切均表明,今傅的《唐高僧傳》已非道宣自序中所說的那個本子。“唐貞觀十有九年”,當是指此書原本的撰成時間,之後又有增補,最後之載止時間是麟德二年(655),與初成之時相
檢《內典錄》卷五,道宣在著錄《續高僧傳》(即《唐高僧傳》)之後,又著錄了《後集續高僧傳》十卷(《新唐書》卷五十九《藝文志》也作了刊載)。而到智升作《開元釋教錄》時,已不見《後集》,故他稱“尋本未獲”(見卷八)。今本《唐高僧傳》所收的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後的僧人的傳記,無論是結構內容,還是用詞遣句,均與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前的僧人的傳記珠連璧合,呵成一氣,可以肯定它們同樣是道宣的手筆。故智升之所以不見有《後集續高僧傳》行世,是因為它早已合入《續高僧傳》,並仍作三十卷的緣故。唐道世作《法苑珠林》,引用《唐高僧傳》有數十處,其中也有卒於貞觀十九年以後的僧人,如卷六十五引智聰,皆謂出於《唐高僧傳》。《法苑珠林》作於總章元年(668),離道宣的卒年干封二年(667)僅隔一年。這說明《續高僧傳》與《後集續高僧傳》在道宣在世之時,已經合並。合並者極可能是道宣本人。
因此,今本《唐高僧傳》所收的僧人,上始梁初,下迄唐麟德二年(665),其實際人數多於道宣在書序中說的數字。據卷目統計,麗藏本所收,正傳四百一十四人,附見二百二人;明藏本所收,正傳四百八十五人,附見二百九人。
《唐高僧傅》大體上采用《梁高僧傳》(又稱全局僧傳》)的分類法,也分為十科。每科的漂題上都加上“篇—字,故又稱十篇:一、譯經篇一卷一至卷四一;二、義解篇(卷五至卷十五);三、習禅篇(卷十六至卷二十);四、明律篇(卷二十一、卷二十二);五、護法篇(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六、感通篇(卷二十五、卷二十六);七、遺身篇(卷二十七);八、講誦篇(卷二十八);九、興福篇(卷二十九);十、雜科聲德篇(卷三十)。
道宣認為,“凡此十條,世罕兼美,今就其尤最者,隨篇擬倫”(見序)也就是說,根據僧人最突出的德業,將他選編在某一科。並因承《梁高僧傳》的軌范,在每科之末設《論》,“搜擢源派,割析憲章,組織詞令,琢磨行業”。(同上)書末有後語。
《唐高僧傳》的科目與《梁高僧傳》不同的地方在於:將《梁高僧傳》中的“神異”改為“感通”,從排列次序的第三位,移至第六位:將“亡身”改為“遺身”,從排列次序的第六位,移至第七位;將“誦經”改為“讀誦”;將“經師”、“唱導”合成“雜種聲德”;新增“護法”一種。
從篇次而言,這就突出了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五種的地位。從篇題而論,將“亡身”改為“遺身”,辭句顯得委婉;“誦經”改為千讀誦”,文題顯得貼切。而改“神異”為“感通”,合“經師”、“唱導”為“雜科聲德”,既擴大了一科的范圍,又深化了一科的主題。《唐高僧傳》卷二十六“感通篇論”說:“聖人之為利也,權巧眾途,示威雄以攝生。為敦初信,現光明而授物。情在悟宗。……教敷下土,匪此難弘。先以威權動之,後以言聲導之,轉發信然,所以開萌漸也”。(第677頁上、中)這就點出了對騰虛顯奇、飛光吐瑞等神力變化以及種種感應事跡的渲染,與勸引世人奉佛之間的關系。
至於為何要將“經師”、“唱導”合為“雜種”,又稱“聲德”。作者解釋說:“利物之廣,在務為高。忍界所尊,惟聲通解。且自聲之為傳,其流雜焉。……經師為德,本實以聲揉文,將使聽者神開因聲,以從回向,頃世皆其旨”。(卷三十“雜種聲德篇論”,第705頁下)也就是說,經師、唱導都是以聲糅文,開悟聽者的,其聲也是一種德行。
贊寧在《宋高僧傳》中評論“感通”、“雜種聲德”的意義說:
“昔梁慧皎為傳,創立“神異”一科,此唯該攝究極位之
賢聖也。或資次徽祥,階降奇特,當收不盡,固有所缺然。
及乎宣(道宣)師不相沿襲,乃厘革為“感通”,蓋取諸感而遂
通,通則智,性修則感,欤(與)果乃通也。核斯理長,無不
包括,亦猶班固增加九流,變“書”為“志”同也。”(卷二十二
“感通篇論”,《大正藏》第五十卷,第854頁中)
“昔《梁傳》(指《梁高僧傳》)中立篇第十曰“唱導”也,蓋
取諸經中此諸菩薩皆唱導之首之義也。唱者固必有和乎?導
者固必有達者。終南山釋氏(指道宣)觀覽此題,得在乎歌贊
表宣,失在乎兼才別德也。……於是建立雜篇,包藏眾德。
何止聲表,無所不容”。(卷三十“雜科鑿德篇論”,同上,第
899頁中)
而《唐高僧傳》所新增的“護法”一種,則旨在“樹已崩之正綱”(本書卷二十四“護法篇論”,第640頁上)這是因為在佛教的傳布過程中,雖然它受到歷代王朝中的絕大多數皇帝的膺奉護持,其勢隆隆直上,但也一直存在著與儒、道兩種不同的勢力的矛盾和斗爭,這種矛盾有時平緩,有時激化。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社會中,皇帝的宗教信仰和思想傾向至關重要。北魏太武帝因敦信道教而焚破經像,坑殺沙門。北周武帝因推重儒術而蕩除寺觀,禁斷佛道。此外,即使在信奉佛教的皇帝中間,也有程度的深淺之分。有的帝王雖然笃好佛法,但有時出於政治、經濟方面的考慮,或者受社會與論的影響,也會對佛教的活動作出某種限制或規定,如隋炀帝曾令沙門致敬王者,唐高租曾下令紹淘汰僧尼。從南北朝至唐代,帝王還往往召儒、沙門、道士辯論三教優劣,尤其是佛道的先後、淺深、同異。在諸如此類涉及佛教命運的時刻,能抗聲對辯,維護佛法的人,便成了新增的“護法”科收錄的對象。這在北魏有昙無最,北齊有昙顯,北固有靜藹、道安、僧匡,隋有僧猛,唐有明瞻、慧乘、智實、法琳、慧藏等。此科的性質與道宣的另一部著作《集古今佛道論衡)是相同的。
《唐高僧傳》征采周富,敘載詳瞻,筆力縱放,詞句绮麗,居諸部僧人總傳之首。
作者在書末的後語中說,自梁以後,僧史荒蕪,高行明德,湮沒無紀,使人撫心痛惜。“故當徽有操行,可用師模,即須綴筆,更廣其類”(卷三十,第707頁上)根據這個原則,他對《梁高僧傳》加以補苴增赓。有《梁高僧傳》出於“同世相侮”的緣故,具操行並在成書之前去世而未被選錄的梁代僧人。有卷五的法申、僧韶、法護、智欣、法令,卷”(的慧韶、僧密、昙准、道超、僧喬、慧開等是也;有《梁高僧傳》由於南北阻隔的原因,未能獲悉的北魏僧人,如卷七的道寵,卷十六的佛陀禅師是也;有《梁高僧傳》由於知之不詳,僅作附見,而道宣搜得資料,緝成正傳的北魏僧人,如卷六的道登,原是《梁高僧傳》卷八《僧淵傳》的附見,僅有“道登善《涅槃》、《法華》,並為魏主元宏所重,馳名魏國”十九字,而在道宣書中則近三百字。
在彌補《梁高僧傳》的缺漏之後,道宣還利用其時天下一統的有利條件,仰托周訪,務盡搜揚,將自梁至唐初的南北僧人中的高行者羅括入書。尤其是義解篇,雖為十篇之一,但卷數達十一卷,占全書的三分之一還鄉,載錄僧人最多,其中很多是佛教史上的重要人物。
如卷五的梁揚都莊嚴寺僧曼、光宅寺法雲、鐘山開善寺智藏、研習《成實》,敷講開解,騰譽當時,被稱為梁代三大法師;卷六的東魏西河石壁谷玄中寺昙鸾,依奉《觀經》,專修淨業,為後世淨土宗奠定了理論基礎;卷七的陳揚都興皇寺法朗,受學《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采赜幽微,微發詞致,使“三論”之學盛傳於江表、河北。東魏邺下道寵,原在洛陽時從菩提流支受學《十地經論》,在道北教牢宜等四人,而慧光從勒那摩提受同論,在道南教法上等十人,地論學派中的南道、北道二系,當、現兩說自此而起;卷八的隋京師廷興寺昙延著《涅槃義疏》十五卷,並《寶性》、《勝鬘》、《仁王》等疏,為有名的涅槃學者。淨影寺慧遠,師事法上,著疏屬詞,其《大乘義章》十四卷,被譽為“佛法綱要盡於此焉”(見本傳);卷九的隋相州空渲寺靈裕,拔思胸襟,理相兼通,著《佛法東行記》、《譯經體式》、《齊代三寶記》、《僧制》及疏記論序等五十余種,馳名一代。大興善這場僧粲,工難問,善博尋,著有《十種大乘論》等,為隋代佛教義學二十五眾的第一摩诃衍匠;卷十的隋彭城崇聖道場崇嵩,精融《攝論》、《俱捨蘭一部,所撰章疏,大行於世;卷十一的唐京師廷興寺吉藏是三論宗的創始人,等等。
此外,譯經篇中的菩提流支、真谛(以上卷一)、彥琮(卷二)、玄奘(卷四);習禅篇中的菩提達摩、僧可、僧稠、信行(以上卷十六)、意思、智贛(以上卷十七)、灌頂(卷十九)、道綽(卷二十);明律篇中的慧光、洪遵(以上卷二十一)、智首、法砺(以上卷二十二);感通篇中的法順及附見智嚴(以上卷二十五)等,或是譯經大師,或是一種名匠,或是一宗祖師,對佛教的發展起過重要的作用。他們有代表性,有影響力,佛教義學的演進和繁榮與他們的活動是分不開的。其中,有的僧人是作者著書時仍在世而被遴選人列的,如卷三的慧淨,傳稱“今春秋六十有八,聲聞轉高,心疾時動”。(第446頁中)雖說慧淨有病,但當時還活著。又如卷十五的慧休,傳稱“至今十九年中,春秋九十有八,見住慈潤(寺),爽健如前”。(第545頁上)雖然所載的在世的高僧僅數人,但已打破了《梁高僧傳》不錄生存之人的舊例。
《唐高僧傳》不僅搜集的僧人面廣,而且由於作者鉤秸考索,敘載也十分詳悉。每傳的平均字數,為諸部僧人總傅最多的;不少傳記有數千字,如彥琮、慧淨、靈裕、僧稠、意思、智顛等傳,最長的是玄奘傳,約二萬字。這在不將句逗算字數的古代,是相當長的。作者吸取了《名僧傳》寫作的長處,在傳紀中既記僧人的生平履歷,又記他的學識著述,從而形成了《唐高僧傳》內容上的一大優點。如:
東晉釋道安曾在《摩诃缽羅若波羅蜜經鈔序》中,對自後漢開始的譯經事業進行總結,詳梵典之難易,诠譯人之得失,提出了著名的“五失本”(五種不合胡本佛經執式,然而於意無礙的變通譯法)、“三不易”(三種不易傳譯的情況)的譯經理論(載《出三藏記集》卷八),對後世的佛典傳譯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隋東都上林園翻經館沙門彥琮,久參譯事,妙體梵文,前後譯經二十三部一百許卷,並將《捨利瑞應圖經》、《國家祥瑞錄》,從漢文譯成梵文,使傳天竺。他對道安的譯經理論十分推崇,曾撰《辯正論》評論“五失本”、“三不易”之說,又根據自己的譯經實踐,對翻譯的體式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這部重要的有關翻譯理論的專著已不傳於世,但由於《唐高僧傳》在《彥琮傳》中長段轉錄了該書的主要論點,才使它避免湮沒。於中可知,彥琮在論中曾從十方面對道安的理論進行補充:
“安(道安)之所述,大啟玄門,其間曲細,猶或未盡。
更憑正文,助光遺跡,精開要例,則有十條字聲。一句韻,
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
業,九異本,十各疏其相”。(卷二,第438頁下)
他主張直譯,譯文樸質信達,以求符合原旨:
意者寧貴僕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傥見淳質,請勿嫌
怪”。(同上,第439頁上)
特別是論述譯師應具德才的“八備”之說,實為翻譯理論中的卓見高識:
“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悼久時,其備一也;將踐覺
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其備二也;筌曉三藏,義貫兩
乘,不苦暗滯,其備三也;旁涉壇史,工綴典詞,不過魯
拙,其備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其備五
也;沈於道術,澹於名利,不欲高街,其備六也;要識梵
言,乃閒正譯,不墜彼學,其備七也;薄閱《蒼》《雅》,粗谙
篆隸,不昧此文,其備八也。八者備矣,方是得人”。(第439
頁上)
又如,北周長安崇華寺沙門慧善,幼年出家,善法勝的《阿毗昙心論》。他曾寫過一部書,名《散花論》。此書亦已不存,光從書名也難揣度究竟講的是甚麼?聿賴《唐高僧傳》卷八本傳中有這樣一段記載:
“善一慧善一以《大智度論》每引小乘相證成義,故依文次
第,散釋精理,譬諸星月助朗太陽,猶如眾花缤紛而散亂,
故著斯文名《散花論》也”。(第486頁下)
讀了此文,方悟《散花論》原是順依《大智度論》的次第,有選擇地闡釋其中的一些重要論點的書。
再如,被後人推為禅宗東土始祖的菩提達摩,在世時並無多大聲望,所以他的事跡流傳到唐初也不多。《續高僧傳》本傳只是說,他是南天竺婆羅門種。初達宋(劉宋)境南越,末又北度至魏(北瑰),隨其所止,誨以禅教。“於時合國盛弘講授,乍聞定法,多生譏謗”。(第551頁下)弟子見於本傳的僅有道育、慧可(又名“僧可”),見於他書的也不過僧副、昙林、尼總持三人而已。然而,達摩的禅法經幾代的傳授,漸流天下,六租慧能以後,更演成一大宗派。隨著禅宗勢力的興盛,有關達摩的言論和事跡被大量地編述出來,與他的原始面貌相距甚遠。而據《唐高僧傳》的記載,達摩之學是”二入四行”的禅法。“二入”是指“理入”和“行入”。“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客塵障故,令捨偽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栘,不隨他教,與道冥符,寂然無為,名理入也”。(卷十六,第551頁下)理入”,屬於教理的思考,“行人”屬於禅法的修持,包括“四行”,即報怨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傳中均有解說。道宣撰書之時,禅宗尚未真正形成宗派,傳法定宗之爭也未露端倪,而且所錄出自與達摩有接觸的昙林二作“琳二的《略辦大乘人道四行》,這就顯得可信而接近於事實。
與傳記本文敘載之詳瞻相襯映的是,《唐高僧傳》各篇之論,撮示一種指歸,溯沿佛學源流,評議人物史事,內容也相當豐富。如“明律篇論”中,作者認為律藏初通東夏時,薩婆多部的《十誦律》弘持最廣。昙無德部的《四分律》雖漸翻在姚秦,但創敷於北魏,自此之後,逐漸轉盛,“今則混一唐統,普行《四分》之宗”。(卷二十二,第602頁下)這中間是怎樣發展過來的呢?作者寫道:
“自初開律,釋師號法聰,元魏孝文北台揚緒,口以傳
授,時所榮之。沙門道覆,即紹聰(法聰)緒,纜疏六卷,但
是長科,至於義舉,未聞於世。……魏末齊初,慧光宅世,
宗匠跋陀(佛陀扇多),師表弘理,再造文疏,廣分街術,學
聲學望,連布若雲峰。行光德光,榮曜齊日月。每一披閱,
坐列千僧,竟鼓清言,人分異辯,勒成卷帙,通號命
家。……有雲(道雲)、晖(道晖)、願(法願)三宗律師,蹑踵
傳燈,各題聲教。雲(道雲)則命初作疏九卷,被時流誼,門
人備高東夏。晖(道晖)次出疏,略雲(道雲)二軸(即七卷),
要約誠美,蹊徑少乖。得在略文,失於開授。……汾陽法
願,眄視兩家(指道雲、道晖),更開甍穴,裝作抄疏,不減
於前。禅禮核於律文,是非格於事相,存乎專附,頓滯幽
通,化行並塞,故其然也。其余律匠,理(洪理)、洪(道
洪)、隱(昙隱)、樂(道樂)、遵(洪遵)、深、廷等,或陶冶
鄭魏,或開強燕趙,或導達周秦,或揚塵齊魯,莫不同師雲
(道雲)之術,齊驽當時。雖出鈔記,略可言矣。而遵(洪遵)
開業關中,盛宗帝裡,經律雙授,其功可高。……智首律師
講授,宗系誠廣,探索彌深”。(卷二十二,第620頁下第621頁
上)
道宣即是智首的弟子,他繼承智首的遺范,廣事弘揚,創立了依奉《四分律》的南山律宗。
類似這樣有關佛學的某一領域漸進嬗度的歷史蹤跡,以及相關情況的論述,也見之於其他各篇之論,文多不載。這些綜貫一種內容的“論”,不僅筆鋒馳騁,論創縱橫,而且文詞錦繡,具有濃郁的文學色彩。
《唐高僧傳》的不足之處有:
l、有的人物歸類不甚恰當。如唐代的道綽是在玄中寺看到記載北瑰昙鸾事跡的碑文,受到觸動,從而專修淨土法門的。他與昙鸾雖無直接的師資傳授關系,但卻是昙鸾思想的紹續者。所以,後人推昙鸾為淨土宗初祖,道綽為二租。而善導是在西河遇道綽以後,守遵崇淨土,稱名念佛的,他是道綽的弟子,淨土宗三祖。然而,此書將此同一類型的三人,分別歸人三科。昙鸾在義解篇,道綽在習禅篇,善導在遺身篇。並且是在卷二十七《會通傳》中敘述善導的事跡,在卷目上未注其為“附見”,又有遺漏之失。另外,將華嚴宗初祖法順和二祖智俨編在感通篇,著力渲染法順令蟲栘徙,使水斷流等神異之跡,亦墮失當。
2、對有的人物和著作考辨未周。如卷一《菩提流支傳》中附見“覺定”,覺定是“佛陀扇多”的意譯,也是北天竺僧,從北魏正光元年(520),至東魏元象二年(539),於洛陽白馬寺和邺都金華寺譯出《金剛上味陀羅尼經》等十部。而卷十六,又有《魏嵩岳少林寺天竺僧佛陀傳》雖然文中只字未提他的全名及譯經事,但傳中提到他度慧光出家,又令弟子道房度僧稠,考之史料,此人即是佛陀扇多,顯然,道宣誤認為有佛陀與佛陀扇多二人了。又,道宣謂昙鸾撰《安樂集》兩卷,道綽著《淨土宗論》兩卷。而傳世的是道綽撰的《安樂集》,昙鸾撰的著作中並無《安樂集》,倒有《略論安樂淨土義》,頓似《淨土論》的略稱。故很有可能是道宣把書名搞錯了。
3、《《唐高僧傳》只有附於各卷之首的卷目,沒有總目,檢索不便。有時又過分講究詞藻,而影響敘述的信實性。
摘自《內明》第2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