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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廷傑教授:佛教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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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和諧

韓廷傑

  胡錦濤總書記號召我們建設和諧社會,他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的講話中,具體說明如下:“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全國人民熱烈響應胡錦濤主席的號召,努力工作,積極進取,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奮斗。佛教是世界五大宗教之一,是我國社會主義大家庭的一員,理所當然地要投身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行列。

  作為上層建築的佛教,不可能孤立存在,不可避免地要與當前的社會政治相聯系,佛教徒應當自覺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服務,這是佛教徒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正如弘一大師所說“念佛不忘救國,救國必須念佛”。把佛教修行和熱愛祖國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盡管佛教修行的最終目的是出世,要想出世,必須首先入世,用出世的精神,辦入世的事業,把出世和入世融和在一起。盡管佛教的最終目的是理解第一義谛或真谛,要想認識真谛,必須從俗谛入手,把真谛和俗谛融和在一起。正如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經典著作

  《中論》第二十三品《觀顛倒品》所說“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唯識學派所依的六經之一《解深密經》卷五也說:

  “如實了知世俗谛義,謂於五明處,如實了知勝義谛義。”

  入世、俗谛,就是人間佛教,於人世間實現佛法。正如《華嚴經·十行品》所說: “佛法不異世間法,世間法不異佛法。佛法世間法無有雜亂,亦無差別。”

  《金光明經》卷四又說“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六祖壇經》又說: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佛法常住在人世間,離不開世間覺悟。離開人世間去尋找菩提(覺悟),就像是尋兔角—樣,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我們佛教徒應當投身於社會主義大家庭,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佛教能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嗎?回答是肯定的,因為佛教的基本教義與和諧相應。眾所周知,佛教的基本教義是“緣起論”,強調一切事物乃至人類本身,生滅皆靠因緣。如《雜阿含經》卷十所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大正藏》卷二,第六七頁)因緣和合,就有相應的事物。沒有因緣和合,就沒有相應的事物。因緣散滅,相應的事物就會火除。因、緣二字有時是有區別的,有時是無區別的。如果有區別的話,

  “因”是內因,起主要作用,是事物生起的主要原因。 “緣”是附助條件,是事物生起的次要原因。如果說因、緣二字沒有區別,二者都是事物生起的原因。

  《雜阿含經》卷二又說: “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大正藏》卷二,第一二頁)說明一切事物的生滅,都與因緣密切相關。

  到大乘佛教中觀時期,佛教的因緣論又有所發展,不僅認為一切事物的生滅與因緣密切相關,而且認為一切事物乃至人類本身,都是相互關聯的,都是相待而成立,因父而有子,因子而有父;因長而有短,因短而有長;因敵而有友,因友而有敵。沒有一種不依賴於任何事物獨立存在的自性。這是一種高度發展的辯證思惟。

  相互關聯的人類應當如何相處呢?佛教強調“行善”, 《法句經》指出: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可見佛教很強調止惡揚善。

  《十善業道經》更詳細具體地列出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十善的反面是十惡,殺生等顯然是造成社會不和諧的罪魁禍首。只有用十善消除十惡,才能使社會和諧,才能使眾生和平相處。

  “十善”正面表達佛教的倫理觀念。如果人們都能執行“十善”,世界肯定是和諧的,肯定是和平幸福的。佛教強調行善,就是強調眾生間的友愛之心,就是胡錦濤主席所說的“誠信友愛”。一九九三年八月在美國芝加哥召開的“世界宗教會議”,發表了一份《走向全球倫理宣言》,表達了同樣意向:

  (一)、珍惜生命致力於非暴力與敬重生命的文化; (二)、正直公平致力於團結與公平的經濟秩序; (三)、言行誠實致力於寬容的文化與誠實的生活;

  (四)、相敬互愛致力於男女平等與伙伴關系的文化。

  世界上最嚴重的殺生是戰爭,佛祖釋迦牟尼佛對戰爭深惡痛絕,他曾多次有效制止戰爭,拯救無數眾生的生命。

  《法句經》指出:“於求樂有情,刀杖加惱害,但求自己樂,後世樂難得。於求樂有情,不加刀杖害,欲求自己樂,後世樂可得。”為私利發動侵略戰爭傷害眾生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都得不到快樂幸福。只有護生,愛惜保護眾生的生命,才會有快樂幸福。南傳佛教的《相應部》又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如有破此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我之生命,此為我之所欣愛耶?若為我所不喜愛,則我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生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已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

  (《南傳大藏經》卷十六,第二三六頁)這很像我國孔老夫子所說的“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人們按照佛的教導,想一想戰爭給眾生造成的危害,他們就不會發動侵略戰爭了。

  佛教關於“行善”的教導很多,如《梵網經》卷下所說的“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 《四十華嚴》所說的“愛人如愛已”,

  《法句經》所說的“一切為天下,建立大慈意,修仁安眾生,是為最吉祥。”

  《法句經》又說:

  “莫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凡罪充滿,從小積成。莫輕小善,以為無福,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凡福充滿,從纖纖積。”這很像中國古人所說的“莫謂小善而不為,莫謂小惡而為之。”佛教對“行善”的系統表述是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果每個人、每個國家都能遵守八正道,世界肯定是和諧的,肯定是繁榮幸福的。

  為了使人們堅定“行善”信念,佛教又提出“四正斷”: (一)、斷斷。對於已生之惡法斷之又斷,使之永遠徹底斷除;

  (二)、律儀斷。嚴守戒律,慎守威儀,努力使未生惡法不生: (三)、隨護斷。如果善法未生,要於正道隨緣護念,努力使之生起;

  (四)、修斷。如果善法已生,要努力修行正道,努力使善法增長,使惡法隨之斷除。 “四正斷”表明佛教徒止惡揚善的堅定信心。

  我們要構建和諧社會,就要消除社會上的不和諧因素。社會上的不和諧現象顯然是由於人們的爭名逐利造成的。眾生因為貪心,為自我,或為小集團、大集團的利益而爭吵不休,甚至大動干戈。由於眾生的貪心、爭斗,使社會矛盾加劇,動蕩不安,甚至發生戰爭,這就是非和諧。佛教主張“諸法皆空”,破除我執、法執,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人們的貪欲,從根本上鏟除非和諧的根源。有我執、法執,必然自私,必然貪心,這是社會不和諧的根本原因。因為他們總是以“我”為核心考慮問題,執著心沉重,就會行惡,就會爭斗,就使社會不和諧。如果全人類都遵照佛的教誨,破除我、法二執,人類社會就會進入良好的和諧狀態。

  佛教僧團不同於一般家庭,是不同種姓、不同地位的人生活在一起的。所以佛教特別強調平等。大家來到僧團,就像很多河水注入大海一樣,大家一律平等,都姓佛祖釋迦牟尼的“釋”。這就消除了社會上的弱肉強食現象。佛教的理想君王轉輪聖王管理的社會,大國小國一律平等,互不攻伐,和平相處,人民安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更形象具體地表達了佛教的和諧理念。

  為了具體貫徹佛教的和諧理念,釋迦牟尼佛在僧團內部提出六和、四攝等概念。六和如下: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見和同解。如果一個僧團執行六和,這個僧團肯定是和諧的;如果一個家庭執行六和,這個家庭肯定是和諧的;如果一個國家執行六和,為個國家肯定是和諧的:如果全世界都執行六和,世界肯定是和諧的。

  四攝如下: (一)、布施攝。對有情眾生施法、施財、施無畏; (二)、愛語攝。對有情眾生使用可愛的語言,不能用粗言穢語,不能出口傷人:

  (三)、利行攝。以已之行,為眾生帶來利益: (四)同事攝。與有情眾生同甘苦共患難。

  “四攝”的原意是菩薩攝受眾生令生愛心而入佛道的方式和方法。在佛教看來,菩薩是有情眾生的學習榜樣,所以,

  “四攝”也可以視為有情眾生的道德觀念。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尚品德,很值得推廣“頌揚。

  我們期望佛光普照三千大干世界,讓佛教的和諧陽光,灑向每個僧團、每個家庭、每個國家,讓全世界人民大眾都和諧相處,都美滿幸福,這是每個善良人的美好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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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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