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有情的緣起緣滅
劉嘉誠
釋尊在《阿含經》中所揭示的無常、苦、無我我所(空)之根本教理,可以透過對有情的緣起緣滅之觀察而獲得更深刻的理解。依佛法所說,有情是身心的和合物,當身心等要素和合時,即構成有情的出生或存在,當身心等要素離散時,即成為有情的死亡或消滅。換言之,身心等要素的和合與離散,形成有情的緣起與緣滅,它們決定了有情的生死或存亡,而在生死存亡的過程中,所透露的訊息就是無常、苦、無我我所(空)的道理。
佛法對於有情是身心的和合物,主要是透過蘊、處、界等各個層面而作诠解。蘊是積聚的意思,五蘊是身心五種類別的聚合,其中色蘊屬於身,而受、想、行、識等四蘊(名)則屬於心,可見五蘊是重於心理的分析。五蘊(名色)雖重於心理的分析,可是在十二緣起觀中,又表現出識與名色二支之相互依待的關系;也就是說,在身心的和合中,若離心識則無獨存色身之有情,若離色身則有情之心識亦失其依附。因此,身與心的積聚固然成就了有情,然而身與心的離散卻也消毀了有情,五蘊的積聚與消散形成了有情的緣起緣滅,也決定了有情的生死存亡。
處是認識能力生長的入處,就有情而言,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門(內六處),亦即有情藉由六根門而得生長認識能力。其中前五根屬於色身,意根則屬於心。相較於五蘊之重於心,六處則重於前五根-吾人直接認識外物的五種感官知覺之生理分析。五根雖然是吾人認知外物的五種主要感官,但它仍然必須依賴於意根,才能作為生起前五識的所依,可見六處仍不出身與心的和合。在身心的和合中,若離五色根則無獨存的意根,若離意根則五色根亦無從引生認識能力,因此從六根門的和合與分離也可幫助吾人觀察有情的緣起與緣滅。
界是構成有情的要素,它們包括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相較於五蘊之重心理,六處之重生理,六界則重於物理的分析。六界的前五界-地、水、火、風、空,不僅是構成有情色身的物質要素,同時也是器世間(物質世界)的五種原素。依器世間的成立過程,五種原素是依空、風、火、水、地,亦即由物質的輕到重之順序和合而形成器世間。由此而觀察有情色身由和合到離散,依然是依空(氣)、風(呼吸)、火(體溫)、水(血淚)、地(骨骸)之由輕到重之次第崩解。有情的構成要素除了前五界之物質要素,還必須要有第六界「識」這個精神要素,如經雲:「四大圍空,識住其中」,才能成為有情。或所謂有情生存的條件-識、暖、壽,亦不外是指六界所包含的精神與物質要素,才能成就有情一期生命的形壽。
綜觀上述,佛教觀察有情,雖然依蘊、處、界之不同層面而有重心或重色的差別,然而其一致的觀點是有情乃是身心的和合物,藉由身心的和合與離散構成有情的緣起與緣滅。吾人若透過對剛死亡的有情之觀察,則不難發現有情必須依賴身與心的和合,在亡者的屍體上,我們所觀察到只是色蘊、五色根這些色法,四大也只剩下地、水二大,在死屍上絲毫沒有名蘊、意根、識等這些精神要素;即使是短暫尚存的屍身,經過火化或時日的消逝,色身終將化為壞土,由此可見身心假和的有情,畢竟只是無常之物。釋尊在經中指示我們,色是無常變異之法,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我所,無我我所故空。上述推論若透過邏輯上語句的涵蘊關系及如言三段論的傳遞關系,則可以導出色即是空的結論,而如果我們把色引申為蘊、處、界,乃至蘊、處、界所和合的有情,那麼上述的推論則可寫成:蘊、處、界是空或有情是空。換言之,在有情的緣起緣滅中,我們所觀察到的是蘊、處、界及有情畢竟是空,除此之外,別無實有的蘊、處、界,乃至實有的有情。